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望天

談天說地 古往今來 曆史人文 天下大勢
個人資料
正文

陳郢客: 溫故知新沈崇案

(2009-05-24 11:38:51) 下一個
【俺的廢話】本來應該接著寫俺的四麵楚歌係列,不過最近看到了有一個叫做謝泳的腦殘,為沈崇案翻案一事,被網易熱炒。

看來在中國,串改曆史已經成為了一種時髦。比如說為宋朝的秦儈翻案有之,為清朝的李鴻章翻案有之,為民國的汪精衛翻案有之。而其他曆史事件,則有人撿起來連西方人都扔進曆史垃圾堆的“白人負擔論(Whiteman's Burden)”,美化八國聯軍和鴉片戰爭。現在的這個沈崇案翻案,走的是同樣路線。

謝泳的主要看法大概是兩點:

一是沈崇沒有被強奸。二是整個事件是當時的共產黨的操作,而“知識分子們”被人利用。其中還暗示了當時的國民黨政府的栽贓:沈崇是共產黨特務,主動引誘美軍強奸她,從而導致反美運動。

出來反駁的人也有不少,不過陳郢客MM的文章特別精彩。

她自己的說法是:

我曾寫了兩篇和徐康先生思路一樣的文章——就是就謝泳的文章“批注”駁斥——後來想了想,還是重新還原這個事件諸種要素較好。謝泳在文章裏——隻見中共地下黨,中共顯非萬能,國民政府難道毫無作為嗎?——事實上,國民政府才是刺激學生煽動學生的大頭。
他從“公共事件”這個角度入手——那麽,我們不如幹脆還原這場“危機公關”是怎麽失敗的。

沈崇案有很多複雜的暗流值得關注,以前少人普及,今天我權且一試。
http://www.ccthere.com/article/2204027
“溫故知新”亦是文章的目的之一。不言而喻。所以會劈頭《沈崇和譚卓》,各章亦會有“溫故知新”的回應。我一向以為,曆史的切實功能是資治通鑒,有必要跳出謝泳的斷章取義的小視野做一些還原探索。

經陳MM同意,在這裏轉載她的好文章,為天下正義出頭,也為沈崇女士捍衛人格。


1946年12月26日《經世日報》登出一條新聞:

女生看電影 歸途被侮辱
   大學女生某,年19歲。昨晚9時,赴平安電影院看最後一場《民族至上》影片。散場後,忽見身後有美兵二人尾隨。行至東單大操場地方,該二美兵即對該女施以無禮。
   該女一人難敵四手,大呼救命。適有行路人聞知,急赴內七分局一段報告。由警士電知中美警憲聯絡室,派員赴肇事地點查看。美軍已逃去其一,即將餘一美兵帶走。該女被強奸後,送往警察醫院,檢查後,轉送警局處理。

沈崇案就此拉開序幕。《經世日報》由經世學社創辦,發起人為蕭一山(後赴台)。抗戰勝利後,《世界日報》、《新民報》在北平副刊。《華北日報》、《華北晚報》亦是北平大報。(更不用提全國大報《大公報》、《益世報》。)《國民新報》有北平參議會的背景,《北平時報》由國民黨人李澤民主辦,就背景與影響力而言,《經世日報》大約中上,算不得上駟。

據謝泳先生2001年重說沈崇案的史料:北平民營亞光通訊社本來是搶到頭條新聞的。
【當時北平民營亞光通訊社獲悉這一消息後,就在12月25日發出新聞,披露事情真象。北平市警察局局長湯永鹹曾給國民黨的中央社打電話,讓中央社通知各報不要刊登這一消息。中央社當即以警察局的名義給各報發了一個啟事,聲稱:“關於今日亞光社所發某大學女生被美兵酗酒奸汙稿,希望能予緩登。據謂此事已由警局與美方交涉,必有結果。事主方麵因顏麵關係,要求不予發表,以免該女生自殺心理更形加強。容有結果後,警察局當更發專稿。 ”①為了阻擋發表這一消息,湯永鹹還將亞光總編輯王柱宇和一些報社記者接到市警察局,叫他們具結,保證不發表此消息。

諸位看官,如今中宣部被人調侃為“和諧部”,哪有上世紀40年代警察局直接出麵來得BH。

亞光社簽字畫押寫保證書了——可是中國人向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是,何況人精紮堆的新聞界——亞光社不說,別家轉發不行嗎?26日,《世界日報》《北平日報》《新生報》《經世日報》到底還是說了!最狠的是《新民報》,將中央社的有關電文編成一條新聞——這下可好,大眾不僅知道了沈崇案,還知道了政府有意封鎖消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大禹的老爹鯀敗就敗在堵不如疏,這招防川防民,後遺症難料,一旦決口,不堪設想。沈崇案可證,70碼也可證,——離民眾太遠了,愈囂張愈盲愚,誰想出70碼這等火上澆油的說法的?

