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國忍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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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司法製度的裸奔--獅城政論(1)

(2008-06-21 02:08:02) 下一個

1: 法庭鬧劇

本月1日,原籍新加坡,現籍美國的奈爾雅在新加坡因為其網上攻擊美女法官洪素燕的言論,而被警方逮捕。這麽一來,一件在國際上無人知曉的新加坡政治案件,終於擠進了國際新聞的版麵,也可以成為網上華人的談資。

事件的經過大致是,2006年新加坡大選時,反對黨民主黨的黨刊用NKF事件指責政府包庇腐敗,李光耀李顯龍就起訴民主黨領導人徐順全兄妹誹謗。上個月庭審,徐順全得到機會在法庭上盤問李光耀父子。而奈爾雅專程從美國趕來旁聽,然後在網上發表文章猛烈抨擊李光耀父子與法庭。

這條國際新聞的細節,網上已有很多,筆者就不再重複。想了解事件原委的讀者,可以自已看:新加坡提控批評法官部落客, 言論管製伸展互聯網令人憂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6932
想了解事態進一步發展的讀者,也可以看這個新加坡政府報紙的網站,站在不同的立場,但事件經過陳述相差不多:
http://www.omy.sg/news/localnews/200806/20080612_3757.html

想要欣賞美女法官洪素燕(Belinda Ang)的玉照,可以點這裏
http://app.supremecourt.gov.sg/data/doc/ManagePage/44/AnnualRpt2006/bench_4_3e.html

奈爾雅博客中引起警方興趣的是這一段:The judge Belinda Ang was throughout prostituting herself during the entire proceedings, by being nothing more than an employee of Mr. Lee Kuan Yew and his son and carrying out their orders. There was murder, the rule of law being the repeated victim.
    
     平心而論,用prostituting herself(賣淫,自我作賤)來評論一位女性法官,未免太過粗暴。奈爾雅的這一段話,就象郭鬆民在鳳凰衛視上的粗魯行徑一樣,恐怕隻有引起一些聽眾的反感。

但是奈爾雅畢竟是一位資深律師,原來在新加坡執業,現在美國執業,如果仔細去推敲他的博客中的每一句話,是很難從法律上將他定罪的。他的言論是針對李光耀父子起訴徐順全的誹謗案。從網上流傳的庭審的記錄來看,美女法官的表現的確讓人失望,徐順全的一些有力盤問被拒絕回答,盡管這些問題是與李光耀的誠信問題密切相關的,比如徐順全在庭上提到根據英國政府的解密文件證實,當年李光耀用顛覆罪名將林清祥等一大批政治對手逮捕,從而不光彩地取得權力。

這個問題問得相當有力。當年李光耀剛進入政壇時,表現得象個激進的左翼青年,同情工人運動,反對殖民統治,追求民主建國。但是李在人民行動黨內排名並不靠前,他的黨內同誌林清祥本來是很有希望在大選後成為共和國的年輕總理。結果英國殖民政府將排名在李前麵的幾個左派領導全數逮捕,這個事件起到了雙重作用,李光耀在人民行動黨內排名躍升,而選民們也因為逮捕事件而普遍同情人民行動黨,結果李漁翁得利,1959年大選後當上了總理。剛上台時李光耀不得不將林清祥這些自已的黨內同誌從殖民政府的大牢中釋放。但是掌握大權後的李光耀,搖身一變,政治立場奇跡般地從左翼變成極右翼,在1963年大選前,林清祥等人再建新黨與李光耀競選,在競選民意聲勢上明顯占了上風。於是李再一次將動用殖民政府留下的內安法令,搞了一個“冷藏行動”(Operation Coldstore),未經法庭審判,就將林清祥等這些原來同一陣線的同誌作為政治犯逮捕“冷藏”了幾十年,由此李光耀鞏固了自已半個世紀的鐵腕統治。李光耀的政治立場何以有如此劇烈的轉變?在轉變前後他的真實政治身份如何,與英國殖民政府是什麽關係?這些就有待曆史學家去考證了。

在法庭上,徐剛剛說出“根據英國解密文件…”這幾個詞,連李光耀的律師還沒開口反對,法官就主動駁回這個問題,要求李光耀不必回答。徐順全感到又好氣又好笑,說:尊敬的法官,我的問題還沒說出來呢,能否讓我將問題說出來,您再駁回?然後徐在法官與律師的反複打斷下,堅持將整句問題念出來,當然,李光耀也沒有正麵回答。
 
