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57)
2010 (55)
2011 (83)
2012 (66)
2013 (88)
2014 (102)
2015 (497)
2016 (457)
2017 (603)
2018 (637)
2019 (816)
2020 (700)
2021 (540)
2022 (880)
2023 (542)
沒想到,我跟外交部的房產官司,打了兩年。
史家胡同51號的產權在外交部,2008年母親去世後,他們就想收回房子,要求我搬出。我同意搬出,但要求外交部支付房子30年的維修費用。2009年,外交部將我告上法庭。我提出索賠,但沒有任何證據。
我當時隻知道,法院是政府的,原告也是政府的,這官司我肯定會輸。沒想到還拖了兩年。最後,由法院指定評估公司判定總維修費用80萬,由外交部支付。我跟外交部的官司這才了結。
我媽媽一直說,51號院也就到她這一代,我從小就走出去,不屬於這個院子。這個說法是對的,我不屬於史家胡同51號,它也不屬於我。所以,當官司了結後,我在微博上寫下這句話:終於把史家胡同51號還給外交部了,徹底逃出中國的特權階層。值得慶祝一下。
51號院曾經是我家享受過的特權,特權的存在和我的價值觀念是衝突的,對我來講,曾經沾光並不值得驕傲。我沒有對這種特權戀戀不舍。對我而言,51號院留給我的最重要的東西是回憶。
從北京地鐵5號線燈市口站出來走幾步,就到了史家胡同。從這個胡同往西走一公裏,是故宮;往南走一公裏,就是長安街。
鼎盛時期,這裏曾有80多個四合院,居住過很多高官和名流,如華國鋒、徐向前、榮毅仁等。
當年胡同兩邊成片的四合院,現在早已不複存在。胡同西口,馬路南邊的院子已經拆了正在蓋大樓,很遠就能聽到叮叮咣咣的施工聲,一棟蒙著綠色防塵網的大廈已經蓋了十幾層,往上還不知道要蓋多高。
馬路北邊,從西往東數,59號是曾經的史可法祠堂舊址,現在的史家胡同小學;53號是清朝大太監李蓮英外宅,現在是一家賓館;外牆很高的55號,住的是榮毅仁的兒子、登過首富寶座的榮智健;有著大紅門的51號,就是我的家。
我的關於過年的所有記憶,都在這裏。
小的時候,過年真是非常快樂的事情,那時候物資缺乏,我們都拿著有配額的小本本,跟著大人的屁股後麵去買幾斤花生,幾斤瓜子。因為每家都有限量,所以我們都很小心,那時候買東西都自己帶網兜,裏麵襯一個塑料口袋,我們回家的時候,都把裝滿花生瓜子的網兜抱在懷裏,哪怕一粒都不能掉。
我外公(指章士釗)在的時候,過年最有意思的事情是躲在他的太師椅後麵看所有來拜年的人,我記得很清楚,有各式各樣的人。有個老頭,像電影裏麵的地主,穿著大馬褂,外麵套個棉背心,頭上頂著瓜皮帽,不知道為什麽我對這個老爺子印象特別深,後來才知道他是個學者,“文革”的時候被鬥死了。
“文革”的時候,史家胡同51號是最熱鬧的,這裏成了很多人的避風港,大部分是我爸爸家的人,比如我小叔叔,北大一個數學係的高才生,學校武鬥了,他就躲在51號陪我外公聊天,給我講小人國的故事。
我6歲那年,大人允許我和他們一起熬夜,我就逼著小叔叔給我講了一晚上的故事,一直講到他自己睡著了。後來,小叔叔被分配到貴州去了,他是老三屆,我們想了各種辦法不讓他去,好像都不行,因為他大學畢業了,要服從分配。小叔叔從史家胡同走的那天是陰天。他背著一個軍書包,我爸爸走在他旁邊,不時地拍拍他肩膀,安慰他兩句。我們就這樣從史家胡同51號走到北京火車站。
慢慢地,人都走光了,新年也越來越冷清、淒涼了。我外婆是在1970年新年前後過世的。外婆走了之後我也被送進了寄宿學校,平常就我外公一個人在家。1973年,外公去世了,我9月份去了美國,史家胡同51號院後來成了喬部長的家。據說那些年間的春節,51號又熱鬧起來,回到我小時候那種氣象,來拜年的能踩破門檻。那年頭沒有大款和老板,所以部長是非常值錢的,不像現在,說什麽北京的部長能拿籮筐裝。但是那幾年我不在,我1977年夏天曾經回來休假,可以體會當時史家胡同51號的盛況。我家旁邊的55號是外交部宿舍,一天回家,突然從那院兒裏出來一個阿姨,手裏拎著一筐蘋果,衝到我的麵前,死活要把蘋果給我,嘴裏說著:“問你媽媽好,問喬部長好!”
