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誰害死了劉少奇

(2014-04-14 10:18:56) 下一個

文革後,大家都說劉少奇是被人害死的,有人說是被江青害死的,因為她是文革副組長,而劉少奇是死在文革時期;有人說是被周恩來害死的,因為他是劉少奇專案組組長;有人說是被毛主席害死的,因為劉少奇死於文化大革命,而文化大革命是毛主席發動的。其實說這些話的人都隻是僅僅看到了表麵現象,而實際上,真正害死劉少奇的應該是王光美。

肯定有人會說我這是胡說八道,不過等你看完我寫的內容,再下結論不遲。

我先說說劉少奇。劉少奇是誰?根據鄧小平的評價,劉少奇同誌是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理論家,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元勳,是以毛澤東同誌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劉少奇同誌的光輝業績、崇高風範、高尚品德,永遠銘記在全黨同誌和全國各族人民心中。確實,劉少奇為黨的鞏固和發展,為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為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勝利,為反帝反殖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開展,建立了不朽的功績,贏得了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的愛戴和尊敬。

劉少奇確實水平非常高,特別是在理論和教育人(整人),團結人(拉幫結派)方麵,很有一套非常高明的辦法。所以有“三天不學習,趕不上劉少奇。彭真從很早就開始跟著劉少奇,延安整風時發揮了極大的作用,一輩子就跟定了劉少奇;鄧小平和劉少奇解放前沒有交集,但解放後很快就成了鐵杆。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陶鑄,延安整風時是被劉、彭整的,後來也和劉、鄧、彭合不來,所以被毛主席和江青調到中央來平衡劉、鄧、彭的。陶鑄開始也確實這樣幹的,但後來有一次劉少奇在一個會後和陶鑄談了兩個多小時話,從此以後,陶鑄完全是唯劉少奇馬首是瞻(陶斯亮語),以至於有一次還在人民日報上用鄧小平的頭像換掉了陳毅頭像的換頭術。可見,劉少奇的各方麵的水平確實是非常高的。這些都是劉少奇的強項。

但是,劉少奇兩次被捕,都是寫了悔過書,向敵人屈服後被釋放的,劉少奇還美其名曰為了保存革命力量;所以在六十一人叛徒集團案的表現也很正常自然。這些都說明了劉少奇的軟弱,兩麵倒。也就是說,劉少奇具有典型的小資產階級的兩麵性,時而極左,時而極右。當他站在無產階級的立場上,他就能替無產階級出力;當他站在資產階級的立場上,他就隻能替資本家剝削無產階級了。而在這兩方麵,他都能做的非常出色。因為後來他被稱為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最大的當權派,在文化大革命中他被叫做叛徒,內奸,工賊就不是沒有道理了。

再來看看王光美,王光美出身於大資本家家庭,氣質優雅,年輕漂亮,溫柔大方有善解人意。劉少奇和她結婚前已經結過五次婚了,隻有和王光美結婚後,劉少奇才真正體會到了什麽是愛情了。過去有愛美人不愛江山,劉少奇對王光美也是愛到骨子裏去了,是愛江山也愛美人。愛屋及烏,王光美所愛的一切都是劉少奇所愛的。一直到了64年,還極力推廣臭名昭著的王光美的桃園經驗,說明劉少奇對王光美的愛有多深。
在到北京王光美家之前,由於隻有王光美一個人的影響,再加上和毛周朱接觸多,所以劉少奇基本上是為廣大的無產階級服務的。劉少奇的轉變應該是自從到了北京以後開始的,這時候和毛,周接觸少了,而和王光美的家人住在一起,王光美的家人都是資本家,當然站在資本家的立場上說話了;而且王家人說話水平又都非常高,劉每天耳糯目染,肯定會受到很大的潛移默化的影響。據報道,劉少奇在去天津講話之前,和王光英有過一次幾個小時的深刻的談話,所以劉少奇才會在天津鼓勵剝削而被高崗拚命攻擊。從此,劉少奇就逐步走上了一條資本主義的道路。而這個資本主義道路是中國特色的,全世界都獨一無二的。
由於毛
1956就退居二線放權給劉,劉1959自然而然當選了國家主席,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管理人馬,帶領中國走資本主義道路也就非常正常了。但當時的大多數人都是受到較好的共產主義的教育,很多人不惜拋頭顱灑熱血,就是為了這一偉大而神聖的理想奮鬥的,反對走資本主義道路,反對剝削壓迫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在文革中,劉少奇被打倒開除黨籍時,除了一個陳少敏沒有舉手之外,幾乎沒有任何人有異議。這說明很多人對劉少奇走資本主義道路是非常痛恨的,在劉少奇被打倒後得不到好的照顧也很正常。不過人生七十古來稀,劉少奇活了71歲,應該也不錯了。

如果劉少奇沒有王光美這麽可愛的老婆,或老婆家裏不是資本家,那劉也不至於走資本主義道路,那也就不會被害死了,而且肯定會作為毛的接班人,成為第二代領導人。

