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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郢客: 溫故知新沈崇案之四

(2009-05-28 17:41:58) 下一個
【俺的廢話】美國軍隊在外國軍紀頗差,當是常識。但美國政府對軍隊的管束,則在於對方政府的態度。如果對方態度比較猛烈,美國政府通常會警告自己的軍隊,不可胡來。比如說美軍在法國,就是說話輕聲細語,宛如大家閨秀,不敢有任何造次。可是在哈巴狗國家,如日本,南韓,菲律賓,則是為所欲為。比如在日本中學放學的路上,守株待兔,劫持放學的12-13歲的女學生,在南韓,居然把執法的女警察按在馬路上強奸。而去年在菲律賓的一起強奸少女案,則鬧得滿城風雨,最後是給予受害者一家美國綠卡,算是換取了撤銷控訴。

看來蔣介石政府,也是算在哈巴狗政府行列了。



在曆史長河中,許多被稱為“導火索”的曆史事件,看起來是事發突然,且事發偶然。
倘若深究其理,魯迅的“地火”學理顯然更切內情。
地火在地下運行,奔突;熔岩一旦噴出……”往往如此。古諺曰: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鄧公也說過:“遲早要來”,“不以人們意誌為轉移,隻不過是遲早、大小的問題”,可見他政治家的視野和洞察。

美軍在中國耀武揚威,胡作非為,我們可以想見。當然,現實遠遠超乎我們的想象:

據天津國民黨警察局檔案統計,自1945年10月1日到1947年9月,駐紮天津的美國軍人共實施重大車禍、故意殺人、搶劫、強奸、搗毀財物等犯罪案件365起,導致中國民眾死亡、重傷達2000餘人。美軍沒有任何責任人受到刑罰。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據北平國民黨警察局檔案1946年1月美軍汽車肇事案統計數據:
        日期      地點             傷亡人數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一九四六年一月三日   外五吉祥路東口外        傷男一人
       七日   內四阜內大街三十二號門前    傷女一人
      十四日   內二六部口北口外        傷男一人
      十王日   內四中毛家灣西口外       傷男一人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十七日   內一履中牌樓          傷男一人
      十九日   內一南小街南口         傷男一人
      十九日   內四南草場           傷男二人
     二十三日   內四西四北大街         傷男一人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二十五日   外二觀音寺           傷男一人
     二十六日   外五三益裏口外         傷男一人
     二十七日   內四西四北大街         亡男一人
一月之內,傷12人,亡1人。“美軍汽車肇事後,任便駛去”,“即或當場查獲”,“隻酌付被害者少數賠償費而已,至對肇事司機人,並無若何處分”,此時中國堪稱美軍大爺們為所欲為的樂土。(一九四六年九月八日北京市警察局長湯永鹹與北平行轅代電)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沈崇案發後,《國立北京大學全體同學抗議美軍暴行大會告全國同學書》記載了以下事實:
【在北平九月五日,因為穿了一條美軍褲,把輔仁中學同學曹桂明打傷;十月一日王振華律師被美軍大卡車撞死;十一月二日,市立中學體育教員徐振東又被美軍碾成肉醬;至於打死鐵路車夫和其他老百姓死於美車下麵的,真是舉不勝舉。
在中國土地上,在文化的故都裏,美國兵們居然把我們的姊妹強奸了。(注:指沈崇案)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然而,這不過是千百件美軍暴行中之一個,還有在上海不也有美軍踢死我們同胞的事發生嗎?(注:指美國水兵打死人力車夫臧大咬子案)在天津,不是有美軍將街頭的孤女拋下河嗎?在堂堂國都所在地,一位公務員的妻子被扯在草坪上強奸,憲兵看了不敢去救的嗎?總之,在每一個有駐華美軍的城市裏,報紙上不每天都記載著美軍車輛碾死中國人民的新聞嗎?更悲慘的,在塘沽,在沈同學被強奸的同一晚上,一個年老的小商人被十幾個美國士兵用木棍打破了頭顱,用尖刀割下了耳朵,以至於死去。】
天下苦秦久矣!
沈崇案終於成為曆史事件導火索,特別在哪兒呢?
臧大咬子案已經在上海鬧得沸沸揚揚,沈崇案實不啻於加了一把火。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底層人民向來被人欺負,不僅僅被美軍欺負,也要受權勢階級欺負;可沈崇的家世、學校,實讓人痛楚地體認到:中國實際就是一個殖民地,雖高層世家也不能保證安全。還能忍耐到哪裏去?中國人向來知道“清醒”的痛苦,多數人但凡能“睜隻眼閉隻眼”,是很善於自我說服的;沈崇案把人逼到死角,逼人正視思考“這是什麽世道”,難以遁逃。