沈崇住在東城八麵槽甘雨胡同四合院,謝泳先生所提供的史料有雲,《益世報》采訪部主任劉時平一番辛苦,終於核實了沈崇住地:【他找到14號(注:甘雨胡同),一看這是非常講究、有地位的人家,兩扇紅油漆大門緊閉著。他按了門鈴後,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問找誰,當聽到找姓沈的,說了一聲“沒有”就把大門關上了。劉時平正要轉身之時,一位綠衣郵差過來了。乘送信人叫門之際,他看見信封上寫著“楊振清轉沈崇”幾個字,這一下他心中都清楚了。】

這就出現了一個有名有姓的人物:楊振清。楊振清教授,沈崇表姐夫,係國民黨資源委員會華北電廠主管。

沈崇的家世已非一般之好——劉時平所查到的北大注冊卡標明:沈崇,19歲,福建閩侯人,先修班法文組新生。永久通訊地址:上海古拔路25號。
福建閩侯,晚清頗出了些人。禁煙的林則徐,赴難的林覺民,啟蒙者嚴複,民國才女林徽音林長民這一家子,自不用提。沈崇祖上沈葆禎,是一代船政大臣,馬尾船廠由我控,船政學堂自我開(嚴複、鄧世昌、劉步蟾、方伯謙、林永升都是第一屆畢業生),這可是近代史上交涉國運的關鍵人物。其父沈劭,在國民黨交通部任職,——這就提示了我們,沈家常住魔都上海。

1946年12月24日,時值聖誕平安夜。沈崇從魔都奔到落難帝都文化古都求學,不過20多天。看一場電影,命運轉折,倒黴至極,不幸至極。

是的。曆史不止一次巧合。沈崇去平安電影院看了一場《民族至上》,卻慘遭強奸;70碼的受害人譚卓,在西城廣場影城看完電影《南京!南京!》,步行回去,被飆車族卷去了性命。現實冷酷如斯,卻又如此充滿戲劇性,叩人心弦。

這自然富有奇佳的新聞性:北大+名門世家女+美軍 正如浙大+富人+飆車+70碼一樣讓人怒發衝冠,寒毛直豎——但凡長大成人,諸人均知灰色自有一片天地,拐賣兒童婦女到苦地的,一時也禁絕不了……這是真的,貧苦之危地,卻難以拍案驚奇,這是每一天的掙紮,每一天的嚴峻處境——而北大不能保,浙大不能保,世家不能保,有為不能保,我們呢我們呢?再淡定的人,都難以安坐了。

該死的70碼,在公關上可謂失敗之極;沈崇案亦然如此。除了北大/名門/美軍……是的,還有些別的……很糟糕的引信。

國民黨中央通訊社為美國兵開脫,便拿女生名聲下黑手:“沈崇似非良家女子”,“美軍是否與沈女士認識,須加調查”。

美聯社更是坦蕩無恥,汙沈為妓:“少女彼等狎遊,並曾言定夜度資。”

12月27日中央社實在不好抹黑沈崇的家世,隻能含糊承認:“沈崇‘似係良家婦女’,在北平某中學肄業。是二十幾歲的婦人,出事時間是在晚十點半”。並且說:“檢查後,隻判斷其曾受強暴之脅迫尚無顯著並被奸汙之跡象……”

這等家世,才“似係”良家,那中國的“良家婦女”,能有多少?暗示她成績不好,不檢點,而且——早就不是處女了,這種抹黑手法,令人無語。

12月25日,中央社下禁令,亦打著沈崇幌子:【事主方麵因顏麵關係,要求不予發表,以免該女生自殺心理更形加強。】2天後,刀風霜劍嚴相逼,如此相辱,就不怕沈崇自殺嗎?!
12月28日北平行轅負責人在各報給出官方說法,異常曼妙太極:【此案係一純法律問題酒後失檢,各國均所難免惟望市民幸勿感情用事,致別生枝節,則宜注意也。】
12月28日,北平市長何思源(他有一個女兒叫何魯麗)如是說:【“據檢驗結果,處女膜尚未十分破裂。”】

