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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幹部下放勞動始末 (圖)

(2010-06-02 18:05:54) 下一個




1.北京市民歡送下放幹部 2.廣西師院歡送大學生下放 3.山西省太原市市民歡送幹部下放



百萬幹部下放勞動發生在20世紀50年代後期,是當代中國史上重要的一段。然而,這段曆史在共和國史書中甚少提及,或語焉不詳。可喜的是,近年來一些親曆下放勞動的幹部的回憶錄逐漸問世,有助於人們去觸摸、感悟這段曆史。筆者通過對原始檔案資料、個人回憶錄、黨和國家有關政策的梳理,試圖還原這場規模浩大的、影響深遠的幹部下放運動。

  一、讓幹部參加體力勞動成為鞏固的製度

  肇始於1957年的幹部下放勞動,同毛澤東突出強調通過幹部下放勞動以克服官僚主義、密切黨群關係密不可分,是在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大力推動下完成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選擇了國家主導型的趕超發展戰略和高度集中的計劃體製。這種體製在努力完成趕超戰略的同時,也造成了權力高度集中以及由此派生的嚴重的官僚主義問題。毛澤東充分估計到官僚主義的嚴重危害,把反對官僚主義當成貫徹群眾路線、密切黨群關係和鞏固社會主義製度的根本問題。為防止黨政機關幹部由社會公仆變為社會主人,毛澤東強調執政後的共產黨要密切聯係群眾,要求不妥協地反對國家機關和共產黨內的官僚主義作風和官僚化傾向。為了反對官僚主義,除了開展經常性的整黨整風外,毛澤東特別突出了通過幹部下放勞動以克服官僚主義、密切黨群關係的意義。

  1957年2月27日的最高國務會議上,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報告中一再強調:要精簡機構、下放幹部,從而“使相當大的一批幹部回到生產中去”,以克服“不願意和群眾同甘共苦、喜歡計較個人名利的危險傾向”。

  4月27日,毛澤東在為中央起草的《關於整風和黨政主要幹部參加勞動的指示》中,把整風與黨政主要幹部每年抽一部分時間下鄉勞動並列,作為反對主觀主義、官僚主義,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主要方法。

  5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由毛澤東審定的《關於各級領導人員參加體力勞動的指示》。《指示》中提到:各級領導幹部參加體力勞動,使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逐步結合,是發揚我們黨聯係群眾、艱苦奮鬥這個優良傳統的一個製度。為此,中央要求:凡是能夠參加體力勞動的各級幹部都應該每年抽出時間參加體力勞動。

  9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轉河北省委《關於各級脫離生產的人員參加體力勞動的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肯定了河北省委關於幹部參加勞動製度化的意見。

  1958年2月28日,中共中央發出的《關於下放幹部進行勞動鍛煉的指示》,把下放幹部作為在和平環境中整頓作風、改進工作、改造幹部思想、提高幹部和知識分子政治覺悟和實際工作能力的根本措施;要求將下放幹部同改革體製、緊縮機構、減少人員、加強基層結合起來;下放幹部的主要方向是下鄉上山,參加農林業勞動;中央預計在10年左右,經過幾次輪換下放,幹部隊伍和國家機構就會得到全麵鍛煉和改造。

  195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頒布《關於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要求“各機關、部隊和各企業、事業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除年老有病不能參加體力勞動或者隻能參加輕微的體力勞動的以外,每人每年必須用至少一個月的時間參加體力勞動”,參加體力勞動人員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幾乎所有幹部。

  1959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關於堅決貫徹執行“各級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的通知》,重申1958年9月的決定,並進一步規定:“凡是沒有經過勞動鍛煉、缺乏基層工作經驗而又有條件參加體力勞動的幹部,特別是青年知識分子幹部必須繼續分批下放進行勞動鍛煉。……縣級以上機關幹部和企業事業單位的領導幹部,每年應該一次或幾次離開工作崗位,和工農群眾一起參加短期的體力勞動”。《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和各單位對中央關於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長期貫徹執行下去,“成為鞏固的製度”。

  幹部下放勞動製度從1957年開始執行,到1960年執行了三年。從1961年開始的兩三年內,幹部大批下放農村勞動暫時終止,而代之以支援農業等名義到農村短期勞動。在大規模的城市人口精簡過程中,有一部分幹部特別是一些被打成右派的幹部被當作剩餘人口遣返或下放農村,這些人的身份也隨之從幹部改變為農民。留在城市的幹部則以機關勞動為主,許多人在從事種菜、種糧、養雞養豬等生產自救性的勞動。

