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這個上世紀末才出現的新名詞,現在已經是星火燎原,借著互聯網燒遍了整個世界。而其過程和結局也如同人的性格和一生,亦喜亦悲。實例就不多談了,大家親身經曆的耳聞目睹的道聽途說的,舉不勝舉。這裏粗略地分析一下其緣由和類別。
原因之一,實用的需要。網戀基於網絡的魅力。網絡是很實用的,不光學習研究資料、數據、文檔都可獲得,連婚姻愛情也可以源此,可謂是天文地理,五花八門,應有盡有。這裏說的獲得愛情是因為網絡極大地擴展了我們對外界交往的生活圈,尤其是對交通不便、含蓄內斂的中國人。無限的虛擬世界比起聚會、舞廳、酒吧、學校、單位、教會等等這些有限的實際空間要大得大得多。這一來,人們認識更多朋友的機會就大大增加,而這些友情中有的就可以發展成愛情。所以網戀是擁擠的地球、失調的男女比例、有限的個人活動空間等等共同作用的產物。
原因之二,人性的傾向。弗洛伊德分析過,人多少都有分裂人格。少的就象我們大多數普通人,整體顯示正常,隻是偶爾有一些幻想,這些美好的幻想給人帶來的多半是正麵的作用,調劑一下刷新一下。多的就不好了,大都會有負麵影響。甚至,多到偏執時就是妄想了。這時人的整體為了調節情緒的平衡,避免過多的肌體紊亂,就會潛意識地希望將這些不同與主體性格的妄想剔除出去,而被剔除的妄想性格就成了多重人格。妄想有攻擊性的也有自我保護性的,許多幼年受虐的孩童就往往會有多重人格。網戀呢,類似的,隻不過不是因為攻擊或保護,而是因為人在現實中的不完美。人無完人,就連我們看為最幸運的富有帥哥靚妹,他們也有自己認為的不滿之處。而網戀就可以成全這樣的不完美,網絡中自身的形像可以修飾、加工、隱含、甚至造假(當然是往好的方向造) ,這些在麵對麵的現實生活中是比較難的。人人都知道,人之交往,第一眼初印象非常重要,就象工作麵試。而網戀就巧妙地避免了這一點,讓人不論美醜,都有公平的機會,不打照麵而聊先。人又是感情動物,等到有感情基礎了哪怕隻是幾天,相貌的功用就大大削弱了。所以我原來的幾位推崇網戀的同寢室女友都不約而同有這個原則,即網上認識兩周後才開攝像頭。到這裏有人會發問“不是人人網戀都搞假搞完美啊有很多真人如實介紹自己的啊” 。我隻能說,那是程度的不同。就象幻想和妄想的區別,人或多或少都會美化自己,輕的隻是掩飾一下大的缺陷,表現出另一個平凡中帶美德的自我,嚴重的就活生生再造出另外一個虛擬的完美自我。所以說網戀之與傳統的戀愛就好比台上化妝之與台下卸妝。台上化妝中的性格平淡自信一點的化淡妝,戲劇話人格的就化濃妝。至於台上台下都沒妝的那是粉絲,不是衝著網戀去的。
網戀又有幾種類型。一是淡妝型。都知道了,不做太多的修飾。據不可靠的報刊媒體統計這種網戀的成功率最高,因為沒有瞞太多呀。剛剛認識時兩人不憑相貌,而通過文采口才興趣愛好交往,其他的方麵與自我描述的相差不大,所以時間長了,很容易接受對方。這種的結局有不少是皆大歡喜的。
二是濃妝型。現實生活中的自我與網上描述差別過大,導致知道真相後很容易一方失望或是雙方都失望,繼而產生齟齬乃至怨恨。這個占了網戀之悲中的大多數。文學城也有不少這樣的帖子,有些受過打擊、失望之極的人甚至呼籲大家都不要網戀,免得自尋煩惱,悲劇收場。
以上兩種雖有差異,但目的還都一樣,為的是尋覓真愛。三是戲弄型。這種就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網戀了,因為某種原因在網上逢場作戲而不求結局,甚至偽裝性別。北美的MySpace曾經出過男生扮的假Lady和女生扮的假Gentleman網戀談到一快兒的諷刺搞笑之事。這些所謂的網戀是何目的、到何種程度主要取決於玩家的心態。
四是公幹型。就是為了打擊少年性侵犯者而由政府執法機關及媒體聯合行動搞的合法圈套型網戀。最近開始出現。尤其是在美國。由MSNBC和地方執法機關合演的法律秀“To Catch a Predator” 就是這種圈套網戀。他們用不滿18歲的特別是十三四歲的男孩女孩做網上的Decoy,等有人上鉤提出性愛關係後,被記錄在檔,在約會地點處被擒拿歸案。不過能上這種鉤的中國人中幾乎沒有。倒是一次有位印度學生被逮,哭訴不知美國法律。
還有一些網戀或因欺騙錢財或因獲得情報等等,不占多數,就不在這裏提了。而那些為尋覓真愛去網戀的,幾乎都想有個歡喜的結局,這就需要自身的定力了。把網絡隻當作個工具而不是生存空間,多求網戀的結局而不過分沉迷於過程,就不太容易會在虛擬世界裏迷失了方向。
如夢令:網上交友無度,不知身在何處。興盡欲求緣,伊人已從他路。悲促,悲促,眼前一片迷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