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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1)
自從美國有了第一位非洲裔的總統,這還是第一次出現這麽大有關種族歧視的新聞。一位哈佛大學的知名黑人教授學者,那天從中國出差回來,帶著出租司機入門。顯然門是壞了,打不開。就用力頂門。一個路人看到兩位黑人,破門而入,自然就打了電話報警。那位學者穿著藍色的牛仔褲,橘紅色的短衫,還有個小肚子。雖然戴了一副眼鏡,如果不細看,一眼望去,還真不知道人家是個大學者。教授打了電話,學校也派人來修理的大門。沒多久警察就來了,敲了門,要求學者提供身份證明。我想,這位學者,心裏想的是,好啊,現在連總統都是俺兄弟了,咋地,你這個卡普還要俺的身份證。顯然這位學者的口氣不是那麽的和善。其實在那個情況下要和善起來可能也有點相當的難度,何況又是剛從國內腐敗回來。教授要警察的名字及證號。經過一番折騰,教授把哈佛的ID給拿出來了。可是上麵有名字可是沒有地址。經過一番折騰,兩手就被警察給拷了,還進了警察局。其實,這件事情本來可以避免這麽複雜的。警察老爺,走上門,一定有憑有據。我們說人正不怕影子斜啊。要身份證給你就是了。然後,解釋一下不就結了。如果警察沒完沒了的,那不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反咬他一口。有理講倒人嘛。
結果這位學者要求警察道歉。美國總統還在新聞會上,說這位警察的舉動實在很愚蠢。同時總統先生還不忘補上一句警察在追查違規事件對黑人,墨西哥人所展現的種族歧視的字眼。更牛的是雖然警察局表示了遺憾與不幸,但是這位警察,就是不肯道歉。記得80年代初期,我住在聖路易的時候,財迷心竅,和一位餐館界的朋友合作,開了一個中餐館。一個周末我當班。有一位黑人客人,手裏拿了一把雨傘。帶著老婆,孩子來吃飯。那個時候,我們餐館有兩個餐廳。進門左邊是大廳,右邊的廳比較小一點。逢周末,兩個餐廳都開放。帶位的就是按照大廳,小廳的順序依次領進。這位黑哥哥來了,就被帶到小廳了。可是他一看就拒絕入座。他說為啥前麵的白人進大廳(其實我們的客人很少有黑人的嘛),卻把他帶進小廳。我就出麵了呀。很客氣的跟他解釋。兩個餐廳都是 一樣的幹淨,菜單 也是一樣。這位哥哥居然出口說我是種族歧視,白人進大廳,黑人進小廳(真是天地良心)。我還沒來得及搭腔,他就說,你知道我是個打狗脫啊等等。我一聽覺得好玩,真好玩。居然拿打狗脫來強調自己的身份啊。我想都沒想的回了一句。我說,就有這麽巧,我也是打狗脫啊。我是化學的打狗脫啊,您呢?黑哥哥看了我一眼,真沒想到碰到鬼了呀。我說啊,我們絕對沒有種族歧視的意思。事實上,我們中國人在美國,在全世界最喜歡和黑哥哥,黑弟弟,黑姐姐,黑妹妹做朋友了。四海之內皆兄弟也。我還把我知道幾位名黑人的大名報了幾個。我說,還是希望能帶著您的家人來享受一頓美好的中餐。我可以特別交待我們的大師傅做兩道特別爽口的特別炒飯,炒麵等等(黑人就愛吃炒飯,炒麵,加點醬油,還有番茄醬)。這位哥哥,看了我是那麽的誠心誠意,居然帶著老婆孩子,還一口的說要告我種族歧視,轉身就走了。看著失望的孩子,還有他的老婆,這位黑爸爸可真是有夠衰的了。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老祖宗說的話我們都應該好好記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君子一言以為智,一言以為不智。自己是白是黑是黃是紅那不是重點,重點就是在自己心裏是咋想的自己。自己如果隨時在懷疑旁邊的人在種族歧視者自己,那就可能會遭受到一點麻煩。