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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青:三個美國人九十年代在京城策劃一票綁架案

(2020-03-07 08:27:34) 下一個
作者檔案

本文作者

      張大青,又名張大星,1978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檔案係,1981年赴美留學。現為好萊塢製片人、編劇。

原題

賊更怕被惦記

                                                                     作者:張大青

 
抗災期間,給大家說個樂嗬點兒的段子調劑一下。完全徹底的真人真事。
 
1991年底,在連續7年的努力之後,我終於拿到政府機關給我的護照,可以去美國了。可誰知,就在我領到美國簽證,準備行裝的時候,卻接到一個住在北京的美國朋友小桑的電話。電話中,小桑用盡他哀言乞求之能事,要我走前幫他辦一件事情。他要我幫他綁架一個北京市民。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1991年,寵物還是非常稀罕的東西。小桑的北京女友,花了1500元買了一條小狗。他和女友對這個小生命,自然是嗬護有加,而且是走到哪裏,都帶到哪裏,生怕它獨自在家會有被遺棄的恐懼。
 
不合一日,女友為治療腰疾,到東直門外胡同裏一個中醫家裏就診。二人將小桑的車開到大夫家的門外,女友獨自進去了,小桑在車內守護著小狗。沒過多久,車外便圍觀了不少居民。除了看狗,也是看小桑——畢竟那時,在華的外國人本來就少,遠離外國人居住地的北京胡同,雖無明文規定,但基本屬於“洋人與狗不許入內”的地界,所以他們被圍觀看新鮮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卻說那小桑跟小狗在車內等待時,突然小桑想起什麽事情,要進去提醒女友一聲。他自知不好把小狗帶進老中醫的診所裏去,就把它留在了車內。因為怕關緊了車窗會熱壞了小狗,走時,他特意將窗子搖開了一個縫。誰知,就是這個縫,引出了禍害。
 
剛才說了,寵物在那個時候,是非常稀罕的東西。稀罕的東西就會有人惦記。等小桑和女友從診所裏出來時,車鎖被人弄開了,小狗不見了。再看圍觀的居民,正在迅速散開。
 
焦急與憤怒的小桑和女友,使出渾身的解數,一會兒威脅利誘,一會兒又是哭腔哀求,追問小狗怎麽了,在哪裏。然而,所有的人都是三緘其口,雖然從他們的眼神裏,小桑看得出來他們對狗的下落都是心知肚明的。問緊了,他們中有人就朝一個斜靠在診所院門上的瘦子望去。小桑衝到他麵前,急問小狗下落。那瘦子的眼光遊離,嘴上卻故作輕鬆地說什麽:狗丟了就丟了吧,你們老外有的是錢,再去弄一個就是啦。
 
小桑明知其中有詐,但卻意識到,在那種場合下,無論他怎麽刨根問底,也無法得到答案。於是,他把自己的名片留給了在場的一些居民,苦苦乞求他們,有任何消息,一定給他打電話,並懸賞100美金,要他們舉報盜狗的人。
 
其實,那小狗就是那個靠在院門上的瘦子偷的。小桑他們回到家後不久,舉報電話還真的來了。舉報的是瘦子的一個鄰居。他說,那瘦子是個剛釋放不久的勞改犯,自小好勇鬥狠,街坊們在胡同裏碰上他,都是最多敷衍兩句,然後繞道走開。鄰居說,狗是他盜的,一定是為了賣錢。但是,當小桑急著問那鄰居是否願意作證時,鄰居一笑說:如果敢作那潑皮的證,我當場幹什麽來著?然後,對方就掛了電話。
 
小桑打電話去報警。片兒警卻說,除非你當場人贓俱在,這事兒沒法給你辦。小桑不信邪,且犯了美國人的脾氣,直接去找那瘦子對質。那瘦子怎麽回答他的小桑沒告訴我,但顯然是帶了潑皮無賴的侮辱調侃的,否則小桑在和我敘述這件事的時候,不會那麽氣急敗壞……
 
麵對眼睛都哭腫了的女友,又恨又怒之下,小桑做了一個膽大包天的決定:他和另外兩個美國哥們兒約好,要將那瘦子綁架了,帶到郊外嚴刑逼供,非要他說出小狗的去處不行。他們還自作聰明地說,要戴上頭套或是麵罩,讓那小子看不到他們的臉,這樣就算事後要告他們,也是無憑據的亂咬……
 
可是,哥兒幾個說得正上勁, 不知道他們中間的誰,一句話,讓所有人都啞巴了:這幫老外,雖說是中文都可以說,但畢竟難免發音欠準四聲不全,一張嘴,準露餡兒,那小子立刻就能聽出來他們是外國人,事後告到官裏,一捏一個準兒。
 
