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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來多倫多的第四年,回想起第一個月來多倫多的時候,那會兒雖然學習、生活都還沒安定下來,我就開始打工了。
那會兒想著,天天花著從家帶來的錢,畢竟有種坐吃山空的感覺。一天,有個中國朋友問我有沒有興趣去一家中餐館試試,每周二、四、五、六晚上上班,一次4小時,每小時7刀還有小費。第二天傍晚,我就跟著朋友去了那家餐館麵試。
餐館叫Pink Sushi,是一家離學校不太遠的小門臉兒,經營的是日本壽司。日本菜簡單衛生,容易製作,利潤也高,一份不足以塞牙縫的壽司可以賣到5—10刀。難怪許多中國人也跑到多倫多開起了日本壽司店。
麵試我的老板娘Ada時尚、漂亮。她說我的工作是接電話。在我熟悉菜單的時候,電話鈴響了,她不動聲色地看著我說:“接電話呀。”對菜單還一無所知的我隻好硬著頭皮抓起聽筒。就這樣,連一句“開始吧”都沒有,我就開始了在餐館打工的日子。
接電話的工作無非是記錄下外賣的定單,但這絕非簡單的工作。光是看菜單上大串大串的名字,我的頭就大了。彩虹卷、加州卷、辣吞拿魚卷……幾十種壽司和日本菜肴,除了死記硬背外別無他法。但無論如何我也記不住每種壽司的原料,誰讓我無緣品嚐呢。每次有人問:“小姐,你們的蜘蛛卷裏都有什麽呀?”我就開始撓頭,支支吾吾地說:“這個嘛,有一隻炸螃蟹,還有青瓜吧,不,是黃瓜。”
每次接電話,除了要記下客人點的古怪菜名,還要記下他們的特殊要求。有人會要求加雙份的薑、醬油或色拉醬。此外,還要準確記錄他們的地址和電話,不能出錯,否則,司機找不到地址,我就得兩頭挨罵。記下來的菜單一式3份,一份留在前台,一份送進廚房,還有一份送到專門製作壽司的“壽司吧”。我必須分清哪道菜是廚房的,哪道是壽司吧的。
打工的日子長了,各種附加“勞役”也紛至遝來:端茶倒水、收拾狼藉的餐桌等等。起初,被幫的人還會說聲“謝謝”。日子久了,這些都仿佛成了我應該做的。如果不去做就會被認為是笨手笨腳,沒眼力見兒。
小費是大家一起分的,但是這個錢是不能強製客人給的。遇到懂道理的客人還好,基本都能給10%-15%,有的客人還會給到20%;但是也有一分錢小費都不給或者給幾分錢鋼鏰的。我有次就遇到一大隊10個人來吃SUSHI,吃了100多塊錢,走的時候才給1塊錢的小費。因為自己做服務生,知道做這一行的辛苦;現在都養成習慣了,自己和朋友出去吃飯的時候,盡量少麻煩服務生,吃過飯有的時候都習慣用餐巾紙把桌子擦幹淨。給小費也都是超過10%。
餐館工作有一個好處是你可以鍛煉人際交往能力和識別人的能人,這個東西很有意思,你在餐館做跑堂或者酒水做久了,走在大街上見到什麽人都笑嘻嘻的,到哪去別人都喜歡你,和陌生人交往起來也很自如,因為在餐館裏每天要麵對多少陌生人啊,對不對。而這個識別人的能力就更不得了,你可以一看見一個人,就能摸清這個人大概是幹什麽工作的,事業成功不成功,這就是每天在餐館每天交往不同的人產生出的一個職業本能。
當然在這些“打工大軍”中也混雜著一些“富人打工仔”;一位“山西首富”的兒子,新來乍到便買了一輛寶馬四處轉悠。後來終於覺得自己也應該打工掙錢。於是他“開著寶馬送晚報”的故事被大家譽為留學生打工的經典傳奇。還有一些開著寶馬奔馳奧迪送餐的不在少數。其實呢,多數留學生還是以學業為主,打工隻是在暑假裏,也就為了鍛煉鍛煉,掙點零花錢。曾經遇到一位“打工皇帝”,課餘爭分奪秒地找機會打工,從中餐館洗盤子到在海灘上幫人撬牡蜊,什麽都嚐試過。他三年沒回過一次家,也沒像其他同學那樣總盤算著去周邊國家轉轉,他的假期生活就是打工,打工,打工。他隻淡淡地說:“我出來後就沒再要過家裏一分錢。”
每一個成功的留學生都走過一條布滿荊棘的道路,都有一串串飽含著血和淚、淒楚辛酸的感人故事。這群在成長過程中聽慣父母“修地球”故事的年輕人,在長輩眼中的“半大小子”,如今也在異國他鄉體驗了一把自食其力的生活。說來似乎件件都是“趣聞”,卻隻是年輕樂觀的心自動濾去了其中的苦和累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