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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受難描述中的巴拉巴故事與基督教反猶主義

(2007-08-15 19:07:01) 下一個
耶穌受難描述中的巴拉巴故事與基督教反猶主義

耶穌受難描寫中的巴拉巴故事在四部福音中都有:馬太福音見27:15-26,馬可福音見15:6-15,路加福音見 23:13-25,約翰福音見 18:38-40。在四部福音裏,這個故事的前麵都是耶穌在比拉多處受審,主調都是強調耶穌無罪(路加甚至還讓希律王證實耶穌無辜),這樣,作為無辜者耶穌本來是應該獲得釋放的,但是通過巴拉巴的故事,猶太人使得耶穌獲釋成為不可能,反倒是耶穌被釘上了十字架。除了路加福音,其他三部福音都描述了耶穌隨後受到的羞辱。如果不是猶太人群的明確要求,這一切就都不會發生。所以,巴拉巴故事是耶穌受審到受難的關鍵。

為了方便分析,可以先把相關章節列出來:

馬太:
27:15 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27:16 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27:17 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
27:18 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
27:19 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
27:20 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
27:21 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
27:22 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麽辦他呢?他們說,把他釘十字架。
27:23 巡撫說,為什麽呢,他作了什麽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27:24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麵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27:25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27:26 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馬可:
15:6 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15:7 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後,曾殺過人。
15:8 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
15:9 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麽?
15:10 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
15:11 隻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15:12 彼拉多又說,那麽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麽辦他呢?
15:13 他們又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5:14 彼拉多說,為什麽呢?他作了什麽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5:15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路加:
23:13 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
23:14 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裏,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麵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什麽罪來。
23:15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作什麽該死的事。
23:16 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23:17 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23:18 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23:19 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裏作亂殺人下在監裏的。
23:20 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
23:21 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23:22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麽呢,這人作了什麽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什麽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23:23 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23:24 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23:25 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裏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約翰:
18:38 彼拉多說,真理是什麽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什麽罪來。
18:39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麽。
18:40 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從列出的經文可以看出,馬太福音的描述最為詳盡,所以,以下的解析就以馬太福音為主,同時兼及另外三部福音。

馬太和馬可在這一故事的開頭就說明,當時是“節期”,民眾可以自己挑選一個囚犯出來,這個囚犯就獲釋。這一說明在路加福音裏沒提到,約翰福音讓彼拉多說出是逾越節。

“每逢這節期”巡撫要給眾人釋放一個囚犯——開頭這句就缺乏可信度:這顯然不是羅馬慣例,也不是猶太人的習俗。作為羅馬一個省的巡撫,彼拉多要對羅馬皇帝負責,而按照羅馬法的規定,省級官員不經皇帝同意就中止什麽懲罰程序或者赦免罪犯的懲罰,這是被禁止的,如果他這麽做就是濫用了職權。僅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福音書記載的巴拉巴故事就已經不可信了。

馬太隨後介紹這位囚犯,說他是“出名的囚犯”,馬可對囚犯的介紹有過之無不及,不僅說他是作亂的、被捆綁,而且還殺過人,路加則是在民眾要求釋放巴拉巴時才作介紹,說他“因在城裏作亂殺人下在監裏”,而約翰隻是隨便提到他是強盜。把馬可和路加的描寫與約翰的描寫對比一下,可以看出兩種描述的不同。馬可和路加顯然是要把巴拉巴描述得很壞,而在約翰看來,似乎一個強盜的所作所為就比對耶穌的指控更嚴重。然而關鍵的不是巴拉巴究竟犯了什麽罪,關鍵的是,巴拉巴被描述成了一個危險的人物,通常情況下,這種人物應該得到處理,使民眾免受其傷害。但是,按福音書的描述,民眾在祭司的鼓動下要求釋放這個危險人物。

令人疑惑的還有巴拉巴這個名字。巴拉巴,Barabbas,意思不過是“父親的兒子”或“師傅的兒子”,福音書中的耶穌也經常用這個稱呼自稱,而巴拉巴的名居然也是“耶穌”—— 這種說法見希臘大寫本Codex Koridethi, Lake-Gruppe 中的幾個小寫本(f1; XII. bis XIV Jahr.) 以及小寫本Minuskel 700 (Egerton 2610; XI. Jahr.);非希臘語版本見敘利亞語本 Codex Syrus Sinaiticus (sys; III.-IV. Jahr.) …… Vgl.: Nestle-Aland,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krit. App. zu Mt 27,16.17。