畢竟警察老爺,他有公權力來保護老百姓。警察的做法是否正確,自有警察局,還有檢察官來判斷。老祖宗又說,好漢不吃眼前虧。和警察老爺飆上了,他不把你拷起來,送進警察局才怪。早年,我就犯了一個錯誤。一位警察給我開罰單。我在他麵前講理,跳腳。大概是我的英文太差了。他一句話也不說,把單子交給我。最後,撂下一句話,他說他隻管抓人,開罰單,要講理到法庭上去講。後來,我真的變聰明了。目前一共有三次違規事件我都躲過了。無他,看到警察老爺,必恭必敬的道歉,同時信誓旦旦的說,來美國開車開了30幾年了,這還真是頭一次等等,同時不要忘了,說以後這種違規絕對不會再發生了。人家警察老爺也是蠻通人情的,不就是警告警告我們開車要小心,也是為這個社會做貢獻嘛。
這個案子在美國還要翻騰幾天。看起來分成兩大派。一派以警察組織為首,一直擁護那位警察老爺的做法沒錯。同時這位警察老爺好像很帶勁,還批評總統根本沒把事件的來龍去脈搞清楚,就發表種族歧視的談話。他說,那天見到教授之後,他不知道他是位教授。即使現在知道他是教授了,他還是覺得那天他對這位警察的態度有點怪異(peculiar)。我看,這位教授和我多年前遇到的那位打狗脫黑哥哥,可是 有異曲同工之妙。今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了新聞。這位學者的女兒出來談話了。她認為整個事件的未來發展要看這位警察老爺的態度了。這是在美國,我看我們這位警察老爺,好像還沒有消火的味道。另外一派就是黑人組織。所說的就不公平,種族歧視。其實,我想也不必驚訝。啥時候您聽過他們誇獎白人對他們有禮貌了,不種族歧視了。這樣也好,總算也給老白一個機會,發泄發泄心中積怨。您知道,我的美國老白朋友們,講起來還是蠻傷心他們的白哥哥去年沒選上總統耶。由白變成黑,他們也需要一點時間來調整自己了。
因為公共汽車公司不願意讓人們看到, 乘坐公共汽車的黑人比例很高.
這個不是我杜撰的, 是電影 CRASH 裏的.
歧視是世界上最好的萬金油, 什麽都可以往著上麵撤.
據說 Gates 剛下飛機,叢中國回美,兜裏沒駕照不奇怪,但護照總是有的吧,偏給警察叔叔看哈佛的ID, 怪哉。
這警察老爺也真是的,平常街上逮個小混混也罷了,碰到千畝地裏一棵苗的教授,還不見好就收。不過後來被專機接到白宮和總統喝啤酒,也值了。
而且你說得對,那個Sgt在警校裏從6年前到前年連續教了5年的如何在執法過程中避免種族分歧的課程,也就是說他在這方麵是佼佼者,是專家(這可不是中國所謂的“專家”),也就是說如果你還硬說他是種族歧視,那就是耍賴了。
本以為Obama當選後黑人不再會用自己膚色這個universal excuse了,沒想到他們還繼續厚臉皮用,也不想想,總統都是黑人了,還處處都拿膚色當借口。
您說得一點都不錯。今天早上看到聖地亞哥的一位專欄作者就提到,像這位黑人教授,還有美國總統也是一樣。自己是個主張反對種族歧視的學者,就應該自己給大家做榜樣。不是一看到警察,第一個反應就是種族歧視。重點應該擺在如何化解彼此之間不同的意見。這位白人警察,過去五年以來自己負責教導如何避免在執行任務時種族歧視的課程。就像我在文中提到的。有了問題,要冷靜的配合警察解決問題,化解彼此的不同看法。而不是衝動的走出門外,大聲嚷嚷的要與警察的媽媽對話。這位哈佛學者也實在沒有學者的風範。就像,多年以前,我碰到那位黑人打狗脫一樣。所以,這位專欄作者提到,美國總統說這是一個可以教導的功課。這個教導的重點,是以後少數族裔見到警察的詢問,不要就以為就是種族歧視,而是應該心平氣和的化解彼此的誤會,不同的觀點。如果,把兩個人請到白宮,不是教導這一方麵。這個白人警察到白宮就失去了意義。
很多時候,根本就跟膚色半點關係都沒。這次事件不就是典型嗎?
