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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海東窗事發
今年五月中旬,陳同海從加拿大考察返京,中紀委、中組部曾找他談話,提出四點:(一)爭取時間,把在內地、境外經濟違規、違法問題講清;(二)爭取立功,寬大處理,(三)不要搞串聯、不要搞攻守同盟;(四) 不要離開北京,不要到境外。
自我交待,承認有四大過失
六月初,陳同海向中紀委、中組部遞交一份「自我交待」,承認有四大過失:(一)公司賬目不清,有做多本賬和逃稅活動,(二)集體侵吞、挪用稅收款,(三)挪用公款,以現鈔、證券等作禮品,贈送有關領導和部門主管;(四)接受名貴禮品占為私有。
邊工作邊交待,邊準備外逃
六月中旬,中紀委副書記何勇找陳同海談話,指出:初步交待是好的,態度是正確的。但再給時間。要求陳同海要從經濟、金融方麵交待,並且仍讓陳同海邊工作邊交待。
實際上,陳同海是邊交待邊轉移財產,積極準備外逃。自五月中旬到六月二十日,陳同海在京、津、深的十二個賬戶,有五十一次大額款項被提取或轉移到其他賬戶及套購外幣,總額達一點七三億元。
外逃夢碎,身陷囹圄
六月二十日(周三)下午,陳同海到協和醫院看病,取得了五天的病假單,下午到公司「巡視」一番,和公司高層、黨組成員打招呼,相約周末到香山俱樂部渡假。陳實際上是聲擊西,部署外逃計劃。
當晚七時許,陳同海在首都機場貴賓室,一邊抽著雪茄,一邊等候八時飛往香港的班機,準備在第二天淩晨由香港再轉乘到加拿大溫哥華的航班外逃。當來人要將陳同海帶走時,他還強裝鎮靜地說:「不會搞錯吧,我到香港公幹,是中紀委、中組部特準的。」接著他還拿出一些證件等。可是來人出示「中紀委調查組」的證件時,陳緊張得失魂落魄,緊抱著公事包。這時包裏的手機響個不停,原來是他委托的香港聯絡人多次來電查詢情況。
六月二十一日上午,中紀委宣布對陳同海實施「雙規」。
六月二十二日上午,國務院、中組部先後在中石化集團黨組會議、中石化集團董事會上宣布:中國石油化工集團高層改組及人事變動:由蘇樹林接任中石化集團黨組書記、總經理,由中石化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周原代行董事長。
中石化股票隨即下跌近百分之八。
六月二十八日,陳同海被升級為「拘留審查」,被關押在天津市警備區軍事拘留所。
陳同海落網後家被抄
陳同海落網後,有關部門從他在北京的二處住宅(香山、玉泉山)抄到外幣五十二萬美元、四十八萬加元、六十五萬歐元、假名存摺九本、別名護照五本。外幣現鈔分散藏在衛生間水箱裏、金魚缸底盤、屋頂瓦片槽內,還從鞋櫃內的一雙皮鞋中查出一把德國製手槍和十二發子彈。
陳同海小檔案
陳同海,一九四八年九月生於山東,江蘇省灌雲人。其父陳偉達曾任浙江省委書記、天津市委第一書記。陳同海是老三屆學生,文革中作為浙江省知青,下放到北大荒勞動。後被選送到東北石油學院為工農兵學員。畢業後曾在大慶油田等處任職。轉入仕途後,曆任浙江省計委副主任、寧波市市長等職。一九九四年任國家計委副主任,九八年調到中國石油化工總公司任副總經理兼黨組副書記,二OOO年升為黨組書記,現為中國石油化工集團董事長、總經理、黨組書記,正部級高幹。陳同海是中石化內部無人不知的「霸王」。每月公款吃喝玩樂,平均高達一百二十萬元。二OO二年九月,換屆時,監察部、國辦曾找他談話,要他注意影響,不能揮霍,內外有別。陳同海在黨組會上說:「我們每月交際一、二百萬,算什麽,公司一年上交稅款二百多億。不會花錢,就不會賺錢。」陳同海是朱鎔基的愛將,朱曾讚賞他有為、有衝勁,是思路開闊的國企領導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