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潔的婚姻 蒙福的家庭

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弗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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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要信耶穌(王國顯牧師)

(2011-08-05 20:03:23) 下一個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3:23
 
除他(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
 
——使徒行傳4:12
 
為什麽要信耶穌?這是每一位信主的人必須要清楚明白的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如果不弄清楚,信耶穌就一定會信得糊塗,信得不準確。我們常常遇見一些“信主”的年輕朋友,談起為什麽要信主,總是說不出所以然來。因此,一個初信主的人,一定要信得清楚,信得對,要有一個正確的開始。不然的話,那結果是不堪設想,一生作一個糊塗的教友還不打緊,誤了自己的永生問題就嚴重了。
 
一、一些不準確的相信
 
有些“信耶穌”的朋友信主的動機是不夠正確的。他們覺得人生一定要有宗教的信仰,不然,人的精神便沒有寄托,生活便感覺空虛。因此,他們在許多的宗教中,要挑選一個使他滿意的宗教,來寄托他的精神。他們看上了基督教,他們覺得基督教是一個實踐的宗教,基督教的理論優越,基督教的精神值得同情,信耶穌基督的人人格和理想很使人佩服,所以他們就是這樣的作了“基督徒”。我們不否認主耶穌的言行偉大,但是主耶穌不止這一些,如果隻看見耶穌不過是一位人的模範,那麽,他還是不認識主耶穌。這樣的“基督徒”隻可以說是欽佩耶穌,還不能說是相信耶穌。其實在世界上,古往今來,也有不少人是值得欽佩的,為什麽一定要欽佩耶穌呢?許多的事物如文學、音樂、藝術……也可以寄托精神,為什麽一定要用基督教來寄托精神呢?所以,為尋找精神寄托,或者為尋找人生的理想而“信”耶穌,這是不正確的信法。
 
有一些人,出生在基督教的家庭裏,從小就受了作基督徒的環境影響,自然而然就成了一個“基督徒”。你問他為什麽要作基督徒,他們會很神氣地告訴你說:“我是第三代(或者第四代)基督徒”。說清楚一點,這樣的“基督徒”是沒有相信耶穌的。
 
有一些人,因為生病,得不到醫藥上的醫治,在沒有盼望的時候,就來“信”耶穌,希望病得醫治。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治好了許多不治之症,他實在是一位大醫生,就是現在,許多難治的病也因著他答應人的禱告而得了醫治。但是若為了疾病得醫治而“信”耶穌,這一種“相信”是不大符合標準的。因為主耶穌雖有醫治的能力,但他主要的工作卻是救人脫離罪和死。對有些人來說,如果主耶穌不醫治他的病,他或許就不要信耶穌了。
 
還有一些人,為了從教會得到生活的救濟,為了要和基督徒結婚,或者為了要得到教會的幫助,解決職業的問題,或者因為作了“基督徒”可以得到一些方便和好處……這樣的“相信”耶穌,都是假的,都是騙人誤己的。教會不是救濟機構,也不是職業介紹所。存這樣的心相信耶穌的人,他們終究是會失望的,也信不成耶穌。
 
二、真實的相信
 
那麽要怎樣才是真實的相信耶穌呢?我想,這個問題正是我們所要問的“為什麽要信耶穌?”的問題。談到了這一點,每一個人必須認識到:
 
1. 在宇宙中有一位神
 
在宇宙中有一位神,許多人都沒有好好的去認識這一個事實,也不肯去認識這個事實。雖然人不願意,也不肯承認有神,但神決不會因為人不承認而變成沒有,有神是一個事實,人肯承認固然有神,人不肯承認也是有神,因為有神是一個改變不了的事實。羅馬書1章19至20節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因為人的罪,叫人不能用肉眼看見神,但神明明說,眼睛雖不能看見他,但他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神,我們卻可以透過他所造的事物而知道有神。比方說,當我們看見一張椅子,就知道有一位製造椅子的木匠;當我們看見一部汽車,就可以知道有汽車設計的人和製造汽車的人。我們決不會相信沒有經過人的製造,無緣無故地就會有一張椅子跑出來,也決不會相信沒有經過設計和製造,就平白無故地出現一部汽車。同樣的道理,我們看見了自然界中有規律的現象,四季運轉的確定,宇宙的奇妙,動植物(連人也包括在內)在地上的出現,這一切的事物,豈不是處處告訴我們說宇宙中有一位創造的神嗎?我們怎能說沒有神呢?有神,這是一個事實,是人不能推翻的一個事實。
 
