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mijiaba的博客

不要製造民族仇恨,反對製造民族仇恨。在一個平等的平台上相互對話,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諒解。
個人資料
正文

幹淨收入的書記有幾個?

(2008-06-02 09:52:04) 下一個

為圓當官夢,教授去扶貧

  黃保勤,1950年出生,1969年初中畢業後通過當兵走出農村,曾先後在總後汽車24團服役,西安政治學院學習,後在總後汽車管理學院、北京軍區後勤幹部學院任教員。
  其間,他通過刻苦努力,獲得了大學文憑。
  1986年,黃保勤轉業到貴州民族學院,成了一名大學教員。又經過5年拚搏,黃保勤有了副教授頭銜,1996年擔任學院幹訓部學總支副書記。
  17年的軍人生涯,10年的耕耘,雖年近半百,倒也衣食無憂。

但和那些先富起來的人相比,黃保勤的生活還是有些緊巴。鄉下的父母不能不管,哥哥們有點困難還得幫。一家人住在學校分的那套窄窄的房改房裏,想買套寬敞的新房卻囊中羞澀。
  眼望著他人紛紛致富,黃保勤的心無法寧靜。他開始反思,如何盡快走向致富之路。
  縱觀上下,橫看左右,他悟出了發財捷徑”——做官。
  但怎麽才能做官呢?他想到了鍍金法。於是,他主動向組織部門提出下鄉掛職扶貧。
  一個副教授,主動放棄城裏舒適的日子到艱苦的地方扶貧,真是難得。組織上立即批準了他的請求,讓他到威寧自治縣掛職任縣委副書記。
  那是19943月至19961月。媒體曾對此大量報道。
  19965月,兩年的扶貧掛職生涯結束了。但是黃保勤並沒有如願升官,回到民院後隻任了個係主任。
  盡管壯誌未酬,黃保勤並不死心。他再次向組織提出到艱苦地方去扶貧。
  組織部門再次同意了他的申請,讓他到黔東南州黎平縣掛職任縣委副書記。
  19995月,黃保勤第二次走出院校下到基層,再次成了轟動性的新聞人物。媒體再次對黃保勤這種學者型官員獻身新農村建設的精神進行了報道。
   黃保勤出名了,組織和領導開始對他刮目相看。按規定,掛職期限通常是兩年。但黃保勤到黎平僅掛職半年,就調回州裏當了州長助理。8個月後便走馬上任當上 了鎮遠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到200112月,就正式當上了縣委書記。隻一年的功夫就完成了一係列的官場跨越。
  曝光血耗子,牽出貪書記
  就在黃保勤大打政治和經濟的翻身仗時,有人開始不斷舉報他了。
  2006年年初,黃保勤已經56歲。按常規,像他這樣的年齡,即使給他官升一級,也不可能再擔任實職了。但黃保勤居然調到了黔南民族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擔任黨委書記,還是當了個副廳的實職。
  就在這時,一家媒體刊發一篇調查報道,披露了鎮遠血站向老百姓瘋狂違規采血的情景。
  報道很快引起了省委書記石宗源的重視。石書記在一份文件上當即批示:“……省紀委、省檢察院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嚴處陳登富一案。案結後,要媒體曝光,給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的交代。以便嚴防"血耗子"發勞動人民的血財。
  這裏的陳登富就是鎮遠縣血站站長。
  省委書記的批示,很快送到了省檢察院。
  同時,省檢察院反貪局也收到了對黃保勤的舉報材料。有人舉報他的老婆花70萬入股陳登富在貴陽開辦的焱祥房地產
  於是,省檢察院反貪局同時出擊。一方麵由省院反貪局自行調查黃保勤的家庭財產情況;另一方麵采取異地交叉辦案方式,將陳登富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交由石阡縣檢察院初查。
  之後,省檢察院的3位檢察官在貴陽花溪、民院及各家銀行一一展開調查。很快,檢察官發現黃保勤夫婦(女兒在北京讀大學)在貴陽共有4套住房。其中一套是在貴陽市內的中天星園買的豪華住房,170平米,價值七八十萬。
