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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兩毛錢的魔力》
中學的圖書館比小學的好得多,書多,填張借條就可以借出來,從此我告別了街上那個小圖書館。我借到了一本《三門街》,是一本既不出名又流傳不廣的章回小說,卻把我迷住了。看完了,總覺得故事不應該這樣結束,應該繼續下去。於是就異想天開地要寫“續集”。隨意編造故事,偷偷摸摸地寫,既怕讓老師知道,更怕媽媽發現,對同學也絕對保密。編故事似乎並不難,一個接一個,沒完沒了,寫了老厚的一本子。在我的想像中我寫的一定很精彩,說不定比原著更引人入勝。我要重溫一下我的創作。於是我從頭讀起來,這一讀使我汗流浹背,原先想的那麽有趣,那麽讓我激動,寫在紙上的卻是毫無意趣的東西,連句子都不夠通順!那些美麗的故事跑到哪裏去了?我厭惡得閉上了眼睛,把本子撕得粉碎。
曆史課上講成吉思汗,我對這位統一蒙古族征服歐亞大陸的英雄十分敬佩,感到遺憾的是還沒聽說有歌頌成吉思汗的小說!於是又萌發了寫成吉思汗的念頭。這一次我不像上次那樣輕率,我發現腦子裏容易想得天花亂墜,要想寫在紙上卻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所以字斟句酌,反複思考,還總是不敢輕易下筆。我沒有勇氣重讀那些寫過的東西,惟恐一讀之後就沒有決心再繼續寫了,盡量把腦子裏已經編排好的故事寫出來再說。一個本子快寫完了,我又一次翻閱曆史課本的時候,發現我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錯把女真族作為蒙古族的祖先了。真是太荒唐了!於是沒有再看一眼就把那個本子扔到大夥房的火爐裏燒掉了。
我讀到了巴金的《海的夢》,我仿佛發現了一個新的世界一樣狂喜,那優美的文字、流暢的語言、深刻感人的綿綿情意……在我的眼前展開了一片完全新的藝術天地,一個美麗的、迷人的夢!我覺得我從來不曾讀過這樣動人的文章。相比之下,那些我讀過的章回小說,頓時黯然失色不值一顧了!《海的夢》使我發現了現代文學這個繁花似錦的大花園,從此我不再傾心於舊小說,在圖書館裏我搜尋著新文學作品。冰心的《寄小讀者》,老舍的《貓城記》、《老張的哲學》,魯迅的《彷徨》、《阿Q正傳》,韜奮的《萍蹤寄語》,郭沫若的《創造十年》等等,都是我在初一和初二那個階段讀的。文學作品中的美與醜、善與惡、是與非、高尚與卑賤,都在我的心靈上投射了影子,使我懂得了應該愛什麽、恨什麽。我暗下決心,要像那些作家那樣生活、那樣做人。
一次偶然的遭遇,促使我寫出了第一篇習作。
一天傍晚,我騎車去買車燈裏的電池。出門不遠,在街的拐角處發現一個嬰兒坐在路的中央,我知道自己的騎車技術不高明,不敢騎車去繞過孩子,連忙跳下車來推著車走,自然不會碰到孩子,但是不知為什麽孩子卻哭了起來。坐在路邊乘涼的兩個女人站起來氣勢洶洶地攔住了我的去路,賴我碰哭了她的孩子。我分辯解釋全無用處,她們生拉硬拽把我和車子拖進了一個院子。院子裏的人很多,都偏向她們說話,七嘴八舌亂嚷嚷地說我碰壞了孩子還不認帳。我不知道她們想怎樣處置我,我隻盼著早點兒脫身,靈機一動掏出準備買電池的兩毛錢來遞給了孩子的媽媽,她們立刻就放我走,一場風波就這樣輕易地平息了。這件事對我的觸動很大,回家後就如實地記述了這次遭遇以發泄心中不平之氣。寫完之後反複讀了兩遍,很得意,就萌生了投稿的念頭。
榆林有一份報紙《陝北日報》,報上偶爾也會登出一兩篇小文章來。我每天上學都要經過報社,知道報社門口掛著一個和信箱一樣的投稿箱。我想試試看,於是把文章謄清加上標題《兩毛錢的魔力》,疊成小方塊攥在手心裏,回家吃飯的時候,我把經常同路回家的同學支走,最後一個離開學校。
當我走近報社的時候,心跳得很厲害,像做賊似的,惟恐被認識的人發現,好像大街上的行人都在注意著我的行動。我走過了投稿箱卻沒敢把手心裏的小方塊投進去。走過去了,我當然不甘心,又折回來。這樣忐忑不安地來回了好幾次。天色漸暗下來了,路上的行人也稀少了,我才下了狠心,快步走向投稿箱,用最快的速度把稿子塞進那個投遞口,又以最快的速度逃離,仿佛是冒了一次極大的險。然後環顧周圍,沒有發現一個熟人,這才放下心來。
稿子投出去了,像是卸掉了一副擔子,我把它置之腦後了,根本不敢妄想它能見諸報端。真是大出意料,兩天後,《兩毛錢的魔力》居然在報上排列成一個方塊。當我看到我的文章和名字變成了鉛字的時候,那種喜悅的心情大概是所有同樣經曆的人都曾體驗過的吧!應是無須描述的了。
這篇習作的發表,竟然使一個十三歲的初中二年級學生立誌要當作家,這顯然是年幼無知的妄想。但當時的動機是純潔的。因為我當時已經深知作家曆來都是掙紮在壓抑、苦難和窘迫之中的,沒有飛黃騰達的作家,沒有發財致富的作家,作家的道路是坎坷的、寂寞的,作家的名字可以照亮曆史,本人卻生活在窮困潦倒顛沛流離之中,所謂“窮而後工”。我小小的年紀所追求的不是財富、權勢,而是寫一點有利於社會的文章,是無可厚非的。也正是這種兒時的立誌,使我終生不熱衷於財富權勢而能潔身自保。雖然由於誌大才疏終未能實現作家夢,但我終生不悔,因為文學(其中不包括那些興妖作怪、自命為文學實際上是文字垃圾的東西)給予我的太多了。文學使我懂得了曆史,懂得了人生,懂得了社會,也懂得了真理與正義的不滅性和永恒性,任何邪惡隻能逞凶於一時。文學像一麵照妖鏡,可以使人在妖霧中清醒過來。文學使我永遠樂觀,在苦難中不至於精神崩潰。
有人說:“什麽是快樂?做你願意做的事就是快樂。”我同意這個觀點。我願意把自己想寫的東西寫出來,給自己看,給朋友看。我常常感到快樂,我的快樂也是文學給予的。
©郭錦文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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