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的小學和中學是最普通不過的小縣城裏的學校,大學則是全國久負盛名的學術殿堂,但它們之間有一個共同之處:學生與學校之間的不平等關係。剛進大學校門,便聽到當年老校長的訓詞: “聽話、出活”。現在想起來,這是非常蠻橫的口氣,完全沒有對學生的獨立人格的尊重,但當時我聽到時沒覺得有任何不正常,而且還有點沾沾自喜,覺得自己正是那種肯聽話、能出活的人,在這裏一定有好的出路。我也沒聽到其他同學對這樣的說法有反感。
在大學校園裏,我花最多時間的活動大概是兩個字:做題。我努力做個“聽話、出活”的好學生,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麽要學這些課、做這些題,除了知道它們在學期末能給我一些讓我自己滿意、讓老師滿意、讓父母親滿意的分數之外。但我也並沒有強烈的願望要給自己這些問題找出答案 – 它們隻是在我的意識的邊緣若隱若現。偶爾就這樣的問題問老師,老師給出的答案也是官話,不能與我有什麽共鳴。
其實那時數理化對我已經開始有些嚼蠟,隻是我不願意承認。要讓當時的我拋下這條堅固、寬闊、筆直的軌道去走一條荊棘叢生、完全看不到頭的小路是我不敢想象的事。
大學畢業後的許多年中,我對母校的感情淡漠。每次回憶起大學校園的生活我都想不起多少快樂的日子。但我一直無法清晰地說出我對母校的不滿到底是什麽。到了三十多歲,在對自己的過去有所了解之後,我開始意識到我的大學教育的根本缺失。在高中時,給我的學習生活以意義的是考上大學遠遠離開老家的理想。上了大學後,這個理想圓滿實現,人生意義的問題便再一次擺在我麵前,而我的腦子裏是一片茫然。或者說,在老家時,我向往的是掙脫父母親和老家那種令我窒息的氛圍的自由,而當我終於獲得了這種自由時,我的生命的引擎也隨之燃料漏盡。我需要有人給我一些指點:我內心深處的生命力在指向哪個方向。
或者說,我需要的是精神上的父母 – 不僅在心智上,也在情感上。
更準確地說,我需要的是一個精神上的父親。在許多傳說中,人的身體是母親給的,而靈魂是父親給的。母親對我的物質生活的無微不至的照顧我已經有了,但這隻是我的生活的一半。我缺失的那另一半在我小時候本來就是一個巨大的黑洞,而這個黑洞隨著我的年齡的增加變得越來越大。它是我的生身父親無法給予的。
但我需要的不是用權力來號令我該“聽話、出活”的暴君式的父親。我理想中的好大學應該有一些把學生當作完整的人來看顧和滋養、能鼓勵學生思考為什麽、督促他們發現自己的價值觀的思想家。我需要的是這樣的精神上的父親。
種子需要適當的土壤、水分、營養和陽光才能成長,思想的種子也需要交流、辯論和對撞才能成長。我在大學校園裏沒有遇到這樣的氛圍。那個校園是一個執行命令的軍營,不是一個各種不同的想法平等辯論的平台。與“聽話、出活” 不同道的所有思想都隻能在非法的陰影之中腐爛、分解。
這就是我的大學經曆的遺憾:雖然它給了我一項生存技能、給了我一個令許多人羨慕的名牌大學的光環,我沒有從它那裏得到我最缺乏、最需要得到的東西。我雖然學到了許多書本知識,但對生活、對自己的了解幾乎為零。
那時我最熟悉不過的在同學之中流行的一種情緒就是怨氣和戾氣。現在想來,在那樣的青春年華、在那樣的高智商人群中,那麽多的怨氣和戾氣何等可惜。那是一種勃勃生命力被壓抑的挫敗感。
我能想到產生這種挫敗感的兩個因素,一個是不鼓勵個人獨立判斷的文化;一個是六四血腥鎮壓之後學生對社會和對未來的失望。
兩個因素也有關聯:抗議運動是大學生運用獨立判斷的結果;對抗議運動的鎮壓有壓製個人獨立判斷的文化作為撐腰的後盾。
我後來背井離鄉出國留學的決定或許與這股怨氣和戾氣也有關係。
想起這些事時,我問自己:雖然我早在上大學時就對自然科學有了嚼蠟之感,來到美國後我卻又繼續從事自然科學工作一直到現在,這又是為什麽呢?我的解釋是:這一方麵是由於我需要一個養家糊口的手段,一方麵也是由於後來我與自然科學的關係發生了一些變化。當年在大學校園時,科學是高高在上、冷冰冰的學校和體製的一部分,做題是一種強迫勞動。我的做題更像是一個不會遊泳的人被投入水中的掙紮,目的隻是為了在考試中得到一個好分數,不像是一個遊泳健將見到大海時由衷升起的那種親切。在離開大學校園多年後,我開始能把數理化當成一些有血有肉的人、一些我可以平等對話的夥伴,我與它們開始有了感情,由此滿足了我的歸屬感需求。在探索中我也得到了對世界的新的理解、體驗了自然科學的美,這滿足了我的智力需求和審美需求。
在我開始對自己有所了解之後,我注意到我對教育的意義的理解與從前相比也開始發生變化。剛到美國時,我和我的中國留學生同學們都嘲笑美國自由放任式教育方式的低效,美國大學生基礎數學訓練之差的各種笑話在我們這些同學中流傳。有一次與一位美國教授比較中美教育方式時,我談到美國學生基礎訓練之差。教授聽後提出一個觀點:美國的教育方式照顧“晚開的花”。當時我對他這個觀點沒什麽體會,也不知道這種照顧 – 如果有的話 – 有什麽價值。多年後,我意識到,晚開的花也有作為花的價值,對他們的照顧是對他們的基本權利的一種尊重,而我當初不理解這樣做的意義是因為權利這個概念還沒有深入到我的骨髓之中。
另一方麵,在我年輕時的印象中,受教育、作高精尖科學研究都是純粹腦力的拚殺。多年後才意識到,即使在這些冷冰冰的學問之中,感情的傾注同樣重要。如果我對某件事有感情,我就會總在關注它,半夜躺在床上睡不著覺時也會琢磨它,我在這件事上的理解就會隨著這種不斷的關注而不斷加寬加深。而一個人通常是要在有了一定的生活閱曆之後才能找到與自己有感情的一些事的。梵高要到將盡三十歲時才開始傾全力作畫。那時他大概可以算得是“晚開的花”了。
另外,一個人可能有多種不同的能力和多種不同的興趣。我在學校開的那些課程上可算是早開的花,有嘲笑美國大學生不會算數的資格,但在我自己內心深處真正想要的那些事上卻是太晚開的花。我想不少人的內心深處想要的那些東西都是晚開的花,甚至是永遠不會有機會開放的花。能對這些花有所照顧的社會就是我心儀的社會。
前幾年母校校慶,紀錄片的主題歌是那首 “我和我的祖國,一刻也不能分割……”。這首歌我當年在大學校園裏經常聽到,也非常喜歡。但現在再聽到這首歌時,我想到的是: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一個人與一個群體“一刻也不能分割”是一種分離焦慮,如吃奶的嬰兒從母親懷裏被抱走時的那種焦慮。我在大學時對獨處的恐懼就是一種分離焦慮 – 我雖然已經是生理上的成年人,卻還是心理上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