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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層與達賴喇嘛已有二點共識

(2008-05-04 00:41:27) 下一個

 

1959年,西藏爆發大規模武裝衝突,中共政府稱為武裝叛亂,中華民國政府與海外藏人均稱之為“西藏人民抗暴起義”。對於衝突的命名不同,但是對於導致衝突的根本原因,雙方的看法基本一致,那就是從1957年開始中共在部分藏區推行土地改革。

 

   今年3月份西藏事件發生以來,中共的文宣部門仍然大肆宣傳當年土地改革的“偉大成果”,所謂“翻身農奴幸福作主人”雲雲,不禁讓人有時光倒錯之感,當今中共意識形態極端混亂,自相矛盾。

 

   早在1978年,中共開始重新實行農村土地包產到戶,在實踐中徹底推翻了土地改革的所謂“成果”,用當年中共反對包產到戶的左派的意見,這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此後三十年,中共的經濟政策,用鄧小平的話說,就是不管白貓黑貓,抓到老鼠就是好貓,其實更準確地說,就是掛狗頭,賣羊肉。在天安門廣場,至今高高懸掛著毛澤東的狗頭,“高舉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偉大旗幟“,但是實踐中卻是如假包換的“走資派”,公開賣資本主義的羊肉,這才實現了經濟轉型與起飛。

 

2004314日,在中國已經成為全球人口最多的資本主義大國家,貧富差距甚至已經超過美國,歐洲這些老牌資本主義國家,中共終於在憲法中羞羞答答地,戰戰兢兢地加入了“保護私有財產”的條款。至此,中共已經立法上,徹底否定了當年的土地改革。不要以為這次修憲是中共統治階層良心發現。看看今日中國,鄧小平,江澤民,曾慶紅,胡錦濤,李鵬,從極左派到右派,有哪一個領導的子女不是億萬富豪,金融寡頭?中共修憲保護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首先就是要保障中共領導的私有財產。

 

回首曆史,中共的農村土地改革,城市“社會主義改造”是人類文明史最大規模的暴力搶劫,數千萬中國人的土地,房產,企業,無緣無故就被中共徹底剝奪,收歸公有,許多人是具有企業家精神的創業者,是當年中國經濟的脊梁。

 

在中國這樣的一個人多地少的國家,很多所謂的地主家庭人均隻有三五畝田地,這些土地或是自已幾代辛勤開墾的,或者是從市場中公平購買的,卻因此陷入社會深淵,不僅全部財產被無理剝奪,而且全家被劃入黑五類,在曆次政治運動中,反複被批鬥淩辱,受盡了精神摧殘與身體的折磨。

 

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當年在廣東省領導土改工作,而他的父親趙廷賓在河南滑縣卻被劃為地主成份,被中共當政府迫害而死。趙父生前是開明鄉坤,在當地頗有民望,支持兒子加入八路軍抗日,結果卻因為家有幾十畝良田而死在中共的屠刀之下,這件事讓趙一生中耿耿於懷。其實毛澤東的父親也是富農,隻是死得早些,沒有趕上中共的土改。當然毛澤東本人痛恨其父,毛父如果能活到五十年代,到底是什麽命運,也未可知。

 

中共的左派文宣至今仍然宣傳所謂土地改革解放了農村生產力雲雲。世界上絕大多數現代工業國家,並沒有采用中共這種野蠻血腥的搶動方式進行土地改革,文明社會完全可以用政府贖買土地,征收累進土地稅等方式實現農業經濟向工業經濟的轉型。

 

實際上在土改大規模推行後,中共很快就陷入了全國性大饑荒,即使在中共官方文件中,也沒有否認59年到61年的大饑荒,唯一有爭議的是餓死的人數,是一二千萬,還是三四千萬。

 

如果從今天的經濟觀念來看,土地改革在經濟學上也是荒唐可笑的,中國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從來就是一二畝多而已。這一點土地的農作物生產力,既使以今年飛漲的農產品物價來衡量,扣除肥料與水利投入成本後,全年毛利也不過幾百元人民幣而已,這一點可憐的農業年收入,如何能讓農民家庭走進小康?更何況中共還推行野蠻落後的戶口製,廣大中國農民象農奴一樣被捆綁在土地上,毛共時期,農民沒有糧票,布票,還有形形色色的副食品與日用品券,如果離開土地,農民除了餓死,絕無出路。