同日,《經世日報》刊載北京大學陳雪屏訓導長講話:【該女生不一定是北大學生,同學何必如此鋪張。

好一個“同學何必如此鋪張!”若論聳人聽聞,實不亞於今日之“70碼”。可惜陳雪屏絕非不知情,因為陳雪屏訓導長恰是管理沈崇的先修班委員會主任委員;也絕非口誤或措辭不當,因為他還說了【該女生亦有不是處,為什麽女人晚上要上大街,而且還是一個人?
難怪北大學生,出離憤怒,熱論如下:
聰明的訓導長,你會說:未必是北大學生,何必鋪張。
 現在是了,你還會說:不是我的女兒,何必鋪張。
  如果是了,你仍然會說:美軍又不是強奸了我,何必鋪張。

沒有網絡的時代,隻能串聯+大字報。是的。那時串聯、大字報盛行,非自文革起,亦不乏妙語如珠。

是的。這些言語,這些故事,鮮活如斯。曆史的確像太多的輪回,早已發生的再次發生,不止一次地發生。

陳雪屏,這又是一位有名有姓的人物——最詭異的是,他還真和沈崇沾親搭故。陳雪屏的妻子是林紓(林琴南)的族女,而沈崇的母親,也是林族的。當然,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上司:福建林家的紐帶不算什麽,哪有政治正確和前途重要?

據謝泳教授提供的史料可見:這位陳雪屏訓導長,不僅名言可堪千古,阻撓記者查實的亦是此人。【劉時平來到校注冊部找到姓劉的主任。劉主任說,教務長(陳雪屏)吩咐過,誰也不讓查。】劉時平掏出記者證恫嚇這位劉主任,才看到了沈崇的注冊卡。

劉時平連夜寫了一篇通訊《沈崇小姐》,北平不得發言,他隻能憑借自己兼任《上海晚報》特邀記者的身份,寄到上海發表。外地好報,本地難言,那時即是如此。這是沈崇案第一篇徵實人物的文章:
【聖誕之夜,在華燈初上的時候,美兵兩名竟敢公然在北平東單練習兵場強奸年方19齡之女大學生。時隔三日,這位不幸生長在中國的女學生,還沒有一個知道姓甚名誰,以及當時遇難的真實情況……報館記者,雖然有一部分知道了其中的內幕,然而沒有一家報館敢把事實真相透露出來。”】

在這篇通訊裏,劉時平提到了北大沙灘的壁報,兩種意見的爭鋒:

其一:“八路軍有意唆使一個女孩子調戲美軍,以致招辱”。
其二:“上述混亂聽聞的宣傳,簡直是喪心病狂,忘掉了自己是一個中國人。”

你相信哪一種?我曾以為這是智商檢測,後來才明白,妄言自有屁股這尊大佛,哪裏是那麽簡單的?
謝教授重提“真相”,暗示說法(一)是有道理的;可是再怎麽思量都疑點重重。

劉記者尋到沈家,沈家起初是不認的。
【他按了門鈴後,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問找誰,當聽到找姓沈的,說了一聲“沒有”就把大門關上了。劉時平正要轉身之時,一位綠衣郵差過來了。乘送信人叫門之際,他看見信封上寫著“楊振清先生轉沈崇 ”幾個字……】
劉記者擅自進去,沈崇表姐亦頗無可奈何:
【“她還帶著沒有擦幹的兩顆淚珠,無可奈何地把記者引到客廳裏。她用沉重的語氣說:‘沈崇小姐住在這兒修養,不願意和任何人接談。因為她的祖父是兩江總督沈葆楨先生,父親曆任交通部處長等要職,現在南京養屙,血壓已高達220毫米汞柱。關於這件恥辱的事,實在不願聲張,第一是怕她父親知道了,病上加病,更形嚴重;同時我們是福建的世家,隻要提起姓沈的,當地沒有一個人不知道’。”】

