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Zhou

在自覺中體會自然,有一種自由的快活.
正文

(二十一)

(2006-09-12 22:07:51) 下一個

雖然已是深秋,但是天氣還是很熱。走出法庭,餘放脫下法袍把它搭在肩上。今天開庭的時間還不算長,餘放有個習慣,開庭前不閱卷,全憑在法庭上了解案情,從當事人口裏尋覓紛爭的焦點。今天這個案件開庭前他也沒看過卷宗,可是經過一上午的庭審,他也心知肚明了。

下午遊建國見到餘放很關心地問他:“小餘,你競爭上崗的演講稿準備得怎麽樣了?”

餘放一臉無奈地回答:“噯,庭長,我真是有苦說不出,這幾天可把我忙壞了,連續幾個案子要開庭,演講稿這三個字還沒寫呢。”其實他對這事早已作了準備。李益已經給他拿來了一大堆演講稿,他準備從中挑選一份和法院工作粘邊的,等臨近用的那天稍加修改就行。餘放想遊建國一定還要問上午開庭的情況,但是他卻支字未提隻是說院裏競爭崗演講時間快到了,讓餘放趕緊寫好演講稿別耽誤了機會。

過了一會兒,老李跑進餘放的辦公室說要馬上合議上午開庭的案件。餘放心想,這老家夥從來都是落後分子,今天怎麽變積極了?老李仿佛猜透了他的心思說:“這是庭長今天開庭前就交代的。”

遊建國催得緊,餘放根本沒有時間起草案件的審結報告,隻好以後再補啦。他急忙用了五分鍾,胡亂寫了一個簡單的提綱,然後很快抱上卷宗和小許一起來到老李辦公室。他從卷宗裏隨手翻出幾頁證據材料,看著一審判決書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說了一遍。介紹完案件由來後,憑著記憶他開始匯報對案件的審查和認定意見。

“上午開庭時大家都看到了,本案的爭議焦點就是上訴人恒大公司和被上訴人人民商場之間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從人民商場與恒大公司簽訂的《關於人民商場改建投資合作協議》的內容來看,恒大公司給人民商場投資2000萬元,協議上雖然沒有約定恒大公司承擔改建商場的風險,但投資雙方都約定了在商場建成後共同來經營管理,符合共同承擔風險的特征。故原審將該合同定性為‘名為合作實為借貸’是不對的,而且投資合作協議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並未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因此應該依法認定有效。我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雖然清楚,但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應予糾正。人民商場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給恒大公司2000萬元投資款及利息及相關損失共計3500萬元。”

老李其實也沒什麽不同的意見,但是他是本案的審判長,好歹也要說兩句。“小餘,那個協議雙方當事人都簽字了嗎?”

“上午庭審時他們對協議的事實部分都沒有提出異議。”餘放知道老李在裝傻。

“我同意承辦人的意見。”老李覺得這純粹是在浪費時間。

“同意。”小許更懶得多說。

 

中級法院的計劃沒有得逞的那一天起,吳成龍就變得特別關心這個案件。他感到胸口似乎憋了一口氣。上午開庭時他本想去看看,又覺得不合適,隻在門外溜達了一圈。好像法庭裏很安靜。

他知道老李是案子的審判長,他們是樓上樓下的鄰居。於是下班前他便在法院機關的大門口堵上了老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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