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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論武之主權在民(二)

(2009-11-15 09:20:09) 下一個

 

俺覺得中國的民族主義,或者是愛國主義的內涵,並不複雜。愛你自己,愛你的家庭,愛你的朋友,愛你的鄰居,愛你的民族,愛你的國家,愛你的文化,僅此而已。

在對中國近代民族主義形成中的西方外來因素被誇大到了極致,而中國的文化則在文化主義的簡略歸納中,將原本的民族主義意識給輕輕地抹掉了。這個錯誤的認知,源於俺前麵說過的,作為中國知識分子信奉中的儒家文化體係中民族主義意識薄弱,成為了學者們主要的取舍方向。而對普通民眾中的樸素民族主義的存在,卻被有意和無意的忽略了。

而且因為中國作為一個文明的存在,和一個古老民族的產生,其樸素民族主義意識也不是固定不變的。在《左傳》中提到的“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這種粗淺的華夷之辯的樸素民族主義思想,也慢慢加入了“入夷狄則夷狄之,入中國則中國之”這樣的靈活的標準。

這套標準,采取了文化作為判斷,應該是周朝發生的事情。

如何理解周朝,是研究中國曆史的一個基礎。大部分漢學家都同意,周朝大概可以看成後來中國的很多文化傳統的形成期。在這個時期,發生的重要事件就是武王伐紂,從而取代了商朝的統治地位。

雖然說在周朝的來源上,各派學者爭論紛紜,有海外學者認為周族是來源於西北遊牧的突厥族係,但並沒有考古和語言上的證據可以支持。更多人認為周族也是起源於龍山文化的一支,隻不過生存的條件和中原的龍山文化的其他族係更惡劣,和其他遊牧民族的接觸和融合更多,因此表現出了和商朝文化有一定的差異性。

周朝帶來的主要政治思想變革,在於推翻了商朝的上帝和祖宗崇拜連帶的巫術,作為政權的合法來源。取而代之的是,引進了超自然的天命概念,作為政治權利的合法來源,並提出了道德規範的德的概念,作為統治者天命所歸的人為體現。

而周朝的天下為王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觀,必然牽涉到把自己的文化體係放在超越周邊的四夷之上,從而奠定華夷之辯中,以文化和道德的自我標榜,來確實自身的優越地位。這種文明人和野蠻人的劃分,在事實上達到兩個效果。

一個是文明人對野蠻人的侵蝕,是符合天命之所歸,因此在道德上是正義的。因此這個論斷的現實意義,是要滿足於周天子帶領華夏族群,就是當時從商朝接管的所有族群,和協同周國造反的其他族群部落,完成對邊緣所謂野蠻部落的擴張。

這種俺扁你就是替天行道,你反過來揍俺,就是惡魔行為的邏輯,在遠古的中國,和今天的西方世界,都是非常熟悉的調調。所以無論你換個啥子牌子,比如說,不再用文明人和野蠻人之分,而是以民主自由和專製獨裁,或者以資本主義和共產主義,給對方貼希特勒標簽,貼恐怖分子標簽,諸如此類,一高興就去拯救伊拉克人民的謊言,都是新瓶子裏裝的舊酒而已。

第二個就是你得給人家一個出路。當年周天子對蠻族的征伐,除了戰爭之外,可以做到的就是屯軍和土司兩個手法。周天子的軍隊,帶領著一幫商人和教師,來到人家蠻族的地界,然後就是建立了一個軍事據點,開始農業和商業。農業是由士兵們兼任,就是屯田,而商業就是要建立起與本土的經濟、政治和文化聯係。

但因為自己的人數有限,就要和當地的土著結合,給人家土著的領導人一個官做,就是封一個土司。當然還是要看蠻族的勢力有多大,在周朝的時候,好歹要封人家一個諸侯吧。於是這個諸侯,就變成了王朝政治管理係統裏的一個環節,變成了周天子的當地的代理人,然後也許可以幸運的通過和周天子聯姻,從而進入貴族的小圈子裏麵,而教師的作用,則在於讓這個新貴族的家族可以被教化到能夠為本土的圈子所接受。

這個過程,就是你給人家留的一條出路。在中國的古代,叫做蠻夷華夏之則為華夏。看一下西班牙人當年在北美洲殖民,過程其實大同小異,就是軍隊手裏的洋槍,建立一個個城鎮,比如叫做Mission San Jose之類,然後圈起來的土著精英們就要開始在天主教教堂裏,接受洗禮了。

這種因教化而接受你,在基督教裏和伊斯蘭教裏,都同樣存在。本拉登在伊斯蘭教徒中,被人詬病的一點,就是在沒有給人家異教徒一個機會依之前,就把人家給灰飛煙滅了。

而比這種靈活性要低劣的,就是在西方盛行的種族主義,那就是主要以膚色為標準,進行的劃分。以美國為例,原先的人種劃分,是區別於來自於德國北部、英國和北歐的人種,和來自於南歐,如意大利等等地方的人種區分。後來這種區分放寬,開始變成為白人和有色人種區分,但所謂白人,是不包括中東、中亞和印度等等成分在內的。

這種區分,包括不允許隔離開的族類通婚,和其他限製你的財產權、土地擁有權等一係列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歧視政策。在這種政策下,不光黑人、中國人和白人通婚是非法的,曾經有印度白人,把官司打到美國最高法院,其理由就是作為雅利安人的一分子,並沒有違反美國的有色人種和白人不允許通婚的法律。

美國真正達到文化意義上的“隻要你認同我的文化,你就成為我的一員”的靈活性,大概也就是1960年代黑人民權運動以後,至少在精英階層上,美國社會接受了有色人種精英為平等的社會一員。而作為其他非白人的黑人、亞裔、拉丁裔和印第安人土著的下層人士,則並沒有在實際上,為社會所接受。

比如說最近美國發生的一件事情,就是在美國總統都有黑人血統的今天,仍然有一個黑人要娶一個白人老婆,而在政府公證處被人拒絕辦理手續的事件。當然至少這種文化上的歧視,已經不被法律和公眾輿論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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