所以我說,劉是被王光美給害死的。大概王光美晚年也意識到了這一點,所以請毛家人吃飯,還要高調宣揚,並說毛澤東是保護劉少奇的。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5)
評論
tingyy 回複 悄悄話 需要從理論根本上對馬克思主義誤解進行撥亂反正,特別是“階級鬥爭、暴力革命、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的誤解必須更正。以正確的理論指導才能夠順利地前進。從列寧、斯大林到毛都是誤讀馬克思思想,按照自己的政治需要來解釋馬克思主義。
沈成涵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小胖子愛妹妹' 的評論 :
關鍵是,是否法治,而不是獨裁。普京現在就算是依法獨裁,但是國家還是有法可依的。
中共的“以黨治國”、“無法無天”,根本就是沒有規則可循,誰能代表黨,誰就可以為所欲為,因為規則他可以隨口製定,他怎麽說都對,人民隻有任其宰割。
小胖子愛妹妹 回複 悄悄話 共產黨自己的專製,獨裁的體係害死了很多人,也包括劉少奇,林彪,。。。現在還在繼續。。。
沈成涵 回複 悄悄話 劉少奇是死於老毛之手,但歸根結底也是死於他自己之手,是死在了“以黨治國”、“無法無天”的社會了。那些把問題和原因推給女人和老婆的言論真是荒唐至極。
“以黨治國”麵麵觀--於一夫
2010年第7期 炎黃春秋雜誌
早在1941年,鄧小平就曾對“以黨治國”論提出嚴肅批評。粉碎“四人幫”鄧小平再次複出後,他總結“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提出要對黨和國家的領導製度進行改革,解決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問題。他在最後一次“南巡”談話中,更明確提出:“還是要靠法製,搞法製靠得住些。”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反映了鄧小平的遺願。然而,他所反對的“以黨治國”論,卻始終陰魂不散。鑒此,考察一下“以黨治國”論的來源、演變及其危害,不無現實意義。
一、“以黨治國”論的提出與演進
列寧創建了俄國共產黨(後改稱“聯共[布]”),開展暴力革命,推翻了沙俄帝製,創立了黨政軍高度統一、黨權高於一切的“黨化國家”體製。孫中山在領導中國革命屢受挫折後,改奉“以俄為師”,將蘇俄“黨化國家”的體製引入中國,提出和推行了“以黨治國”論,這便是“以黨治國”的發端。
早在1915年,孫中山就明確指出:“吾人立黨,即為未來國家之雛形”。1920年,他更強調黨是民國的根本,鄭重聲明:“本總理向來主張以黨治國”。1924年1月,在國民黨“一大”改組期間,孫中山解釋說:“我從前見得中國太紛亂,民智太幼稚,國民沒有正確的政治思想,所以便主張‘以黨治國’。”注1孫中山把建國的步驟分為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時期,並提出訓政時期“黨在國上”。他說:“當俄國革命時,用獨裁政治,諸事一切不顧,隻求革命成功……其能成功,即因其將黨放在國上。我以為今日是一大紀念日,應重新組織,把黨放在國上。”注2長期追隨孫中山的胡漢民,在闡述孫中山的“以黨治國”理論時強調說:“‘以黨治國’是以國民黨的三民主義為取向的政治模式,於建國治國之過程中,本黨始終以政權之保姆自任。”
孫中山逝世後,蔣介石利用孫中山的政治遺產,將孫中山的“以黨治國”和“三階段論”發展成為一種極權主義的政治體製,走上了專製獨裁之路。蔣介石奉行“一個主義、一個政黨、一個領袖”,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並要求國人對領袖絕對效忠。在推行獨裁統治的過程中,國民黨的“黨文化”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按照蔣介石的說法,國民黨是“唯一救國的黨”,因此,它理所當然地應占據國家的所有權力。注3“以黨治國”經過這樣的演進,就成為建立“黨化國家”的政治體製和政權組織形式的理論基調,從而使中國憲政化進程出現大倒退。
二、“以黨治國”思想對中國共產黨的影響
“以黨治國”的思想,對於中國共產黨的治黨、治國、治軍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早在革命根據地初創時期,就曾出現過“以黨代替蘇維埃”的錯誤傾向。針對這種傾向,毛澤東曾經指出:“黨在群眾中有極大的威權,政府的威權卻差得多。這是由於許多事情為圖省便,黨在那裏直接做了,把政府機關擱置一邊。……國民黨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錯誤辦法,是要避免的。”注4