所以,這幾個西方愣頭青,是名副其實的萬事俱備、隻欠東風。或者說是萬事具備,隻欠一個東方愣頭青。於是,就有了上麵說的,小桑給我打的那個電話。
 
這個小桑,混跡中國多年,是很懂得中國人抹不下麵子這個弱點的。電話上他和女友的攻心戰,輪番轟炸,終於把我給說懵了,在電話中答應了他。為了盡量讓我萬無一失,小桑說,行動將在我出境的前三天。這樣,隻要不是被當場抓住現行,即使案發,我也已經離開了中國。小桑還說,行動中我可以不用動手,隻是在審訊瘦子的時候,由我來問話即可——聽他的意思,好像這樣我就是一個綁架的脅從者,就可以脫了幹係了似的。
 
綁架,是要坐大牢的,不管綁架的對象是什麽人,做了什麽事。我上過大學,這個我是懂的。還有,我本來就“底兒潮”,這個時候,如果再出任何事情,讓政府捏住小辮子,那我恐怕這一輩子都是吃不了兜著更走不了了。
 
可是,年輕的定義,就是會做出一些不年輕以後無法理解的事情。我就是這麽著,上了小桑他們的賊船。
 
去抓賊。
 
 
小桑有個周密的綁架計劃。
 
那時的北京胡同裏,可憐當年的老百姓,絕大多數都還是在使用公共廁所。一年四季,特別是刮風下雨時節,想方便一下的時候,便是他們最不方便的時候。我們在行動之前,小桑早已自己了解了情況並察看過地形:每天晚上的“新聞聯播”節目之後,那瘦子都必會出來,到離他家至少30米遠的公共廁所去不方便一下。小桑說,趁著月黑風高,那是我等下手捉拿的上好機會。
 
行動的那天,我費了一番周折,向女朋友撒了個謊脫身,下午就來到了小桑指定的地點。我們早早吃了晚飯,天剛擦黑,就開了小桑的摘掉了車牌的北京212吉普車,來到了瘦子家的胡同。小桑的女友拿出幾付長筒女式黑絲襪,發給大家穿在頭上。(對不起,頭上套的應該叫戴,但實在沒有聽說過戴襪子一說的,權衡之下,還是穿正確吧。
 
等都穿完了,抬頭互相看時,發現那些老外隔著黑絲襪,臉雖然看不見了,但鼻子照樣高。而且,絲襪的另外一半垂掛在腦後,像古代刑前的犯人在法場上解開披散的長發,所有人都好似蒙麵的竇娥,陰森森的,又滑稽可笑。
 
這樣披掛完畢,我們將吉普車開到了離瘦子家不遠的拐角處,停在了暗影之中,靜候。從我們停車的地方,越過一片已經拆除了的危房原址上的瓦礫,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那瘦子的家門口。
 
但是很快我們就發覺,我們所有的人,包括我在內,都忽略了一個最明顯的問題:我們不是在別的地方,而是在北京的胡同裏。小桑以前來這裏“看景”時,是開車慢慢經過的。他對胡同裏偶爾走過的三三倆倆的行人,並沒有特別注意。但是,當我們在行動中把車停在胡同裏麵的一個角落處時,才發現,三三倆倆,加上倆倆三三,再加三兩個,再加兩三個……那北京的胡同裏,簡直就是天下熙熙加天下攘攘,每時每刻都有人過往。人們看到一輛沒有車牌的軍用吉普車停在暗影中,幾乎每個人都會好奇地向車這邊望來。
 
我們本來自以為再怎樣我們也是在黑處,外麵的人看不到的。但是到這個時候,才意識到胡同裏的街燈是如此之亮,亮得我們個個心裏發毛。至少有一次,一個上了點年紀的男人,湊上前來很近,向車窗內望了一下之後,渾身一震,然後迅速地退後,離開……我們終於坐不住了。這樣太暴露目標了。
 
趁著近處沒有什麽人路過的時候,所有人都跳下了車,疾步走到胡同對麵的瓦礫裏,藏在了一堆拆房後留下的舊磚頭後邊。可是,還是不行。胡同裏的人們,似乎都已經知道我們躲在那裏。每有人經過,都會有意無意地向我們的方向看過來……
 