  二、有計劃、分批次地推進百萬幹部下放勞動

  按照中央要求,下放幹部的工作由各級黨委統一領導,各級黨委建立專門管理下放幹部工作的領導小組。各單位下放幹部,都必須經過黨委批準,並由黨委統一安排下放地點和單位。下放的幹部受當地黨組織的領導,他們的組織生活及政治學習也交由當地黨組織負責管理;與此同時,原單位也采取對下放幹部負責到底的態度,同他們保持經常的聯係,了解他們的情況,關心他們的生活。當時在下放的幹部中,還配備了少數領導骨幹,到下放幹部所在的縣、區、鄉擔任適當的職務,負責協助當地黨組織管理下放幹部的工作。下放幹部嚴武在《難忘“故鄉”情》中披露:1958年武鋼下放1000餘名幹部,其中3名領隊進入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其餘全部由縣委統一安排到農民家落戶,與農業社員同吃同住同勞動。

  全國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都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製定了關於幹部下放勞動的各種規定和計劃。譬如,中央國家機關成立中央國家機關幹部勞動生產辦公室,統一製作了“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加體力勞動情況月報表”和“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加體力勞動情況統計表”等,要求各單位按照月、半年和年度統計參加體力勞動的幹部人數等情況,按期上報。

  下放幹部參加體力勞動,是有計劃地、分批地進行的。首先,那些沒有經過勞動鍛煉和實際鬥爭考驗的青年知識分子和缺乏基層工作經驗的幹部被最先放下去。其次,那些年齡在45歲以下,缺少這一課而又有條件參加體力勞動的幹部,以及長期脫離體力勞動而且暫不需要留在機關工作的工農幹部,也都下放參加體力勞動。在首批下放幹部中還配備了一定數量的積極分子作為骨幹,以保證下放幹部的工作有良好的開端。另外,在1958年2月28日中共中央頒布《關於下放幹部進行勞動鍛煉的指示》時,有幾種幹部是可以不下放或暫不下放參加勞動的:年齡在45歲以上的;體弱多病不能參加體力勞動的;孕婦、有哺乳嬰兒和因子女拖累不能下去的女同誌;最近兩三年內歸國(主要指從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歸來)的華僑留學生和科學工作者;公私合營企業中的資方人員。幾個月後,195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頒布《關於幹部參加體力勞動的決定》,廢除了2月28日《指示》中關於年齡在45歲以上等可以暫不參加勞動的諸條寬限,要求“各機關、部隊和各企業、事業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除年老有病不能參加體力勞動或者隻能參加輕微的體力勞動的以外,每人每年必須用至少一個月的時間參加體力勞動”,參加體力勞動人員的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幾乎所有幹部。

  當時下放幹部中“婦唱夫隨”的也不少,妻子被下放後,丈夫為了便於照顧愛人,也報名一起下放。例如,1958年武鋼下放黃陂的1000餘名幹部中,夫妻雙雙下去的約占10%以上。曉華在《下放幹部》中追憶了其父親本不在下放之列,因母親在下放名單裏,也就主動向組織上遞了申請,要求一起下放。

  1957年反右派鬥爭擴大化中,有55萬多人被定性為右派。中央要求,將右派分子下放農村,“讓他們在社員和下放的幹部的監督下進行體力勞動……以便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和改造”,可見體力勞動對右派分子兼有懲罰性質。中國科學院《1959年下放幹部勞動鍛煉總結》檔案反映,對於監督勞動的右派分子下放農村勞動,當時采取的是“一視同仁,有所不同”的政策,他們勞動的時間往往更長。如中國科學院自然資源綜合考察委員會原副主任顧準被打成右派之後,從1958年5月到1962年3月,下放勞動近四年。

  截止1957年7月,河北、遼寧、江蘇等18個省、自治區有18萬幹部下放。1957年北京市先後下放兩批幹部,首批下放3600人,第二批7000多人,共1萬多人。11月貴州省級機關第二批1105名幹部到山區參加勞動生產,其中絕大多數被分配到西北高寒山區農業社去當社員。

  進入1958年,隨著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的推進,幹部下放就形成了高潮。1958年2月中共中央頒發的《關於下放幹部進行勞動鍛煉的指示》中提到,全國已經下放幹部總數已超過一百萬人,全國已經下放和準備下放的幹部大約有三百萬左右。這便是當代史上著名的“百萬幹部下放”說法的來頭。

