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曾寫過一篇同樣題目的小文。最近又增加了一些閱讀,有了一些新的感想,於是舊瓶裝新酒,以同樣的題目再寫一篇。
伊曼努爾·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是啟蒙時代著名的德國哲學家,德國古典哲學創始人。他有一部一般讀者看來十分乏味的《康德哲學書信集》。在這本乏味的書裏卻有一個難得的亮點:愛情。而這一亮點卻是康德的一次失敗記錄,證明康德的說教並不能給讀者提供生活指南。然而康德還是把這一失敗記錄收進在他的書信集。他並不覺得難為情,大概他心安理得地認為:我的學問本來就不是可以拿來當飯吃的。
按常理講,哲學並非文字遊戲,其根本目的是使人們更好地認識世界,思維更有深度,行為更有目的。然而康德這位大哲學家卻當不了愛情專家。這與康德自身的生活經驗不無關係。
大家都知道德國人是一板一眼的,而康德更是無趣地一板一眼得到了有趣的地步。英國作家毛姆有本文集《流浪者的心情》(Vagrant Mood)。該文集有六篇短文,其中有一篇是講康德的。 毛姆把康德一板一眼的生活規律講得津津有味。
康德要仆人每天早上五點鍾把他叫醒,然後穿著睡袍、三角帽和拖鞋去書房,等仆人送早餐來。所謂的早餐並沒有食物,仆人送來的盤子裏隻有一杯淡茶和一隻裝滿煙葉的煙鬥。康德在書房裏從五點到七點準備教案。然後更衣,七點到九點在他家的一樓給學生上課。這是柯尼斯堡大學給康德教授的特權,不必到學校來,足不出戶就可以授課。他的課很受歡迎,由於家裏的客廳較小,想搶到好坐位的學生必須六點半之前就座。九點鍾哲學講座結束之後,康德重新換上睡袍、三角帽和拖鞋,開始看書寫作直到差一刻一點。然後更衣,去書房等待前來與他就餐的客人。康德把這頓午餐叫做“diner"(dinner),因為他一天隻吃這一頓飯。康德必須有客人陪他一起吃飯。有時他經常邀請的幾位朋友臨時有事,或他們實在討厭康德家餐桌上的那幾樣一成不變的食物而借故缺席,康德就叫仆人到街上隨便拉一位過路人進來。
飯後康德送走客人,在準備出門散步之前,康德習慣在房間裏站著,因為他怕如果坐下飯後會打瞌睡。他認為晚上的睡眠就足夠了,白天不睡覺就節省了時間,延長了生命。康德每天準時開始一個小時的散步,鄰居們都知道康德教授每天在同一時間從自己的門前走過,於是表停了的人就在此時調好時間,表快表慢的人趕緊在此時把表撥準。康德教授的日常生涯在他們看來就好像白日經天,比他們所有的鍾表還要規律。
康德的散步不但準時,而且風雨無阻,陰天時仆人拿一把大傘跟在後麵。康德雖然身材幹癟矮小,身高不足一米六,肩膀看上去一高一低,但總是衣冠楚楚,就是飯後散步也穿戴整齊。腋下夾著他從不離身的三角帽,另一手執一根有金色把手的手杖。頭戴金色假發,黑領帶,灰長襪,上衣在領口和袖口有褶邊,皮鞋上又銀色搭扣。日複一日的例行散步隻有一次例外,那是因為他收到盧梭的《愛彌兒》,整整三天迷得在家裏無法脫身。
