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顏知己

生命是一種體驗, 愛情是一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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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字為知傻

(2006-11-04 05:36:27) 下一個

(上)

據說廣大的作者,按其創作衝動,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成名成家”型的,另一類是“按捺不住”型的。

“成名成家”型的作者分析讀者的喜好,分析出版商的喜好,分析偉大作家成功的因素,然後就順著那路子 ( 反著那路子? ) 去寫。據說海明威就曾經分析過多位知名作家的作品,列成表,找出他們成名的原因。估計海明威最後是反著那些人的路子去寫,所以寫出了他自己的風格:電報式的簡潔文字 ( 稿費虧了! ) ,冰川般的宏偉氣勢 ( 潛水先鋒? ) 。

“按捺不住”型的作者往往是經曆了一些生活,積累了一些素材,終於有一天,實在忍不住了,覺得那些知名作家寫的東西也無非就是跟自己經曆差不多的東西,他們寫得,為何我就寫不得?於是動起筆來,生活變成了文字。由於是親身經曆,所以寫得格外生動。

“成名成家”型的作者為了成名,成名之後為了保持那個名,當然要上天入地尋覓寫作題材,挖空心思地寫。到了寫不出來的時候,就覺得生活沒意思了,自個殺也未可知。

“按捺不住”型的往往是寫實,而且是“一本書主義”。一本書就把自己多年積累的生活經曆全寫了,下麵就寫不出來了。要再積累個十年幾十年的,實在是很漫長的。但一本書寫出了名,或者寫出了癮,就欲罷不能了,隻好四處搜尋素材,寫朋友,寫熟人,沒人寫了,編也要編些出來寫。

當然把作者分類,而且隻分兩類,肯定是很危險的,肯定有很多作者界乎兩者之間,或由一類轉為另一類,可能還有些作者哪類都不是。掛一漏萬,卦萬露一。

網絡的興起,給那些有“碼字情結”的人帶來了極大的方便。以前要想發表一點東西,得求爹爹告奶奶的找出版社,找雜誌社,人家那些編輯可不是省電的燈,對無名小輩,怎麽也得吆喝著叫你改來改去,大多數情況下是給你一個臭不理。辛辛苦苦碼出來的稿,全都被人 RECYCLE 了,整個是為人家的字紙簍在創作。

上網碼字,就不同了,沒有人來吆你的喝,編你的輯。你自己發你的表,出你的版。而且你一天可以隻碼一點,有人看就往下碼,沒人看就不碼了 ( 造就了大批“太監”碼手 ) 。

到網上來碼字的人,有些還是戀著正規出版的,先在網上貼,可以看看讀者的反應。反正現在碼字都是電子版本,碼好了,先 DUMP 在網上也未嚐不可,也就是幾個 CLICK AWAY 。根據讀者的反響,可以在情節上、文字上作些修改,如果網上 FREE 給大家看都沒什麽反響,估計以後賣錢時也不會有太大反響,不如就此打住。

還有些人完全是為了過一把碼字的癮,把自己的故事、心情和想法碼成字,看看讀起來是個什麽感覺。碼字的時候,人不得不思維,把那些霧一般的思緒抓住,清晰化,語言化,文字化。那個過程對有碼字癮的人來說,真是比吸毒還過癮。

另一些人到網上來碼字,是想看看自己的故事有沒有人看,或者是想看看自己的想法有沒有人讚同,或者是想招個親,尋個友,也就是所謂“尋找同類”。這類人一般愛寫自己的故事,自己的心情,不想掩飾,不想改動,因為一掩飾,一改動,憑著文字找到的就不是真正的同類了,而是你改良版的同類,甚至是你麵具的同類。

(下)

不知道各位上學的時候有沒有過創作衝動,艾米是沒有的。艾米的創作衝動隻在讀書前有過,那時連字都沒認幾個,就想編電影,用一些小紙條寫幾個字,算是自編的電影,“賣”給爸爸媽媽看。

因為不怎麽識字,也就是在報紙上、字典上亂抓一些字來湊在一起,通常都沒什麽意義,但有時撞上了,居然有點意思,就被爸爸媽媽記住了,當作典故講給艾米聽。據說艾米比較有名的一部“電影”,名叫“水花好來水花好”。爸爸說,了不起,還知道在中間加個“來”字,湊成七言,讀起來抑揚頓挫。

上學了,就很少衝動了,大多是“被動”的,是遵命而寫。

遵爸爸的命寫日記,每次都是偷工減料,應付差事。剛開始還偷偷在自己的“反革命日記”中寫幾句牢騷話,後來連寫牢騷話的“衝動”都沒了,因為抱怨來抱怨去,也就那麽幾句話,寫完了,就沒話寫了。

遵老師的命寫作文,因為不能隨心所欲地寫,艾米覺得很不爽。 那時最恨的是寫敘事、狀物、寫景、抒情的文章。

恨敘事,是因為沒什麽有趣的事可敘,學生生活平淡無奇,寫出來也是平淡無奇,一敘事就是“他說”“我說”之類的流水帳。最了不起就是加個“他大聲說”“我小聲說”之類,算是妙筆生花。