去年New York Post上登過一篇文章說,統計結果顯示,2007年紐約市警察對普通人開槍的全部次數裏,超過50%是對黑人,將近40%是對西班牙人和亞裔等其他族裔,隻有稍微超過10%是對白人。因此“紐約市警察局是有種族偏向”的。但兩三天後,同樣報紙又登了另外一篇文章,說紐約市政府統計結果顯示,2007年紐約市沒有一個警察對女人開過槍,那男人是否該說紐約市警察局有性別偏向呢?
從頭說好了。警察接到報告有人私闖民宅,這時候沒人知道教授和司機是不是壞人,所以警察一定要去調查。敲門如果沒人應的話還必須硬闖,而且連search warrant都免了。當時他們開門了,那麽調查時教授拒絕合作不給看ID。按法律這時候就可以拷起來帶回去調查了,但當時警察還繼續要ID,拿出來的是哈佛學校不帶家庭地址的ID,那當然不夠。即使他當時拿出駕照,也不是一下可以打發警察的,ID是很好偽造的,我們紐約街頭有的是,你花個$50,報你名字和地址還有生日,人家就幫你印上去了。做得好的不是一眼就能看穿的。總之教授當時還屬於嫌犯沒權力叫警察走人。
至於這個案子最終為什麽DP(declined prosecution的專業簡稱),就跟你說的一樣:息事寧人。這事DA最常做了。
這件事警察定罪不成立的原因就在於整個事件在蓋茲被戴上手銬帶出來之前都是在屋內發生的(警察趕到時蓋茲與秘書已經在屋內),沒有出過家門(注意這句話,這是本案的關鍵,即便是FOX也請了一個前警察做了這個解釋),是私人財產,不是公眾場合。
警察在身份驗證後必須立即退出私人財產,除非人家邀請或許可,這裏蓋茲顯然沒有許可警察留下。這時警察不出去已經非法,屬於違反第四修正案的典型例子。
如果因為蓋茲砸門而引起圍觀,罪名前提必須是這是個真案,但這是個假案。
如果因為後來的爭執導致圍觀,那是因為警察滯留不走而與蓋茲爭執違憲造成。不是蓋茲的責任。
另外那是個價值幾個梅林的前院很大封閉外人不可能進去的房子,鄰居圍觀的結論隻見於警察的報告,沒有人證。
檢方要根據警方的證據決定是撤訴還是起訴,完全取決於警方的證據,這裏顯然沒有(這與警察違憲都無關)。
侮辱漫罵警察確實不犯法,但是在過程中造成1.眾人因此而圍觀;2.眾人因此繞道而行,這兩者之一,就是犯法,罪名是disorderly conduct,專業簡稱discon。
2.不是警方撤訴,警方一旦控告就不會撤訴,是地方檢察官(district attorney簡稱DA)撤訴。原因並不一定是證據不充分,而是不想小事化大從而有任何不良影響,用你的原話就是避免“激化種族猜疑,警民矛盾問題”。最常見的就是DA和deffense attorney作交易,如果嫌疑犯認罪,那就從輕冠罪。
至於Obama的評論是非常不符身份非常unprofessional的。作為一個總統,不該因為那個教授是自己朋友就擅自作出評論。因為這隻是local police department的範疇,連擦FBI的邊的程度都不到,更何況是個高高在上的總統,所以他壓根就不該評論。
完全同意。這就是我寫此文的目的。好漢不吃眼前虧嘛。謝謝您的留言。
老中在國外還是應該熟悉當地的法律,用國內那種思維是會吃虧的。