或許當時出場的受審人隻有耶穌一個人,加上巴拉巴這個人物或許是為了更顯示耶穌的窘境——據Philo記述,Herodes Agrippa I. 訪問亞曆山大城時,亞曆山大城一群人讓一個名叫Karabbas 的“倒黴鬼”肩扛地毯、頭頂藤筐,裝扮成 Agrippa 的模樣,然後對這形象百般嘲弄並加以痛打:這個“倒黴鬼”的經曆不正像被羅馬士兵嘲弄並毆打的耶穌嗎?巧合?根據新約作者總喜歡牽強附會地述說什麽事“正應了經上所說”的習慣,Barabbas 這個人物的安排巧合的可能性很小,更有可能的反倒是通過這個人物來暗示耶穌才是“猶太人的王”。

再接下來我們可以看到,隻有馬太提到,彼拉多要求民眾在巴拉巴和耶穌之間進行選擇,另三部福音中,彼拉多隻是建議釋放耶穌,民眾自己主動要求釋放巴拉巴,盡管事先並沒有出現巴拉巴這個名字。問題是:如果彼拉多認為耶穌無辜並要釋放他,何必要讓民眾做出這種選擇呢?

路加沒有提到逾越節釋放犯人的習慣,所以對這件事的描述略有不同:彼拉多沒發現處死耶穌的理由,所以建議對耶穌“責打”(不是鞭打,而是相當於一種紀律處分)後予以釋放,民眾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不讀馬太福音,很難理解民眾怎麽會想到要求釋放巴拉巴——聯係到亞曆山大城的倒黴鬼Karabbas,巴拉巴故事人為捏造的跡象就更明顯了。很顯然,福音書作者已經估計到讀者/聽眾知道 Karabbas 的故事。

彼拉多如何稱呼耶穌,也同樣可疑。在路加福音,比拉多隻是說“這人”,在馬可和約翰福音,比拉多稱耶穌為“猶太人的王”,在馬太福音,比拉多徑直說“稱為基督的耶穌”,而從沒有簡簡單單地把他稱為“耶穌”。如果彼拉多確信耶穌不僅無罪、而且是義人(馬太),如果是真心想放耶穌,那麽,當著猶太人的麵把這個受審的耶穌稱為“猶太人的王”、甚至“稱為基督的耶穌”,顯然非常不明智:這麽一個耶穌被稱為“猶太人的王”,非但不能得到猶太人的讚同,反而隻能讓猶太人感到丟人。可以想見,路加以外的福音書作者讓彼拉多如此稱呼耶穌,隻有一個目的,就是想強調猶太人如何“心剛硬”而不認耶穌。

福音書描寫比拉多麵對眾人要求釘死耶穌的呼聲時的態度也不盡相同。在馬太和馬可福音,比拉多提議釋放耶穌時心裏明白,“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這非常重要的一點,路加和約翰都未提及。在馬太和路加的描寫中,比拉多因為知道祭司長的嫉妒、相信耶穌無辜,所以提議/讚同釋放耶穌,在路加的描寫中更是堅信耶穌無辜,而在約翰的描寫中,是不是釋放耶穌對比拉多來說似乎無所謂——當然,後者在這個故事所用的筆墨本來就少,可以用文字簡短來解釋。

馬太福音隨後提到一件其他福音書體都沒提到的事,就是比拉多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然而沒有任何具體的說明。猶太人在要求處死自己的“主”的時候,一個外邦女人卻因為一個夢來為這個“義人”說情,這雖然為彼拉多隨後可疑地洗手作了鋪墊,整體上卻是一個可疑的插曲——這兩個可疑點隨後會談到。

從故事的情節順序上講,馬太福音接下來說“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馬可福音也說“隻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而且,這裏的“祭司長和長老”和“祭司長”成了猶太人權力機構的整體代表。這一點對故事情節的發展非常重要,但是,路加和約翰都未提及,如同沒有提到比拉多知道祭司長的嫉妒一樣。後兩位福音書作者要麽沒有認識到這兩個細節的重要性,要麽就是對故事的整個過程知之不詳。

從總體上可以說,比拉多不同意處死耶穌,隻是各福音書對這種不同意的程度的描寫不同。在約翰福音,比拉多對眾人要處死耶穌的要求沒有任何反駁,馬上就把他交出去釘十字架,在馬可福音則提出一次反駁(14 彼拉多說,為什麽呢?他作了什麽惡事呢?),在馬太福音提出兩次(23 巡撫說,為什麽呢,他作了什麽惡事呢?;24 彼拉多 …… 就拿水在眾人麵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在路加福音甚至是三次提出反駁(16 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20 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22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麽呢,這人作了什麽惡事呢?……)。可以說,按照福音書的描寫,比拉多並不樂意判耶穌死刑,反倒是猶太民眾一致明確要求釘死耶穌——在約翰福音的描寫中,民眾似乎隻要求不要放跑耶穌,釘死耶穌是彼拉多自己下的決定。考慮到基督教外古籍對彼拉多地記載,約翰福音的描述反倒有更大的可信度。