2. 世人都是罪人
 
神的話明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這是何等嚴重的一個事實!但是世上的人很不容易接受這一個定罪,如同不肯承認有神一樣,有些人雖然不肯承認這一位創造的主,但卻為自己造出了許許多多的神。把用紙張所寫,用金、銀、木頭和泥土所造出來的古人的像,物像或字句當作神來叩拜,不承認有神和敬拜假神,是對神何等大的褻瀆與冒犯呢!如同一個兒子不承認自己的父親反倒汙辱他一樣,這一嚴重的罪行,誰能推諉呢?還有,人因為故意不認識神、不信神、遠離神,就生出許多的罪過來,聖經上明明的說:“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苦毒,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辱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28-32)
 
這一段的話,把人犯罪的事實清楚地顯明了出來。也許有人說:“這些的確是不好的事,但卻是人人都有的,不必看得太認真。”是的,如果沒有神,對這些事的確可以不必那麽認真。這就是一些不願意有神的人心中的意念,如同作賊的人不願意有警察一樣。但事實不如人的想象,神已經明明地宣告了,神已經判定了這些是罪,犯這些罪的人都是罪人,在神的聖潔公義的審判中,誰能說自己不是罪人呢?在神的明察下,誰能抹煞掉自己的罪行,而說自己是清白無罪的呢?人可以欺騙人,但卻不能欺騙神和欺騙自己,神說我們是罪人,我們也沒有辦法不承認說“我實在是一個罪人”。
 
在這裏,還有一個比較深入的問題,我們也要認識清楚。犯罪是一個事實,但是人為什麽會犯罪哪?有人說人犯罪是因為環境造成的。我們承認環境可以導致人去犯罪,如同雷管可以導致爆炸一樣,假如一枚炸彈本身沒有爆炸的能力,怎麽樣的雷管也不能導致它爆炸。人的天性就是犯罪的天性,愛好犯罪,以犯罪為快樂,用犯罪的方法來達到自己的滿足。有一天我在公共汽車上,看到一個小學生,哭哭涕涕的被人看管著,我聽見那售票員說:“這小孩常常坐車不買票,我在車廂前頭售票,他跑到車廂的後頭去,等我走到後頭的時候,他又跑上前頭去,我注意了他好多次,今天可不能放過他了,年紀這樣小就作這樣的壞事。”
 
也許有人以為這小孩有點智慧,但我要清楚的告訴你,這是詭詐,也是欺騙。我想他的父母不會教他詭詐,也沒有教他欺騙,我相信學校的老師們也不會如此教他,但是他不用人教就會詭詐、會欺騙,這裏叫我們看見一個事實來了,人的天性就是犯罪的。人什麽東西都要學,不單要學,還得花時間和精神去學,才能學得來。但是有一樣不用學就會的,那就是犯罪,不用人教就會撒謊,因為人本身就有撒謊的天性,不用人教就會貪心,因為人本身就有了貪心,不用人教就會作汙穢淫亂的事,因為人的裏麵都滿了汙穢和淫亂。人犯罪的主因是人自己的本身,環境不過是一根導火線,如果人本身不會犯罪,什麽環境也不能使他犯罪。
 
我們犯罪的事實,和我們犯罪的天性,都在一起指證我們是一個罪人,沒有冤枉我們。我們真實的名字是罪人。神造人的時候,是照著他榮耀的形象造,但人背逆神、遠離神、不要神,結果墮落成為一個罪人,何等的可悲!你和我都成了罪人當中的一個,全世界古往今來的人都是罪人。沒有一個例外,沒有一個像神,都虧欠了神的榮耀。誰能在神的麵前誇口說:“我不是罪人”呢?沒有,一個也沒有,我們都是罪人。“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篇51:5)。“世人都犯了罪。”(羅馬書3:23)“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馬書5:19)這個事實是人在神麵前無法推諉的。
 
3. 罪的工價就是死
 
世人既然都是罪人,罪人的遭遇和結局就擺在我們麵前了,神要審判罪,神要定罪人的罪,罪人要落到應得的刑罰裏。神也向罪人宣告:“罪的工價就是死。”(羅馬書6;23)我們都是罪人,罪一在人裏麵,死就臨到了人,因為死是從罪來的(參看羅馬書 5:12)。
 
我們這些活著的人,實際上是活在死亡的情形裏,如同從樹上折下來的樹枝,一個短時期內,從外表來看,好像還是活著的、青綠的,但是死已經在它裏麵了,慢慢地就枯幹了。人活在世上,隻有歎息,沒有安息,對人生感覺空虛,常常落在莫名的愁苦中,不管男女老少,貧窮的或是富有的,有學問的或是沒有學問的,都無可避免地遇見這個空虛愁煩的現實,這就是死的現象顯在活著的人中間。
 
事情不止於此,等到有一天,肉身的死亡也來到了,人就死去了,叫許多的親人憂傷哭泣,但是,誰也沒有辦法叫要死的人不死。為什麽有死呢?沒有死不是很好嗎?但有什麽辦法!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是罪的結果,是人的罪所招來的詛咒,能埋怨誰呢?隻能埋怨人自己。死一來到,叫人感到絕望可怕,又叫另外一些人心碎哀痛,但是這個可怕的事情總有一天要臨到每一個人,沒有一個例外。
 