蓋茲是否在這件事上應承擔一定責任,大概無異議。但這裏不是進行道德評判,而是看是否有破壞法律的行為。這裏涉及兩個案子,前麵入室搶劫嫌疑是一個,已知屬於假案,由此引發之後發生的事屬於另一個。在這個整個問題上蓋茲沒有違法行為,但警察在第二個案子上是違法(盡管合法地完成了第一個案子的調查)。
第四修正案這種概念在中國曆史上是從來沒有的,但屬於製約國家機器不可少的內容,防止警察濫權,看了這裏幾篇跟貼,顯然在這個問題上有誤區。
這件事大事化了是最好的方式,否則警方要賠錢和內部處理當事人。哈佛教授的人品也會被人看低,盡管會很容易贏官司。何況還會涉及激化種族猜疑,警民矛盾問題,這不是美國目前需要的。
當然化了的前提是蓋茲放棄官司,奧巴馬估計能控製這個,畢竟兩人是私人朋友。奧目前的主要議題是醫療保險改革,這種轉移視線的事情對他很不利(這是他發表評論的愚蠢之處)。
如果蓋茲一定要打官司,警察肯定會輸,因為違憲。但奧巴馬的介入使蓋茲打官司的可能性降低,因為成為HIGH PROFILE CASE,沒有贏家。
五味齋有兩篇詳細的解釋
http://bbs./life/bbsviewer.php?trd_id=386748
非常謝謝您的留言。我始終認為這個教授問題大了。如果是單純如他所言,他絕對可以控告警察的。可是到目前為止,他一直沒有這樣做。我的看法就是他自己知道自己的衝動,說了許多見不得人的話。他的小辮子被警察抓的死死的。不然警察界的後續動作不會那樣強烈。還要總統道歉。總統也知道自己太衝動了,說了不該說的話。
Resisting Arrest的必要條件是:你錯了,警察是對的,在對方要逮捕你的時候你使用任何手段來反抗(消極反抗也就是賴著躺在地上把手藏在後麵不算),諸如推推搡搡甚至用武力,就算是反抗執法。如果過程中造成了警察受傷,那麽再加一條:Assault on a Police Officer。如果一開始警察是錯的,你是對的,那麽事後地方檢察官會取消對你“反抗執法”的控告,但如果你在過程中讓警察受傷,那麽還是會控告你這條Assault on a PO的。
而妨礙公務(專業人員都用簡稱OGA的)比較特別一點,有很多種情況,稍微舉倆例子就好。比如你朋友正在被警察抓,你在邊上拚命阻止,不讓警察給他戴上手銬,那麽你最後一樣會被拷,罪名有倆:resisting arrest和OGA。還有如果你搞到了警用無線電搗亂,也是OGA,可能還有其他諸如非法擁有警用無線電的罪名,這個就不確定了。
結論就是,如果你對美國法律不是熟到家,最好還是乖乖聽警察叔叔的話,合作就是。如果真有過分的事發生,你再投訴不遲。別忘了,警察整天和不法分子打交道,難道你還比他們懂他們的專業嗎?不見得吧。這也是忠告。
最典型的就是,前兩天看到誰的blog上寫自己拿著工具刀在馬路上走被警察用槍指並命令趴在地上,自己覺得沒錯一開始就沒服從命令。這是我見過的最蠢的了。他能活到今天寫那篇文章,他就應該去登門磕頭感謝那個警察沒開槍。有時候開槍前並不一定非得警告的。
本來麽,那個Sgt就沒有錯。先不說那個教授家曾經被burglarize過,如果這次真的是個壞人闖入,教授打電話叫警察,警察不認真調查,那教授恐怕也會說“種族歧視”-----警察不幫黑人。總之這種黑人,開口閉口種族歧視,自己才是種族主義者,還有什麽權力說別人?
如果有警察來我家,說接到報警有人闖入我的房子,那我不僅徹底合作,而且連感謝都來不及呢!哪有警察閑著沒事做來主動到你家裏找麻煩的啊?
