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
2016 (1)
2021 (1)
瞎說地主在房客棄置房子溜走後何時可以進入的問題:
這是個地主經營中很難避免的問題,遇到後怎麽辦呢?很多地主覺得難辦主要是因為通常租約中都有條款說明:地主有權在給房客24小時通知的情況下進入房子。一旦方可溜號了咋辦呢?給通知顯然不可能,因為方可溜走自然不會留下聯係辦法。
涉及法律各位要參考本州法律行事。
明尼蘇達州的地主房客法給出了若幹種地主合法進入房子的情形。最好用的借口是:地主任何時候有對房客的安全有擔憂時均可合法隨時進入完成必要的檢查。
我猜測其他州也會有類似的規定。畢竟所有的地主房客關係法都將房客的安全放在了第一位考慮。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