抗日戰爭時期,在中共領導的抗日根據地,政權組織形式實行“三三製”注5,“以黨治國”與“三三製”的政權組織形式顯然難以協調。於是,鄧小平於1941年4月15日著文對“以黨治國”論提出尖銳批評,他指出:“某些同誌‘以黨治國’的觀念,就是國民黨惡劣傳統反映到我們黨內的具體表現。”進而指出:“這些同誌誤解了黨的優勢,以為黨員包辦就是絕對優勢,不了解真正的優勢要表現在群眾擁護上。把優勢建築在權力上是靠不住的”;又指出:“這些同誌誤解了黨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解釋為‘黨權高於一切’,結果群眾認為政府是不中用的,一切要決定於共產黨。……政府一切法令都是共產黨的法令,政府一切錯誤都是共產黨的錯誤,政府沒有威信,黨也脫離了群眾。這實在是最大的蠢笨!”鄧小平認為:“‘以黨治國’的國民黨遺毒,是麻痹黨、腐化黨、破壞黨、使黨脫離群眾的最有效的辦法。”他的態度很明確:“我們反對國民黨以黨治國的一黨專政,我們尤要反對國民黨的遺毒傳播到我們黨內來。”注6
但是,鄧小平這種語重心長的提醒,並未引起全黨的重視。1942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關於統一抗日根據地黨的領導及調整各組織間關係的決定》,明確規定:“根據地領導的統一與一元化,應當表現在每個根據地有一個統一的領導一切的黨的委員會,因此,確定中央代表機關(中央局、分局)及各級黨委(區黨委、地委)為各地區的最高領導機關,統一各地區的黨政軍民工作的領導。”注7這種發端於抗戰時期的黨權高於一切的一元化領導體製,在解放戰爭時期繼續實行,並一直沿用至1949年以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革命黨成了執政黨,本應逐漸健全法製,走上依法治國的道路。然而,最高領導層已經形成的“以黨治國”觀念不但沒有克服,反而進一步強化。特別是1957年“反右派”鬥爭繼而在和1958年召開第四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之後,在政法機關突出強調黨的“絕對領導”,更使“黨化國家”成為定型。它的最集中的表現,是毛澤東1958年8月24日在北戴河發表談話,說:“不能靠法律治多數人……我們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決議、開會,一年搞四次,不能靠民法、刑法來維持秩序。我們每次的決議都是法,開一個會也是一個法。”他還說:“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報》一個社論,全國執行,何必要什麽法律?”注8其時,劉少奇也說:“到底是人治還是法治?看來實際上靠人,法律隻能做辦事參考。黨的決議就是法。”這些論斷,就是“以黨治國”論的極端表現。這種主張使黨權無限膨脹,任意毀棄法製,最終導致濫施專政,政治清洗不斷,國無寧日,億萬人民身受其害,也使執政黨自身的形象受到嚴重損傷。
三、“以黨治國”的實際運行
“以黨治國”並非毛澤東個人的主張,而是黨內高層的共識,當時主管和分管政法工作的領導人,都曾講過類似的話,指導政法機關按照黨的意誌去執法。下麵,我們來看看“以黨治國”在實踐中是如何運行的:
(一)執政黨不受法律的約束
1955年1月間,張鼎丞(時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向劉少奇匯報工作後,劉少奇作了許多指示,他說:“在憲法頒布以後,我們必須加強法製,要善於利用法製,利用國家政權和社會群眾的力量來開展階級鬥爭。我們的法律不是為了約束自己,而是用來約束敵人,打擊和消滅敵人的。”
1955年7月間,劉少奇又在北戴河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人指示說:“我們的法律是要保護人民去同敵人鬥爭,而不能約束革命人民的手足。如果哪條法律束縛了我們自己的手足,就要考慮廢除這條法律。”
從劉少奇的上述指示來看,他認為法律是由黨領導製定的,明確把執政黨置於法律之上。這種觀點與“執政黨也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進行活動”的法治理念相距甚遠。實行的結果,就是導致在“反右派”、“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期間隨意破壞法製,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二)政法機關必須掌握在黨的手裏,作黨的馴服工具
有關這方麵的文件和指示非常之多,下麵引述幾例:
1955年7月間,張鼎丞和梁國斌(最高檢察署副檢察長)在北戴河向劉少奇匯報工作(彭真在座),劉少奇說:“檢察院當前第一條任務,就是要保證把該捕的反革命分子迅速逮捕起來。憲法已經規定了,逮捕和起訴都要經過檢察院。如果不經過檢察院批準,捕人是違法的。現在黨要搞社會主義革命,要把那些破壞社會主義革命的反革命分子抓起來,所以檢察院要很快把批捕、起訴全部擔負起來。黨委決定要捕的,檢察院要閉著眼睛蓋章。這樣做也可能有錯,這在黨內可以講清楚,但對外,都要由檢察院出麵擔起來。……如果檢察院不做黨的擋箭牌,民主人士就會利用這點來反對黨,結果可以說等於是檢察院反黨。”他強調說:“必須告訴檢察院的同誌不準鬧自由主義,不能因為你們閉著眼睛蓋章,有了錯案就說‘這個案子不是我批的,我不負責’。如果有人這樣講,就是泄露了黨的機密,就是和黨鬧獨立性。檢察院要做黨的擋箭牌,在黨內可以講清楚,對外,就要講這些案子都是經過檢察院批的,都由我負責。這樣才對。不然,就是違犯了黨的紀律,要受黨紀的製裁。”劉少奇還再三強調:“檢察院必須掌握在黨的手裏,這個機關同公安機關一樣,同樣是黨和人民同反革命分子作鬥爭的銳利武器,必須掌握在自己人手裏。必須保證檢察機關在組織上絕對純潔。”
