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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從“我們”凸現出來--談談集體主義的謬誤

(2007-06-18 04:29:08) 下一個
 讓“我”從“我們”凸現出來--談談集體主義的謬誤

作者:劉軍寧


中國人在世界上最濫用“我們”。凡是該說“我”的地方,中國人從來都說“我們”。一切“我”的要求隻敢用“我們”的名義來表達。中國人隻敢大聲“我們”,從不敢大聲說“我”。在順民政治文化的主導之下,我始終無法從我們中凸現出來, “我們”是順民的語法避難所。深究我們的背後,不難發現是“集體主義”一直在作祟。

作為與個人主義根本對立的道德學說,集體主義認為:人的本性是由社會決定的,個人隸屬於集體,集體高於個人之上,個人的需求和目標應該服從集體的需要,並且個人應隨時準備為集體犧牲個人的需要和目標。集體主義把國家和政權當作個人的主宰,高於並脫離於它的個體成員。

集體主義要求個人放棄自己的獨立思考,依賴於更高的道德權威;放棄自己的行動自由,聽命於更高的政治權威;放棄自己的追求,服從於他人的追求。集體主義認定,個人是集體的附庸,絕對的道德權威和無限的權力屬於集體。個人沒有獨立於集體之外的任何意義和價值。在一個典型的集體主義社會,個人的價值和社會地位是由其出身、所屬階級、性別等非個人因素決定的。個人無權對自己的生存負責,國家則聲稱要承擔對個人的全部責任。法律和社會文化都優先保障集體的權益而非個人的權益。個人被要求去犧牲自身的利益服從集體的利益,隻能唯有權勢者之命是從;個人不應表達不同於集體的官方觀點,否則會受到社會輿論乃至權力的製裁。在決策方麵強調完全一致,集體主義不允許暴露個人之間的紛爭,嚴禁個人出風頭;社會風氣是強調特權,而非每個人的平等權利。

集體主義作為一種道德原則,在處理個人利益與社會整體利益時,主張個人利益首先服從社會整體利益。集體主義是一種“螺絲釘”哲學。它要求在個人和集體的關係中,把集體的利益擺在第一位,個人的利益服從集體的利益。集體主義不僅是一種道德學說,而且也蘊含著特定的政治和經濟主張。集體主義認為政治的核心是權力,尤其是對權力的爭奪,個人主義認為政治應當是關於個人自由與選擇的政治;集體主義認為經濟是關於財富的分配和對有產者剝奪,國家應當擁有一切土地和生產資料,組織生產,進行分配和交換。

集體主義在二十世紀盛行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集體主義是一種超越個人私利的後個人主義的一種現代新思想。然而,集體主義不僅不是現代的、先進的思想,而且是一種原始的、落後的、甚至是野蠻的思想。集體主義並不是像通常所認定的那樣是對利己主義的否定,它隻是對一部分人的自利的否定,同時也是對另一部分的私利,即集體的自私的肯定。集體主義並非與自私自利相對立。在另一方麵,一個反集體主義者,即一個個人主義者可以同時是一個利他主義者。

在集體主義所蘊藏的政治思維和實踐中,集體的決策將被大大簡化。這時,集體變成了一個人格,一個是所有人化身的超級個人。個人被認為沒有認清自身利益的能力和特權,個人不明白自身的最大利益所在。隻有那些扮演家長角色的統治者,才有高見之明,知道什麽樣的行動抉擇和製度安排最有利於這樣芸芸眾生的最大利益。芸芸眾生都是短視無知的,常常鑄成錯誤。因此,不能讓他們為自己作“正確的”抉擇,不能把他們的命運交給他們自己。

如果說家長製是集體主義的傳統形式的話,那麽,極權主義則是集體主義的現代形式。這種現代的集體主義往往喜用“科學”來論證其自身的正當性。它斷定,個人的利益不是由個人的自由選擇來確定的,而是由“科學的”、“客觀的”(不以人們意誌為轉移的)曆史規律決定的,而且這種規律隻被少數導師和領袖所掌握。計算利益的單位是抽象的“全人類”,而不是具體存在的個人。具體的個人是否有能力認識這種客觀規律並不重要,隻要肯聽從導師們的“科學”教導就足矣。同樣,社會選擇的不是依據個人的價值和邏輯,而是由少數導師和領袖們所揭示的“客觀曆史規律”。

在二十世紀,集體主義成了極權主義最有蠱惑力的道德和政治工具。在二十世紀複活的集體主義,絕不是對個人主義的超越,而是對專製主義的回歸,對極權主義的追求。集體主義的最高形式,便是國家主義。國家的利益高於一切,國家(或者說統治者)的財產高於人民的生命。

集體主義是“人民”的主義,個人主義才是“公民”的主義。公民時代是大寫的“我”從混沌的“我們”中凸現出來的時代,是多說“我”,少說“我們”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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