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的陽光,火辣辣地曬進教室,靠窗坐的同學紛紛把書包放在窗台上,然後就可憐兮兮地縮在書包的陰影下邊。課間男生的打鬧也由推推搡搡飛粉筆頭,變成了用各種水槍來回泚水。小五觀察到的水槍有這麽幾種:街頭小販賣的劣質塑料水槍,手槍形狀,沒準頭,也泚不遠;由圓珠筆芯改造的水槍,活塞原理,精準及遠,但水量不足;由醫院用的膠皮管兒一頭打結,另一頭套水管上作的水汽球,準確及遠而且水量較大。
鄭強就是用水汽球的高手,鄭強的媽媽是三零一的護士,膠皮管兒要多少有多少。在他的課桌裏總放著好幾節兒,全灌滿了水跟一個個肥胖的蛋清腸一般。下課鈴一響,鄭強的手就伸進課桌裏開始解水汽球上打的結,等老師前腳一出教室門,後腳鄭強的“對手”就在細細的水柱下開始嚎叫。
這時候,女生們往往會躲到教室角落裏去,省得受了池魚之殃。
有一次剛上課,鄭強照例把用剩的水汽球打個結扔在課桌裏。政治老師走上講台,開始激情澎湃地大講剩餘價值,大家的眼皮紛紛發沉,眼看就要沉淪到半睡眠狀態中去的時候,就聽見砰的一聲巨響,政治老師的嚇得粉筆當的一聲就掉地上了,鄭強的課桌也開始嘩嘩地往地上流水。
老師滿臉通紅,一聲怒吼,鄭強隻好低頭出去。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對這個小小插曲滿意得要死。這時候,潘舉手了,“報,報告。”老師老大不耐煩地抬抬下巴:“潘芝花,什麽事?”
“老師,我想把鄭強的書包拿出來,要不他的課本都泡了。”潘說話的時候有些臉紅。老師看看她,點點頭,潘快手快腳地把鄭強的書包拯救出來,浸濕的書本也都晾到了她身邊的窗台上。
小五對此大為不解,鄭強本來就是那種發育得半大不小連狗也煩的男生,而且這次純屬作法自斃,正要等著看他的笑話,潘為什麽要幫他?潘對此含笑不答。等到了下課的時候,小五抓著拍子衝出去搶占乒乓球台:學校有十幾個水泥球台,由於風吹日曬的緣故,隻有五六個比較平滑,其他的全都有大大小小的坑,打起球來FULL OF SURPRISE,所以下午最後一節課下課鈴一響,學校的各個教室都會竄出幾個舉著拍子的學生,以百米衝刺的速度直奔好球台,現在想起來場景頗為壯觀。(對了,前幾天我還夢見搶到最好的台子,歡喜得當場醒過來,硬是再也睡不著了!)。
潘的乒乓球永遠停滯在“磕雞蛋”的水平,自己很有自知之明地站在旁邊看著小五和幾個同學打五個球的擂台賽。正打著,鄭強被老師從教研室“釋放”了,就看他一溜小跑直奔潘,小五以為他要怎麽感謝潘呢,沒想到他砰地一聲把潘推得坐倒在地上,大聲嚷嚷:“誰讓你管閑事兒?”
潘慢慢站起來,很平靜地看著鄭強,什麽話都不說,鄭強還想再推她,小五醒過悶兒來,從後邊兒揪住他的衣服:“鄭強!你有病啊你!”
鄭強掙脫了小五轉身走了。從那以後,鄭強總是離潘遠遠的,不再騷擾她了。對於小五而言,那時候男生是世界上最最奇怪的動物: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吵吵鬧鬧、眼神古怪而且身上的衣服永遠不合身兒!唯一的例外是男生的體育課代表大馬。大馬是個假冒偽劣的回族學生,平時在學校吃飯一根兒筷子上紮三個豬肉白菜包子,吃得滿嘴流油。小五認為,他報回族純粹為了那中考高考的照顧少數民族的加分兒!
大馬是班裏最高大的男生,初二就已經一米七了,平時班裏的日光燈壞了亂閃總是他站到桌上去擰那個啟輝器。班裏男生打打鬧鬧他從不參加:實在是個頭體力太懸殊了,勝之不武。小五是女生的體育課代表,經常和大馬在上體育課後一起收拾墊子、跳馬、跨欄、實心球之類的器材。
學校的體育器材室永遠是灰塵滿地,器材放好了,臨關燈鎖門之前,大馬總會拍拍手,和小五很默契地相視一笑。
小五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喜歡大馬:雖然平時大吃豬肉,大馬臉上的回族特征還是很明顯的,高高直直的鼻梁,水汪汪的大眼睛,長長的眼睫毛,線條優美柔和的嘴唇,黑亮的頭發有著天然的發卷兒。這樣的一張臉就算是長在女孩子身上都是美女了。初二的學生,喜歡一個人需要比這更多的理由嗎?需要嗎????
大馬笑的時候,小五就會覺得陽光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燦爛。
在小五麵前,大馬經常笑,那段人生,是陽光最燦爛的日子。
那年的暑假,小五照例和爸媽去了杭州。再開學的時候,看見同班同學就覺得不對勁兒:怎麽人人都好像變了許多?男生們仿佛見風就長一樣,突然都高了,聲音也突然低沉起來;女生上體育因為“倒黴”而請假的突然增加了。潘倒沒長個兒,隻是變得更加豐滿,臉上細膩白皙,不再紅一塊兒白一塊兒的,一雙杏眼眼角微微上挑,就連不大明白事兒的小五也暗暗覺得,潘開始有些象聊齋裏的狐狸精了。
明天貼結局,我一直試著找自在飛花輕似夢的簫獨奏,可惜隻有下邊的這個LINK,好像不能聽了,不知道網上各位達人能否找到,
> 女孩是很常見的事情”,但仍然認為那時候的男生是世界上最最奇怪的動物,這
> 個不矛盾呀,嗬嗬。
嘿嘿,小五您現在是有兒子的人了,我不知道加拿大的教育和中國的教育能差多少,
但就算是不欺負女孩子了,肯定還有別的讓人頭疼的事兒。我不跟您抬這個扛。:-)
華明啊,我跟你抬一杠玩兒,現在“雖然知道了十歲出頭的男孩欺負自己喜歡的女孩是很常見的事情”,但仍然認為那時候的男生是世界上最最奇怪的動物,這個不矛盾呀,嗬嗬。
結局嘛,等我碼完了就貼出來,和你想的不一樣,但願你會喜歡。
丁香:你不介意我就踏實了。這個好色之心,這個人皆有之,我們姐兒倆同疾,嘿嘿,同疾!其實看看我後來的男朋友,包括後來的真命天子良牙大人在內,全都多少有大馬的影子,實在是初戀的映象太深刻了。
現在我知道小五是沒嫁成大馬同學了,難道潘同學和鄭同學最後到一塊兒了?;-) (我就是小人之心瞎猜,沒準兒小五說的結局就跟飯店裏的故事一樣,是各位人物後來的走向而已。如果說錯了話小五多擔待。)
另外,我覺得十歲出頭的男孩欺負自己喜歡的女孩是很常見的事情啊,故意引那女孩子注意而已。小五就算當時不知道,不會現在也不知道吧?
我那時候是真的喜歡大馬同學,覺得要是香香公主有個弟弟,少年時當是大馬的模樣。不過大馬的父母是很正統的回族,估計不會想要個漢族媳婦,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