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的“少數民族政策”錯在哪裏?ZT
(2008-03-23 19: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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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濤閻
(一)為何指責達賴是黑手?
西藏發生暴亂,中央立刻指出是達賴指使,達賴成了黑手。達賴斥口否認,並揚言如果西藏暴力不停止他便辭職。到目前為止,中央拿不出達賴是黑手的具體證據。
為何中央要讓達賴當黑手?不管事實上達賴是否操縱了這次暴力事件,中央沒有別的辦法,隻能讓達賴當黑手。這是因為如果西藏的暴力事件是自發的,沒有黑手操縱的,那就表明西藏的動亂剛剛開始,後果不堪設想。
如果當年走在大澤鄉的陳勝吳廣們是秦朝朝廷的奸臣操縱的結果,秦朝不會滅亡。恰恰是沒有黑手的操縱而引發動亂,大澤鄉的陳勝吳廣被鎮壓下去了,劉邦項羽繼續暴亂,最後導致秦朝滅亡。
毛澤東死後,不是鄧小平,也不是胡耀邦趙紫陽,而是安徽的三位農民打開了包產到戶的大門。這三位農民代表了8億農民的意願,他們的舉動埋葬了毛澤東的人民公社,宣告了毛澤東思想的壽終正寢。
如果那是鄧小平派人搞的試點,它的力量很可能被黨內的左派們封殺掉。
同樣的道理,西藏暴亂如果不是達賴的安排,而是藏族人的自發行為,其影響力非常巨大。它至少告訴中央和全國人民:如果達賴死了,西藏的問題更加嚴重而非減輕。
然而,我們都希望這次真的是達賴所操縱。但希望歸希望,事實歸事實,江山社稷不能靠主觀意淫。
(二)中央的民族政策錯的離譜
不論這次暴亂達賴是不是當了黑手,事件本身表明中央的民族政策錯的離譜。
1. 有其名無其實的民族自治
本來新疆西藏寧夏等地與其它省份都是一樣的,根本沒有必要設立什麽“西藏藏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而應該一視同仁稱為“西藏省”、“新疆省”、“寧夏省”。
首先,新疆的居民漢族人很可能有一天會超過維吾爾族;寧夏漢人為多。
你給了人家自治的名份,就應該落實。第一把手就是人家少數民族的,否則,怎麽叫“自治”呢?拿“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來說吧,這跟“新疆自治區”在概念上是完全不同的!“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表明:即使漢族人在新疆成了多數民族,照樣是維吾爾族人的自治天下。這個名字何等荒唐!如果是“新疆自治區”那就不同了,等到漢族人占多數,新疆就是漢族和維吾爾族“共治”而非維吾爾族的“自治”了。
有了自治名份,你不給人家自治權利,這是明擺著把人家當猴耍。穩定就隻能靠暴力鎮壓來維持了。因為公然的欺騙除了暴力維持外,沒有其他辦法能做到。
我有一個同事,他非常吝嗇,但又好麵子。有一天他的朋友去大家,辦完事要走了,他建議人家吃完午飯再走。人家擔心是他客氣,便說下次有機會,今天我還有事。等下次再去他家,他有來這一套,人家以為他是真心的便坐下來不走了。結果,他非常惱火,遲遲不做飯,最後找個理由把人家給轟走了。朋友的關係也就到此結束了。
給人家名份,就要落實。否則,衝突無法避免。
2. 在專製社會,民族自治很難不導致獨立
不論你給不給人家自治的名份,一旦真正自治,獨立是早晚的事,除非聯邦。因為大一統的專製社會與省份自治是水火不容的。隻要有機會,獨立是必然的。國家軍事強大時維持的時間可能長一些,但最後還是要獨立的。比如前蘇聯的波羅的海三國,和南斯拉夫。
美國的各州市自治的,州長和州議會州法院組成人員美國聯邦政府無權派遣,是個州自己決定的。這種和諧社會構成隻能在民主國家才能實現。
所以,中國這個中央集權的國家,要向民族和諧,唯一的途徑是消除民族居民區域。維吾爾族人最好要與漢族人通婚,至少多數人要遷移到內地;漢族人去新疆。這樣,慢慢的就不提“民族”這兩個字了。民族矛盾也就自然消除了。當時毛澤東的威信是能夠辦得到的。可是他走了完全錯誤的道路,搞了少數民族自治區,而非同化少數民族的正確道路。
西藏鬧玩了,下次可能新疆又鬧起來了,因為有上麵提到的原因在那裏擺著。
對全中國來說,西藏暴亂結果是非常負麵的。全國人民包括黨的領袖們都要會從心理上產生這樣的疑問:一個小小的人口隻以百萬計的跟大陸連著的西藏都搞不定,即使用武力把台灣打下來,那還不是今天的巴格達?
也就是說,從現在起,中國的對台政策就要發生從心理角度的轉變。武統台灣的呼聲會越來越小。因為軍事強大不是真正的強大,經濟強大也不是真正的強大,心的強大才是真正的強大。現在,心無法強大起來了。指責達賴也好,殺死達賴也罷,中國人自己的心都不能達到以前那種強大的地步了。
西藏暴亂,收獲最大的是台灣。而新疆的獨立分子們也得到了某種刺激。就連其他漢族省份也會跟中央要權,要求權力下放,否則,以政令不出中南海的方式軟磨硬抗。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人們的自主觀念在加強,專製的鐵板慢慢鬆動。心,人們(包括黨政軍領袖們)的心,在向民主自由一方傾斜。如何審時度勢,建立和諧社會,是擺在胡溫麵前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