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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論武之國進民進(二)

(2009-10-25 10:40:24) 下一個

中國政府現在推行的省管縣,其實是回歸從元朝開始的三級地方製度,到兩級製度。

從秦始皇開始,到元世祖忽必烈,中國的地方政府,基本是兩級的郡縣,或者是州縣。行省在元朝的出現,是因為國土規模比較大,而且少數民族政權,必須有強有力的地方軍政大員在地方上,具有比較大的施政自由度,才能控製住局麵。

圖一 元朝行省區域圖

當時元朝是除了吐蕃(今西藏)和畏兀爾(今新疆東部)沒有置行省,直接由宣政院和大都護府統領,臨近首都大都(今北京)的河北、山西、山東和部分內蒙地區,作為腹裏,直接由中書省管轄,其餘的中國地區,包括現在中國全境、俄羅斯的西伯利亞和遠東區、朝鮮半島、蒙古國、泰國北部和緬甸北部,劃分為 11 個行省。

其實行省製度是有金朝開始在其末期實行,在元朝初期定製。由於元朝軍事行動用了差不多 80 來年,才一掃海內,因此變金朝的臨時行省為定製。

從漢朝的削藩以後,一直到了東漢滅亡,中國境內的各派地方勢力一直坐大,直到了隋朝和唐朝,又開始了第二輪的打擊地方勢力的中央集權行動。這個趨勢,在唐朝中期因為各地節度使開始掌控實權,由此帶來的安史之亂,導致了另一輪的中央權力衰弱。那之後的宋朝,並沒有真正統一全國,而導致了中國境內同時出現幾個國家的局麵。

而在忽必烈統一中國之後,他的行省政策是唯一一次由中央政權主動增加地方行政權力的行為。在明朝取代元朝之後,明朝建立了南北兩個直隸,形成了兩京十三布政使司,就是十五省的形勢。明朝的省麵積要比元朝小,但是人口卻比元朝多。中國人口在漢朝一直到唐朝,大概都是 5 千萬左右。在北宋和南宋人口有所增長,但又因為多年戰亂,大概在元朝估計是 6-7 千萬左右,而在明朝,由於各方麵的原因,比如說灌溉麵積增加,有機肥料利用,地球氣候變暖導致糧食耕種月份增加,從占城(今越南南部)引入的優良水稻品種,推廣了兩季稻的栽種,四川盆地的高粱向全國普及,以及最重要的就是玉米、花生和土豆,這些在幹旱地方容易生長的品種,作為食物從美洲輸入後的大量種植,導致全球人口的增長。中國在明朝的時候,人口就已經過億了。
因此明朝的省份比元朝多,光是從人口增長因素來看,就不足為奇了。而後來清朝的人口更加增長得要快,大概在乾隆皇帝時期,超過了 2 個億,因此在政府結構上多出了一個總督層次,自然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其實從古代以來,除了道路的修建和驛站的維持,在傳遞政府公文的信息傳遞技術上比沒有太大的變化。因此隨著地域的擴大和人口的增多而帶來的政府管理事務負荷的增大,隻能靠多出來的政府層次來解決問題。

而在工業化之後,交通改善了很多,有了飛機、高速火車和高速公路,通信上的電報、電話和移動電話,信息上的互聯網,收集情況采取的衛星測量,加上電視等直播工具,都大大加強了中央最高層,和邊遠地區的聯係能力,將地理上的距離縮短了。在這種情況下,真正具有實際意義的中央政府的集權施政,在技術上成為了可能。

在社會層次出現扁平化趨勢,就是說曆史上需要通過垂直和等級分工來組織人群的方式,在社會的各行各業中,逐漸被鬆散和無層次的群體聯係來替代。這個人類社會形態的發展結果,就要求在政府管理組織上麵,可以采取壓縮不必要的中間環節,使政府的行政結構,和社會發展相一致,而導致今天中國是有可能進行對政府結構的精簡,從而達到官權向民權部分轉讓的目的。

在俺理想的政治結構中,因為省管縣的出現,導致地區一級政府機構的消失。而在基層的鄉鎮地方,以農民自身組織的農協的方式,就是頗類似於傳統社會的保甲那種自治方式,應該可以代替現有的鄉鎮公所。

因為每個省所管理的縣城比較多,最後結果就是獨立於省之外,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直轄市的出現,和以主父偃提倡的推恩令類似的省級細分,應該可以達到虛弱地方勢力,防止地方政治和經濟勢力合流的削藩目的。

這就是俺所謂的國進地退,但還要配合的是民進官退。所謂官退,就是依賴現有的高速鐵路係統,逐漸形成 1 小時城市圈和 3 小時城市帶,然後讓這些以跨城市,和這些城市所屬省份的跨省份而形成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來帶動非官方的跨區域社會功能組織出現。比如說,如果你生活在幾個省相交的 1 小時城市圈,那麽某個城市居住地的居民,其生活和工作的社區不同,必然會導致最後許多社會功能出現跨城市的組織形態。

俺的這種主張,就是最大可能地擴大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和普通人民在政治上的掌控力,而擠壓地方和政府中間層次的力量,使中國的政治結構出現扁平化,和兩頭大、中間小的局麵。從中國的曆史上來看,地方勢力集團坐大,導致中央權威衰落,從而虛弱了對這些勢力集團對草民的侵害的製約,常常是中國古代王朝崩潰的主要原因。

而中國當前這個削藩所麵臨的任務,和漢朝的情況比較相似,就是在中央權威衰落的同時,還在輿論界裏出現一種對新製度的否定,和要求對舊製度的複辟。在這種思想上,沒有進行撥其亂、反其正之前,在全民族沒有形成一個製度上的共識的時候,製度混亂帶來的國家崩潰,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危險。這也是為啥漢朝的削藩行動,和後來明朝和清朝之間的區別。

明朝和清朝時候的削藩,更多的是地方勢力對中央權威的挑戰和爭奪,並沒有對當時大家已經認可了上千年的中央集權文官製度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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