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61)
2018 (1)
在我的記憶裏有叛逆的少男少女喜歡玩消失,目的是引起家人朋友和自己喜歡的人的關注。還有一種消失,是優勝劣汰,該消失的自然銷聲匿跡。如今出現了第三種消失,被消失。
在豆瓣上消失的書,從博客和微信裏消失的文章,賬號突然消失也不是什麽罕見的事兒。這就是我們言論自由的狀況。扛著言論自由的旗號個體與個體撕逼,撕得再慘烈也無法到達言論自由的高度。言論自由的寬度廣度深度是由法律定義由法律保障並通過傳媒與出版發行實現的。如果我們隻能談論家事與天下事卻不能談論國事,這叫什麽事兒呢?這事叫“沒有言論自由”。
個體與個體之間談言論自由完全是扯淡,個體隻有對媒體對集體對權力機關對政府對國家可以暢所欲言或者緘口不欲言,這才是言論自由。我的口水隔三差五的被網管從我的空間裏擦拭幹淨。這事兒如果發生在別的國家,那麽這實在是一件神奇的事。這事兒發生在神奇的國度就不是神奇事兒,據說這叫新常態
比如:我不知道水是軟固態,我就不配和軟實力超強的中宣部玩兒,隻要玩我就完。新常態!懂了嗎?
我不是前非車(輩)我是前車,請大家以我為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