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林

白林,女。2002年開始在文學雜誌上發表作品。已發表作品:〈魔鬼的彩帶〉〈假如鏡子能說話>〈安妮的丈夫〉妮
正文

《碎冰》連載一個偷渡女和大學教授的愛情故事31

(2007-12-31 07:37:39) 下一個

“那麽動機呢?”聽完了這些後,安迪生提出了他的疑問,“朱向才的作案動機是什麽?如果說他是謀財害命,又如何解釋他殺害陳阿喜這件事?根據宏運餐館跑堂費南多的證詞,足以證明他和陳阿喜就在出事的當天下午還偷過情。因此,即便他是謀財害命,他要害的人也隻能是陳阿大,而不會是陳阿喜。”

“是啊,”彼德說,“朱向才為什麽要在殺害陳阿大的同時,又殺害了自己的情人陳阿喜?這個問題看來我們很難找到令人滿意的解釋了。除非我們能夠找出另一個凶手。你們不排除存在著第二個凶手這樣的設想吧?比方說,根據驗屍官對照陳阿大腦袋後麵的槍洞判斷,凶手所用凶器,正是警察從一個牆角裏找到的那把少了一顆子彈的,女士小口徑手槍。請注意,陳阿大夫婦遇害的那個鬼節的當晚,有一個叫郭婕的女孩同時也自殺了。而這個女孩過去恰好在宏運做過招待,據說她是和老板娘陳阿喜吵了一架後才離去的。難道她不能成為凶手麽?要知道郭婕的屍體至今尚未找到。”

“一個畏罪自殺者?不不不!”安迪生搖著手說,“彼德,你不要把事情搞得太複雜了,我們不是偵探,讓我們把這個疑問留給警察去查吧。在這,我們要做的事,是用什麽證據來替朱向才開罪。而且我認為,事先擺下設想,再去查辦,這種做法並不明智。”

彼德拿起一摞當時拍下的照片遞給我。頭一張是陳阿喜,可憐的女人雙手被綁在不鏽鋼柱上,頭往後仰去,臉麵朝上貼著爐台垂掛著,烏紅的嘴像一個重新挖開的墳墓那樣,張得大極了。下體裏插著一把鐵勺木柄。另一張是下體的特寫,那些紫色的肌膚周圍,多處留著被烙鐵燒傷的痕跡。

根據驗屍官的常規檢查,彼德說明著,在她體內沒有找到任何人的精液。

我把這張遞給安迪生,又去看陳阿大的那張。

這個雙腿癱瘓的殘疾人死在他的輪椅上。腦袋垂在胸前,左眼半睜著,一粒子彈由他的後腦勺打進去,再從前額上穿出來。順著腦門上的窟窿還有一股烏黑的血,直接噴到了地上。可以想象,這股血是怎樣從那窟窿裏噴出來的。再下麵一張就是那圈腳印的特寫鏡頭,看上去似乎很雜亂。

“另外,”彼德繼續說,“還有一處也存在著疑點。那就是現場除了那把小口徑女式手槍,另外還有一把掉在開水鍋裏的手槍。可是警察對這把德國三六年製造的駁殼槍隻是簡單地報告了一下,並沒做出任何解釋。而朱向才的律師也沒有提過任何疑問。據案卷中說陳阿大當過兵,這把槍很可能是屬於他的。檢驗結果表明,這把槍那天晚上並沒有被用過。但是,這把槍的出現,是不是可以說明當時被害者和凶手曾經有過一場打鬥呢?”

“當然,”彼德把咖啡放在桌上後又說,“事情也不是完全沒有希望。我們隻要找到提供錄像帶的人,或者找到拍攝錄像的那個人,如果他們能出庭作證,證明朱向才案發當晚是怎麽出現在這盤錄像帶裏的,那麽事情就好辦多了。”

“提供錄像帶的人叫景凱,”安迪生說,“他是通過一個姓林的朋友來找羅納德的。據羅納德說,景凱對這案子一無所知,因為案發的時候,他早已離開了伯克萊,來到中西部了。發現朱向才出現在鏡頭裏的人是一對姓李的夫妻,他們是這錄像裏的表演者。這對夫婦找到景凱,景凱看了之後就打電話給朱向才。朱向才此刻才知道自己那晚上了別人錄像機的鏡頭。可他不願意再找從前那個替他辯護的律師,因為他曾經要朱向才主動承認殺人罪,以便和檢察官談條件,把死刑改判為終身監禁。為此他托景凱替他另找一個律師。可是朱向才出不起請律師的費用,所以,景凱這才想起了羅納德。”

關於安迪生的這位老同學羅納德教授,幾年前,為了教學上的關係,利用DNA的化驗結果,讓他的學生辦過一起重審案,結果大獲全勝。那個強奸殺人犯分文不花地走出了死牢。為此,芝加哥市長不得不宣布,暫時凍結所有死刑犯的執行日期。這項決定讓這位教授名聲大振。

“還有一個值得懷疑的地方,”彼德看了看我和安迪生說,“為什麽那對姓李的夫妻直到現在才拿出這盤錄像帶?難道說他們真的過了那麽久才看到他們把朱向才也拍進去了嗎?”