艾米觀察事物非常馬虎,看掉看漏是經常的事。寫個人民英雄紀念碑,連“碑”都要寫成“牌”,哪裏記得碑身什麽樣,碑座什麽樣?感覺就是從哪邊看都是一塊大石“牌”。

艾米也看不懂景物,到了一處風景區,首先想到的是“嗯,在這裏照個像挺好的”,至於山怎樣的雄偉,水怎樣的柔美,都看不出個所以然,當然也就寫不出個所以然來。

而且寫景要寫得好,往往要跟抒情結合起來,不然就寫得死板板的,沒有生命。但艾米沒什麽情抒,所以一碰到寫景抒情的作文就頭疼。常常是“啊”“啊”地叫幾聲,連自己也覺得象是在醫院讓醫生看喉嚨一樣,醫生通常是拿個壓舌板往艾米舌根處那麽一壓。我的媽呀,想不嘔都不可能。

艾米寧願寫議論性的文章,幹巴不怕,平淡不怕,隻要能把意思說清楚就行。艾米寫的議論文頗得某個男語文老師的讚賞。那個語文老師最愛議論文,經常以“試論 --- ”,“小議 --- ”,“ --- 說開去”的句式命題。

艾米寫起來都是一發不可收拾,總是把“試論”寫得象“定論”,把“小議”寫成“老議”,而且不管是論什麽,抓住了就狠狠地“說開去”。有時說得太開,收不了尾了,隻好隨便畫個句號了事,結果被老師讚為“嘎然而止,恰到好處”。

艾米碼 << 十年忽悠 >> ,可以說不是因為“衝動”,而是因為“空洞”,想借碼字來打發難熬的時光,因為那是十年來,他第一次從艾米的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裏雙重消失掉了。

八年前他離去,還留下幾個誓言可供艾米當救命稻草,物質世界沒有他,精神世界還有他。後來在 C 大相遇,雖然隔著那個 ABC ,但還可以時不時地看見他,精神世界沒他,物質世界還有他。到去年八月份他回中國,可說是物質精神兩大皆空了。

其實艾米一直都有隨他而去的準備,很早就在辦加拿大移民,那樣就可以跑加拿大去找他;後來見他轉了 CS ,覺得他是不想回中國的了,所以艾米又去學統計,就可以在美國找工作;文學專業也沒丟,萬一他回中國,艾米可以憑英美文學博士學位在中國找份高校教書的工作。

這麽說吧,艾米的計劃就是:除了男廁所不能跟進去以外,其他地方,他能去的,艾米就一定要能去才行。

他回國沒有把他的地址告訴任何人,所以艾米認為肯定沒人會為他跑回中國去。也許有人愛他愛到願意拋棄美國的生活,但連他的地址都沒有,誰敢說回了中國就能找到他?就算找到了,誰又能保證就能得到他?到時候,愛情沒得到,工作也找不到,那還不後悔得要死?

所以艾米剛開始有點暗自歡欣鼓舞,因為他一回國就把那些為他“傾心墮落”的 MM 們一勞永逸地搞定了,最終就便宜了艾米一個人。哈,疾風知勁草,烈火識真金。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一些吧,因為就艾米一人穿了雨衣。

但後來聽靜秋說了那個嫌棄他沒美國身份的小妞,那個他戀了那麽久、可以為之煩惱到一支接一支抽煙的小妞,艾米就絕望了。靜秋說的,那還有錯?可見他這次不是跑回去找那妞了,就是逃離美國這個傷心之地了。不管是哪個原因,這位 JASON 同學是永遠的浪費掉了。

生活突然變得漫長滯重。

艾米讀書的時候,還是很忙的。教授們搶著布置作業,清一色都是這個口氣:“研究生還興睡覺?”

學文學是個無底洞,有看不完的書,查不完的資料,寫不完的 PAPER 。再加上修統計,這些年的時間基本上都是排得滿滿的,電視都很少看,更莫說電影了。忙的好處就是你沒時間想太多心思,所以這些年過得還算平靜。

但一上班,就不同了。不管多忙,也用不著把工作帶回家去做,晚上和周末就百無聊賴,不知道幹什麽好,所以艾米就以碼字來打發時光。白天上班如果不忙,就用英文寫論文,晚上回家就用中文寫忽悠,周末也基本上是在寫東西。有這些事忙著,就可以暫時忘記世界上還有“相思”這種東西。

碼著碼著,居然有人共鳴起來了,說你寫的這些,我都經曆過,我都能理解。還有的說,我也幾乎走了 JANE 的路,但我活了下來,看到了一片完全不同的天。更多的人希望艾米好夢成真,衷心為艾米祝福。

當自己都覺得自己愛得太傻的時候,突然發現世界上還有人欣賞自己的傻,讚同自己的傻,關心自己的傻,跟自己一樣傻,還有什麽比這更讓傻瓜開心的?

聽彈琴能聽出個道道的就是“知音”,看忽悠看到欣賞艾米的傻愛的,當然就是“知傻”了。

聰明人遇到了聰明人,還勾個心,鬥個角;知音遇到了知音,還彈個琴,唱個歌。傻子跟知傻遇上了,立馬看對了眼,傻樂傻樂,吃吃地笑:“原來你跟我一樣傻!”

有道是:

高山流水遇知音,從此為你亂彈琴;

癡人說夢逢知傻,有空為你胡亂碼。

(注: <上>為黃顏所碼,<下>為艾米所碼. 無他,僅供文筆文風分析者練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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