據亞曆山大城的猶太學者 Philo,比拉多是一個殘酷、惡毒、暴虐的人,在猶太史家 Josephus 筆下也是一個暴虐的形象。如果說耶穌的死活對他來說無所謂,而且是自己決定用十字架處死耶穌,這就比較符合 Philo 和Josephus 的描述了。但是,馬太福音 27:24 與此正相反。馬太寫道:“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麵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比拉多想以此表明他判耶穌死刑不過是迫於猶太人的壓力,責任應該由猶太人來負,而猶太人則通過“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全部承擔了這責任。但是,

在眾人麵前洗手已表明自己的無罪或者推卸自己的責任,這不是羅馬人的習俗,而是來源於猶太律法:
申命記21:1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21:2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裏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21:3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21:4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穀去,在穀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21:5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21:6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穀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21:7 禱告(原文作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對於一個羅馬人來說,洗手無非是清潔身體的一部分,沒有任何宗教性的象征意義,比拉多作為一個藐視猶太傳統的粗暴的羅馬行政官,很難設想他會用這麽一個猶太傳統的儀式來表明自己的無罪。這不僅不符合彼拉多這個人的性格,而且在猶太人眼裏也會顯得過於奇怪。此其一。

其二,猶太人高喊“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看似猶太人要表明自信、表明自己的要求絕對正確,實際上卻又是一種自我詛咒,而這並不符合猶太人咒他人不咒自己的習慣,而且,按猶太法罪也不及子孫(雖然申命記也有罪及子孫的規定)。所以,“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屬於捏造的可能性更大。

接下來,巴拉巴被釋放,耶穌遭鞭打,隨後被交出去上十字架。馬可和約翰也提到,耶穌上十字架前遭到鞭打,而路加則說耶穌被判後被交給了民眾。

總起來看,馬太福音對巴拉巴故事的記述最詳細,與馬可和路加福音一樣,為比拉多開脫罪責的傾向很強,與約翰福音簡短的描述不同,馬太福音在這裏製造了一種很強的反猶氣氛(雖然約翰福音本身總體的反猶氣氛更濃)。然而,這些描述中的細節,從頭到尾都缺乏可信度,相反,處處顯示著不可信。因此,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巴拉巴這段故事沒有發生過,換句話說,這段故事純粹是編造出來的。

那麽,福音書的作者們為什麽要捏造這麽故事?動機是什麽?

我們知道,四部福音書都是在公元50/70-110年這段時間產生的。按傳統的說法,這個時候的基督徒們離猶太教已經漸行漸遠,與猶太教劃清界限的趨勢也越來越明顯,與此同時,隨著所謂的外邦人成為基督徒、隨著基督教在羅馬帝國境內的傳播,基督徒已經開始努力搞好與羅馬帝國的關係、努力與羅馬帝國的統治者聯盟,而彼拉多經夫人的提醒後稱耶穌為義人,也正反映了基督教早期在羅馬帝國得以流傳常見的一種方式。從這種曆史背景上來看,福音書的作者為羅馬地方行政長官彼拉多洗刷殺耶穌的罪名、把耶穌被釘十字架的責任歸於猶太民眾就可以理解了。捏造一個巴拉巴故事正好可以達到這個目的。不論福音書的作者們是否意識到了這個故事的反猶太作用,這個故事在曆史上就成了基督教內反猶主義傳統最強大的基石:猶太人因此而成了謀殺“神”的族類。

從曆史的角度看,這個故事可以說非常成功。首先,為比拉多開脫罪責的努力,雖然沒能避免羅馬帝國早期對基督徒的“逼迫”(教會以一種近乎變態的樂趣大肆宣傳的羅馬帝國時期的“大逼迫”是另一個需要介紹的問題,此處不多說),但是使彼拉多在最初幾個世紀成了某些地區的教會的義人,連特圖良都把他稱為是“信念上的基督徒”,更有教會把他當作了聖者和受難者,這種情況直到康斯坦丁時期才得到改變。其次,巴拉巴故事把耶穌被殺的責任全部推給了猶太人這個民族,猶太人因此成了“弑神”的族類,這就成了基督教持續了近兩千年、至今依舊或隱或顯的反猶主義傳統的堅實根基,雖然巴拉巴故事並不是基督教反猶主義唯一可以引以為據的新約文字。

可以說,如果要從根本上消除曆史悠久的反猶太主義、尤其是出於宗教動機的反猶太主義,那就必須從新約批判開始。

[參考文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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