沈崇案發當日清晨——有一家報紙以辛辣的筆觸諷刺說:聖誕要到了,洋大人肯定要撒野,沒人保護我們,中國人隻有宅在家裏的份兒。誰也沒有想到,華燈初上8點半,繁華大街上也能發生這等事情——諷刺卻被落實了,驚詫莫名憤怒非常,這自然是屁股還沒遮住腦袋人士的直接反應。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對於國家政府而言,危機公關的上策是:預留空間,防患未然。
政府擁有決策的權力,亦要預估民眾的種種反應,並有所準備。一個企業尚要預估市場,何況一國法統政府?當然,這要求統治者“知己知民”。這並不是一個很高的要求。一個王朝生機勃勃的初期,往往積極納諫,甚至承民心之先;中期雖有頹相,但凡未病入膏肓,玻璃碎了,得補,再不濟也要裱糊一層白紙。有這層白紙,民心才不致絕望,另起爐灶。所以說,這層白紙,關涉甚重,——政府的道統尊嚴,政府的合法性,不可失也。08年奧運前夕及奧運期間,土共對於軍車嚴控督查,格外緊張,——自己好歹知道軍車聲名不佳,若關鍵時刻掉了鏈子,媒體大戰中,不可逆料;遂有此舉。

沈崇案發一個月前,蔣政府簽了《中美商約》和《青島海軍基地秘密協定》。【非官方報紙一致批評該條約,堅稱一個經濟不發達國家給予美國這樣強大可畏的夥伴以如此廣泛的商業特權,無疑是一個愚蠢舉動。早在簽訂該條約之前,全國各地的商人已經不斷在抱怨美國產品的不公平競爭了。】(見美學者《中國的內戰:1945-1949的政治鬥爭》)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這是兩個非常壞的條約,背叛全國民眾的利益,群情鼎沸。而【美國人的舉動在整個1946年頻頻成為新聞評論的主題。政治立場迥異的報紙,如《和平日報》和左翼的《文匯報》報道了大量的美軍開車橫衝直撞、打劫搶掠、酗酒強奸甚至槍殺事例。】

天怒人怨,風頭浪尖;唯有減壓,哪怕是象征性的。簽下條約,蔣政府實應和美國大佬就美軍風紀協調一二,這是可以談的。——我剛剛出讓了如此巨大的利益,民意麻煩,土共亦非俗物,還請貴軍軍紀略微收斂一兩個月。萬一因小失大,我損失尚在其次,您未必能安享這麽多利益了。
美國是一個利益為重、非常務實的大國,朝戰後會反思,這是“一場在錯誤時間、錯誤地點、對抗錯誤敵人的錯誤戰爭”;去年亦會“懊悔”把俄國逼得太緊,人家自然要回一拳。曉以輕重利害,值得大佬估量一二。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讀民國史,蔣政府對列強大佬的理解亦失之膚淺,令人歎息。有種種幻想,往往泡沫破滅,淪為空想;手上的牌,如何打最佳,積極性有欠,思考有欠,行動有欠——蔣政府從未試出大佬的底線,甚至怯於嚐試。乏膽識,乏熱情,失之過卑。事情便必然會一邊倒:人家不斷打破你的底線,事實上,你也好像沒什麽底線。