康德散步時走的很慢,因為他認為出汗會影響健康。而且他堅持用鼻孔呼吸,認為如果用嘴吸氣會把病菌帶進口中。如果在路上與他人說話,他會屏住氣說上幾句,然後停下來讓鼻子呼吸。這樣就避免說話時喘氣。
康德散步的路線常年不變。照詩人海涅的說法,康德每天固定在菩提樹街上來回走八次。有一天他出了家門,居然沒有走上菩提樹街,而是朝另一個方向去了。左鄰右舍立刻感到震驚,奔走相告,他們猜想世界上一定發生了不得了的大事情。結果真讓他們猜對了:康德當天接到消息,1789年7月14日,法國巴黎發生革命,暴民們衝進巴士底獄,放走囚犯。於是康德那天有些六神無主。
康德的兩個妹妹的住家離康德很近,但完全沒有交集。康德認為與她們無話可說。如果聊家長裏短,康德既沒興趣,也一無所知。如果和她們聊哲學,好比對牛彈琴。索性就互不來往。
這樣看來康德教授實在古板,孤僻,乏味。在他的字典裏絕無“浪漫”一詞。難怪雖然美學是康德學說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康德本人對音樂繪畫毫無興趣。他家裏隻掛了一幅畫,是盧梭的肖像。這倒不是因為他欣賞畫作本身,而是因為他崇拜那位哲學同仁。畫作是一位朋友特意送給他的。
這樣一位不知情趣為何物的學究卻被當成愛情專家,結果鑄成大錯。
1791年,康德收到一位叫瑪麗亞(Maria von Herbert)奧地利女孩的來信。她和她的男爵哥哥都是康德的仰慕者。瑪麗亞愛上了一個男人,結果被他始亂終棄。隨後瑪麗亞又愛上第二個男人。但有一段時間她沒有敢把她和第一位男友的戀愛史事告訴給第二位男友。後來她覺得不該對自己的心上人有任何隱瞞,否則她一輩子都會良心不安。於是她便一五一十地把前段情史坦白。沒想到情人聽後醋性大發,開始冷落她。小女子一下沒了主意,對生活感到絕望。於是就想到了她崇拜的大師康德,請這位大智者給她指點迷津。
這下可給康德教授出了難題。其實如今在我們看來,事情很簡單,瑪利亞的問題在於她正在失戀中不能自拔,而不在於她坦白戀愛史的對與錯。如果我們給她回信,甭管有沒有用,先灌一碗心靈雞湯再說。文雅一點的就來一句“天涯何處無芳草”,俗一點的就說“三隻腿的蛤蟆沒處找,兩條腿的男人有的是。這麽美的鮮花還發愁找不到牛糞插?”
康德還是非常同情瑪利亞的。還專為此事聽取過朋友的看法,然後深思熟慮一番,拖了幾個月之後才提筆寫回信。他在信中說:雖然我們有不說謊和保持真誠的義務,但如果我們無法把全部隱私告訴自己所愛的人,是可以原諒的。不能對一個人完全開誠布公,這是先天存在於人性中的矜持或靜默,並不構成性格的弱點。
康德說得還算到位,我們大家大概都會同意他的觀點。如果康德就此打住,在落款之前再加幾句安慰的話,也許瑪麗亞會得到所需要的安慰,從此就想開了。然而康德這個掉書袋偏偏喜歡沒完沒了的說教,又接著寫道:就算你已經向男友坦承了過去的一段情,但如果動機隻是想要求得心安,而不是真正感到悔意,那麽這種坦白也沒有什麽道德上的光彩。
這下壞了,康德兜了個大圈子,先前的讓人聽著很舒服的話都等於白說。我們不知道瑪麗亞讀了康德的信有何反應,但可以想象,瑪麗亞小姐一定心裏在想:做人真難啊!