  汪東興在《關於江西共產主義勞動大學的回憶》中披露,江西省1958年前後一共下放5萬餘名幹部,赴省內100多個農林牧漁綜合墾殖場,開墾荒地、圍湖造由、飼養家禽、魚類。1958年2月5日《黑龍江日報》報道:截止1月底,黑龍江省已下放幹部2.5萬多人,其中參加各種生產勞動的有1.5萬多人,占下放幹部總數的62.1%;加強和充實基層單位工作的有6850多人。

  1958年初,財政部組織了第一批下放農村參加勞動鍛煉的幹部,分前後兩次下放。第一次下放幹部為164人,第二次下放幹部為127人。按黨派關係分,其中有共產黨員70人,共青團員105人,民主黨派17人,無黨派99人。這次下放的291人中,有10人是下放到縣、鄉參加基層工作鍛煉的。

  按照文化部黨組《關於組織各類藝術工作者參加體力勞動和基層工作鍛煉問題的報告》的要求,廣大藝術工作者中除了年老病弱不能參加勞動的以外,都紛紛到工廠、農村中參加體力勞動或基層工作。1958年1月,文化部所屬各單位第一批下放的1500多名幹部,到河北和江蘇的農村中去勞動鍛煉。

  中央宣傳部也大力組織作家下鄉下廠。1958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批轉中央宣傳部《關於作家下鄉下廠問題的報告》,要求:30歲以下的作家,一律到工廠、農村或其他基層組織去擔任實際工作,並參加一定的體力勞動;40歲左右的作家可以在省市安家,而自己到基層去擔任一定的工作,並適當地參加體力勞動;集中在北京、上海的專業作家,大部分應該分散到各省、市去。之後,一大批作家紛紛下到基層。趙樹理、周立波、張天翼等63名在京作家,有的報名到地方安家,有的較長時期到工廠農村去體驗生活。

  1958年年底,按照中共中央軍委《關於動員10萬幹部轉業複員參加生產建設的指示》精神,10萬軍隊幹部轉業複員,下到全國工礦企業、農村、牧場、林場參加生產建設。

  科研院校也組織了大批幹部下放。據王揚宗《不當專家當農民———“文革”前科研人員參加體力勞動的政策與實踐》介紹:從1957年冬至1960年初,中國科學院京區先後組織了三批下放幹部,人數分別為1097、522、657名,下放地點分布在全國各地。此外,中國科學院上海各單位第一批下放178人,占職工總數的11%,從1957年12月3日起下放上海市郊農村勞動。南京各單位第一批下放100人,從1957年12月7日起,下放到江蘇農村勞動。西北農業生物研究所職工161人,1957年12月下放幹部26人,占職工總數的16%。中科院在長春市的應用化學所、機械電機所和光學機械精密儀器所第一批下放幹部共249人,於1958年2月下放到長春市郊雙陽縣勞動。中國農業科學院從1958年到1960年前後共組織三批下放幹部,人數分別為123、107、171名,分布在全國各地,勞動一年。《西北大學大事記》中記載:1958年西北大學第一批下放農村和基層的幹部一共有196人,西北大學還在陝北等地建立了幾個生產勞動基地。

  在下放幹部這支大軍中,除了絕大多數的一般幹部外,還有不少領導幹部。1957年1月4日的《人民日報》報道:1957年春,中共河北省委從省級機關抽調了248名處長以上的幹部到農村幫助工作,其中包括部、廳、局長級幹部44人,處長級幹部204人。省委委員兼宣傳部長朱子強到定縣,省農業廳副廳長孫克川、劉振邦分別到安國、淶源,省氣象局副局長李國平去阜平。財政部首批下放鍛煉的291名幹部中,司長級2人,處長級4人,科長級41人,一般幹部244人。

  這樣一來,一個全國規模的幹部上山下鄉實行勞動鍛煉的高潮已經形成。

  三、下放幹部與社員“三同”

