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kday 灌水,老瞎瞎說:忽悠樹根對鄰居家財產造成的損失及相關問題
有朋友問及自家的大樹的樹根侵入鄰居家,造成鄰居家的甬道(sidewalk)損壞,自己是否必須承擔修複費用。這是一個挺有趣的問題,閑著也是閑著,做些研究,忽悠一篇。
根據美國的房地產法律,當某人擁有了一個房地產,他就擁有了這塊土地以及這塊土地向下至地球中心,向上至無限天空的一係列權利。地表上和地表以下領地內的一切附著物均屬主人所有。同法適用於鄰居主人。
這法律聽起來簡單,實踐起來各種麻煩就來了。前麵說的樹就是產生無限麻煩混淆的源頭之一。
一般意義上說,樹長在誰家領地內就屬於誰家,這一點一般沒有爭議。問題是樹枝或者樹根長入了鄰居家的領地怎麽處理呢。根據上麵同一法律,進入鄰居家領地內的樹枝和樹根,就不再屬於樹的原來主人了,而成為了新領地主人的財產。理論上講,任何財產的完全主人擁有處置該財產的完全權利和責任。
注意要點: 權利和責任義務總是綁定在一起的。
一般實踐上來說,一旦自家的樹枝和樹根侵入鄰居家,裏具有權利割掉侵入的樹枝和樹根,操作之前通常會被建議跟數的主人協商確認,不對樹的今後死活負責任。以避免法律糾紛。最妥善的辦法是有書麵協議。
回過來說,鄰居家的甬路的損壞是否應該由樹的主人負責費用呢?沒有找到相關的判例支持這一點。畢竟根據法律,到了鄰居家就是鄰居家的財產了,擁有了權力,也同時必須承擔責任和義務。
舉兩個荒謬的例子支持這一點。
1、有條河經過自家後院,主人就擁有了這一河段。河道同樣流經鄰居家後院。某天河水泛濫,衝垮了鄰居的房子,鄰居把你告上法庭,說流經你家的河衝垮了他家的房子,讓你家賠償,法官會判決你家賠償嗎?很可能不會否則就亂套了!
2、某條蛇在你家後院做了個窩,某天蛇爬到鄰居家,把鄰居家小孩子嚇得精神病了。然後告你負責鄰居家孩子一輩子的生活。就算鄰家請的律師取得了搜查許可,查出蛇的家是在你家後院,法官恐怕也不會判你負責賠償那個孩子的後半生。否則已經夠亂的社會就有點兒更亂了。
另外萬一,被樹根損壞甬道的鄰居提起法律訴訟,你應該還有機會申訴,是鄰居家的土壤過於肥沃,誘拐了你家樹根亂長,給你帶來了精神困擾,你也可以要求賠償。
再來點兒更荒謬的。你也許可以證明鄰居家的窗戶玻璃反射了陽光到你家樹上,由於趨光性,誘拐了你家大樹的樹枝樹根向鄰居家領地延伸。
好了忽悠得太離譜了。常見的解決辦法還是跟鄰居協商,妥善處理矛盾,中國有句老話:“遠親不如近鄰嘛”。
一如既往,一點小事兒就能忽悠一大篇。
聲明:老瞎不是執業律師,對文中所有涉及法律問題概不負責。NND, 沒學法律太冤枉了!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