拜托,有點法律意識好不好?這可是在美國最基本的啊。
有人打電話報警,警察就有責任去調查。他不會知道開門的是主人。在沒有弄清楚之前,他是把屋內的人都視作嫌疑犯處理的。開了門,很簡單,把ID DL拿出來,客氣的解釋一下不就沒事了。如果,還有事,那那個白警察死定了。這位黑教授是個學者,也是個相當活躍的教授。他應該知道如何對付這種情況。可是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是個教授學者,一直在為美國黑人的平等奮鬥。自然就把種族歧視的想法擱在前麵。就是美國總統不也是一樣的想法。這不就扯出一盆子屎出來了。我覺得很可惜,這位黑人教授,為了一時的衝動,惹了一身的腥臭。連美國總統也扯進去了。我相信,兩個黑人一定都很懊惱。尤其美國總統,聲譽在開始下降。看看他到底有多少智慧能度過難關。
回複:別忘了這個教授是破門而入的,而且有人報警了!即使是在自己家,警察總有查證的權利吧?況且這位教授並沒有證明自己住在這裏,反而辱罵警察,不銬他,銬誰?
難道不管黑人作了什麽我們都站在黑人一邊就對嗎?
美國是個法律社會。公民守法,警察執法, 這個社會才有秩序。
如果仗著自己是總統朋友和哈佛教授,蔑視警察工作,銬了是應得。
The profession showed his Harvard ID and DL at his home. 電視顯示黑人教授是出示證件之前說了一些不欠當的言辭。 比如,給這位警察扣上種族歧視的大帽子等等。
其實美國應該多招黑人警察。讓黑人警察管理黑人案件,也許就簡單多了。 白人種族歧視不好。黑人濫用種族歧視也不好。
別提種族歧視,說起來亞裔才一肚子苦水
1.這種事可以發生在任何族裔身上,之不過黑人會打種族歧視這張牌.
2.警察沒錯,鄰居報警說看見兩個黑人進了屋子,警察當然要查ID,並請他到屋外問話,警察職責所在,即使對方覺得受不平等對待,可以找律師去告.
3.一個總統因為朋友被捕,在未經調查的情況下,公開評論警察的工作,
如此徇私,有欠公道,讓人懷疑他處理國家大事的能力.
且不說警察是否對Mr.Gates特別歧視,警察的老黑上司當時也在場,他又是怎麽說的? "He didn't do anything wrong".所有的警察包括白的,黑的,黃的都團結在一起,異口同聲地為自己的同僚說話.
種族歧視是一個大話題,可見奧巴馬始終超越不了他的顏色,但是如果他這次開了腔,下次警察執法時就有難度,特別是幾乎絕大多數的罪案都與黑人有關,所以才會受到全美警察公會的指責.
這隻不過是一件小事情,總統踩了一腳進來,讓人看到了他的缺乏經驗,短短半年支持率持續下降,軍隊已經對他不服,現在連警察執法都亂加評論,正在推行的新醫療製度需要更多的錢,美國已經千倉白孔,奧巴馬剛剛當選時的意氣風發都到哪裏去了?
知道美國人怎麽叫他?Sweet potato.
民主社會,總統本來就是拿來開涮的.
顏色還是有區別啊!
It's because he is a white. If it is reversed, no minority would have the guts to do so. Do you think that a white president would apologize to a minority for what a black has done? I would say that the black would be automatically guilty. After all, we are living in a typical American society, which is controlled by the majority white people. If you offend one, even though you did right, you would be on the wrong side of the majority.
This white cop is just one of them who discriminated against the minority in a very minor way. You wouldn't be surprised if you look back to the history and see how white cops treat minorities, not just blacks, in American history.
引:"真的這樣做了,我看他這個總統也不必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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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有機會進入美國管理高層,或了解接觸高層,你一定會說我是說實話.
白警就是找事兒,不過與白警一起的還有一位黑警,若老黑叔未顯示DL, 或其它證明地址的證件,單獨哈佛工作證,銬了也是可以的。 ~(@^_^@)~
真的這樣做了,我看他這個總統也不必幹了。
路人報警沒有錯,樓下有人說應該先上去確認再報警。 錯!大錯特錯! 美國社會不是這樣運作的。 如果你覺得有事可疑,打電話報警是最正確的,美國政府從來不鼓勵非專業人士自行處理這類事件。
教授不配合的做法有錯,但警察也是故意整人。 盡管那個教授不省事,沒給駕照,隻拿出學校員工證。 但警察可以很簡單的打回本部或者用車裏的連線電腦查詢這一地址的主人信息,看是否與學校員工證的姓名吻合。
你咋知道我在臆想啊,你是我肚子的蛔蟲?你又看到我被黑人扁過了呀。真是出口成章。我又會被白人警察扁了,你是小鐵嘴啊。我看你大概是很清楚在啥情況下被黑人扁,被白人警察扁,還特別知道做孫子,警察就不扁了。你好像很有經驗嘛。
引:"...扛上了總統。您說,這種事恐怕隻有在美國還有少數民主國家可以辦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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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錯了! 你對美國認識太少!
