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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我不得不違約再給您寫最後一封信。
我不能把您去年送我的金絲雀養下去了。金絲雀一直是我的妻子照料的,我隻管閑看,看時便想到夫人——
夫人說過的吧:“您有妻子,我有丈夫,我們還是分手吧;除非,您沒有妻子……這金絲雀作為我的紀念品送給您,常看它吧。這金絲雀是夫妻呢,可是,卻是哪個鳥販子任意捉了一雌一雄關進一隻籠中的啊!雀兒原非情願。反正,借這對鳥懷念我吧。把活物作紀念品贈送,也許可笑,可是我們的相思也是活的;金絲雀總會死吧,我們之間的相思,也讓它在不得不死去的時候死去吧。”
這對金絲雀要死了。喂養人已經死去,我這麽個懶散的窮畫家養不了這麽嬌弱的小鳥,攤開說吧,照料小鳥的妻子死了。就是說,妻既死金絲雀也得死。——試想吧夫人,使我思念夫人的不是我的妻嗎?
我想過是否將金絲雀放生。可是妻死後這對小鳥驟然萎頓了,而且天空對它們又是未知世界,在這座城市或附近的樹林,都沒有可以和這對夫妻結伴飛翔的鳥類。如果兩隻鳥各飛東西,也隻有各自死去。夫人說過,它們原是哪個鳥販子任意捉來一雌一雄關進同一籠中的。
此外,我也不願賣給鳥販子,因為是夫人的贈物。又不想奉還原主,因為妻子曾喂養它。再說,說不定夫人已忘了這對小鳥,徒添困擾。
重申一遍。因為有妻的存在,夫人的信物金絲雀才活到今天。因此,夫人,我想讓這對金絲雀為妻殉死。這不單純是紀念。我為什麽和夫人這樣的人產生了戀情呢,不是因為有妻的存在嗎?妻使我完全忘卻了生活的苦澀,不讓我看見生活的那另一半。否則,我在夫人這樣的女性麵前,一定會側過臉,或是低頭而過吧。
夫人,可以讓這對金絲雀死去埋進妻的墳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