   此外,以他老婆王質瑩和他女兒的名字為戶頭的銀行存款有130多萬。這些存款全是在黃保勤當上書記後的2003年至2005年期間存入銀行的。加上他老 婆投資入股焱祥房地產70萬,黃保勤在這3年內至少有200多萬(後一審法院認定為95萬餘元)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但是,怎樣查清楚黃保勤在任縣委書記期間這來源不明的巨款呢?
  此時,石阡縣檢察院已經初步查明,陳登富涉嫌挪用鎮遠血站2100萬元資金在貴陽開辦焱祥房地產
  2006715,石阡縣檢察院突然對陳登富實施抓捕。
  沒想到初次突審,陳登富很快就交代,他前前後後送了黃保勤的老婆王質瑩十餘萬現金,目的是為了感謝黃保勤在血站改製上幫的大忙。
  隨即,石阡縣檢察院請示省檢察院後,迅速將王質瑩傳喚至石阡。王質瑩也很快交代了她收受陳登富人民幣13萬的事實。
  事情的發展似乎非常順利。但是,接下來檢察機關卻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四麵八方刮起十級風暴
  在鎮遠,人們都說,鎮遠最有權的人是黃保勤,最有錢的人則是血站站長陳登富。
  當專案組深入鎮遠調查時,所到之處,一問到黃保勤和陳登富的事,回答一律都是不知道。要查閱有關材料?沒有!
  而黃保勤雖然不在鎮遠任職,但三天兩頭出現在離鎮遠縣城不遠的一個叫做青溪的地方,與他過去提拔的一些幹部吃飯喝酒。意即告訴人們,他黃保勤沒事。果然,他那張大網便展示出威力來,使得人們不敢向檢察院反映情況。
  於是,省檢察院請求省紀委對黃保勤采取必要的措施。
  就在這時,一連串的問題接踵而來。
  首先,在看守所裏的陳登富、王質瑩突然翻供,並稱之前遭到檢察院刑訊逼供。陳登富說他根本就沒有送黃保勤的錢,王質瑩也說她從來沒收陳的一分錢。
  接著是上級組織不斷收到控告信,說省檢察院和石阡縣檢察院違法辦案亂抓人,把一個對社會有出色貢獻的民營企業家當作挪用公款罪辦理,隨意闖入人大代表的住宅亂搜查……
  一份份狀紙告到省裏,告到北京,告到中央。最高人民檢察院收到控告後,也限期要求省檢察院對陳登富一案務必認真查明匯報。
  一時間,就好像四麵八方刮起了十級風暴。檢察官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怎麽辦?明知他們有罪,卻被反咬了一口。省檢察院反貪局及時調整偵查思路,決定不再調查陳登富是否送錢給黃保勤,而是重點追查鎮遠血站究竟是國有還是陳登富個人的私營?也就是說,陳登富是否構成了挪用?
   這時候,省紀委也對黃保勤采取了雙規。在雙規地點,紀委和檢察官們發現黃保勤的手機上有一個與石阡通話頻繁的號碼。一查,這原來是石阡縣公安局看守所民警郜方學的手機。再一查,原來陳登富和王質瑩進了看守所後,便通過郜方學的手機與黃保勤和外界聯係,導致陳登富、王質瑩、黃保勤串供翻供。
  挖出郜方學後,陳登富、王質瑩不再翻供了,但就隻承認行賄13萬的事實。而且陳登富居然還稱:血站是他個人的,他自家的錢,想送給誰就送給誰。
  是的,在鎮遠,人們都說血站是陳登富個人的,陳登富的律師還拿出了鎮遠縣政府2002年的一份文件,上麵白紙黑字紅公章,清清楚楚寫著鎮遠血站改製後的全部資產不再屬於國有資產,而是法人陳登富個人所有。
  若真是這樣,檢察院就辦了個錯案,抓錯了人。
  但檢察官們怎麽也想不明白,國務院1996208號令明明規定,單采血漿站隻能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設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單采血漿活動,怎麽這鎮遠血站就是陳登富個人的呢?
  鎮遠血站始建於1995年,當時怎麽建立的?是國家出資還是陳登富個人的錢?檢察官反複查找,終於從黔東南州衛生局的一份文件裏找出了證據:鎮遠血站是財政撥款6萬元初建,並明確該血站為縣衛生局直屬的副科級衛生事業單位。
  找到這份證據時,檢察官們禁不住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接著,在省衛生廳的支持下,檢察官們通過查詢與鎮遠血站發生業務往來的全國各地血液製品廠,曆時3個月,終於給鎮遠血站重建了一大摞厚厚的賬簿。