但是不到一年,我就在51號過了這輩子最慘的一個春節。1977年“四人幫”倒台後,喬冠華部長被撤職,他和我媽媽都被隔離審查。我媽媽被關在老外交部樓裏一個儲藏室,喬冠華被一個12人的學習班關在史家胡同後院,我從半個高幹子弟一下子變成了“四人幫爪牙”的後代。
我春節前回到北京,外交部沒有讓我去找我父親,而是在史家胡同的前院把司機的房間騰出來讓我住,讓我也好好交代問題。他們輪流找我談話,問我知道不知道他們犯了什麽錯誤,我說不知道,這絕對不是我強嘴,或者有“鬥爭意識”,隻是我那時候是個16歲的美國孩子,除了覺得這些大人完全像美國電影裏欺負人的惡霸,對其他事情都毫無概念。
後來,這些問話就越來越不友好,再後來,幹脆把我外公的圖章、煙槍、部分書畫,我媽媽的照相機、錄音機都擺在我麵前,以命令的口氣說:這些東西我們沒收了。至今這些東西沒有還給我們。這天是1978年臘月二十九。
第二天是大年三十。我跟學習班的人要求去見我父親,他們笑嘻嘻地說:去吧,去吧,隨便去。你又沒被隔離。我問他們,能不能幫我打聽一下我父親在什麽地方,他們都哈哈大笑,說,你還以為你是高幹子弟,我們得替你找你爸!之後,喬冠華帶來的保姆梅阿姨就差我出去買點蝦,她說不管怎麽樣,是過年,她想給喬部長做點好吃的。
我拿著供應本跑到東單菜市場,已經快關門了,但我還是買到了蝦。走到家,大紅門關著,我使勁按鈴,就是沒人開門,我開始喊,還是沒人。我突然意識到,也許我在大年三十就是賣火柴的女孩,凍死在門洞裏。我真的開始害怕了,坐在門墩上嚎啕大哭。最後是鄰居杜大媽救了我,看見我哭,把我拽到她們家去過了這個年。
也就是那天晚上,杜大媽和她一家給我講了喬冠華是部長的時候,51號有多少人來拜年,“多得嚇人,比你外公在的時候多!”杜大媽說,“那好日子你可沒趕上。”
春節過了以後,我決定自己去找我父親,或者幹脆搬到杜大媽家去住,要不就去朋友家。我打好了包裹,從51號出來,真的沒感覺我還會回來。胡同裏,我又碰到那位蘋果阿姨,她瞪了我一眼,吐了我一口吐沫,惡狠狠地說:“四人幫爪牙!”