這和12月29日《新民報》的報道頗可互證:
【沈女士於本月一日新到北平,對北平地理尚不熟悉,現住於親戚家中,廿四日晚擬與其外甥女同赴平安影院觀劇,因其外甥女此片己看過,故未同往,沈遂獨身前去,八時許至東長安街途中,致遭遇此意外之橫禍。當美軍暴行時,被一形似軍人者發現,即跑至內七分局報告,待中美警憲聯絡班趕至時,已十時餘,僅抓獲一行凶之美軍。現該女生近日精神極為頹喪,失眠兩夜,為該女生之前途計,其家長不願聲張,複稱:報上所載與事實頗有出入,且對中央社消息曾有“該女子年二十餘歲,似係良家婦女……”等語,駁稱,沈女士生於民國17年,實足年齡僅18歲零幾個月,原係閨秀,何來“年廿餘歲,似係良家婦女”等語。沈女士祖父曾任兩江總督,其父亦現任交通部要職,純係名門閨秀,素性極為倔強,求學尤極努力,對外界亦極少交往。並有警局口供可稽。且此種不幸事件發生於文化城中實不勝遺憾。又,現中美雙方當局與其家屬正積極交涉中,知無圓滿結果時,該女生願自行出頭,並公開招待新聞界以明真相雲”。】
世家素重名聲,尤其姑娘被欺辱,家長不欲聲張,亦是自然之理。然而政府的壓製,激怒報界;而中央社等抹黑沈崇的說法,亦激起家長不滿,豈可受此奇恥大辱?所以有“知無圓滿結果時,該女生願自行出頭,並公開招待新聞界以明真相雲”的態度。

沈家起初不欲聲張——這像奉八路軍命令調戲美軍,故意招辱,設下陷阱嗎?這苦肉計實在太苦太悶了。沈父沈劭——1922年交通大學畢業赴美,後擔任交通部第一工程處負責工程的副處長,1942年帶著4000多人在孟拱至印緬邊境地段修路1942年:中國民工中緬邊境大逃亡,絕對是久經考驗的黨國幹部,八路軍如何能輕易插得手去?

證據何止一兩處。1946年北大先修班沈崇同學,上海女子中學畢業——【參見《國立北京大學民國三十五年度第一學期先修班學生名冊》,北大檔案,卷宗號 MC194612(4)】——絕非中央社所抹黑的“肄業生”。沈崇初到北平20多天,假設沈崇和共黨相關,必定要追溯到上海中學時代。可是沈崇案事發,她的母校上海女子中學頗為平靜;倒是她妹妹的學校中西女中反響強烈。這也忒奇怪了吧?中共地下黨幹嘛放著朝天大道不走,名正言順得來個痛快,還要如此曲徑通幽?

沈崇案發於12月24日,中共12月26日才反應過來。報界早已鬧起,他們也是看報紙才恍然的哦。不僅如此,土共這支“黑手”頗懊悔示威遊行中,手伸得有點晚了,他們就此展開真誠地自我批評:【在這次北平學生示威遊行中,據聞核心組織的意見開始時落後於群眾。】(見《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6冊384頁)

能不能嚴肅地自我批評,總結得失,這是國民黨和共產黨的重大區別。國民黨的屁股太沉,挪不動,也懶得挪了。得失天下——自有因果道理。

12月24日,“北大先修班因校方所規定之文理二科課程有所不滿”,罷課是以抗議。事發突然,這是先修班學生自發的行為。若非如此,住宿生沈崇不會待在表姐家裏,更不會起意去看那場該死的電影……
平安電影院12月18日開始放映《民族至上》,每日三場,至12月24日,已經放映了7天,20場。若不是先修班罷課,考試日近,沈崇將不會卷入這場變故。話說回來——班上罷課,沈崇卻回家了——恰見她毫無中共地下黨的氣質,別說當地下黨,左翼青年都談不上。十八九歲的世家小女,對政治顯無興趣,繞道為上。她乖乖呆在家裏,後來決心就近看一場侄女已經看過的電影。

倘若當日土共和今日精英一副無恥嘴臉,必大肆炒作這一細節,附以種種冷嘲熱諷:
——看看!這就是你不參加罷課的下場!那就是被美軍強奸!

唉,精英的活兒,除了豁出臉皮,還真是挺沒技術含量的。論證強權,抱大腿,欺負百姓,何其容易?

曆史告訴我們,當年土共心胸和謀圖相襯,厚德載物,不至這般躁急刻薄。今天有些人何其自負而猴急,哪裏知道“人民”兩個字怎麽寫?

除了累累證據,還有證人。
1946年12月26日《經世日報》提到的無名“行路人”,這個小人物,在沈崇案中,卻是一重要之極的人物。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