這方麵既不敢嚐試,沈崇案發,唯有引導輿情,亡羊補牢。此乃中策,事情嚴峻,尤需詳盡分析,謹重以待,不敢有失。
政府沒有意識到沈崇案的特異。報界反應迅速,封鎖消息已不可能;沈崇的家世,5個富有存在感的目擊證人——這意味著“息事”的慣用套路均難奏效,且後遺症匪淺。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蔣政府一向手段粗糙,所謂“息事”的慣用套路——
1)暗示強奸受害人“貪圖享樂或亟錢賣身”,和美國大兵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倘若受害人出身底層小康,暗示往往有效。可是沈崇的家世、學校,顯見棘手,迷湯不好蒙混。
2)受害人當然是“共黨指使”。可惜“狼來了”的把戲玩得太多,民眾已經疲了。1945年11月27日,西南聯大及雲南大學學生為反對內戰、反對外國插手內戰、言論自由舉行罷課。初到昆明的邱清泉將軍對雲大校長甩出“你的學生有言論自由,我的士兵有開槍的自由”,彪悍之極。12月1日學生未出校門,很多陌生人衝入校園,3名學生1名老師被炸身亡。十幾人受了重傷。學生後來抬棺遊行,昆明大學區幾周後才恢複平靜。蔣政府逮捕了兩名複員軍人,並從速處決,然後宣布:這兩個人被共黨買通,製造事端,學潮是土共煽動的。國防部亦有人發言,不僅煽動學潮的是共產黨,就連“身藏武器溜進聖潔的學府,屠殺手無寸鐵的青年,釀成了如此慘劇”的黑幫也是共產黨用“金錢和高位”收買的!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陳勝兄(Victor Chen)和吳廣兄(Broad Wu)這一年被惡搞的網友們撒豆成兵,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全世界奔忙;當年土共在國府莊重的聲明敘述中依稀如是,任何事都和執政黨無關,全是土共的緣故。有膽做沒膽承認,大學生不好騙,也是真的。“我們不相信,區區幾個政治陰謀家就能煽起萬餘學生和教授采取一致行動,倘若他們能如此輕易受騙上當,那麽普遍的反戰呼聲何以未被安插在各校的特務們壓倒?”1945 年效果幾無,1946年還要故計重施,腦子進水咩?何況這招於1946年的沈崇案卻是大忌,1945年隻是單純抹黑對手,1946年施用卻不可避免中傷受害人!沈崇的背景:世家女、讀名校、絕非左傾——明火執仗的栽贓,全天下人都心知肚明政府在惡劣扯謊抹黑,侮辱我們的智商,這還不是火上澆油?!

就沈崇案的最終結局而言,皮爾遜被中國判了15年,轉送回國;很快無罪釋放。既然中國的法律不過是一場遊戲,走走過場而已,為何不好歹哄哄百姓?
政府做義正辭嚴狀,好好把戲扮完,方便中國百姓自我說服,臨界點掐滅燃線,也有利於自己的法統尊嚴。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即使初期宣傳拙劣,執政黨到底有大把機會,扮“痛定思痛,幡然悔悟”也好啊。哪怕心裏自我強梁,不肯演一出“義正辭嚴”的戲,搶占道義製高點;固守“拖字訣”,“重重舉起 輕輕放下”,慢慢消磨民眾的關注,躲過鋒頭,再行蠻霸,亦是一招。
善良女子遭遇感情騙子,囿於情根深種或機會成本太重,寧願沉醉不願醒,可是現實嚴酷,那位連哄連騙都不肯了,一頭熱的夢可怎麽繼續,——你倒是哄哄我啊!

這分明是末路圖景:官僚機器“目中無人”,亦不屑“打點”群眾,裱糊裱糊,做做表麵文章。蔣政府不懂“和諧社會”的道理,老子槍最大,老子說什麽就是什麽,誰讚成,誰反對?丟失的民心道義,它是不怕也不在乎的。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另一方麵,又色厲內荏,耍強蠻又愛撒嬌。責任永遠屬於共產黨,自己高貴無辜——這實際上是將自己從“執政黨”降低到“在野黨”的水準,損失尤重。蔣政府不覺得,官方承認“官即是匪”,實質即自己將“合法性”拱手讓出了。他隻相信抱美國的大腿,有錢有武器,搞定一切,不在話下。

《易·革·彖辭》有雲: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命”一詞,實肇端於湯武。中國樹立了一種“天道”傳統:夏桀無道,“天道”(即法統)便可以轉移。商代夏,周代商,幾千年均是如此。
“法統道義”需要苦心經營,用心維護。道義盡失,“合法性”亦不複存在,“革命”(天命的轉移)有理。中國從一開始延續幾千年的曆史,不過是這個簡單道理的反複書寫。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3726
不尊重人心道義,不尊重曆史內核,還請後果自負。

蔣政府走得太遠,越做越錯,——先毫無顧忌地侮辱民眾智商;後來卻激得大夥兒不怒反笑,深感自己智商的優越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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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chinomango 回複 悄悄話 "美國人在新加坡背鞭之事,克林頓又奈何?"
那個美國少年偷了幾塊車牌被判6鞭,克林頓求情減了3鞭,每鞭據說都會留下疤痕.
mzl9876 回複 悄悄話 想起美國人在新加坡背鞭之事,克林頓又奈何?唉,怎麽說呢,中國是新加坡的多少倍,真丟人
回複 悄悄話 我認識個美國人,其堂弟(?)是日本美軍基地的士兵。他告訴我的朋友,當地的日本
女孩很不安全,尤其在晚上出門。

表裏不一,欺軟怕硬的美國人!
su759527 回複 悄悄話 順乎天而應乎人

是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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