有關徐順全與李光耀的庭審原文記錄,可以在這裏查看。
http://singaporerebel.blogspot.com/2008/06/transcript-part-ll-csj-vs-lky.html

這場法庭鬧劇越鬧越大,新任的司法部長尚穆根出來談話:“新加坡人必須相信我國司法製度是獨立的。我們都有責任譴責任何對我國司法製度的攻擊。” 還真是那壺不開就提那壺,我不禁想起那個皇帝新衣的老笑話,如果還有一個大臣跳出來煞有介事,一板一眼地教育大家“國人必須相信我們的皇上的確是穿著新衣”,是不是滑稽色彩就更濃一些?正因為部長的這個笑話,讓筆者想起了這個標題:新加坡司法製度的裸奔。

新加坡與中國的司法體製不一樣,中國的憲法直接強調黨的領導,公開否認三權分立。而新加坡的司法體製基本上繼承了英國的體製,司法是有相對的獨立性,在日常的刑事與民事案件審理中,這個體製基本上是公平有效的。正因為它平日裏西裝革履,突然間來個裸奔,這才讓人目瞪口呆。

新加坡是一個小國,其司法體製的公正性,獨立性,不僅對其內部社會穩定至關重要,而且也對其國際關係與生存有巨大的衝擊,當年的菲律賓女傭案,美國青年鞭刑案,澳州毒販的死刑案,都引起對方國民的強烈情緒反彈,如果新加坡的司法體製這次可以在本國政治壓力下違背獨立審理的法治精神,下次人家自然就有借口對你的法庭施加國際政治的壓力,逼著你再裸奔幾次。

這場官司固然對李光耀父子的國際形象毫無益處,但是對反對黨也仍是一大打擊,政府控製的國內媒體基本不轉發徐順全的法庭發言,主要都是轉發李家父子的長篇大論,將徐順全進一步醜化成為騙子,精神病人,徐順全民主黨的上一次大選,得票率已是三大反對黨中最低的,下一場大選,如果他們還有機會參加的話,得票率也隻會更低了,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法庭鬥爭,正反兩方都是氣勢洶洶,失盡政治人氣。


2: 李光耀的強悍,反對黨的仇恨

在世人眼裏,新加坡是一個發達國家,文明社會,這倒也是事實,但是李光耀本人的行事風格與這個社會環境風氣似乎格格不入,比如2003年新航的機師協會與管理層就工資待遇上發生一些爭議,這樣的勞資爭議,在任何一個發達國家都是正常的,政府本來應該是站在中間立場進行協調。但是李光耀一站出來,就惡言威脅:“如果他們一心一意要和資方或政府對抗,那後果將是:不是他們頭破血流,就是我們的骨頭被打斷!”
 
這十幾年來,李光耀對付反對黨人士,基本上都是采用一些小手段,誹謗官司是最常用的,將鄧亮洪,惹耶勒南等反對黨人士整得傾家蕩產,徐順全博士一家也是受害者。如果實在找不到誹謗的借口,就從生活小節上找茬,你不小心多用了幾張公家的郵票寄信,你報銷的士車票時多報了幾塊,徐順全博士又是受害者。2006年工人黨戈麥之填競選表格時,有一張放在自已包裏忘了了,要求選舉官員幫助找出來,這樣雞毛蒜皮,居然出動執政黨的總理部長出來連續攻擊近一周,後來還將戈麥之逮捕調查。此外還有就是找私生活上的問題,比如謝鏡豐本來是反對黨中年輕有為的議員,後來作為攝影愛好者的他給女傭照了幾張無上裝的照片,被警方公開給媒體,成為官方媒體的頭版新聞,謝鏡豐上屆大選後已退出政壇。目前奈爾雅的律師謝智立,也有同樣的問題,他與老婆感情不和,正在辦離婚,同時也找了一個情人,這種家庭糾紛也被政府媒體作為頭版新聞大加炒作,重創了他的公眾形象。

