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耶穌是同性戀怎麽辦?
(2007-12-07 17: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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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耶穌是同性戀怎麽辦?
耶穌可能是同性戀的經文依據,新約正經和偽經中的材料多的是,而且根本用不著牽強附會地瞎解釋,比如:
約翰福音:
12:2 有人在那裏給耶穌豫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 坐 席的人中。(坐當為躺,那年頭吃飯不是坐在桌子邊,而是側躺著,所以,Elberfelder本就把坐譯成躺)
13:23 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
21:7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
21:20 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阿,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
馬可福音:
14:50 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14:51 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
14:52 他卻丟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偽經約翰行傳:
I (disciple John), therefore, because he (Jesus) loved me, drew night unto him softly, as though he could not see me, and stood looking upon his hinder parts: and I saw that he was not in any wise clad with garments, but was seen of us naked... 見:http://wesley.nnu.edu/biblical_studies/noncanon/acts/actjohn.htm
另有所謂的馬可秘密福音,其中提到:耶穌來到墓前,將門口的石頭推開,進到少年人所在的地方,伸出手,拉住他的手將他拉起來。少年人目不轉睛地看著他,愛他,並懇求耶穌陪伴他。走出墳墓之後,兩人進到少年人的房子,因為他是一個富人。六天之後,耶穌告訴他該做什麽;晚上少年人裸[體] 披了一塊亞麻布,來到耶穌那裏,在他那裏整夜,因為耶穌教他神的國的奧秘……
早在馬可秘密福音的片斷發現之前,耶穌性取向的問題就已經不是秘密,所以,歐洲舊時候有權勢的人為自己的同性戀傾向辯護就有理由以耶穌為榜樣。比如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 1617 年在議會為自己與喬治·維利爾斯德關係就如此辯護:
你們可以放心,我愛白金漢公爵勝過任何人,也勝過聚集在這裏的你們。我希望能為自己說,而不希望這被當成一個缺陷,因為耶穌基督也作了同樣的事,因此我不能受到指責。基督有他的兒子約翰,我有我的喬治。
關於這個問題,神學界也已經有了研究,雖然這種研究不受歡迎,比如衛理宗神學家 Theodore Jennings 在他的 The Man Jesus Loved 一書中就認為,“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就是指耶穌的同性戀朋友。
萬一哪天出土了新的古文獻明白無誤地證明耶穌的確是同性戀、甚至與古希臘的哲學大師們一樣與弟子有性關係,基督徒們怎麽辦?把耶穌從十字架上拉下來再用亂石砸死一回?
如果哪一天維護同性戀的正當權益成了社會共識,基督教說不定要引經據典來說明耶穌根本就不反同性戀、甚至身體力行來著。從“聖經”歧視女性而現代教會鼓吹“沒有任何一種宗教或世界觀像基督教一樣尊重婦女!”(天主教神學家Bernhard Häring,1912-1998)來看,這種可能沒辦法被排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