1955年9月19日,羅瑞卿(時任公安部長)在全國21省市公安廳局長會議上講話中說:“公安、檢察、法院都是黨的工具,是黨的保衛社會主義建設、鎮壓敵人的工具,這點必須明確。但是在憲法上又規定了‘人民法院獨立審判,隻服從法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檢察權’,所以,關於檢察院和法院在對內和對外的講法上要分開。當然,如果有些檢察院、法院的同誌以法律上的規定來對抗黨的領導,那就錯了。凡是對這點認識上有偏差的,必須糾正。”
1957年9月4日,在中央法律委員會擴大會議上,羅瑞卿發言中批評“某些司法、檢察、法院強調司法獨立,垂直領導,不聽黨委的話。”會議最後由彭真做總結,要點有三:1、政法部門普遍存在著右傾思想。2、反右派鬥爭。右派分子在政法戰線上的進攻極為猖狂,攻擊我們是“以黨代法,黨政不分,無法可依,有法不依”。3、黨委的領導。政法機關這個專政的武器必須牢固地掌握在黨的手裏。黨委應當領導政法機關的全部工作(包括所有案件),各級政法部門必須無條件地服從黨委(包括中共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的絕對領導,加強向黨委的請示報告。
1957年10月8日,彭真在八屆三中全會上發言,第二部分是“關於政法工作問題”,他說:“在司法行政和法院係統中,最突出的問題,是一部分人想借口‘司法獨立’來擺脫黨特別是地方黨委的領導,同黨分庭抗禮。”
1958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就召開第四次全國檢察會議向中央寫了一份報告,其中談到:“經過一年來的反右派鬥爭,全國檢察機關共挖出右派分子一千五百多人(注:此前,檢察係統的幹部編製最多時為四萬三千人)。”會議批判了片麵強調垂直領導,忽視黨的領導或者把黨的領導抽象化的錯誤路線,進一步強調:“檢察機關必須完全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做黨的馴服工具。必須聽黨的話,黨叫做什麽就堅決做什麽;黨不允許做的事情,就一定不要做。會議認為黨的領導的問題,是檢察機關最根本的問題。”
從1958年6月23日至8月20日,召開了第四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重點是揭發批判“司法部黨組所犯的嚴重錯誤”,把司法部黨組全體成員6人及正司級黨員幹部3人共9人打成“反黨集團”(此案直到1978年12月才由中共中央宣布平反)注9。最後形成的會議文件認為:“司法戰線近幾年曾犯過違反黨的方針的嚴重的原則性錯誤,主要是右傾的錯誤,而思想受資產階級法律觀點的影響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會議認為,“主張審判獨立就是反對黨的領導,是以法抗黨,是資產階級舊法觀點借屍還魂。”
會議結束後,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向中央報送的《關於第四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的情況報告》中,特別強調:“人民法院必須絕對服從黨的領導,成為黨的馴服工具。……法院工作服從黨的領導,不僅要堅決服從黨中央的領導,而且要堅決服從地方黨委的領導;不僅要堅決服從黨的方針、政策的領導,而且要堅決服從黨對審判具體案件以及其他一切方麵的指示和監督。”
從上述中央領導人的一係列指示和有關文件的表述來看,執政黨的領導人一致認為:作為國家機構重要組成部分的公檢法機關,都是由黨直接掌握的用以鎮壓異己勢力的工具,各級政法機關和所有幹警,都必須作黨的馴服工具。至於憲法規定的“獨立審判”,那隻是對外宣傳用的,“對內和對外的講法上要分開”。在內部的實際運作,則根本不承認什麽審判獨立,誰主張按照憲法的規定實行獨立審判,誰就是反黨。
黨的領導人對政法部門負責人一再耳提麵命以及在內部會議上的多次講話,說得非常清楚,由此而形成了由黨委審批案件等一係列潛規則,這些潛規則不向社會公布,但卻具有強製性約束力——這便是“以黨治國”或曰“黨化國家”的典型運作方式。
正是在這樣一些觀念的指引下,加上一係列潛規則的運行,在反右派運動中把各級法院和檢察院的大批同誌打成“右派”,開除黨籍、撤職降級和給予各種處分,有些被送去勞改、勞教,便是順理成章之事,以致把整個司法部黨組打成“反黨集團”也盡在情理之中。正是在這種“以黨治國”的體製下,到了“文化大革命”中,領袖一聲令下,當年主持政法工作的彭真、羅瑞卿以及高層領導人劉少奇、鄧小平,一個接一個地被打倒也就毫不足奇了。到了此時此刻,劉少奇拿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圍攻他的造反派說:“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你們不能這樣對待我!”但是,打倒劉鄧彭羅難道不是“黨的決定”?