終於熬到“新聞聯播”開始了。在那磚堆後,我可以聽到胡同內許多電視機裏同時傳來的聲音。那是信息尚不開放的時代。“新聞聯播”幾乎就是人們獲取家門以外,胡同以外信息的唯一途徑。順便說一句,如果我這是在寫小說,我一定會說,那晚的電視新聞,是各級公安機關,加強打擊刑事犯罪的力度,包括綁架犯罪……但是,我不是。事實是,那晚的“新聞聯播”內容,我雖然都聽見了,卻什麽都沒有聽進去——太他媽緊張了。
 
“新聞聯播”快要結束的時候,那瘦子家的院門,突然“吱扭”一聲被推開了。從門裏走出來一個身穿套頭衫的人。我們幾個人,都一下子慌亂起來:是他?非他?徒步衝上去?還是快快上車去追?所有的人都在一個勁地逼問小桑。驚慌失措中,小桑終於說,那人身材太矮小,不是瘦子,是他的弟媳婦。
 
不過,她的出現,還是給了我們一個提醒,要早點回到車內,隨時啟動,就算街上的人都會看到我們,也隻能如此。於是,我們又回到車內,並將它開到了離瘦子家隻有十米不到的地方。“這是最後的鬥爭。團結起來……”終於,熬到了“新聞聯播”結束時的《國際歌》響起。接下來是天氣預報的音樂……
 
就在這時,那院門突然又一次被推開,從裏麵閃出來一個中等身材的瘦男人。見到他,我們幾個又一次透過黑紗上的孔隙,用無比嚴峻的目光盯住了小桑腦後長長的,歪歪曲曲的大半截絲襪,小桑,是他不是!?是不是他?小桑凝神片刻後,衝口說出:是他!隻見那小桑車燈不開,在黑暗中突然啟動,手排檔的老式吉普車像背後讓人紮了一錐子的一頭野豬般,猛地向前竄了一下……熄火了。
 
是小桑太緊張。再來。
  
車再次啟動時,我們的目標瘦子已經走出家門有十來米了。他一定是聽到了聲音,回頭看了我們這邊一眼,並似乎猶豫了一下,然後繼續向廁所方向快步走去。看來他已經有了警覺,並且意識到,如果他此時再回頭向家裏跑,勢必會被我們的吉普車迎麵截住,所以他選擇繼續朝廁所的方向而去……
 
小桑還是黑著車燈,一腳油門踩下去,“轟”的一聲,車沿著狹窄的胡同,衝了上去。那幾秒鍾,真是熱血沸騰的幾秒鍾。車裏所有的人,都在黑絲襪後麵,緊盯著那人越來越近的背影,連喘氣都忘了。車迅速地穿過狹窄的街道,離那個盜狗的家夥,越來越近,越來越能看清他的背影了,甚至他腳上穿的白色塑料底的布鞋,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地在黑暗中交替著前行了。
 
可是,到了離他隻有幾米遠的距離時,一個最年輕的美國人,突然壓抑著內心的恐慌,再一次問小桑:當真是他?果然是他!到今天我都不知道,也許是這個美國人這色厲內荏/聲厲內荏的問話,將恐怖與懷疑傳染給了小桑;更也許是小桑真的不敢確定那個人是否就是瘦子本人;再也許是小桑根本就一直處在比誰都恐慌的脆弱狀態中,結果臨陣更加猶豫顧慮,隻是我們自己也都很慌,沒有注意……總之,在這關鍵的時刻,小桑很不舒服地挪動一下身體,竟嘟囔著說:“好像,好像不是他。好像是,好像是他弟弟……
 
車上的人,一下子都炸了:什麽?怎麽是弟弟?是他本人?還是他弟弟!弟弟?本人!與此同時,車外麵我們眼睜睜看著那人鑽進了廁所。而在他進去的那一瞬間,小桑終於看清了,這一次,肯定地判斷:那不是弟弟。就是瘦子本人。車內又是一陣爆炸,責備抱怨……
 
我們焦急地等著。時間,一秒一秒地過去。公共廁所裏偶爾有人進出,我們不知道裏麵的情況,所以不敢輕舉妄動地衝進去。那瘦子在裏麵又過了至少有10分鍾之後,我們意識到,他就是再不方便,也該不方便完了。但是,就是看不見他出來。與此同時,車外麵經過的行人,比“新聞聯播”前更多了。偶爾還有些人,幹脆站在不遠處,交頭接耳起來,就是不走。
 
本來就已經沉不住氣的小桑的女朋友,現在開始低聲喊叫著,堅持要離開。其實,所有人的腎上腺素,在剛才瘦子從家門出來以後的最關鍵的幾十秒鍾內,都已釋放得差不多了。現在,我們每個人的直覺都在告訴自己,見好就收吧,該撤了。不然,隻怕是再過幾天的電視新聞裏麵,就要有我們的大名與事跡報道了。
 
