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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年後重逢,孫女拒認奶奶:人有沒有不原諒的權利?(ZT)

(2019-06-20 07:30:24) 下一個

 01 

在某網絡電台看到了一檔調解節目,記者受84歲的熊奶奶委托,尋找在外地的孫女。

自從6歲孫女離開奶奶身邊,祖孫已經28年沒有見過,連孫女結婚都沒有通知奶奶。

當記者找到孫女,孫女的反映超出記者的預料——她拒絕相見,而且也不願意看奶奶給自己錄製的視頻。

她甚至十分冷漠地說,“等她到了最後(去世前)給我打電話,我再去看一看。”

孫女為什麽如此狠心?最終,節目告訴了我答案。

原來老人的兒子也就是孫女的父親在28年前去世,留下一筆撫恤金和房產,老人和兒媳因為這筆遺產發生糾紛,更狠心將兒媳和年幼的小孫女攆出家門,任這娘倆自生自滅。

這28年來,在孫女娘倆相依為命掙紮度日的時候,老人從來沒有想過要找她們,資助她們,現在孫女事業有成,生活穩定,她才想起自己還有遺留在外的一個血脈,希望能夠盡釋前嫌上演大團圓戲碼了。

當記者了解到這一切,詢問老人之前是不是發生過矛盾,老人卻顧左右而言他,“我都不曉得產生過什麽矛盾”——沒有真心實意的反思,更沒有巴心巴肺的懺悔,隻知道打弱者牌,“我都這麽大歲數了,過一天算一天了”。

看了這樣的前情細節,我完全能夠理解孫女對奶奶的冷淡:自己做的孽,自己受報應,合情合理。

當然,像這種節目的記者們為了收視率,一定要無視這一點,強行潑雞湯。

在片尾手記中,欄目寫了這樣一段話,“不管你們之間發生過什麽矛盾,都已經過去這麽多年了,老人對你的愛是毋庸置疑的,希望你能夠用寬容平和的心態對待老人……”

我真想問問記者,“你是從哪裏看出來老人對孫女的愛是毋庸置疑的?”就憑她這麽多年對孫女不聞不問,然後老了終於想起來自己有個被自己逐出家門的孫女了?

愛不是這樣的。如果她真的愛孫女,哪怕是矛盾再深,也會對孫女的母親手下留情;如果她真的想孫女,就算是鬧僵了,也會千方百計用各種方法去表達自己對孫女的愛。

孫女說,她有多惡毒,我就有多惡毒,我是像她的。

這不過是賭氣,聽聲音孫女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雖然生氣但言語始終很有節製,她哪裏有奶奶惡毒,她沒有打她,更沒有罵她,隻是成全了她的心意,從她的世界中消失,這還有什麽不對的嗎?

 02 

這件事讓我聯想起周立波。

他在主持某檔節目時,遇到從小被送養的女兒拒絕與親生姐姐相認——妹妹認為“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很感謝養父母,但不願養父母與親生父母相見,免得養父母尷尬、難過,結果遭遇周立波的道德綁架。

他不斷強調親生父母一定有難言之隱,指責妹妹自私,心胸狹隘,用各種激烈的言辭逼迫妹妹和家人相認,“(如果你不認父母)你永遠不可能幸福,如果你想幸福就應該接受。”

他完全不尊重妹妹的感受,妹妹是結婚生子後才知道她是被領養的,這麽多年,即使在同一個鎮上,親生父母也從來沒有看過她。

她和他們之間沒有感情,非要一下子相認是很尷尬的。

結果節目組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安排親生父母上台和妹妹相見了,周立波一副終於功德圓滿的小人得誌感。

後來才知道,妹妹上節目都是被姐姐騙去的,不知道要麵對的是這種被迫相認的陣仗。而且這位生父在妹妹兩歲時,還曾去養父母家裏勒索,“給我錢,我就不再糾纏了”,最後用幾千塊錢打發了。

意不意外,驚不驚喜?

