閑人之家

生活總是忙忙碌碌。偶爾放慢些腳步,看看兩邊的風景,心情竟也變得悠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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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獄三年-39

(2013-12-17 14:51:46) 下一個

2011. 6. 15


今天開庭,家暴民事庭。


平生第一次上法庭,我挑了套麵試才穿的深藍色正式西裝,化了點淡妝。電視上看,法庭都是莊重肅穆的,穿正式點應該不會有錯。

我的腰傷也已經好了很多,平常站立行走都已經沒有問題,開車、彎腰還不太方便。

法庭外,我見到了徐律師,還穿著第一次見我時的那套西裝。他告訴我,他剛剛已經向家庭法庭正式遞交了我的離婚訴訟書,也交給了傑明和他的律師一份。

傑明的律師是一個身材高大的五六十歲白人老頭,倒也和藹慈祥,完全沒有電視裏律師的那種棱角分明、鋒芒必露。

遠遠地,我也看見了傑明坐在法庭外的椅子上。他居然沒有穿西裝,還是一件襯衣,這次換了件白的,和那個上班背的黑包。平常他是很注重自己形象並喜歡臭美的人(虹虹在這一點上絲毫不差地遺傳了他),這兩次見他,卻都給人一種落泊的感覺。

我不敢和他對視,裝做沒看見似的從他身邊走了過去。我能感覺到背後他一直在看我的目光。我不知道這複雜的目光裏都有什麽,是關心、詢問,還是質疑、怨恨?我也不想去猜測。我隻有漠視他的存在,才能讓我的情緒、我的一切不受他的影響,重新開始我自己的生活。

小林和警察帥哥也都來了,準備為我們做證。

不隻是我們,法庭外麵堆了好些人,都是安排在這個時間開庭的。大家穿得都很隨便,有人還穿著牛仔褲。也有穿西裝的,個個手裏拿著一大摞卷宗,那是律師。氣場比電視裏演的法庭場麵差老遠了。

徐律師仍在和對方的律師協商。開庭前5分鍾,他過來跟我說:"他們簽了。"遞過來一式五份協議書,跟上次看到的版本比,傑明的律師在遣詞用句上做了很多修改,明顯比徐律師擬的版本更專業,語言也更中性。生活費是我們要求的九千。傑明和他的律師都已經在上麵簽了字。

"我們也簽了吧。這樣上庭就簡單了。"

我很詫異。我以為很嚴肅的上法庭的事,卻原來也可以在開庭前幾分鍾私下達成協議。

"這很常見",徐律師一副見多不怪的樣子,"很多時候,不到上庭前,還就達不成協議。"

我們進了法庭,來到後麵的旁聽席,我故意挑了個遠遠的位置,坐了下來。徐律師坐在我的旁邊。傑明和他的律師坐在另一邊。我不想和他靠得近。

那麽多人都安排在同一個時間上庭,一個個案子來,輪到了的就到前麵去,沒輪到的就先在後麵旁聽。

在我們前麵的是一對黑人夫妻,女的又粗又壯,男的倒顯得瘦痩小小。雙方都沒有(錢)請律師,自己代表自己上庭。女方帶著兩個孩子嫁給男方後,又生了一個孩子,還不到一歲。

也是因為一件小事,雙方吵了起來,聽女的陳述,好像還是她先發的火動的手,然後男的就打了女的幾個耳光,然後女的就報了警。然後就跟我們一樣,有了臨時限製令,男的搬了出去借住在朋友家,然後今天上庭,女的要求簽永久限製令。

男的看起來很消沉,說:"我不想離婚。"

法官說:"她沒有說要離婚。她說你們可以象交朋友一樣重新開始相處。"

女方隻有一份兼職工作,還帶著三個孩子,男方看起來是藍領工人,而且工作也不穩定。法庭判男方應向女方每月支付六百元生活費,每周一付,150元。

男的說:"我會努力再去找份工作,爭取多掙錢。但現在每周150元我有困難。"

然後我們四十多歲慈祥的女法官開始和女方商量節儉開支:"我看有線電視就不用看了,健身房的會費也可以砍了",等等等等,協調成每周一百元。

最後,男方提出想看看孩子,說自從分居以來就沒有見過孩子,很想他們。法官表示理解,女方也同意。因為限製令不允許男女雙方直接接觸,法官於是幫他們協調:"你們看這樣行不行,你(指男的)把車開到他們住處旁邊的路邊上,然後下車走開點,你(指女的)再過去把孩子們在車上安置好,然後他帶著孩子們出去玩,一個小時後送回來,怎麽樣?"雙方同意,此案結束。

我覺得這個法官簡直太酷了,既莊嚴又慈祥,還這麽富有人情味。

輪到我們了。我、傑明和各自的律師走到前麵,各自通報姓名,舉起右手發誓,保證我們在法庭上的發言將句句屬實。然後坐下。

法官讓原告方先進行陳述。徐律師站起來直接說:"我們雙方已經達成了民事協議,我方放棄簽署永久限製令。而且,今天我方已經正式向家庭法庭提交了離婚申請。"然後將我們四人剛剛才簽過字的協議遞了上去。

法官看了協議,向我和傑明核實了我們是自願簽的,沒有人威脅脅迫我們簽;又再次向我說明,這份協議上列的生活費隻適用於分居這段時間,離婚的時候要另外再簽協議,不一定是這個數。我表示明白。

前後不到五分鍾,此案結束。我們準備的一大堆文件都沒用上,證人也沒用上。

出來後,警察帥哥大呼不解:"他打你打得那麽重,你怎麽就放棄限製令了呢?我願意幫你做證的啊!"