安迪生仍然在辦公室裏來回走著。彼德坐在他那張又大又華貴的櫻桃木辦公桌邊,翹著一條腿對我聳了聳肩,表示他對此案已經盡了全力。

“這樣吧,”安迪生忽然停下步子,胸有成竹地說,“先把血衣送去重新檢驗,看看那上麵的血跡究竟是不是被害人陳阿大的。其次,”他扭過頭對彼德說,“你盡快和那對李姓夫妻取得聯係,這兩個人是我們最重要的證人。”然後,他又轉向我說,“你打電話到加州聖康坦監獄找朱向才,要他把那一臉傷痕的事做一個令人信服的解釋。如果他不是凶手,我就不信他拿不出個合理的說法。”安迪生停下話,看了看窗外遊蕩在空中的洗窗架。此刻已經臨近吃午飯的時候了。他穿上了大衣。

“我們是不是該吃飯去了?”他說,“等吃完飯,再想辦法,看看我們應該怎樣在這兩項證據上做文章。”

我當天下午就和朱向才通了話。對於他那一臉的傷痕,正如安迪生所料,為了走出死牢,他對案發那晚,他本人所有的活動都做了非常詳盡的敘述。關於這些事的具體內容,讀者在法庭開庭後就會知道了。因為朱向才將在法庭上再次說到它。

我所擔心的是,對於他那一臉的抓傷,他居然用性無能這個誰都想不到的理由來加以解釋。說那都是因為他鑽進了一叢虎刺梅讓刺紮傷的。這種可笑的無稽之談連我都不相信,又怎麽去說服陪審團?而且,對於他所說的其他部分,就可信度而言,我也表示懷疑。這是因為在他整個敘述中,一口咬定那晚看見他的人並不是李家夫婦,而是另外一個叫於平的人。

“沒有,”他說,“先生他們沒看見我,我也沒有看見他們。我看見的人叫於平,我還跟他說過話,他也跟我說過話。”

可是,於平這個人,在案卷中從來沒有被人提到過。更值得懷疑的是,既然於平是朱向才唯一可以證明他不在案發現場的人,他卻堅決不許我們去找於平做他的證人。

“我求您!”他在電話裏哭叫著,“您可千萬別去找於平!”

“為什麽?”

“因為我得罪過他。他肯定不會出來為我作證。就算他出來作證,那也很可能會壞我的事!”

“不至於吧,”我說,“在法庭上做偽證是犯法的行為。”

“不不不!”他仍然大叫大嚷著,“求您了!別找他,您找我過去的女朋友糖糖,她叫唐桂花。她知道我是個性無能。我有暈血症,我不可能殺人!”

“當時你昏倒在宏運門外就是因為你有暈血症的緣故?”

“是的!出事頭天下午,陳阿喜曾經用電動牙刷給我按摩過。她說第二天叫我早些去,她再給我按摩。這就是那天我去得比較早的原因。我從後門進去,因為我正數著一包土豆片,所以我就沒往廚房裏看。一直等我走進廚房,一抬頭,忽然看見陳老板渾身是血地坐在輪椅上。我本來就暈血,一見這死人的模樣差點嚇昏了。所以我就趕緊往外跑,可是,我也不知怎麽了,跑來跑去好像老圍著那死人的輪椅轉似的。後來我估計這是因為我頭太暈了,重心不穩。”

“你說你圍著陳阿大的輪椅轉了好幾圈,這點你能確定嗎?”

“我當時確實嚇得不輕,不過我還是記得我在那輪椅周圍轉過。”

“那麽,你有沒有在輪椅上留下你的指印?比方說,你的手無意中碰到過輪椅嗎?”

“沒有。我當時一手捂著眼睛,一手拿著我的土豆片,不可能去碰那輪椅。”

最初我們不知道桂花所有的證件都是偽造的。為了找她詢問朱向才到底是不是性無能這件事,彼德打電話問費南多要她的住址,可費南多說他不知道,但是他說景凱一定會知道。果然,景凱給了我們桂花的電話。讀者在第一章裏已經看過了景凱給桂花寫的那封邀請信。這信就是他在“上海之春”和桂花重逢後,回到中西部,過了兩個月後所寫的。自從桂花來到中西部,不久就開起了燒餅店,把她五年來的打工生涯換作了一塊無名的墓碑。至於她是怎麽開起燒餅店的,這個我在後麵自然會說到。

好了,把案子的事略為交代過後,我就可以接著說桂花來到中西部後,和景凱一家究竟發生了什麽事。不過,要是讀者還能等得急的話,我倒是願意先說說當我在桂花燒餅店裏見到她時,曾經有過什麽樣的迷惑和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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