(三)執行法律就是辦一個手續
1955年12月2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補辦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人犯法律手續的指示》,其中指出:“近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的報告,在今年以來各地逮捕起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各種犯罪分子中,約有十一萬多人(二十六個省市不完全統計)未履行由人民檢察院審批逮捕的法律手續,個別地方未經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而逮捕起來的人犯占全年已逮捕起來的人犯總數的百分之三十。這是不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的。這種情況應引起各級黨委充分重視,並迅速加以糾正和改變。為此,中央決定:凡自1955年1月份起由公安機關逮捕起來的人犯未履行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法律手續的,應一律補辦批準逮捕的法律手續。”
在執政黨領導人看來,所謂“依法辦事”不過就是辦一個法律手續而已。在逮捕的時候未經檢察院批準,事後補辦一個手續就是合法的了。所謂“程序意識”之類的觀念,在他們腦子裏是不存在的。如此一來,憲法和法律就純粹變成了一種擺設,甚至成為掩蓋“以黨治國”的擋箭牌。
(四)無完備的法律更便利
1956年3月31日,彭真在第三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上作報告,他說:“我們現在的法律還很不完備,大家全說無完備的法律很麻煩,但也有便利之處。我們辦案時,隻要站穩階級立場,根據政策,按照階級利益來辦事就可以了。……我提議大家不要死摳法律條文,主要應把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搞熟一點,當然能記住法律條文更好了。”
當毛澤東1958年8月在北戴河表態說“不能靠民法、刑法來維持秩序”後,以彭真為組長的中央政法小組很快寫了一個《關於人民公社化後政法工作一些問題向主席、中央的報告》,明確提出:“刑法、民法、訴訟法已經沒有必要製定”,遂使從1954年開始的法製建設進程驟然中斷。隨後,就開始了公安工作“大躍進”,各地完全撇開了正常的辦案程序,隨便捕人和胡亂判刑。這種情況愈演愈烈,直到1966年發動“文化大革命”,就連彭真本人也被關進了牢房。如果按照他上麵所說的辦案依據來看,當時對他的處理既是“站穩了階級立場”,又符合當時的政策,還是“階級利益的需要”,用不著“死摳法律條文”。
(五)公檢法三機關合署辦公
1960年11月11日,中共中央對公安部長謝富治注10的報告,發出《關於中央政法機關精簡機構和改變管理體製的批複》,批複中說,中央書記處決定:
1、中央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合署辦公。對外,三機關名稱不變,保留三塊牌子,三個大門出入;對內,由公安部黨組統率,兩院各出一人參加公安部黨組,以加強工作聯係。
2、三機關合署辦公後,最高人民檢察院保留二三十人,最高人民法院保留五十人左右,各設一個辦公室,分別處理檢察、法院的必要業務工作。
根據這一決定,中央公檢法三機關實行聯合辦案,合署辦公,並且是采取了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合並到公安部的方式,實現了政法工作的集中統一和徹底的“一元化”。就黨內的領導體製來看,明確規定三機關都“由公安部黨組統率”,明白無誤地把“兩高”直接置於公安部的領導之下,成了公安部的附庸。這種體製的特點是敏捷、高效——凡是公安部決定了的事項,由“兩高”負責去執行,完全取消了法院和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的監督和製約。從此確立了公安的“老大”地位,對後來三機關的關係產生了深遠影響。
1954年憲法規定國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為平行機構,統稱“一府兩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而公安部隻是國務院下屬的一個部,它與“兩高”並不處於平級的地位。就公檢法三機關在刑事訴訟法中的職權分工來說,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檢察院負責批捕和起訴,法院負責審判。按理說,批捕、起訴和審判,都是對偵查工作的檢驗和把關,如果發現偵查中有違法行為,應予糾正;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更應該判決無罪,其製度設計就是為了防止和避免冤假錯案。然而,當時決定將三機關合而為一,未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修改憲法,就對“一府兩院”體製作了傷筋動骨的改動。采取這樣的大動作,無論從哪一方麵都是說不通的。於是文件規定:“對外,三機關名稱不變,保留三塊牌子,三個大門出入”。莊嚴的憲法就這樣被任意揉捏,棄如敝屣。這一決定對中國的法製建設造成了巨大衝擊。
中央公檢法三機關合為一體後,上行下效,全國各地一律取消了公檢法三機關的建製,改為“政法部”或“政法公安部”,進而提出“一長代三長(公安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一員頂三員(偵查員、檢察員、審判員);下去一把抓,回來再分家”,實際上誰還“分家”?完全搞成了“一鍋煮”和“一勺燴”。於是便出現了這樣的情景:各級黨政領導率領政法部門的幹警,帶上空白逮捕證和空白判決書,下鄉下廠為“打開局麵”而隨意捕人;對抓起來的人有的甚至不開庭審判,在空白判決書上填一個名字,加幾個罪名就判處了刑罰注11——“以黨治國”竟然走到了這種地步。
以上五個方麵,大體上反映了“以黨治國”的實際運作情形。
四、災難造成後的調整與反思
在1958年開始的“大躍進”中,共產風、浮誇風、瞎指揮風、幹部特殊風和強迫命令風等“五風”泛濫,帶來了一場空前的災難,數千萬農民被餓死。為了壓製民眾的反抗,又濫用專政工具,把對當時的某些做法稍有不滿而發發牢騷,或者餓極了偷青吃青的無辜民眾作為專政對象,亂捕濫殺,更加重了災難。
