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故事,有作者,有人物,也有敘述者(NARRATOR)。三者可以重合,也可以是分開的。 有一種敘述方法叫做UBIQUITOUS,就是敘述人無所不知,無處不在,他既知道張三怎麽想,又知道李四怎麽想。在同一時刻,他知道東半球發生了什麽,他也知道西半球發生了什麽。這種敘述方法的好處是描繪的世界比較全麵。 另一種敘述方法是從某一個人物的角度來敘述,是這個人物的所見所聞所思,別的人物怎麽想,沒人確切知道,都是這個敘述者推測的,可能是對的,也可能是錯的。這種敘述方法的好處是能製造懸念,誤導讀者,有很多推理小說這樣敘述,使讀者推不出凶手是誰,要到最後才發現原來是這個家夥,回頭看前麵的章節,發現碼字的沒有隱藏任何線索,可自己就是推不出來。 生活中沒有人是UBIQUITOUS的,所以我們的認識是非常有限的,判斷錯誤是經常發生的,彼此誤會是不可避免的。我們能做的就是盡可能地從有限的資料作出近可能正確的推斷,也從故事人物的判斷失誤中吸取教訓。 平凡事是後一種敘述方法。故事是從楊紅的角度敘述的。可以這樣想象,這是楊紅講述給黃顏聽的,黃顏把它碼成了字。故事是楊紅的所見所聞所思,她不知道陳朱愛不愛她,她以為牛小明追她,她覺得周寧可惡,她認為係裏人瞧不起她,等等等等。一句話,不是黃顏的所見所聞所思。不要動不動就說“作者把楊紅描繪成一個尤物”“聰明不聰明的男人都喜歡傻愣愣的女人,這是黃顏的原理”“作者為什麽把周寧寫得這麽不堪”。 黃顏是個旁觀者,偏聽偏信不是旁觀者的特長。平凡事裏所有的言論,不是人物的,就是“有人”的,也就是四卦雜誌的,不要當成黃顏的話來QUOTE。不要說“黃顏的星係理論”,那不是黃顏的星係理論,是陳大齡的,或者是海燕引用的別人的。 平凡事裏的話,都是對人物說的,不是對讀者說的。有些東西,讀者早就懂了,但楊紅不懂,所以其它人物會說給楊紅聽。讀者不想看,就跳過去,但不要覺得自己的智力被貶低了:姓黃的又在嘮叨,我連這也不懂嗎? 人物為什麽說某些話,也有他/她自己的道理,你可以揣摩他/她說話的用意,決定信還是不信。這一點,故事就如生活,說出來的不見得就是真的。 關於人物真不真實的問題,隻能說人上一百,種種色色。人物可能沒有代表性,但不是沒有生存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