謝謝你,熱情正義的警察兄弟!你才二十一歲,剛剛參加工作,還沒有結婚,恐怕還不能理解現實,尤其是婚姻,並不是非黑既白。生活中的所有決定,都要權衡利弊,還要加上現實的考量,許多時候,適度妥協也許才是最好的。

下午,傑明在兒童局的安排下,終於在他們的辦公室、在他們的工作人員的監督下,見到了虹虹。因為我和傑明不能直接接觸,由小林幫我到兒童局接送虹虹。

這是自出事兩個星期以來,傑明第一次見到虹虹。聽兒童局的工作人員講,他一見到虹虹,一把抱住她,眼淚就流了下來。看起來他很愛孩子,而且有了悔恨之意。還好他控製住了自己的情緒,問了問虹虹最近在學校裏好不好,都學了些什麽,和她一起讀了本故事書,又玩了一會兒拚圖遊戲,一小時很快就到了。

以後他和虹虹的會麵都要以這樣的形式來進行了,在兒童局的辦公室,在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每周一次,每次一小時,直到兒童局放鬆對他的監控。

回到家,又接到兒童局芭芭拉打來的電話,說:明天我們要上庭!

上什麽庭?哪個庭?我怎麽一點都不知道?

她解釋說,如果兒童局要限製父母與孩子的接觸超過兩個星期,就需要上青少年兒童法庭,向法官解釋這麽做的理由,並獲得法官的批準。

“那為什麽隻提前一天才告訴我?”

“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明天上庭的時間的。”

上庭的具體時間你今天才知道,要上庭這事你不是今天才知道吧?為什麽不早告訴我們?

不過這些話我沒有說出來。政府部門的人我可不敢得罪,她說怎麽做我就怎麽做,全力積極配合。我可不想惹惱了他們,以後刁難我們,把我的孩子扣住什麽的。

沒想到這麽一件事,我們就快把美國的法庭都上全了:民事庭,刑事庭,家暴法庭,離婚法庭,還有青少年兒童法庭。

傑明給我打電話,希望我把離婚的事先緩一緩。我的離婚訴訟遞上去後,按規定他必須一個月內作出答複。現在有這麽多的庭要上,他覺得壓力很大,應付不過來。他說他不想離婚。

是,其他事都比處理跟我的關係更重要,我的事永遠排在最後,他一向如此!

我雖然不高興,但也沒有逼他,同意了他向法庭提出的延期一個月答複的請求。離婚的事,如果他不配合,我也沒辦法盡快完成。

第二天我們去了青少年兒童法庭,除了芭芭拉(她的頭銜是社會工作者)外,兒童局的律師也來了。

芭芭拉交給我一份他們呈交給法庭的報告,大致就是把事情經過描述了一遍,然後要求傑明必須在兒童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才能與孩子接觸。我們三人還必須去進行心理評估,看這個事件有沒有對我們(主要是孩子)造成心理傷害。以後的步驟將根據心理評估的結果來決定。

法庭還給虹虹指定了一位法律上的監護人,也是一名律師,由她代表虹虹的利益,代替虹虹出庭。她也會去學校和家裏了解虹虹的情況,和她交談。

傑明和他的律師向法官提出,他和孩子的會麵,希望能由朋友監督來代替由兒童局的工作人員監督,這樣就可以安排在周末,他也可以和孩子有更多的時間在一起。

法官問我的意見,我當然不反對。周末一般我都會有一天要上班,如果他能允許在那一天帶孩子,對我真是莫大的幫助。

兒童局和法官也都同意了。我把小雪夫婦的名字告訴了兒童局,他們會對他們進行背景調查,如果沒有犯罪記錄、虐童記錄,下周開始就可以有他們在,傑明就可以和孩子在一起了。

然後定了一個月後再開庭,匯報事情進展及心理評估結果。

小雪夫婦是我以前工作時的同事兼鄰居,搬到新澤西後各自買房,沒想到又買在了附近。他們也有一個女兒和虹虹年紀相仿,兩個小朋友很玩得來,所以我們平常和他們走得比較近。

玩歸玩,平常家裏這些不高興的事我卻從來沒有和她說過。外人看來我們是一個令人羨慕的家庭,兩個人的工作都不錯,尤其是傑明,收入豐厚,女兒也聰明活潑、漂亮可愛。

本來這些事我不想告訴任何人的,現在看來瞞不住了,我需要幫助,我們需要幫助。

我給小雪打了電話,見了麵。她自然是非常詫異,跟著我把傑明罵了一通,說“真是看不出來,他怎麽能這樣”,然後說有什麽盡管說,幫忙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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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人忙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小泥山' 的評論 : 謝謝祝賀!就是,我寫的國內和國外醫院、對家暴的態度和法律的差異,希望能讓國內的人更了解一個好的係統應該怎麽操作,希望將來可以看到國內在這方麵的改善。
小泥山 回複 悄悄話 祝賀你!你可真是幹什麽像什麽 :)

希望更多的人能夠看到你的書!不要說國內的人不了解,就是出國多年的人,對西方法律中的對婦女兒童權益的保護都很不了解。

我會爭取去起點網開戶看的。
閑人忙人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sdzwj' 的評論 : 你真快啊,謝謝支持!思路正確,不過實施起來可能很難,家暴庭幾天後就要開庭,不太可能幾天就達成離婚協議吧!
sdzwj 回複 悄悄話 這是我第一次付錢看網上文章。我覺得離婚的事和生活費的事不可以一起做嗎? 你可以那簽永久限製令做法碼,爭取離婚和分財產的順利進行,以免夜長夢多。我還是很替女主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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