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成龍剛來省法院時,全法院隻有六十名幹警,包括燒鍋爐的老劉和食堂的楊師傅。現在已經增加到四百多人。當時大學生很少,法律專業畢業的更是鳳毛麟角。短短幾年,他很快由書記員升為助理審判員、審判員。提副庭長的那年他才二十八歲,是西都市法院係統最年輕的縣處級幹部。但是花無百日紅,這幾年,他卻原地踏步走。
眾所周知,大多數機關的行政部門主要有三個職能,一是管人,二是管錢,三是負責後勤。可法院的行政部門卻不同,就拿西都省高級法院為例,它的縣處級以上的幹部,包括所有的法官都由省委來管,下級法院的人你想管也管不上,按規定由所在地黨委管。說起法院經費,受各級政府財政管理,你每花一筆錢都要向政府報批。哪一天如果你得罪了政府部門,他突然找個理由不給你撥經費,法官們的工資都成了問題。所以法院的行政管理部門也就是管管後勤而已。相比之下審判業務部門的人卻有些權力。有了權,自然會有人來找你辦事,實惠也就紛至遝來。
西都省法院是全省法院的上級法院,中級法院打輸了官司,當事人可以上訴,省法院既可以維持當然也可以改判。在這個意義上,中國的法院就被分成了基層法院、中級法院、高級法院和最高法院。因此在各級法院行政部門工作的人便想方設法往審判庭跑。特別是那些從部隊下來的老轉先到行政部門混兩年,然後再溜進庭裏。還有辦公室的文秘,會計和打字員,法警隊的法警,甚至開車的司機也紛紛調進審判庭,這叫“充實審判工作第一線”。
前幾年趕上政策好,法官都是根據行政級別任命的,即使後來要通過一個法院內部組織的“初任審判職稱考試”,那也隻不過是走走形式而已。如果你發現這些人當中冒出了庭長副庭長,那就不會感到奇怪了。這幾年來省法院也分配來了許多大學生和研究生,甚至博士生,因此像吳成龍這樣的人也就不顯眼了。
人挪死,樹挪活。吳成龍當然明白這個道理。參加工作時他到了刑一庭,一蹲就是十幾年,省法院刑一庭處理的都是無期徒刑以上的案件,還負責核準全省部分死刑案件。辦理每個案件都要對被告進行提審,不是到看守所就是去監獄,特別是每年都要去刑場執行死刑。有一次他擔任刑場指揮,處決犯人,法醫在每個犯人的左胸上畫了個圈,以示心髒的位置,第一排武警上來按圖射擊,結果其中有個家夥的心髒長在右邊,正準備把屍體交給早已在遠處等候多時的省醫學院的手術車,突然已經幹掉的那個家夥從地上爬了起來,當時在場的人都嚇呆了,以為魔鬼現身。慌亂中第二排預備補射的武警一頓狂射,才把那個犯人放倒。吳成龍驚出了一身冷汗,後來聽說手術車上的醫生們很有意見,本來可以用的東西被子彈搞的到處都是洞。
盡管吳成龍是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長,在西都也算是個小有名氣的刑事審判專家。但成年累月與那些十惡不赦的罪犯打交道,心裏總有一種莫名的惆悵。誰都清楚業務部門中民庭比刑庭油水大。民事經濟案件當事人都是些老板,刑事案件的卻都是窮光蛋,隻有窮瘋了的人才會為了幾十塊錢鋌而走險。看著民庭的人過著瀟灑的生活,整天有那麽多人圍著他們轉,隻要你願意,隨時都可以花天酒地。有時他也想,難道就在刑一庭幹一輩子嗎?為什麽不能去民庭當庭長呢?
說來也巧,吳成龍和白啟明是在女洗手間門口認識的。不久前,白啟明在商場的酒店宴請孫秘書長。碰巧吳成龍也在那兒吃飯。那天,吳成龍酒喝的太多,誤入女洗手間,酒店的幾個保安正準備以流氓滋事為由將其拿下。他突然驚醒,惱羞成怒地拿出法院工作證,揚言要處理該酒店。白啟明聞訊趕到,見這個醉鬼竟是省法院的庭長,碰巧自己有官司纏身,便趕緊圓場。後來吳成龍又通過他認識了孫秘書長。大家還成了朋友。當然,吳成龍和白啟明來往,並不是想同白啟明建立什麽關係,而是因為每次聚會都有孫秘書長在場。
它給我的感覺更類似報告文學。如果是小說,可以還加點“靈性的”東西在裏麵,
譬如寫的方法,但我說不很清楚,因為這個社會現實,和法律相關的,對我而言還
是很生疏的。。。它的主題是沉重的。。。但請堅持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