 人家美國克林頓夫婦私生活再亂,夫婦都可以上台選舉,得到大批選民擁護,法國現任總統薩科齊也是二婚男人,新任第一夫人原來有過幾十個情人,裸照還在網上到底傳,這些私生活問題,根本就不影響人家大國政治家的政治事業。李光耀這種下流的政治鬥爭手段,將本來光明正大的黨派治國理念之爭,變成流氓式的小人惡鬥,挖眼睛踢褲襠式,盡出陰招損招,實在有損自已的曆史形象。

更讓人感到不平的是,在政府全麵控製的媒體上,從來就看不到哪個政府高官有私生活性醜聞。新加坡的高官大多是靠超高薪養著,不信佛不信神,又是在一個高度西化的現代社會,為何這麽多的高官幾十年來性操守如此嚴謹,從沒有婚外情同性戀之類的新聞?真是人類生理學社會學的奇跡!當然,一旦與李光耀鬧翻了後,緋聞就出來了,比如前總統蒂凡那。

其實,與這些整人小動作比,早年李光耀收拾反對黨的方式,要殘酷的多了,前麵提到的60年代的冷藏行動,被關押最久的是謝太寶,長達32年,比曼德拉還要長五年。內安法令是英國殖民政府在1948年頒布的,主要是用於對付共產黨人,可以將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進行無限製拘押,無須法庭審判,有點象中國的勞教營,但是勞教適用的範圍很廣,從打架鬥毆到劉小波這樣的真正的異議人士都適用。而英國殖民政府的內安法基本上隻適用於對付共產黨的暴力革命行為。近年來新加坡政府為了保持這部法令的有效性,又將其涵蓋到反恐怖主義。謝太寶在出獄後辯解說,他從來就沒有加入共產黨,也從來沒有宣傳過暴力活動。
而在1987年,李光耀導演了“光譜行動” (Operation Spectrum),正如其名字,這次行動實在是光怪陸離,居然將22名天主教會人士作為馬克思主義者抓起來。這些教會人士中許多是主要目前最大反對黨工人黨的義務幫工,與共產黨其實毫無關聯。熟悉國際共運史的都知道,80年代波蘭的團結工會示威,是蘇聯東歐垮台的最早導火線,而波蘭之所以成為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垮台的前沿,就是因為天主教會勢力很大,而當時的羅馬教皇又是波蘭人。所以,在整個80年代末,羅馬天主教是共產黨的最直接敵人,將一大批天主教會人士當作共產黨抓,本身就是個天大笑話。真正的黑色幽默還在後麵,原新加坡副總檢察長,律師蕭添壽趕到拘留所為其中一位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務,結果這位律師也被關押了72天,理由是他接受了美國政府的金錢在新加坡搞民主活動。這起事件越發荒誕無稽了:美國特務,與馬克思主義者合謀,要推翻他李光耀!莫非新加坡政府與塔利班同類?

在這場拘捕行動後僅僅三年,到1990年,蘇聯東歐巨變,國際共運破產,李光耀當初用共產黨作為借口時來打擊異見人士時,可能根本就沒有眼力預見共產主義的收場已經近在眼前。

2007年海峽時報有一個專題回顧這個事件,當時教育部長(現在轉任財政部長)的尚達曼先生公開表示據他所知,當年這些受害者大多是社會工作者,並無推翻社會的企圖。

李光耀這些蠻橫的作法,使得一些激進的反對黨人士如徐順全對他恨得咬牙切齒。從徐順全個人的不幸遭遇,這種感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筆者以為,評價李光耀這樣一個曆史人物,應該從曆史的大視野來觀察。

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史賓斯(Michael Spence)領導一個21人的跨國委員會,研究了中國,新加坡,日本,香港,韓國,台灣,巴西等13個國家的經濟增長內在規律,這些國家從50年代以後經曆了連續25年高達7%的經濟增長。研究報告在上個月出版後,一些結論引起很大的爭議,史賓斯在接受新加坡海峽時報采訪時說:“Regardless of forms of government, What matters is how people in power perform, not so much how they got there.”(不論是什麽形式的政府,重要是政客在台上幹得如何,至於他如何上台則無關緊要) 史賓斯的話對新加坡政府是如此地中聽,居然被放在外交部的網站上,公告各國:
http://app.mfa.gov.sg/pr/read_content.asp?View,10231,