康德還沒完,又接著說:你不應該太在意情人變心。如果他的感情回歸了,那這種感情大概隻是生理吸引罷了。信的最後一句就更有學問了:何況,人生的價值並不取決於是否獲得快樂。
這下把瑪麗亞小姐徹底弄糊塗了,她一定在想:我如果活著不是為了快樂還瞎折騰什麽呢?瑪麗亞又給康德寫了第二封信。信中直截了當地告訴康德,她感覺心靈空虛,生活沒了意義,大師的學說對她不管用,解決不了她的困惑。她希望能與康德見麵,到他家來看看他的學問是如何影響他個人生活的。
康德再沒有給瑪利亞回信,也許他不自信了,也許他不知還應該說些什麽。
瑪利亞在給康德寫了第三封信之後,就自殺了。
瑪利亞實在是找錯了人。康德大師懂得哲學,卻不懂女人和愛情。康德沒有在信中勸說瑪利亞重新建立對生活的信心,而是在人是否有真誠坦白的道德義務這一隔靴搔癢的命題上打轉。
看來康德並不覺得有愧於瑪利亞,他把寫給那位可憐女孩的信作為他的學術成果收錄在他的《康德哲學書信集》中,還把信中的核心觀點全部搬到他的《美德學說》(The Doctrine of Virtue)一書中。
康德認為說真話是一種美德,是人格的絕對標準,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這樣看來,瑪利亞倒成了實踐康德學說的烈士了。法國思想家本傑明·貢斯當(Benjamin Constant)對康德的信條很不以為然。他認為,如果人們無條件地永遠說真話,社會就亂套了。他挖苦康德說:“我們的一位德國哲學家走得如此之遠,並且斷言:如果一個凶犯問我們,我們那被其追殺的朋友是否躲在我們家中。對該凶犯說謊也會是一種犯罪。”
我們沒有聽到當年康德是如何回答貢斯當的疑問的。有趣的是,二百年之後一位美國哲學家邁克爾·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倒是嚐試著為康德的觀點辯護。他說:當凶犯追到我家詢問他們所追之人是否在我家時,我可以如此回答:“一小時前我在路那邊的雜貨店裏見過他。”這句話是實話,不違背道德,但又沒有出賣藏在我家的朋友。再比如,女友問新買的很難看的衣服是不是漂亮。如果我回答說好看,那是撒謊。如果直說不好看,那今天的晚飯大概甭想吃了。於是我回答:“你選衣服的眼光真獨到。” 這樣我沒有說謊,又沒讓女友不開心,兩全其美。
看看,有時哲學家們自己把自己逼進死胡同,還需要自己自圓其說。
康德一生未婚。他曾有過結婚的念頭,看中兩個女人大體夠成為自己的老婆的資格。於是弄個表格,詳列出結婚的利與弊。當他還在反複權衡是否該開口求愛之際,發現一位姑娘已經為他人披上嫁衣,另一位則早已遠走他鄉。
在康德學說中有一個重要的命題,就是purpose和purposiveness的關係。purpose很簡單,就是目的,德文原文是Zweck。所謂purposiveness是指目的性,某種目的所引發的價值或功利,德文原文叫Zweckmässigkeit。對此毛姆有非常通俗的解釋:一個人蓋房子,為的是出租,收取租金以改善生活,這就是他的“purpose”。而他進一步需要考慮的是這一目的的價值與功利,即蓋好房子之後是否能找到租戶、應該收取多少房租才能在多少年內收回成本等等,即蓋房子的“purposiveness”。
康德曾想過把結婚作為purpose。但令他舉棋不定的是purposiveness,即這一目的是否值得,結婚之後的各種好處和壞處孰輕孰重,日後的柴米油鹽如何解決等等。於是他索性做出結論:人沒有結婚的必要。既然他有這樣的判斷,讓他當愛情專家也是勉為其難了。
沒有目的性的目的是盲目的目的。這樣看來,似乎purpose和purposiveness的關係很簡單明了。但康德又說:purpose和purposiveness並不一定有關係。這又是怎麽回事呢?康德在他的一部重要著作《判斷力批判》(Critique of Judgement)中有這樣一句非常難懂的觀點:“Aesthetic judgment is purposive without purpose”(美學判斷具有目的性而無目的)。這是康德學說中的一個重要的概念。下麵讓我根據我自己了解的康德的隻言片語試著解釋一下。