種種慘狀衝破層層封鎖反映到高層。大量餓死人和亂捕胡判的情形令人震驚,促使當權者的頭腦漸趨冷靜。大約從1961年起,在一些文件或領導人講話中開始出現了反思的聲音。下麵摘引幾段對政法工作反思和糾偏的講話,聽聽當時是怎麽說的:
1961年6月24日,當年鼓吹三機關合署辦公的公安部長謝富治,在中央公檢法三機關碰頭會上的講話中,說了一番似乎是批評別人的話:“從我們三家來說,有過‘三起三落’。這幾年公安的毛病,是腿伸得太長了,把一些不屬於公安的事情也拿來辦了。檢察、法院的腿太短了,這種情況必須改變。”
1961年7月3日,謝富治在公安部黨組擴大會議上又說:“公檢法三家的職責,這幾年也搞亂了。下麵有的同誌說,‘公安共了檢察、法院的產’。中央政法三機關搞一個黨組,一個機關,是一種沒有調查研究的、簡單化的做法。……不能刮‘共產風’,不能把檢、法當做輔助工具。過去有些做法是錯誤的,如‘一員頂三員’、‘一長代三長’、‘下去一把抓,回來再分家’,等等,現在要很好清理一下。”
反思比較徹底的,是國家主席劉少奇。他在1962年1月召開的七千人大會上,分析造成巨大困難的原因,直接提出“三分天災,七分人禍”的論斷。同年5月,劉少奇又主持對1958年以來的政法工作進行總結,明確指出:“這幾年政法工作總的經驗教訓是混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主要是誤我為敵,打擊麵過寬。”“有的黨政負責人,隨便批準捕人,根本不要公安局、檢察院這一套。甚至有的公社、工廠、工地也隨便捕人。”“用對付敵人的專政辦法來處理自己人的問題,處理勞動人民的問題,這是個根本錯誤。這不是共產黨的方法,而是國民黨的作風,是站在人民之上,向人民施用壓力。”他還指出:“法院獨立審判是對的,是憲法規定了的,黨委和政府不應幹涉他們判案子”;“不要提政法機關絕對服從各級黨委的領導。它違法,就不能服從。如果地方黨委的決定同法律、同中央的政策不一致,服從哪一個?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服從法律,服從中央的政策。”注12話雖不多,但畫龍點睛,觸及了最要害的問題。
所謂“馴服工具論”,原本是由劉少奇提出的。第四屆全國司法會議就是貫徹劉少奇的指示,特別強調了“人民法院必須絕對服從黨的領導,成為黨的馴服工具。”但是,劉少奇的最大優點是勇於承認錯誤。到1962年5月,由他主持對1958年以來的政法工作進行總結時,他便明確指出:“不要提政法機關絕對服從各級黨委的領導。它違法,就不能服從。”這種知錯必改的態度,表現了共產黨人的坦蕩胸懷,令人感佩!然而,正是由於劉少奇在認識和提法上的這種改變,從某種程度上動搖了“以黨治國”的正統,種下了後來他被打倒的種子。
五、能否記取教訓不再重蹈覆轍
劉少奇被打倒並被迫害致死,可謂共和國曆史上的最大冤案。然而,類似的冤案又何止千萬!“文革”中涉及人數最多的冤案是“內蒙古人民黨”(簡稱“內人黨”)案。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起訴書》提供的數字:“內蒙古自治區‘內人黨’等冤案,有34.6萬多名幹部、群眾遭到誣陷、迫害,16222人被迫害致死。”僅此一案就株連數10萬人,整死1.6萬餘人!將諸如此類的冤案加起來統計,全國該有多少無辜民眾慘死在“對敵專政”的刀鋒之下!能說這些冤案都是由於偶然的失誤造成的嗎?實際上,它正是推行“以黨治國”致使法治蕩然無存的必然結果。
筆者身經目睹了共和國60年的滄桑巨變,一方麵為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建設取得的巨大成就歡欣鼓舞,另一方麵又對那些匪夷所思之事心有餘悸。回顧劉少奇、彭德懷、遇羅克、張誌新等等先烈的遭遇,仿佛又聽到無數冤魂在悲泣呼號。不禁想起唐朝杜牧在《阿房宮賦》中的一句千古絕唱:“秦人無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複哀後人也。”但願國人能夠驚醒,千萬不能再走回頭路!
2010年5月27日第12次修改注釋:
注1 《孫中山全集》第9卷,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97~99頁。
注2 王府民:《孫中山詳傳》,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3年版,第1092頁。
注3 蔣介石:《為什麽要有黨》,載《中國現代政治思想史資料選輯》上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56頁。
注4 《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3頁。
注5 “三三製”是指在抗日民主政權中大體,共產黨員占三分之一,左派進步分子大體占三分之一,中間分子和其他分子大體占三分之一。
注6 《鄧小平文選》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第2版,第10~14頁。
注7 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2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6年版,第125頁。
注8 轉引自張慜:《第四屆全國司法工作會議的來龍去脈及其嚴重影響》,載於《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文集》(第四輯),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10月版,第426~427頁。
注9 《司法部關於報送〈我國司法行政體製的曆史沿革〉的函》(司發函[2003]158號),2003年10月29日。
注10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第一任公安部長是羅瑞卿。1959年廬山會議後,羅瑞卿調任解放軍總參謀長,由謝富治接任了公安部長。
注11 尹曙生:《公安工作“大躍進”》,載《炎黃春秋》2010年第1期。
注12 《劉少奇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50~452頁。(責任編輯 楊繼繩)
四則舍 回複 悄悄話 無聊。劉少奇是被老毛害死的。句號。

但:劉之死,自作孽,不可活。和王光美又有嘛關係?