經過了一小段時間的尷尬沉寂之後,小桑終於很阿Q地說,我們把瘦子嚇得不敢出廁所,就已經是“勝利”了,我們大家可以收兵了。雖然那個最年輕的美國人,還為了麵子上有點下不來,而嘟囔著爭辯了兩句,但其他人卻都不出聲,沒有一個附和他的。這時候每個人心裏想的是什麽,彼此都是不言自明了。小桑鬆開離合器,開車向前繼續行駛。路過廁所時,裏麵死一般寂靜。
 
小桑將他的吉普車開出黑暗的胡同,來到華燈閃爍的東長安街上。一時間,我的眼睛都不能適應那種明亮。我記得,我在後座上把頭上穿的襪子脫下來的時候,感覺北京夜晚的空氣,真清新。這個虎頭蛇尾的未遂綁架案,說到這裏,就算結束了吧?嘿,還真沒有。
 
 
上文書說到,小桑與我們幾個人試圖綁架盜狗賊未遂,灰溜溜提前撤離了作案現場。卻說我自己,那晚作案後沒有幾天,就離境到了美利堅。那個時代,沒有互聯網電郵,越洋電話更是超貴,所以去了以後,一直都沒有再和小桑和他的團夥聯係,隻有當時的女友,不時有書信寄來。時過已經月月經已過時(注:自編回文字句),忽一日,收到女友一封來信,內稱她……哦,不是懷孕了,是她發現了我一個秘密。她說,她曾經在我離開前的有一天,感到我行止甚為蹊蹺,當時又不好多問。現在,她信中說,她知道我是去做什麽了。
 
我讀到這裏,不由一愣,連忙往下再看——女友告訴我,她從小桑那裏知道我是去參加他的綁架未遂行動了。她接著告訴我說,小桑和他的女友回到家後就開始感到了後怕。第二天每接到電話,都害怕是警方打來的,不敢馬上接。不過,幾天過去了,一切仍舊正常,二人懸著的心,這才逐漸放了下來。
 
不曾想,就在這時候,他們忽然接到了一個電話,一個警察打的電話。
 
電話中,警察首先亮明了身份後說,小桑他們的小狗,在他那裏,並讓他們去認領。百般狐疑的小桑,立刻帶上了女友驅車來到了那條胡同的派出所,找到了警察。在那裏,他們果然看到了見到他們也是歡蹦亂跳的小狗。小桑的女友,一時不能自己,喜極而泣……高興過後,二人一迭聲地向警察叔叔道謝……自是不在話下。
 
您可能問了,這是怎麽回事呢,就這麽容易
 
事後,小桑通過不同的渠道,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原來,小桑他們的小狗,被瘦子偷了之後,很快就轉移到了南口八達嶺一帶,準備賣個好價。而也就在這時,有了我們漏洞百出的未遂綁架行動。雖然無果,然而,或許正因為它的組織鬆散,鬧得滿城風雨,這次行動起到了我們所始料不及的,非常戲劇性的作用。常言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但常人卻很難意識到,這句話反過來,也是同理。賊也怕被惦記,或者說,賊更怕被惦記。為什麽呢? 答案也簡單: 因為他是賊,賊有賊心,所以賊就更會以賊人之心,度常人之腹。
 
雖然我們當時不知道,但那次魯莽行動之後,瘦子的日子,可就難了。
 
從瘦子的角度看,他無從知道小桑是真的放棄追索了呢,還是無時無刻不在暗中繼續惦記著他。而一個怕被惦記的賊,自然會加倍地小心。但是,具體對瘦子而言,他這個賊所麵臨的,卻是一個雖然極為簡單,但是卻橫豎橫左右左都無法解決的問題——他除了吃喝,還得拉撒。
 
可憐那瘦子,每到“新聞聯播”之後,該出門去廁所的時候,卻不敢。他要吃喝,他的職業要求他每晚出門去作案,可他也不敢。
 
為什麽呢?因為他怕出門碰見頭上穿襪子的。
 
常言還說,識時務者為俊傑。常言又道,活人不能讓尿憋死。
 
活賊也不能讓尿憋死。所以,幾天後,那小狗就被人神秘地送到了警察派出所,回到了主人的身邊。
 
以上就是我參加的未遂綁架案的全部始末。雖然未遂,但它教給了我其實很淺顯又很合邏輯的一則道理:壞人比好人還怕惡招。
 
賊更怕被惦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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