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隨便聊
(2013-12-12 15:05:21)
下一個
把藉由婚姻組成的家庭當作一個有限或者無限責任公司,這是很多現代家庭的存在模式。把以感情為基礎的家庭演繹成以經濟為基礎的有限或無限責任公司,這樣做不是一點好處沒有,最顯然的好處是原本難斷的家務事比較容易就斷了。
幸福家庭就是感情好,不需要管理手段管理製度,打情罵俏就把問題解決了。沒感情或者感情不好,但要結婚或者婚已經結了,怎麽辦?想感情用事可是已經沒感情了,隻能談責任談義務,這時候借助公司的運營管理手段來管理應該是不錯的選擇,至少雙方都不用張牙舞爪,不會雞飛狗跳。
合同法,違約責任與賠償等等,眾多管理精英的智慧都可以為我所用,幫管理好婚姻,管理好家庭中的糾紛。極具代表性的例子,默多克與鄧文迪的婚姻。傳媒報道他們之間有一份婚前協議,婚後還有兩份補充協議。看來他們之間是這樣子的,談情說愛談到談結婚為止,因為結婚之前要先談結婚的條件,還要白紙黑字簽合同。他們確實沒多少日子談戀愛,報道說老默那邊跟前妻談完離婚協議,這邊沒多久就跟鄧文迪結婚了,具體之間差多少天我記不清楚。這回他們離婚,報道說十分鍾就搞定了,看看,多有效率。公司化婚姻家庭的好處。
簽合同的婚姻關係是有限責任公司,不簽合同的就更象無限責任公司。因為既然沒有限定責任那就意味著無限責任。過失,欺騙,背叛,能不能生孩子,能不能生男孩都可以以責任的名義追究責任,然後要求對方折價一次付清或者分期付款。
寫到這裏我難免覺得悲哀。愛情是一種感情,當我們麵對以愛情為基礎或者說以感情為基礎的婚姻時,我們需要學會的卻是避免感情用事。由此看來談婚姻真的是會傷感情的,不管有沒有婚前婚後協議,婚姻本身就是協議,意味著責任。看來沒有愛情的婚姻確實累,這不,天後毫不耽擱,離。
人之初,性本善。我們暫且不質疑這話是否準確描述了人性之初,我們來看看尋找性本善,必須追溯到人之初的哪個年齡段算初。以目前最樂觀的情形來看,十歲,小學三年級階段。初中都到不了,初中是不是該算人之中了。十歲,已經來者不善了。
不久幾日的新聞,十歲女童暴打一歲男童。想想看,十歲而已,已經可以做出這等事情。每個人都想知道,那個女孩怎麽了。能怎麽著呢?感情用事唄,仇恨的感情。仇恨從哪裏來的,爹媽不知道,同學老師不知道,媒體不知道,我也不太知道。也許從誤解來,從任何可能的地方來,我隻覺得唯一不可能從感情交流來。十歲小姑娘,把人們概念裏的人之初年限往前推了好幾年。
人與人之間如果沒有感情交流,是不可能了解別人,或者讓別人了解自己的感情。如今同學之間都是感謝四年同窗不殺之恩,還談得上感情麽。如果拿朋友來說,很多時候是人已經自殺了,那人所謂的朋友們卻都在詫異中,壓根都沒察覺。說白了都是熟人壓根沒朋友。天天見麵卻沒有感情交流,怎麽稱得上朋友。天天睡一張床都沒有眉來眼去,充其量還是夫妻,但還算是愛人麽?
人但凡對這個世界還有一點感情都不會自殺。
感情長期不用是會退化的,長期的感情缺席導致最後人與人之間都沒有感情可言,想不起來感情是哪個一回事了。說了這麽多關於感情,連個感情的定義都沒下,好像不太合適。我的感情定義:感情是交流感受的過程中建立起來的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