康德認為,人有兩種判斷能力,一個是認知判斷(cognitive judgment),另一個是美學判斷(aesthetic judgment)。前者是客觀的、唯物的,而後者是主觀的、唯心的。所謂認知判斷就是我們運用經驗與知識對物體客觀的觀察與認識。我們的頭腦裏已經有狗的概念:四條腿、毛茸茸、會搖尾巴、會叫。當我們見到這一個物體時,正好和我們頭腦裏概念對上號,於是我們就做出認知判斷:這是一隻狗。由於我們見到很多長得不一樣的狗,於是就豐富了我們頭腦裏對狗的概念。以後見到什麽樣的狗都認得。所以,我們的認知判斷既有purposiveness(因為我們有意用我們頭腦裏的概念去觀察事物),又有purpose(因為我們成功地把我們的概念於見到的事物對上號)。
而另一種判斷 - 美學判斷(aesthetic judgment)則有所不同。當我們見到的物體無法與我們頭腦裏的概念完全吻合時,我們需要自己創造一個概念來指認它。這樣創造就是美學判斷。這個美學判斷沒有purpose,因為眼前的物體與我們原有的概念對不上號,但具有purposiveness,因為我們力圖用新的概念來認知物體。康德把這一超越局限的努力叫作“surplus intelligibility ”(額外的、附加的認知),說白了就是想象力。想象力可以完全不拘泥於原本物體大致該有的概念,充分自由發揮,於是美學的快感就產生了。我們見到一輪落日,會想到殘陽如血。見到一彎明月,便想到月光如水。此時我們已經不在乎太陽、月亮原本的概念是什麽,也不在乎它們血和水有何關聯。我們看一場驚心動魄的電影,與劇中的人物一起快樂或憂傷,早已忘記電影其實就是投射在銀幕上的光影。
美學判斷中的想象力不但需要認知判斷所需要的經驗與知識,還與每個人的情緒、興趣、心情等個人因素有關。因此每個人的想象不盡相同。看到一幅畫或聽到一段音樂,每個人的感受都不一樣。藝術使人們產生多重的想象,正是其魅力所在。盡管經典的藝術作品如常青之樹,我們還是喜歡並需要讀新小說,看新電影,聽新歌曲,去沒有去過的景點。因為隻有這樣,我們才可以較少依賴我們頭腦裏原有的概念進行認知判斷,而更多地運用美學判斷 - 想象力。我們享受想象力給我們帶來快感。
我們常說的“情人眼裏出西施”就是典型的美學判斷。一個熱戀中的青年見到他的情人如見到女神,已經拋棄他對女人的概念,不再把她視為萬千女人中一員。但對於餓了三天的人來說,眼前的一隻土豆要比一個女人更可愛。情人眼裏出西施,餓漢眼裏出土豆。康德對女人提不起美學興趣,在他眼裏,她們和土豆差不多。
對女人不感興趣的康德卻是女人崇拜的偶像。
有一天康德打開書房的窗子,看見鄰居的一排白楊樹擋住了遠方的景色,很是不爽。於是就要男仆去請鄰居把楊樹給砍了。這要求當然有點過分,男仆很是為難,就對女仆說:“恐怕我們又要搬家了。”
這是因為前不久康德住在別的地方的時候,嫌鄰居家的雞叫攪他的好夢,硬要對方把雞賣給他,花多大價錢都在所不惜。可那家夥偏偏不買康德的帳,於是康德惹不起躲得起,隻好搬家。
當初康德連一隻雞都擺不平,遑論一排楊樹了。沒想到男仆硬著頭皮一說,人家居然二話不說答應馬上砍樹!原來這位鄰居是暗戀康德的粉絲,還巴不得有機會討好他呢。三年前又在按時散步,不小心跌了一跤,有兩位過路的女子走過來攙扶他。康德當時正好手中拿著一朵玫瑰,就隨手送給了較年輕的一位。這個女人如今成了為康德砍樹的鄰居。一朵玫瑰抵得上一排白楊樹。
康德對這個女人有沒有興趣沒關係,反正人家是把康德給她的玫瑰供奉在首飾匣中,記著一個男人+名人對她的好。
康德一生沒有走出過他家鄉的德國小城,就一門心思地在家鼓搗他自己的哲學。他認為沒必要走出去看看外麵的世界。作家北島在散文集《青燈》裏有一句話:“一個人行走的範圍,就是他的世界。” 其實我倒覺得,一個人感悟的範圍,才是他的世界。康德在他的世界裏,精神食糧足夠豐富,自得其樂。不懂女人與愛情也罷。
還有,康德隻是不懂得“情”。懂“愛”是人的本性。即,佛教中的佛性或者基督教中的靈性之本能。
不過認知判斷和美學判斷既然都是判斷,那都有主觀成分,隻不過前者需要盡量客觀,以客觀來修正,而後者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