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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郢客: 溫故知新沈崇案之三

(2009-05-27 15:07:56) 下一個



2008年誕生了一副牛聯:
上聯  很傻很天真
下聯  很黃很暴力

民眾向來油菜。在政治領域裏,則需詞語重組,——“傻”和“暴力”往往渾然一體。確切說,愈愚盲愈囂張,愈囂張愈愚盲,古往今來多少人事,很少逃過這一循環。

中國的百姓是世界上最好的百姓。但凡明智的統治者,都會承認並且善用這句話的信息。中國老百姓耐力驚人,但凡治人者知道收手,懸崖勒馬,還來得及。中國老百姓對於統治者,向不敢期待,亦多有寬容。——別把人逼到絕路即可,別傻到讓老百姓徹底死心絕望即可。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2473

三千年變局,於滿清既是挑戰,更是其洗白曆史罪孽的最好機會。倘若滿清放開懷抱,漢族精英也罷,民眾也罷,必會堅挺,以之為核心,一致對外。滿清政府的“ 合法性”即由此真正確立,曆史舊賬亦會揭過不提。然而滿清政府囿於部落小私,被中國民眾拋棄,不僅失去江山,愛新覺羅後代亦和每個中國人一樣,承受亡國邊緣的苦楚。
中國人民自古有非凡耐心,且著眼未來,看重大局,執政者會擁有異常多的糾錯機會或彌補機會,——滿清政府有,國民政府有,今天的土共亦會有。那麽多朝代都是這麽走過來的,可是看似小概率的事情卻一再發生,官僚機器鏽透了,臨危收手,談何容易? 古今多少事,難逃因果,唯有一聲歎息。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2473
沈崇案發前一個月,1946年11月4日,蔣政府和美國簽署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即臭名昭著的《中美商約》。內容大體如下:
一、美國人可以在中國“領土全境內居住、旅行及經商”,其經營範圍包括“商務、製造、加工、金融、科學、教育、宗教及慈善事業”,並可以在中國開發礦產資源、購置產業、建築房屋和租借、保有土地。美國的“法人及其團體”,在經濟權利上與中國的“法人及團體之待遇相同”,凡依美國法律組成的“法人及團體”在中國也要“承認其法律地位”。
二、美國商品在中國“征稅、銷售、分配或使用”,享有“不低於現在或將來所給予”中國“國民、法人、團體之待遇”,美國“任何種植物、生產物或製造品之輸入”,以及運往美國任何物品之輸出,“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製”
三、美國船舶可以在中國“開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領水內”自由航行。可以無限製地一隻船停泊幾處口岸,其人員貨物可以經由“最便捷之途徑”,有通過中國“領土之自由”,“不得課以任何過境稅或予以任何不必要之遲延或限製”,而且美國船舶(包括軍艦)隻要在遇到“任何危難”的借口下,就可以開入中國“對外國商務或航業不開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領水。”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2473
四、美國人在中國的住宅、貨棧、工廠、商店及其他業務場所以及一切附屬房地,中國人概不得進入察看或搜查,其中所有書冊文件或帳簿亦不得查閱。

蔣政府為得到美援,打贏內戰,全麵出賣中國及中國大眾的利益——中國民眾誰願集體喝下這杯毒酒,隻為解利益小集團之渴?無論是底層還是工商實業家,利益均被損害,群情滔滔,亦是自然之理。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2473
“還我青島”是五四發端的一個重要因素,二戰中國慘勝日本,青島卻落到了美國人手裏。
1945年10月9日,美國海軍陸戰隊第6師謝勃爾少將率眾由前海棧橋登陸,幾天內,2.7萬美軍登陸。這一住下,人家就不肯走了。1946年5月13日,美海軍第7艦隊抵達青島,落戶遠東。這是什麽樣的國際主義精神?
1946年11月,蔣政府不但簽了《中美商約》,還簽了《青島海軍基地秘密協定》,青島遂成為美國在遠東的重要基地。直到——1949年5-6月,解放軍發動曆時一月的青即戰役,解放青島,美軍被迫撤離。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2473
從這個角度而言,國共之戰,並非純粹的內戰——蔣政府為己之私正把中國拖入殖民地,是可忍孰不可忍?要不要紅牌拿下?在殖民地和自立自強的國運博弈中,中國人民做出了清醒的選擇。

當然,絕大多數民眾不得不立誓棄絕政府,這必然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也必有一個醞釀的過程——沈崇案發時,喪鍾初響,蔣政府尚有時間和騰挪空間。然而,朽木不可雕,民眾眼睜睜看著它死命折騰,越做越錯,越錯越不肯罷手,奔向自己的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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