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陸美國 (七)- 學走路
(2004-02-10 12:27:14)
下一個
發兒小“東瓜”開著他那五百元的破福特到肯尼迪機場接我。現在想想那五百元的破車能從新州開到肯尼迪,也真不容易呢。
他也沒多的廢話,“明天是周五,你開始到餐館做BUS BOY,以後五,六,日幹三個晚上,開始我接送你。有車了,你就可以自己去了。這是駕駛手冊,本周末除了晚上打工,你就把這個手冊拿下,周一去考筆試。另外這個周末我去買報紙,你自己找車,照著五六百塊的車找就行了。最好是日本車。”
有哥們在就是好,一切他都想好了。我就照辦就好了。打工的事兒後麵再寫,說書的一張嘴,咱先侃學“走路” - 買車,學車,開車。
筆試還算順利,過了以後約好了三周以後路試。可惜冬瓜跟他的哥們都忙,學車就費勁了。買車也算順利,找到一個開了14萬邁的小HONDA CIVIC,跟夏利長得一樣,五百五成交。哪知道練了一次,就發現後麵聲音不對,送到車行,人家說車的連接前後輪的主軸裂了,象這破車,也就隻能焊一下了。換新的就不值了。於是又報銷了近三百刀。
總共學了兩次,大概四小時左右,就去考路試了。那天運氣特好,考官是個第一天上班的新手,路試是在一個封閉的道路裏。我稀裏糊塗的開了一圈兒,感覺還可以,但是平行停車沒進去,重複了一下。考完以後這家夥拿著個清單,開始一項一項的勾,大概如果兩項勾了“NO”就瞎了。這小子勾得很慢,每一項都想一下,結果那邊他老板過來了,衝他一臉的不高興:“幹嗎呢你?快點呀,你沒看見人都排隊了?這個怎麽了?”這小子衝他老板咕叨了幾句。那老板看了我一眼:“好了好了,過過過,趕緊下一個吧!”就這麽著,我就這麽糊裏糊塗的過了。那叫一個興奮!晚上立刻跟冬瓜做了兩道小菜,慶祝一下。從此就開始有腿了!
當晚冬瓜說,既然有了駕照,你就自己開回家吧。我住的地方離冬瓜半小時車程,一小段高速之後,就是一條筆直的鄉村公路。第一次晚上開車,感覺倒還可以,開的時候沒覺得,一路還把破收音機開得挺大。但是到了家,把車停下,這才發現,整個後背已經被汗水濕透,而且右腿已經僵硬,不會彎了。我CAO,原來我已經緊張成這個德行了!
好景不長,有了腳的兩周之後,我的第一輛車就玩兒完了!那是個周四,沒有課。跟冬瓜約好,早上到他那裏,跟他去一趟學校,而後中午過後就去打遊戲。晚上一起做點好吃的。早上我得意洋洋的奔他家,到下高速的地方,我眼看要開過了進口,於是緊急打把,結果為時過晚,車撞上了護圍,撞爛了。當時趕緊找公用電話找冬瓜。冬瓜火速趕到,於是給拖車公司打電話,他們說馬上就到。整個過程也沒看到警察。因為冬瓜要上課,我們跟拖車公司說好了,下午再去拖車公司,就不等了。於是我隻好跟冬瓜上課去了。
中午過後等我們趕到修車行,車行說,你的車我們直接送JUNK YARD了,沒救了。但是警察找你們呢,你等著吧。於是車行給警察局打了電話。警察五分鍾之內就趕到了。兩個警察挺客氣,問誰的車,我說是我的。而後警察說,我要逮捕你。我還沒聽懂,冬瓜一聽就急了,“什麽意思?逮捕他?為什麽?”警察嘰裏咕嚕的跟冬瓜解釋了一下,大意是說,車禍之後離開現場是嚴重違法,必須逮捕,其它以後再解釋,現在我們要搜他身,你跟他解釋一下吧。於是冬瓜就跟我講了一下。我到沒怎麽樣。冬瓜急壞了,跟警察要求開車一起到警察局。警察同意了。於是警察客氣的搜了身,看我挺平靜,也沒給我上手銬,就讓我坐在後座上,奔警察局了。後來我想想大概不是平靜,而是一片空白,懵菜了!我應該不是“打死也不說”的主呀?
到了警察局,警察讓我坐下,也同意冬瓜坐我邊上。而後拿來一本厚厚的交通細則,給我看。上麵寫的很清楚,當事人人脫離事故現場要被逮捕。而後拿來一張罰單,讓我一個月後必須出庭。就讓我和冬瓜走了。我和冬瓜都不敢相信,就這麽完了。前後沒有半小時,我被逮捕又釋放了。又是一場虛驚!冬瓜那邊兒還叨咕呢,“我CAO,我當時想,完了,完了,我怎麽跟你老娘解釋呀?!原來就這麽簡單呀,嚇我一跟頭!” 我心想,我已經嚇了好幾個跟頭了!
得,還得趕緊買車!我們又去買報紙,一不做二不休,債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癢,反正現在有工打了,這次買個好點兒的吧。當天晚上就去看了一輛TOYOTA TERCEL。隻有六萬五千邁的小紅車。感覺不錯,因為後備廂有個小坑,開價1600,我們砍了”一百刀”,當場成交了。當晚10點多,我又開著剛買的TERCEL回家了。經過了車禍,報廢了一輛車,而後被逮捕,又釋放,接著又買了一輛車,一天之內,我和冬瓜全給辦了!看著那有模有樣的小紅車,我真不知道是哭還是笑!
還有個笑話呢,買了TERCEL之後,感覺特別爽!於是有一個周六下了工,幾個沒車的哥們一起,坐我的小車奔大西(ATALNTIC CITY)。那天晚上毛毛細雨,看不太清楚。哥兒幾個唱著那個“春天的花開秋天的風以及冬天的落陽。。。”很興奮。路兩旁黑不拉嘰的,玻璃也有水汽,我也沒在意, 忙著神吹海聊。開著開著,似乎覺得,警車閃燈。我也沒在意。再過一會兒,看到前麵一輛警車到了我前麵,一輛警車到了我邊上。我還沒在意,還跟哥兒幾個山呢“CAO,今晚上警察真多,夠鬧的!”再過一會兒,邊上的警察開始用聚光燈照我們。我還罵呢,“我CAO,他丫這燈真晃眼!”這時喇叭開始喊話叫我停車。我這時突然意識到,和著人家是衝我來的!我趕緊靠路邊停下。我一看至少七八輛警車把我包圍了!我看見有警察奔我車來了,趕緊拉開車門就下車,這下麻煩大了。所有警察立刻散開,立刻拔槍,並且大喊“不許動!把手舉起來!”嚇得我趕快把手舉過頭,而後又命令我扒在地下,接著叫車裏每個人都出來,舉手而後扒在地下。哥兒幾個都嚇懵了。人和車都被搜了一溜遍。而後這才讓我們站起來。這時警察才說:“誰叫你走出車子的?知道規矩嗎?多危險啊?”原來美國規矩是警察叫停之後不能走出車子!我還以為我可以開車門上煙了呢!我還是不明白為什麽那麽多警車,於是就問警察,我們到底怎麽了?警察說,因為我超速,本來他閃燈叫我停下,我不停車。於是就叫了人幫忙。因為我們車裏有四人,於是就來了一大堆警車。警察說,從閃燈到這裏已經快十邁了。這我才知道自己捅了漏子!真TMD懸!險些搭上槍子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