  中共中央號召機關幹部到工廠、農村勞動鍛煉後,各機關、單位領導開始做廣泛的動員報告,宣講有關的下放政策。之後分小組表態,不管違心與否,大家都表示要到農村去,到條件最艱苦的地方去勞動鍛煉。然後就是向組織上遞交自己的申請書和決心書。經過評工作、個人條件等,最後由單位黨委確定下放名單。絕大多數親曆者的回憶表明,當時幹部的覺悟普遍比較高,積極響應中央號召,紛紛要求到農村去,到革命最需要的地方去。在中國科學院黨組《關於中國科學院北京地區幹部下放工作的報告》中提到:1957年11月,中國科學院京區各單位報名人數占到了職工總數的90%以上,最後從中確定了1100人的下放幹部名單,實際下放為1097人。中科院在長春市的應用化學所、機械電機所和光學機械精密儀器所進行動員時,副研究員以上科研骨幹有96%的人都表示要積極下放。

  下放幹部的工作是很繁重與複雜的。各級黨委在幹部下放之前,對他們進行了比較細致的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比如,以整風方式組織幹部對勞動鍛煉的問題展開辯論,教育幹部了解勞動鍛煉的重要意義;幫助已經下放的幹部解決勞動和生活中的困難。同時,教育下放的幹部,服從所在單位的領導,遵守所在單位的製度和紀律;同工農群眾同甘共苦,生活上不要特殊,虛心向工農群眾學習,成為群眾知心的朋友;並且教育他們積極地參加各項政治工作和社會活動,在文化、衛生特別是改進生產方麵發揮自己的作用。

  之後,各單位召開歡送幹部下放的大會。下放幹部戴著紅花坐在會場,領導講話,下放代表發言表決心,每人上台領一套毛澤東選集和一張獎狀,以作鼓勵。

  下放幹部進行體力勞動鍛煉的主要方向是下鄉上山,參加農林業勞動。其次是參加工業、交通運輸業、手工業和其他勞動。對於有技術和專長的幹部、大專學校畢業生,各地在安排他們下放參加勞動鍛煉時,一般考慮到他們的技術和專長。例如:工業方麵的技術人員和學工程技術的畢業生一般下放到同他們業務相關的車間或者工地;醫務人員和學醫的畢業生,一般下放到工礦、農村基層衛生單位工作。至於工作需要或者業務不宜長期荒疏,因而不能較長時期下放的某些專業技術人員,一般采取短期下鄉、下廠參加體力勞動的辦法,也采取每年抽出一定時間參加體力勞動,在幾年內分期完成勞動鍛煉任務的辦法。

  與此同時,還抽調了一批優秀下放幹部充實縣級機構、基層單位和工作薄弱的部門。比如,1957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批轉了教育部黨組《關於用機關下放幹部代替中、小學和業餘學校被清洗及不稱職教職員的請示報告》,要求各級黨委將清理教師隊伍和機關下放幹部的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從下放的幹部中,挑選一批適合擔任中小學教員的工作人員到中小學去代替那些不稱職的教員。

  下放幹部到了農村基層後,按照中央“三同”的要求,必須和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下放幹部吃住在社員家裏,按規定每月向房東交十元錢左右的生活費和若幹斤糧票(當時國家每月補助下放幹部幾十斤糧票)。下放幹部的工資是照發的,當時一名科級幹部的最低工資大概50元錢左右,如果以當時的農村工分製來折算,不管工分單價多高,這都是相當驚人的。一個農民一年能掙多少工分,年終能拿多少錢?有的社員辛辛苦苦幹一年,到了年終去掉口糧錢,不但沒有錢分,還要倒貼。加之農村比較貧困,資本主義的尾巴被割掉了,市場經濟幾乎沒有,分配的周期又是年分配製,家家戶戶都沒有什麽積蓄。那時農村的物價與城市相比也要低得多,下放幹部很少花錢,在大城市時沒有積蓄,下放後積蓄倒是漸漸多了起來。曉華在《下放幹部》中披露:下放幹部很輕易地就將農村的富裕戶比了下去,下放幹部很快贏得了農民們的豔羨,好奇的農民經常到下放幹部家轉一轉,他們很留意幹部們穿的衣服、抽的香煙牌子以及他們餐桌上的食物。因此,當時為了縮小下放幹部和當地社員的生活差距,中央要求下放幹部將節餘的工資留做家用或者儲蓄。當然,下放幹部與留在機關的工作人員相比,福利待遇方麵要差些。為避免兩者在福利待遇方麵過分懸殊,中央還要求各機關改變當時存在的不合理的福利待遇。