第一: 中國的胡錦濤絕對不會罵小警察的.
第二: "扛上了總統"是奧先生做法不好! ...美國人添老板屁股都是專家!
他不需公開說這個小警察 烤鯉 "acted stupidly",
他應該叫他低下的人,命令國家警察聯邦調查局 對這個小警察問話, 就把他嚇住了!
或者叫當地的市長(也是黑同胞),把警察局長罵一頓,一年不加薪,就夠了! (市長是警察局的頂頭大老板! 很少人敢得罪老板的.)
奧巴馬先生,請我做顧問吧?!
The profession showed his Harvard ID and DL at his home.
Totally agree with you: 美國有一個肮髒的曆史(黑奴等),美國是有前科的。美國警察必須記住這個汙點並引以為戒。另,也許是曆史悠久的緣故,中國人總是很自然的認同所謂的“主流”思想,而不是太考慮自身所屬群落的長期利益。華人作為美國的少數民族,同樣不是主流,同樣有時被歧視,竟然不太在意自身所屬民族的利益,慨然奉獻給“主流”,真是“大公無私”的民族啊。
說說那個警察吧。維護治安是他的責任。接到報警,他當然要去查證。從這點看他沒錯。但他為什麽要銬人呢? 兩種可能: 1。他就是歧視黑人。換了別人如白人,他也銬嗎?畢竟是人破自己家門。2。
黑人教授態度不好。 象他這樣的人比一般黑人更敏感。 首先竄到他腦子的可能就是“種族歧視”。他首先就認為自己被歧視了,所以言語態度就不好。不配合警方調查,出言不遜,警察當然可以銬他。 正如有些網友所說: 種族歧視這個概念就害人。把本來這種警方查問,你答你出示證明這個挺簡單的事複雜化了。
我一來,就有不少人告訴我不能和警察對著幹,要配合警察的詢問。這個道理,他在這兒土生土長的應該更清楚。我看他就是自找的。
我是一個普通人,盡管我知道很多理論和說法,可是當我一次一次的麵對黑人的所作所為的時候,我很難用那些理論和說法來說服我產生對黑人的好印象。我說了,我是一個普通人,我真的到不了那種理論的,崇高的,純粹的,平和的,完美的境界。
如果有一天,黑人的所作所為,正麵的效果大於負麵的效果了,我想,我的看法也會改變的。
有些朋友一遇到這樣的事情就搬出理論,搬出曆史,可是,這些理論和曆史真的說服不了我,因為我經曆的,感受的和理論,和曆史對不上號
奧巴馬給警察打了電話,說警察很傑出是好人;說雙方都反應過度;說要請雙方來白宮喝啤酒;還說他說牛津警察“愚蠢”措辭欠慮。
按照另外幾個網友的回複,“自己的房子警察就無權進入”這個理論來講,即使有人闖入對你開槍,那警察接到報警也無權進入救你了咯?哎,法律意識太淡薄了。
沒辦法的。有些時候是自己敏感。有些時候是真實的。
這次警察抓錯人。在美國程序對了警察就沒錯。
就像你在美國看病被看死了。主要看程序。醫生有沒有安程序走。決定對錯
這個教授,為什麽一定要和警察扛上就是不掏證件?警察是不是明確說明了自己的來意,受不了別人比自己橫,哪怕是語言上的?
說不好聽的,這些人全都有潛意識的種族歧視,個人認為報警的人和教授的種族意識更強烈,報警人潛意識認為那個黑人很有可能是竊賊,而教授潛意識認為警察來找他麻煩因為他是黑人,而那個警察主要是TM被慣的,他主要責任在於濫用執法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