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型企業的所有權問題
(2007-07-21 11: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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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型企業的所有權問題
—辦企業的法律問題講座之五
作者:生意人
C型企業是美國最普遍的企業形式。C型企業的優點是集權管理,轉股容易,減少個人法律責任,以及財務操作上的靈活性。C型企業和其它類型企業的主要區別是,C型企業收入報稅是獨立的,如果企業有損失不能在業主的個人稅收中扣除。
C型企業有兩種擁有形式:
1)一般股票。C型企業在登記成立宣言時必須要規定每一種股票形式的情況。大多數一般股票都是有選舉權的,股東可以選舉公司董事會成員和決定重要的財務操作問題。一般股票的股東可在董事會製定和企業付出分紅時享受他們應得的一份。
2)優惠股票。優惠股票一般在企業成立時明文規定了其性質和操作方式。即使如此,我們往往還很難分得清優惠股票和企業債券之間的區別。不過,優惠股票的優越性往往在於,如果企業被強迫解散的話,剩下來的錢先付債主,然後是優惠股票的股東,最後才是一般股票的股東。還有一點,優惠股可以有一定的分紅率,而且在分紅時也是優先於一般股票的。某些類型的優惠股票有一個最低回報率,然後根據企業盈利的不同,還和一般股票一樣作股份分紅。
優惠股票一般也是按股份分選舉權,但有些優惠股票可能有更高的選舉權,比方說一般優惠股票相等於十股一般股票等等。某些公司規定優惠股可轉換成一般股。由於優惠股有這麽多優惠的靈活性,在財政操作上有這麽多的特殊性,一般的創業基金都喜歡買優惠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