其實也不奇怪,這種能將自己的孩子狠心丟棄的父母,早就將自己的良心一起丟掉了,能幹出更齷齪的事也不足為奇。

隻是世人中如周立波者,有扮演道德天使的愛好,專喜勸人放下恩怨,世界大同,卻連最基本的是非和尊重都談不上。

而他們自己呢?你看周立波在生活中的表現就知道了,他何曾放過任何一個有負自己的人,別說小事上睚眥必報,就連曾經對自己有恩的關棟天,還不是在失去利用價值後恩斷義絕了。

這正和了魯迅先生所說,“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複,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中國人素有三個惡習:喜歡道德綁架,喜歡無原則袒護弱者,喜歡在是非問題上搗糨糊。

好像人隻要老了、弱了、認錯了,無論曾經幹過什麽壞事,外人都必須要原諒。你不原諒就是你不寬容狹隘小心眼,人人都要譴責你,仿佛犯錯的反而是你自己一樣。

比如生活中有的男人出軌,如果女人不原諒,男人會抱怨,“我都承認錯誤了,你還想怎麽樣?”外人也會覺得女人太矯情,不顧念家庭和子女。

第一個故事裏的孫女對記者說的一句話我特別讚成,“不是她想怎樣就能怎樣。”

28年前,她為了金錢把孫女和兒媳攆出家門,自斷親情,現在又希望親情奇跡般修複,孫女像沒有受過傷害一樣給她繞膝之樂——這是把自己當上帝了嗎?

人們總有誤區,以為老人老了,走路顫顫巍巍,滿臉慈祥,就能變成好人了。卻不知,強勢的永遠強勢,惡毒的永遠惡毒,即使肉體軟弱了,靈魂也依舊強悍——

你能想象慈禧太後臨到最後會懺悔自己對光緒太狠了嗎?不,她會下毒,拉著他一起死,“從生到死,你都不能離開我的手掌心。”

雖然這是野史,但到底她是幹得出來這事的。

 03 

郭德綱在相聲界一直以嫉惡如仇著稱,他自己並不掩飾這一點,也從不放過調侃那些打壓自己的人,當然因此帶來的副作用是增加了德雲社的生存難度。

記者曾經就此問過他的搭檔於謙,“擔不擔心郭德綱的這個性格會令到德雲社的未來堪憂?”於謙說,“不擔心,幸虧郭德綱這樣,郭德綱要像我這樣的話,就沒有德雲社了。”

於謙是個有大智慧的人,他很清楚,自己之所以不像郭德綱那樣嫉惡如仇,不是自己多麽寬容,而是沒有經曆過郭德綱那樣多的坎坷,“(看不慣的)我不太說,我也沒必要引起這些東西,因為我沒有深受其害。”

通俗說,就是沒有逼急了,犯不著,若是真的逼急了,估計於謙會比郭德綱還難纏。

世界上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很多時候勸人原諒與放下,不過是為了獲得一種道德的優越感。

正如郭德綱說過,“不明白任何情況就勸你一定要大度的人,這種人你要離他遠一點,因為雷劈他的時候會連累到你。”

我是一貫主張人要盡量放下恩怨,來換取內心的寧靜。但和那些一味和稀泥的道德綁架人士相比,我更支持一件事:被傷害者有優先選擇權。

如果別人傷害了你,你覺得原諒能夠獲得安寧就原諒;如果覺得不原諒十分舒適就不要原諒,選擇權在你自己手裏,外人無權指手畫腳。

這個世界就不應該是誰想犯錯就犯錯,然後想被原諒就有人原諒。如果世界是這麽運行的,那才是對好人的傷害。

一個人傷害了別人,哪怕是無意的,能被別人原諒,那就是你的福氣,別人的恩德,而不是必須的。

一個人如果真的知道自己錯了,反而不會強行自己被原諒,因為這本身就是對別人的二次傷害。他們會默默改過,把永遠心懷愧疚當成是贖罪的手段。

那些強行要求自己被原諒的人,犯錯是自私,認錯也是自私,想的全都是自己。

這個世界就應該有原諒也有不原諒。

原諒是人性的厚道,不原諒是給後人的警示——如果這個人有良心,那麽不原諒就會成為他心頭的警鍾;如果沒良心,原諒不原諒對他就沒有任何意義,反正他們總會覺得是別人虧欠了自己。

不原諒,也是最微小的正義了,這個世界需要像《醒世恒言》這樣的東西存在,提醒我們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古人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凡人能夠做到恩怨分明,有恩報恩,有仇報仇已經很好了。

文 | 晚睡作家、情感谘詢師,一枚斜杠中年碼字工,喜好解讀複雜情感迷局,關注女性獨立與成長,已出版《晚睡談心》、《幫你看清已婚男人》、《你配得起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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