  得出的結論是,陳登富采取收入不進賬等形式,從1995年建站,到2002年改製前,涉嫌貪汙人民幣2100(不計2002年改製後的收入不進賬數)
  此時,陳登富深知自己罪大惡極,於是開口交代了他為了把鎮遠血站變為他個人所有,向黃保勤先後行賄46萬元的犯罪事實。
  血站改製,國家損失近億元
  陳登富的招供讓黃保勤的防線終於徹底崩潰,他開始在紀委交代自己的問題。
  接著,貴州省人大作出決定,罷免了黃保勤的省第十屆人大代表職務。200715,黃保勤被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批準執行逮捕。
  原來,陳登富自1995年建站以來,就采取大量資金不入賬,貪汙了2100多萬。但他還不滿足,早就想把血站變為他個人所有,隻是一直沒有機會。直到2001年黃保勤當上了縣委書記後,他的機遇才來了。
  通過短暫的接觸,陳登富發覺黃保勤是個用錢就可以搞定的人。果然沒過多久,在金錢的作用下,黃保勤便開始全心全意為陳登富服務。
  黃保勤多次召開縣長辦公會議和縣委常委會議,討論血站的改製問題。當時的分管縣長和縣衛生局長拿著國務院的“208號令向黃保勤提出:書記,不能改呀。國家規定不允許個人從事單采血漿活動,這是違反不得的。
  但黃保勤不聽,反而振振有詞地說,你們怎麽就忘了小平同誌說的,步伐再快一點,膽子再大一點呢?你們呀,就是思想不解放……”
   接下來,也沒有認真進行資產核算,一個本來擁有數千萬資產的血站,陳登富通過各種手段做假,從賬麵上反映出來的卻是不足200萬資產。然後,陳登富用兩 台舊車子抵給縣委、縣政府,就算是把國家原來投入血站的國有資金還了本。從此,這個血站就算是陳登富個人的私營企業了。
  當然,遇到上邊來檢查,對外的稱呼依然是鎮遠縣衛生局的血站。陳登富照樣享受正科級待遇,領工資,報醫藥費、出差費等等。
  為此,陳登富在改製前和改製後,共分六次送了黃保勤46萬元人民幣。
  為了這區區46萬,卻造成國有資產近億元的流失。(先前陳貪汙2100多萬,改製後未入賬的7300萬也名正言順地進入了陳登富的個人腰包。)
  2008527,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黃保勤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013月至200512月,黃保勤在擔任鎮遠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為鎮遠縣單采血漿站站長陳登富、鎮遠鼎豪實業發展有限公司、鎮遠縣人民醫院等個人或單位謀取利益之機,先後單獨或夥同其妻王質瑩(另案處理)非法收受、索要陳登富、蔣華、任貴遠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67萬元。
  法院同時查明黃保勤現有家庭財產2210787.45元人民幣、5692.99美元、886.56歐元,扣除黃保勤家庭合法收入以及收受的67萬元賄賂款和74300元違紀款,尚有951279.64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據此,一審法院作出判決:黃保勤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總刑期1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
  一審宣判後,黃保勤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 (貴州都市報/夏世信) (來源:金黔在線)

 

編者按:

書記的權是這樣利用的嗎?所有的書記都一樣,不僅僅是黃保勤一個書記是這樣吧?他也是“眼望著他人紛紛致富,黃保勤的心無法寧靜。他開始反思,如何盡快走向致富之路。”。是什麽指引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如果,對其他人進行同樣的調查其資金來源。又有誰能是幹幹淨淨當的黨委書記呢?是不是所有的大大小小的書記的賬目都是清白的呢?

[ 打印 ]
[ 編輯 ]
[ 刪除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