同樣是極右翼政權,印尼的蘇哈托以反共的名義殺死二十萬的華人,泰國,菲律賓等地在五六十年代也掀起了排華反華狂潮,幾十萬東南亞華僑流離失所,被趕回中國。與這些鄰國的極右翼相比,李光耀不過關押幾百名親共的左翼人士,關閉一所華文教育的南洋大學,強製實行英文教育以限製中共的政治影響,實在算是一個大善人了。

如果共產主義勢力在東南亞成功了,又將如何了?東南亞隻有三個共產黨掌權的國家,越南老撾柬埔寨,老撾(新加坡稱寮國)這個山區窮國就不說了,看看越南,抗法抗美,然後侵柬反華,從二戰後一直戰鬥到80年代末,四十幾年間,戰死數以百萬計,千萬難民投奔怒海,其中有幾十萬是受到種族迫害的華僑。常年戰爭導致人口比例高度失調,80年代三四個女青年才能分到一個男青年,可能還是缺胳膊斷腿的,以致越南新娘成了這個國家的最大出口品之一。

柬埔寨的紅色高棉(柬共)更是慘絕人寰,隻有一千來萬人口的小國,在和平時期以階級改造的名義屠殺了170萬國民,盡管中國軍事代表團就駐在那指導革命,毛澤東思想的光輝一刻不停地照耀著波布皮特的腦門,連憲法都是張春橋捉刀代筆的,柬共仍然屠殺了50萬華僑。因為華人大多經商致富,是柬共的階級敵人,而階級鬥爭就是毛澤東思想的核心。柬埔寨總人口不到印尼的十分之一,死於屠刀的總人數居然超過印尼好幾倍,與佛國血魔波爾布特相對,右翼軍人蘇哈托成了慈眉善目的好人,而李光耀簡直是光芒四射的獅城聖人。
    
如果李光耀當年不采用那些比較強硬的手段,毫無疑問這個獅城聖人早就死無葬身之地了。當然,今天的國際環境已然大不相同,新加坡的國內環境也今非昔比。李光耀繼續在國內政治事務采取如此強硬的態度,是完全沒有必要的。而對反對黨來說,沉陷於往日的悲情,對執政黨采取過於激烈的謾罵攻擊,在政治上也是不明智的。

3: 李光耀在這場官司中的風險

再回到這次庭審,法官,李光耀父子,徐順全,三方表現的都非常令人失望。徐順全雖然有一些問題問題很精彩,但是整個提問的方式,似乎過於注重於自已的長篇演講辯論。從技術而言,他實際上也給了李光耀父子長篇演講的機會,如此一來,證人盤問變成了政治理念辯論會,完全失去了法律意義。這個問題,從根本上說明徐順全等人根本不信任也不尊重這套司法製度。而筆者認為,新加坡的政治製度,司法製度基本是從英國照搬而來,稍作改動而已,在同樣一套製度時,是有可能實現反對黨的民主政治訴求的。如果李光耀的一些作法觸犯的這些製度的規則,反對黨應該作的是維護這個製度,讓李光耀的錯誤現出醜態,而不是自已也觸犯這個製度,三方一起出醜。

如果徐順全有機會了解一下中國的司法製度,就會知道,在中國,就是讓一個在職的縣委書記出庭都是極不現實的要求,而新加坡的司法製度,能夠讓資政,總理二個人親自到法庭上,至少表麵上對法官畢恭畢敬,一口一句“Your Honor”,站在證人席上接受反對黨責問甚至辱罵,有時被問得張口結舌幹瞪眼,這中新兩國的司法製度還是有天壤之別。新加坡一些反對黨人士沒有見識過真正的獨裁專政,不太珍惜這種體製內機會,沒有從法律專業的角度來設計盤問,讓李光耀父子輕易過了庭審這一關,實在讓人遺憾。

回到這個案例本身,在盤問李光耀時,根本不需要搞什麽民主自由的大道理演講,這些演講應該在法庭外搞。專業的作法應該是將盤問的問題提得明確而精煉,要使李光耀基本上隻能用Yes or No來回答,比如:

您作為內閣資政,年薪是300多萬新幣(200多萬美元),對嗎?
這一筆工資比美國總統,英國首相,日本首相的工資總和還高一倍,對嗎?
除了這一筆工資,您去年的獎金收入是多少?
是誰決定給您發獎金的,您本人,還是您兒子,還是國會?或者您不知道?
您作為GIC(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全球第三大主權基金)的董事長,是否還有一筆工作與獎金收入,
除了資政職務,GIC職務,您去年的還有那些其他收入是多少。
您現在的個人總資產是多少。
如果您不願回答具體數目,我根據您的年收入,推測您的個人淨資產是1億新元以上,對,還是不對?

