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聽到這支歌,大約是上世紀六十年代中期。模模糊糊地知道這大約是首情歌,但“知好色而慕少艾”是若幹年後的事,所以當時沒有往心裏去。歌的旋律早已爛熟於心,最近恭聆本合唱團指揮逐個教授女團員朗讀、演唱此歌,才終於聽清了歌詞:
你含苞欲放的花,一旦盛開更美麗。
你含苞欲放的花,盛開更美麗。
隻有在我的花園裏,才能見到你。
隻有在我的花園裏,才能見到你。
來吧,快來吧,
我的那玫瑰花,你快過來吧!
來吧,快來吧,
我的那玫瑰花,你快過來吧!
人坐在那兒,不容你不一遍遍地聽;聽清了、聽貧了,不能不心猿意馬地胡思亂想;漸漸地覺得古怪,最後竟有點兒作嘔。
首先闖入腦海的是,這歌詞也太“伊斯蘭”了!我沒說伊斯蘭不好。不同民族、地域的不同文化、習俗,很難說誰好誰壞。但文化、習俗中比較特殊的東西,換個地方、換群人,引起反感也很正常。別的不說,咱們漢族吃的食物,人家穆斯林就覺得髒。記得早年間,有一外地愣小子到北京寬街某清真館子吃飯,服務員問餃子要什麽餡兒的,那傻哥們兒居然說“豬肉大蔥”,差點兒鬧出血案。文化、習俗中的優點、缺陷要讓人家自己判斷,該不該改、怎麽改,各隨自便。外人插嘴,多半兒添亂。
話往回說,練歌時一屋子的人,沒敢真嘔出來,心裏納上悶兒了。當年這歌怎麽能夠在中國流行呢?雖說禁欲色彩強烈的革命時期,性苦悶在所難免,發泄也不該是這個路子啊。歌的旋律透出異族情調,莫非是咱們漢族老大哥從少數民族兄弟那兒躉來的?回家上網一查,才知道這實際上是首阿爾巴尼亞民歌。原來,“透過煙雲,穿過夜空”,那“矯健勇敢的山鷹”從亞得裏亞海之濱給我們叼來了這支情歌。歌詞描述的婚戀心理,沒什麽奇怪的,那“山鷹”本就是穆斯林。當年被允許傳唱的緣故也不難理解:唱唱“我們同誌和弟兄”的小調,過把幹癮有助身心健康不說,捎帶手兒還支援了世界革命。
“童養媳”製度是伊斯蘭婚俗中獨特的一部分。打上引號,是避免和漢族地區曾有的婚俗混淆。
“在萬惡的舊社會”,我們的階級弟兄窮得養不起孩子,有時會把年幼的女兒嫁給人家作童養媳,省口嚼穀,甚至還能多少得幾個彩禮。女孩兒嫁過去也不能白吃飯,通常要幫忙做些家務,至少得照顧自己未來的丈夫。所以童養媳絕大多數比自己未來的丈夫大個幾歲。女孩兒性成熟的年齡本就早於男孩兒,盼圓房的多半是妻子。“女大三,抱金磚;女大五,賽老母。”這話開始也許是解嘲?反正最後成為咱們漢族風習的一部分。不少老幹部剛革完反動政權的命,就急著革舊婚姻製度的命,封建不封建的,老家那“金磚”看不上眼了是真的。您想,“金磚”能不黃嗎?黃臉婆哪有城裏的洋學生嫩飭啊?
扯遠了,總而言之、統而言之,喜歡“嫩”是古今中外這些臭男人的通病。伊斯蘭爺們兒似乎比其他種族的症狀稍重。我們知道,“安拉是唯一的主宰,穆罕默德是他的使徒。”在伊斯蘭世界裏,穆罕默德的言行,是楷模,也是法度。穆罕默德娶他第十一個也即最後一個妻子阿伊莎(Aisha)時,他四十九歲,她六歲;圓房時,他五十二歲,她九歲。遜尼派穆斯林眼中重要性僅次於《古蘭經》的《布哈裏聖訓》記載:“先知在阿伊莎六歲的時候簽署與她的婚約,而他在她九歲的時候與她完婚。”在伊斯蘭世界地位尊崇的《阿布達五德》記載:“阿伊莎說:安拉的使者在我七歲的時候娶了我,他在我九歲的時候和我性交。”類似的婚俗保持至今。沒有證據表明,穆斯林女孩兒性成熟早於其他族裔中的、其他文明下的女孩兒,所以我寧願稱伊斯蘭的“童養媳”製度為“童女婚”。
道德判斷太沉重,何況“道德”兩字的定義也頗含混,想想就會頭昏腦脹。因此隻論歌詞。歌詞原文沒處找去,找來也讀不懂。單看譯文吧。譯文流暢、優美,熱情洋溢,生氣勃勃:
你含苞欲放的花——花骨朵,尚未性成熟的少女。
一旦盛開更美麗——沒錯兒,你猜猜如何才能說“盛開”就“盛開”?
隻有在我的花園裏,才能見到你——省了帶土移栽了,本來就在我的園子裏。
隻有在我的花園裏,才能見到你——“我的”!別人不得染指,你也無可選擇。
隻有在我的花園裏,才能見到你——我的花園比別人的強。
來吧,快來吧——聽話。
我的那玫瑰花,你快過來吧——我來讓你“盛開”,你不想“更美麗”嗎?
文學性不容否認。很“文學”,也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