但是事情也沒有停在這裏,就是說肉身的死亡並不是人的了結,希伯來書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看見了麽?“死後且有審判。”人的罪把人追得多苦,不單是叫人現今沒有安息,叫人死,還叫人死後仍須落在神的審判裏,審判以後就進入永遠的滅亡裏,就是第二次的死,在火湖(地獄)裏永永遠遠地受痛苦(見啟示錄20:12-15),這才是罪人的了結,可怕的了結,完全絕望的了結。
 
人是罪人是一個事實,罪叫人死是一個事實,第一次的死是一個 事實,第二次永遠的死也是一個事實。不管人在今生有什麽財富、學問、名譽和地位,隻要他是一個罪人,他的罪沒有得到解決,他的前途就是死亡,是絕望,是永遠的滅亡。
 
4. 神的救恩
 
人的罪必須解決,若得不到解決,那就已經注定是滅亡了。罪人又沒有辦法叫自己不犯罪,甚至叫自己少犯罪也做不到,罪人除了等死、等審判、等滅亡之外,還有什麽辦法可想呢?審判人的神果真喜悅罪人滅亡嗎?不!決不!神將他自己的心向著人敞開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滅亡,唯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西結書33:11)神不單是向人有這樣的心願,而且他也實在作了一件空前絕後的大事來解決人的罪,赦免人的過犯,拯救人脫離永遠的滅亡。神看見人在罪中走投無路,他大大動了憐憫的心,他差遣他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到世上來,成為一個人的樣子,好代替我們去接受罪的刑罰。
 
神的兒子耶穌在十字架上被釘死,我們的罪便在他的身上得到了解決,因為神把我們該受的刑罰,執行在主耶穌身上,我們就不必再受刑罰。神的兒子替我們死,這是何等大的事!神為我們竟犧牲了自己的獨生子,這又是何等的愛!“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主耶穌如果不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我們這些罪人都得死在罪惡過犯當中,現在主耶穌已經死了,我們都得了釋放。
 
主耶穌不單是死了,而且埋葬了,我們的罪在主耶穌身上受了神的刑罰,神的公義得到了滿足,神向人的愛也顯明了。主耶穌在墳墓裏停留了三天,他就複活了。他為我們受死。他經過了死,也勝過了死。罪把死帶進來,主耶穌借著死解決了罪,也解決了死。罪人的問題都在主耶穌身上解決了,他死是替我們死,他複活是叫我們得生,這就是神的奇妙作為。沒有神的救恩,我們永遠是罪人。神的救恩借著耶穌成就了,我們就可以脫離永遠的滅亡。“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得前書2:24)我們注意“擔當了”這三個字,明顯地指出這一個“代替”已經作過了。是的,神拯救的工作已經成就了。我們今天要說:“主耶穌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因他受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鞭傷我們得醫治。……神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以賽亞書53:4-6)
 
主耶穌是神救恩的完美體現,主耶穌是我們罪人的救主。
 
三、剩下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我們是罪人,罪叫我們滅亡,神差遣主耶穌作了我們的救主,神的救贖已經完成了,現在剩下來的問題就是罪人怎樣得著神的救恩,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神的話告訴我們,罪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的關鍵就在於人的“信”,神的救恩已經成就,已經沒有問題了,人一相信就馬上可以得著,人不相信就無法得到,因為神的救恩隻是給那些肯相信接受的人。
 
許多人明白主耶穌的拯救,也知道他的一切作為,但是卻沒有相信,好像一個饑餓的人坐在一桌豐盛的宴席上,卻不伸手去拿東西吃一樣。他知道桌子上的美味可以吃,他也明白吃過東西以後就不饑餓,可是他不拿來吃,他隻好一直饑餓下去,直到餓死。“知道”不能使我們得著神的拯救;“明白”也不能使我們的罪得赦免,唯有誠誠實實地相信主耶穌作救主,我們才能得著這一極大的救恩,因為神的應許是這樣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8)
 
正如聖詩所唱:
 
被罪壓傷的人,快來接受恩主愛憐;
 
他要救你,安你心懷,隻要信他恩言。
 
耶穌為你曾流寶血,賜下恩典豐盛;
 
快來投入此寶血泉,必如白雪潔淨。
 
耶穌就是道路、真理,領你生命安息;
 
快信靠他,勿再遲疑,必得永生福氣。
 
隻要信他,隻要信他,現在你要信他,
 
他必救你,他必救你,現在他必救你。
 
 
王國顯  來自中國大陸,解經家,著有20多本屬靈書籍;現在美國加州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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