莎翁說過,耳多聽,話少說。與樓主共勉。
沈成涵 回複 悄悄話 文革為何對劉少奇鄧小平處理不一樣?
1968年10月13日至31日召開的八屆十二中全會上,周恩來把專案組的材料正式提交中央,全會通過決議,將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鄧小平一切職務,保留黨籍。
這個結果,專案審查的結論起了很大作用。毛澤東和與會人員不可能全部掌握審查事實,隻能在專案結論的基礎上作出判斷。
劉少奇與鄧小平都是因為文革第一階段在派工作組掌控文化大革命的問題而受到批評,從而失勢,這是兩個人的共同點。但是,在對待兩個人的處理上卻完全不同。
1966年8月12日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劉少奇由第二位降到第七位,鄧小平位置沒有變化。
劉少奇和鄧小平都在1966年10月向中央做出檢查,從檢查內容看,鄧小平的檢查比劉少奇深刻,態度上有差距。毛澤東在鄧小平檢討的稿子上做出了“幹了半輩子革命,跌了跤子,難道就一蹶不振了嗎?”的批示,而劉少奇卻無法獲此殊榮。
劉少奇被打倒後受到批判,妻子王光美被立專案審查。但“黨內第二號最大的走資派”鄧小平雖遭批判、囚禁,卻始終沒有把他和患難於共的妻子分開,沒有遭到諸如劉少奇或其他“走資派”所受的人身迫害和摧殘。
劉少奇被開除出黨並撤銷一切職務,而鄧小平隻撤職未開除黨籍。
劉少奇專案組存不存在值得商榷,鄧小平專案組成立是1968年。鄧小平隻在賀龍專案下設了一個組。這種政治待遇的不公平說明問題性質上的輕重區分。
劉少奇受到撤職並在中南海受到批鬥,同在中南海居住的鄧小平卻沒有被批鬥。
劉少奇被疏散後住在開封老市委所在地,而鄧小平卻可以到江西部隊住將軍樓。
劉少奇被打倒普遍認為是充當了走資本主義的當權派,而鄧小平則認為是因為不聽話和林彪的嫉恨。
劉少奇被打倒後負責人是周恩來,而對鄧小平的監管,毛澤東隻讓他所信任的汪東興來管,從來沒有讓林彪和中央文革插手。
劉少奇被打倒後很少再與中央高層交流,鄧小平卻可以通過汪東興經常給毛澤東寫信。
劉少奇被打倒後很少見到毛澤東對其評價,鄧小平則多次受到毛澤東提起並作肯定性的評價。當戚本禹文章提出“黨內另一個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時,毛澤東向鄧小平表示:“第一,要忍,不要著急;第二,劉、鄧小平可以分開;第三,如果有事可以給他寫信。”在1967年11月5日,毛澤東與中央文革小組談話時說:“我的意見還是要把他(指鄧小平──論者著)同劉區別一下”。毛澤東在1968年九大召開前的視察途中談到鄧小平時說:“鄧小平是不是要保?一個是他打過一些仗,第二,他不是國民黨的人,第三,他沒有黑修養”。1967年7月16日,毛澤東在武漢同王力進行過一次涉及接班人問題的重要談話。毛澤東說:“林彪要是身體不行了,我還是要鄧小平出來。鄧小平至少是常委。”連鄧小平本人也承認:“林彪、‘四人幫’,總是想把我整死,應該說,毛主席保護了我。”這些都是鄧小平女兒毛毛在鄧小平生前出版的《我的父親──鄧小平》(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一書中講的。
劉少奇1969年11月12日病逝,鄧小平則在1973年重新出山。
毛澤東為什麽沒有完全拋充鄧小平。
毛澤東對劉少奇是基本拋充並讓他“永世不得翻身”,對鄧小平是批評教育“以觀後效”。
一是鄧小平曆史清楚。鄧小平一直與毛澤東在一起,後來主要在軍隊工作。沒有劉少奇複雜的白區工作曆史。
二是鄧小平曆史上是“毛派”,他在解放前和解放後許多關健時期緊跟毛澤東的戰略部署,充當著一線先鋒的角色,並且從來沒有奪權的問題,這是問題的關鍵。鄧小平在1957年毛澤東發動反右運動,親自主持落實把很多人打成“右派份子”和“右傾分子”。在上世紀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中蘇關係惡化,與蘇方針鋒相對,堅決維護毛澤東的威信和形象,使毛澤東大為滿意。他是1958年毛澤東發動“大躍進”的堅決支持者和實踐者。
三是鄧小平沒有拉幫結派。劉少奇被毛澤東警惕一個很大因素是建國後他在白區工作時的人進入了中央管理層,形成了事實上的劉少奇派。而鄧小平與高崗、林彪、劉伯承、粟裕等高層都有交惡。由於沒有擔任軍隊職務,他第二野戰軍的班底主要將領都轉向了賀龍、葉劍英和林彪。這一點讓毛澤東放心。