  下放人員與社員一起出勤,參加勞動記工分。堅持參加集體生產勞動是對下放幹部的基本要求,勞動的好壞又是檢驗鍛煉成果的重要標誌,因此,大多數下放幹部能主動地出滿勤,多掙工分,很少有偷懶取巧的。在農村的下放幹部與社員一道,參加春耕生產、夏收夏種、抗旱、秋收以及冬季的興修水利等勞動。幹部下放勞動鍛煉正是“大躍進”的年代,集中搞會戰的工程比較多。下放幹部與社員們實行軍事編製,生產隊為排,生產大隊為連,成建製地投入工地。

  勞動之餘,文教部門的下放幹部,還負責指導群眾性的各種業餘文化活動。比如,文物局下放幹部按照“把文化帶下鄉”的要求,有的幫助農民排劇演劇,有的在牆上畫“一年早知道”的圖表,有的在牆上畫肥豬、玉米、白薯、麥子、棉花、高梁等,並且注明今年種植畝數及每畝產量指標,有的幫助建立農村圖書室,開設掃盲班等文化課,參加農業技術小組,有的參加社裏的宣傳工作,搞黑板報、廣播、大字報。

  此外,下放幹部還利用文化水平比較高的有利條件開展了一些技術性工作。財政部下放幹部和當地鐵木工人,用水車改裝一架“平碾轉”快速紅薯切片機,每小時可切紅薯1萬到1.5萬斤,改裝一架隻要成本2元;有的下放幹部將倉庫裏閑置的鋼磨安裝成功,利用鍋駝機帶動每天可磨麵1000餘斤,解決了食堂麵粉供應和畜力緊張的困難。重慶大學下放在南桐的182名幹部,和農民一道仿製和改良農具37種99件,架設索道5種12處,製成大小車子150多輛,興辦化肥廠35個,農藥廠1個。湖南衡陽市茶山鄉壟塘社一個生產隊,因為不了解雙季稻的好處,不準備種植。一個下放的幹部就對農民介紹了報紙上的有關雙季稻的好處和栽培方法,農民聽了以後,便決定試種。對外貿易部一下放幹部幫助河北省邢台專區的農業會計製定出一套簡單易行的會計製度。上述事例說明,下放幹部在改進農業技術、推廣先進經驗和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麵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在共同的生產、生活中,下放幹部與廣大社員之間結成了比較深的感情。因此,在下放幹部離開時,出現了不少感人的場麵。當時一首《送下放幹部離南水泉》詩中寫道:“生產文化齊豐收,感謝你們汗水流,一同勞動感情深,不想你們要回京。”“雖然今日在聯歡,不如來時那一天,臨別話兒無其數,建設祖國最為大。”“但望你們回機關,時時記住咱花園,花園你們種下樹,開花結果春常駐,兩萬八千親朋友,每日和你在一處。”嚴武在《難忘“故鄉”情》中回憶:離開多年後下放幹部們仍把下放的黃陂當作他們的“第二故鄉”,因為黃陂農村的社員,用純真質樸的情感,使下放幹部們消除了地域的差別,感受到了人間的溫暖。有兩位中專畢業的女助理技術員,衝破思想束縛與黃陂農村青年結為伉儷;黃陂農村多位姑娘與下放幹部中的意中人喜結良緣。

  對於下放幹部進行勞動鍛煉時間的長短,中央曾做出過明確規定:根據國家建設的需要和本人在勞動中的表現來確定。經過一段時間勞動鍛煉,有些人可以同原單位的幹部輪換,有些人可以調配新的工作,有些人可以留在基層工作。對於表現不好,不夠幹部條件的,分別情況,動員他們退職,或者做其他處理。百萬下放幹部在一兩年後大都陸續回到了原單位,隻有少部分因地方工作需要、在當地結婚成家、表現不好等原因而留了下來。魏讓在《省直機關幹部下放勞動鍛煉》中回憶:1957年冬他與山東省省直機關的其餘17人下放到萊蕪顏莊區埠東村勞動鍛煉,1959年8月下放結束時,因地方需要,包括作者在內的7人留在萊蕪工作,其餘回原單位工作。

  在20世紀50年代後期黨和國家實行幹部下放政策,其出發點和初衷是良好的,而且它對於改進幹部作風、克服官僚主義、轉變輕視農業的社會風氣、改進機關工作、加強基層力量、支援農村建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也應該注意到,幹部下放是與當時的反右、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等“左”的政治運動結合在一起進行的,因而這項政策不可避免地留下了突出階級鬥爭的烙印。一些下放幹部盲從於“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等“唯心主義”口號,大批右傾保守,大放生產“衛星”,從而丟棄了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因此,對於20世紀50年後期幹部下放的政策和實踐需要辨證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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