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都省法院審判委員會由院領導和幾個主要審判庭室的領導組成。按照規定一般每個星期至少開一次會。有的時候為了解決緊急的案件也會臨時召開。譬如“嚴打”期間需要大造聲勢,就會連續開幾天會,突擊討論一批死刑案件,幾天下來,你都記不清到底決定了要殺多少人。
貼在省法院會議室牆上的審判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是這樣寫的:審判委員會研究案件的範圍一般是全省的重大疑難案件。其中重大案件包括:本級別管轄的或在本地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法院指定本院審判的案件和再審的案件;依照審判監督程序立案再審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案件;擬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案件;影響較大的涉外案件。疑難案件包括:法律規定不明確的案件;新類型案件;合議庭對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院長認為需要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的案件。從這些規定上來看,審判委員會是法院處理案件的最高權力部門,換句話說,它可以在院長的主持下討論並決定法院的所有案件。
這個星期一的審委會和以往的審委會沒有什麽不同,仇祥林照例最後一個進入會場,他坐在主持人的位置上。今天來參加會議的人還算比較全,院領導有仇祥林,柳副院長,韓副院長,紀檢組的羅組長,政治部的張主任。庭室領導有遊建國,執行局的趙局長,立案庭的司馬庭長,研究室的佟主任,行政庭的蔡庭長和吳成龍那個庭的林庭長。
根據事先準備的議程,開始研究的是刑庭的兩個案件。吳成龍和刑庭的一個承辦法官也參加了匯報。第一起是個盜竊團夥的案件,因為案情有點離奇,很快引起了大家的興趣,連經常在審委會上打瞌睡,分管法院後勤裝備的韓副院長都豎起了耳朵。
五個犯罪嫌疑人,在通往西都石油化工廠輸油管道附近的農田裏租了一間小平房,他們在屋子中間挖了個洞,一直蜿蜒到一公裏外的輸油管道下麵。他們將管道打了個眼,接上一根長長的管子,又偷了兩台破舊的油罐車,從管子裏偷原油。這幫愚蠢的家夥一點物理知識都沒有,不知道還有壓力的問題,結果管道裏的油從接口出噴薄而出,泄了幾平方公裏。很快就被人發現了。五個人全部落網,一審法院判了無期徒刑,五個人都提出上訴要求減刑。
高級法院刑庭審查後,認為由於他們盜竊原油的手段惡劣,又使管道泄漏,造成很大的損失,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中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因此應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
刑庭的承辦法官剛介紹完案件的情況。平時在審委會上很少發言的韓副院長今天第一個發了言:“嗬,這些罪犯最可恨,你偷就偷唄,還順手進行破壞,真是罪大惡極。我以前當縣委書記的時候,也處理過一個案子。我們那個縣靠近馬蘭基地,大家都知道五六十年代,我們國家在那兒試驗過核武器,試驗場方園幾千平方公裏渺無人煙,地麵核試驗場關閉以後,留守的部隊一個月才巡邏一次。附近很多農村的老鄉知道基地裏有好東西,他們心生歹念,有的開著拖拉機,有的趕著馬車成群結隊地去試驗場腹地,偷揀那些被核輻射的廢棄試驗品。毀壞的汽車,肢解的坦克,還有一些工廠的破車床舊設備。他們把這些廢銅爛鐵運回家,再加工成各種生活用品拿到市場上賣,結果許多人被輻射汙染。後來我們抓了很多人,公安局裏堆滿了被追繳的物品,幹警們怕輻射都不敢上班了。你們說像這樣的罪犯,不考慮影響,給社會造成多大的損失呀!統統都應該槍斃。無期徒刑太便宜他們了。”
“老韓,你雖然說的這些都是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但盜竊罪可沒有規定死刑!”審委會上柳副院長總是以一個法律專家的形象出現。
“這個案件應該維持,同意合議庭的意見”。遊建國也在刑庭幹過幾年。
大家隻是對這個案件的來龍去脈感到有趣,對刑庭的維持一審判決的結論沒有什麽過多的疑問。
仇祥林見大家意見一致,便作出了同意合議庭意見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