我的吃驚和半年前她塞我蘋果的時候沒什麽不同。我開始長大了,開始懂得什麽是中國的政治。
1979年春節前,我已經在國際廣播電台工作了。那天是周六,我上中班,辦公室來了一個女的,說是外交部的,找我。我兩年沒有回51號,更不想跟任何外交部的人有來往。所以麵對這個阿姨我態度很壞。她卻很耐心地把我拉到一邊,說:“你媽媽回家了,喬伯伯也在家,快過年了,你回去吧。”
“你是誰?”我問她。“我是你媽媽學習班的,看她的。但是現在我們倆是好朋友了。”
聽到這個消息我沒有馬上回去,緩了兩天,心情很複雜。後來那個阿姨又來了,說你怎麽還不回去,你媽難受死了,以為你不認她了,要和她劃清界限。聽到這個我馬上回家了。
1979年的春節我們又是在史家胡同51號過的,那年特別熱鬧,因為我媽媽剛被放出來,所以大家都決定要好好過。
我舅舅一家過來了,帶著我的表哥和表妹,我們買了很多鞭炮,說要把外交部學習班的晦氣用鞭炮趕走。幾個小孩對東西的貴重毫無概念,拿了一個巨大的玻璃盤子放鞭炮,結果一個火花進了盤子,裏麵所有的鞭炮和盤子一起炸得粉碎。
那年大人都心情好,沒有罵我們。後來才知道那是基辛格送給喬冠華的禮物,是水晶的。
媽媽放出來之後,我隻在51號住了兩年,就又自費出國上大學了。這一走就是5年。就在我大學畢業的前一年,喬冠華去世了,媽媽沒有告訴我,我是在《紐約時報》上看見的。我往51號打電話,沒人接,怕媽媽想不開,出事。後來才知道媽媽去南方在朋友家住了一陣子,51號對她來說也是很傷心的地方。
3年前,我媽媽也在春節前過世了,我的朋友把我拉到海南去過春節,我當時非要抱著骨灰一起去,被朋友勸下。那年的春節,51號院裏隻有媽媽了。
媽媽去世的那個春節,還沒出正月十五,外交部的人就來了。
那次來了三個人,一個姓沈的處長,一個“誰說什麽都在那狂記”的戴眼鏡的小夥子,還有一個“長得像打手”。他們很專業,公事公辦,也不喝水,10分鍾就把事情講完了。我當時就表了態:你們拿房產證出來,賠償維修費,我就搬。
接下來就收到了一封來自外交部的函件。信上說:洪晃女士,經過幾次溝通,我們限你在某月某日之前搬出去,我們要收這個房子,至於你所提到的補償,將在你搬出去之後予以考慮。
我也回了一封信,說同意搬出去,但補償的問題必須在搬出去之前先談好。後來他們又發了一個函,還是一樣的內容,我就沒管它。等第三封函的時候,他們說已經雇律師了。
接下來,我就收到一張法院的傳票。再接下來就是預審,雙方在法院見麵。時間已經到了2009年冬天,登記護照身份證時,法官說,原來你拿的是美國護照。然後就問,補償的話,你有沒有任何房子花銷的記錄?我說沒有。於是又給了一個半月的時間去舉證。
後來實在沒有證據,我和律師商量,直接找評估公司評估一下算了。但法院卻遲遲沒有指定評估公司。又過了3個月我才知道,原來是外交部還要追加被告人。
預審的時候他們就發現我拿的是美國護照,沒有戶口,起訴我是沒有用的,所以要追加被告。我丈夫楊小平的戶口在51號,追加上;媽媽當年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中國城鄉發展研究協會當主任,為了辦公方便,協會的注冊地址也在這裏,也追加上。
直到2010年9月,追加被告的程序終於走完,法院通過公證搖號,定下了評估公司,評估才算正式開始。
官司這樣又拖了大半年,最後,評估公司評定總維修費用80萬,由外交部支付。我接受了這個結果。至此,經法院調解,我與外交部的“史家胡同51號”之爭終有定論。
打這個官司不是因為我想留在院子裏,而是因為我不想在和外交部談定搬遷條件之前搬出四合院。我的朋友們都說我太輕易就放棄了這麽好的一個四合院,其中一個懂房地產的跟我數著兩個手指頭說:
“估價得兩個億啊,你想好了。”
其實,我總是在想,搬出來完了,這個院子對我最重要的東西我都有了,就是記憶,這個誰也拿不走。而我不想讓自己變成那個送蘋果的阿姨,不想為了得到一個四合院,讓我的靈魂變成一個廢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