四是鄧小平隻是執行者而非決策者。劉少奇是一線領導的一把手,而鄧小平的中央書記處隻是執行機構。既使出現問題也不需要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弱化了他的問題。
五是鄧小平不屬於劉少奇體係,他雖然在高崗和鐃漱石的問題上站在劉少奇一邊,但在反右中積極,在廬山會議上同情彭德懷。在四清中態度與毛澤東相近,在彭真的問題上沒有搞到一起。他基本屬於紅區派,與周恩來等代表的“留法派”也始終保持一定距離。
六是鄧小平會檢討。如果看過《鄧小平的檢查》、《我的自述》和他給毛澤東的幾封信,他對毛澤東的虔誠和真誠認錯,以及他的“永不翻案”決心令人感動。
很多人認為鄧小平的幾次複出是周恩來的功勞,其實是一種誤讀。雖然鄧小平與周恩來都屬於留法派,但鄧小平與周恩來是一種貌合神離。周恩來曾多次批判過鄧小平,而鄧小平對周恩來的“錯誤、過失”講的比較深刻。鄧小平稱:“周恩來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即推薦了林彪為黨的副主席、毛澤東的親密戰友;在起草九大黨章時,又把林彪作為既定接班人,並以法加以確立;周恩來在中共九大籌備期間,曾提名江青、葉群為政治局委員;在中共十大籌備期間又曾建議江青為政治局常委;關於設國家主席一職,也是周恩來在政治局會議上提出由林彪擔任的建議;在劉少奇問題上,在彭德懷、賀龍、陶鑄等人的問題上,周恩來也是有過失的”。鄧小平這種說法表麵上是談“過失”,其實等於把周恩來與林彪四人幫劃了等號。周恩來雖然沒有在鄧小平專案批示中像劉少奇那樣寫下“此人該殺”,卻沒有給鄧小平結論留下多少餘地。
文革專家高文謙在《晚年周恩來》一書中提出鄧小平批周恩來“鄧在發言中對周做了誅心之論,話雖不多,份量卻很重,僅僅幾句話就把毛對周的欲加之罪講了出來,而這恰恰是讓周恩來深感委屈的地方。”。曾經擔任毛澤東政治秘書的李銳也說,“鄧小平的左,在曆史上和毛也差不多”。
由於文革中提出了“劉鄧資產階級反動路線”,很多人都把劉少奇和鄧小平綁在一起。事實上這兩個人僅僅是在工作組問題上在一起,政治上、組織上、曆史上並不屬於一派。由此作為國家掌門人的毛澤東,對兩個人的處理上也不一樣。
在文化大革命的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一派組織或高層領導公開提出過為劉少奇平反,包括曾經重新出山的鄧小平。
毛澤東作為國家一把手,文化大革命的任何錯誤或問題都該承擔領導主要責任。無論是“大權旁落”還是被林彪四人幫利用,都不符合事實。然而既使在文革被否定以後,對劉少奇的迫害包括劉少奇的親屬在內卻加在林彪和四人幫身上,極少因此指責毛澤東。這樣的結果究竟是借用毛澤東這個“鍾馗”,還是毛澤東在劉少奇打倒問題上態度不明朗,是個值得研究和探討的問題。
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沒有毛澤東的態度,無論是劉少奇還是其它中央級老幹部的被打倒都難以實現。而這其中有多少是毛澤東的“預謀”,有多少是根據群眾揭發或專案審查結論下的決心,需要在證據麵前就事論事的研究。
晨曦東微 回複 悄悄話 人已逝去,人世懸隔。千秋功罪誰人評說?
sery2014 回複 悄悄話 神邏輯!!
其實應該怪世界的起源,那個藍藻長歪了,延綿數億年,導致了少奇同誌走邪路,自絕與人民。
老煤OldMike 回複 悄悄話 沒人去害他,而劉少奇是被自已害死的,為啥俺老煤這樣講,那你們大家仔細想一想,如果他不加入從西方傳進國內的,洋派邪教共慘幫,成為其幫徒,他會光著屁股去向他父母報到嗎,當然也再不少非幫徒,咱們不偉大的讓邪教幫徒給害死了,但至少他們不用光著屁股上路呀.所以劉少奇之死乃死得其所,生為幫中人,死為幫中鬼,該死有餘也.
zhidinglin 回複 悄悄話 崇毛小小姻!幼稚可笑 不愧是今世唐吉柯德!
東雲子 回複 悄悄話 是被首先提出“毛澤東思想”的他自己害死的。
珠峰哨卡 回複 悄悄話 思維方式很新穎,頭次聽說。怎麽不說是皇帝看上了大臣的女人,大臣不從,因此被害?!
潛水久了冒個泡 回複 悄悄話 請問作者是幾歲小兒?
speedingticket 回複 悄悄話 很意外,這個居然被精選了。
而我覺得沒有被選的“耶穌和孔子”更好。
springdale 回複 悄悄話 這些土匪頭目, 都應該早死, 少害幾個百姓!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