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了感覺怎麽樣?
(2015-06-29 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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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了感覺怎麽樣?我是問同性戀們。
我如果是個同性戀,估計那是要感慨萬千的。新婚之夜肯定是要微信傳書,洋洋灑灑千言萬語。可我不是同性戀,我是一個結過婚,離過婚,現在二婚卻主張不婚的反婚姻主義者。如果一定要問我對婚姻的看法,隻有一句話:沒事兒找事兒。
我必須立刻馬上毫不猶豫的承認,我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一邊結婚,一邊把婚姻當狗屁。要知道千千萬萬的同誌們曾經為能夠結婚而遊行裸奔,方方麵麵的人士也因了這個主題而口水及唾沫星子橫飛。一場等同於南北戰爭的大仗,在世界範圍打了許久,美國終於被攻克了。一夫多妻能存在,三妻四妾也不是沒有,壓迫抵製同性戀,這是多麽不合情,不和理,不人性啊。
多少紅男綠女都已經把婚姻當兒戲了,卻是非不讓男男女女們也玩一玩過家家。如我這般的狗男女們,在婚姻的道路上已經從遠古時候的從一而終,一夫多妻,玩到了如今再婚,離婚,三婚,閃婚,重婚,不婚,婚婚欲睡的地步。可是你不得不佩服有的人,一覺醒來,雖不清楚自己是哪房幾床,卻非常清醒的記得,上帝曾經告訴過她,同性戀是犯罪。可見隻許州官放火的未必隻有官人,俗人有時也愛瞎子點燈。
自己玩膩了的把戲都不讓別人玩,這是不是有些歹毒。我覺得這種人簡直比上帝還過分,連上帝都不如。憑人心,講良心,早就應該拉閘放水,讓同誌們也都體驗一下什麽叫婚姻,什麽叫沒事兒找事兒。有朝一日,同誌們也陸陸續續開始離婚了,回首今日,有多少人會覺得自己殘酷、慚愧、慘不忍睹。
婚姻是兩個個體法律意義上的結合,而法律的宗旨在於最大化的保障個體權利。法律的尊嚴要求公民的行為合法,同性戀也有得到法律保障的需求,那麽何樂而不為呢?
至少有一半的異性戀沒有以愛作為婚姻的基礎,他們僅僅把婚姻當作利益途徑,那麽我們有什麽理由反對以愛為基礎的同性婚姻呢,當然隨著同性婚姻的普遍合法,越來越多的同性利益婚姻也會隨之出現。婚姻製度會隨著社會發展的進程不斷演變,有關婚姻的法律也必然需要與時俱進,我相信不久的將來,結婚證會被一疊厚厚的合同取代,至於一夫多妻還是一妻多夫,同性或是異性都沒什麽所謂,婚姻既然是一紙合同,那就讓它成為一紙合同,從此不必假愛情之名也不僅限男女之事。
很多人認為婚姻對家庭和孩子是保障,其實對家庭和孩子唯一的保障是愛,沒有愛而相約法庭的婚姻對家庭和孩子的傷害有目共睹,婚姻對此根本無能為力,所以不要對婚姻有過多的期待,婚姻的外延很複雜很寬泛,但婚姻的內涵遠不如愛重要而深沉。
法律是人類自己的選擇,可是人類的未來會是人類自己希望的樣子嗎?我相信自然對人類始終無法苟同。以法律的名義給了同性戀合法的婚姻,接下來我拭目以待,看他們將會怎樣糟蹋婚姻。
看了半天反對派大法官的判詞,理解了一點,婚姻的起源和最初本意其實與愛情無關,婚姻是保護下一代以及人類繁衍的手段。如果兩個人愛得死去活來,結不結婚也無所謂。沒那麽愛了,又怕失去曾經擁有的愛,就結婚了。
同性戀不違反動物性,動物也有同性戀行為,比如大猩猩,好像狗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