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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道德經》---第36章

(2010-10-13 18:21:37) 下一個

第 三 十 六 章

 

 

將欲歙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

將欲廢之,必故興之;將欲取之,必故與之。

是謂微明。

柔弱勝剛強。

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簡評:

本章從內容上講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講的是一種類似於自然界的蓄勁發勁的社會動力學原理。第二部分就五個字“柔弱勝剛強”,它點出了第一部分與第三部分的一個看似無關實際相同的共性,就是做事要注意柔而不要一味的簡單剛硬。

 

逐句解讀:

 

原文:

將欲歙之,必故張之;將欲弱之,必故強之;

將欲廢之,必故興之;將欲取之,必故與之。

是謂微明。

 

解讀:

為了收攏,應該先放開;為了削弱,應該先加強;為了廢除,應該先興盛;為了得到,應該先給與。這叫做微妙之處的道理。

 

原文:

柔弱勝剛強。

 

      解讀:

柔弱可以勝剛強。

 

      原文:

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解讀:

魚不能離開水, 不可輕易動用國家所擁有的力量來向人民示威。

 

      全章白話直譯:

為了收攏,應該先放開;為了削弱,應該先加強;為了廢除,應該先興盛;為了得到,應該先給與。這叫做微妙之處的道理。

 

柔弱可以勝剛強。魚不能離開水, 不可輕易動用國家所擁有的力量來向人民示威。

 

討論:

在讀本章時如果能夠體會到“柔弱可以勝剛強”這幾個字的連接上下兩部分的作用,那就是真正體會到了作者在本章想要點出的微妙之處了,而很多對這一章的誤解也主要都是因為沒有看懂這裏的微妙。不懂的“柔弱可以勝剛強”這個道理的人在行事時的特點往往是簡單粗燥,一味地憑借自己的蠻力,沒有策略,那樣的人是不懂得類似“欲擒故縱”這樣的道理的,而且一旦手裏掌握了國之利器就會拿來耀武揚威,仗勢欺人。

 

本章最後一句的“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也可被解讀為不要輕易泄露國家的軍事力量,總之它的意思是不要隨意顯示國家的武力,不論是向自己的百姓還是向其它國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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