 

在中共實行包產到戶後,放鬆戶口管製後,越來越多的農民將土地轉包給種糧專業戶,讓這些少數人用企業方式大規模經營耕種,許多農民則外出打工賺錢。

 

土地改革的唯一成果,讓是徹底打碎了中國的傳統社會秩序,從而讓中共權力新貴站穩了政治腳跟。但是這種靠暴力掠奪帶來的穩定是短暫的。隨即而來的大饑荒,政治運動,經濟困境,使得中共極權在政治與經濟兩方麵都舉步維艱,用中共自已在改革前的話說“國民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在鄧共時代,不得不在經濟實踐中與立法上,都徹底拋棄否定了當年土地改革的“偉大成果”。

 

多年以前,筆者在中國處理一些私人財產公證事宜,看到有趣一幕:一位老者,拿著一堆文件,要求進行公證,那位女公證員沒隻看一眼,就將文件推回去了:“當年國民黨的產權證明,我們一概不受理”。

 

在中共執政以前,數以千萬中國人的地產,房產證明,中共現政權一概不預承認,(唯一的例外是華僑房產)。這就引出了二個有趣的法律問題:

 

A: 如果中共政權完全不承認前政權時期的公民土地所有權,那麽,中共政權自已又如何繼承前政權的領土所有權?

 

B: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198412月發布的“關於加快落實華僑私房政策的意見”的規定的第一條:“在土地改革中,農村和城鎮沒收、征收的華僑私房,應一律退還華僑房主。”顯然,在糾正土改錯誤時,中共對國內,國外實行了雙重標準。問題是,這些流亡海外的藏人,按照中共的標準,還是不是華僑?

 

由於中共混亂的政治宣傳,顛倒黑白的曆史教育,使得絕大多數中國憤青對中共的土改曆史一知半解,一腦袋漿糊。其實隻要問憤青一句,如果今天中國的房產證,土地證,股票,私營企業,全部由政府無償沒收,那會帶來怎樣的社會震蕩?絕大多數憤青就隻有傻眼的份了。

 

在中共高層,對土地改革的曆史災難是有共識的。如果土地改革在法律與道義上仍然是正確的,那麽中共全體政治局委員的家庭全部應該被沒收財產,打倒批鬥。

 

而如果中共承認自已當年的土地改革是一場無法無天的暴力犯罪,應該預以糾正,那麽,中共與海外藏人已經形成第一點共識。當然,要求中共目前公開地批判土地改革,全麵歸還當年非法剝奪的大量私人土地財產,是不太現實的。但是要求中共履行的公開政策承諾,部分歸還土改時期的海外藏人私人房產,全部停止中共宣傳機器在土改曆史上的造謠誹謗,逐步澄清曆史真相,這些是今日中共當局力所能及的,也符合中共統治自身的政治利益。

 

除了基層可能有些長著花崗岩腦袋的幹部蠢才,中共高層並不願意在西藏恢複毛共時期極權專政,而達賴喇嘛也多次提出西藏應該建立現代民主製度。在不走回頭路這一點上,中共與海外藏人有了第二點共識。

 

中共與海外藏人的分歧點,實質上在於未來西藏的走向。在中共而言,他們希望維持現狀,實質上西藏政治製度與內地所有省份一樣,是中共黨委專政。而海外藏人則希望盡快實現“高度自治”。事實上,高度自治的本質,是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中共高層並不反對中國社會要向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邁進,他們隻是希望步子不要邁得太快,不要危及中共的政權穩定。

 

今天香港自治區的政治局麵,基本上是讓中共高層可以放心的。 如果海外藏人能夠改變“高度自治”這個比較空洞的政治口號,明確要求西藏地區要以香港為榜樣,在今後十年內逐步把西藏建設成為一個民主社會,法治社會,公民社會,則有希望與中共高層形成第三點共識,也將與全體中國人民(不論是激進的憤青,還是冷靜的獨知)形成最重要的政治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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