李光耀的律師文達星一定會跳起來說這些收入都是合法的高薪,與是否腐敗完全無關。李光耀可以拒絕回答,這時徐順全可以指出,前年在NKF案件中,正是同一個文達星律師,用杜萊的工資總收入問題當庭問垮了杜萊,揭開發NKF的腐敗內幕。而現在這個案件正是將李光耀政府與NKF對比,為什麽不能問一下李光耀的工資收入?

在徐淑真盤問李顯龍,點到過李顯龍的年薪高達3百70萬新元,但是在律師反對後,徐淑真就不在堅持下去了。從整體提問質量來看,徐淑真問的比徐順全要好一點,法官可能也因此讓徐淑真超出幾分鍾。但是整個盤問的時間仍然太短了。如果徐順全兄妹應該放棄那些抽象的民主自由問題,仔細研究學習文達星律師在NKF庭審中對杜萊的盤問方式,始終圍繞著李家父子二人的工資收入進行技術性地盤問,進而要求李顯龍政府完全公開內閣部長的個人資產,則這場官司的社會效應就不大相同。

世界上絕大多數民主國家地區的領導都要公開個人資產,比如香港,台灣,韓國,日本,美國,英國,為什麽自稱廉潔的新加坡政府不能公開?為什麽連貪汙犯杜萊都願意在法庭上公開財產,廉潔幾十年的李光耀不行?

絕大多數新加坡人都知道李光耀有三百多萬新元的工資,但可能根本沒有去想李光耀是否在其他眾多的職務上有多少收入,獎金,多少家產。新加坡雖然號稱世界上最廉潔的政府之一,但是政府官員的財產,從來沒有向社會公眾申報過。李光耀的個人工資,財產一旦在法庭上公開,數額如果是杜萊的幾十倍,將具有爆炸性的政治炸傷力。

這幾周韓國的民眾示威鬧得如火如荼,根本原因就是李明博的富豪內閣,平均個人資產為314萬美元,還有任人唯親的問題。新加坡同姓的李家父子,一年的總收入可能就遠超出韓國的一個內閣部長一生的總積蓄。而且韓國內閣上台不過百日,總統部長的資產,全是在他們上台前靠自已的打工,經商積累,現在進入官場,工資還低了很多。而新加坡相當一批部長的資產,都是在任期內通過高工資積累的。

以筆者的個人觀點,李光耀給自已與內閣發這麽高的工資獎金也是情有可願的,正如筆者認為一些政客在個人感情生活比較開放,與他的政治操守,從政理念,完全是兩回事。但是社會大眾是不可能這樣接受的,從新加坡的NKF事件,以及這幾周來韓國的示威,就可以看出這種社會情緒。

以筆者的分析,李光耀將NKF案件帶上法庭再審,實在是一大失算,冒著極大的政治風險。從案例分析,NKF本身就是執政黨的一個縮影:在商業經營上很成功,在輿論上用誹謗官司打擊公眾批評。杜萊本人就是專權霸道了一點,其他還是很敬業,事業很成功的。其工資雖然高了一點,也不過是許多政府部長的四分之一而已。

以李光耀的政治智商,為何會作出如此錯誤政治判斷,將這樣一個可能讓自已身敗名裂的案件帶上法庭?這是因為,占居李光耀腦海的NKF事件,與絕大多數新加坡人眼中的NKF事件,完全是兩回事。

絕大多數新加坡人,包括這些天天搞政治的反對黨人士,根本沒有看出,NKF其實是一場李光耀與吳作棟之間的權力鬥爭,正是李光耀父子的幕後之力,才使得NKF的醜劇揭幕,搞得吳作棟灰頭土臉。 從這個角度出發,李光耀自然以為NKF問題與自已毫不相關。筆者將在下一篇詳述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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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ylhw 回複 悄悄話 新加坡的反對黨注定是曆史的犧牲品,唯一的民主出路就是等待人民 行動 黨內部的分裂,如果吳作棟真的是這麽想的,可以說,他是真正為新加坡的前途考慮的,而不是自己的那幾百萬年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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