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企業形式概述
(2007-07-21 10: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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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企業形式概述
--辦企業的法律問題講座之二
作者:生意人
總的說來,企業法主要是針對四類公司,它們是:個體、合股、有限責任公司和企業。合股公司又分成“有限股份”公司和“一般股份”公司兩種。而企業呢?從企業法上來說它們都是一樣的,但從稅務上說有好幾個企業形式。為了簡單起見,本文將著重討論稅務法上C法規所定義的“C”型企業和S法規所定義的“S”型企業。S企業在形式上是企業,但在稅務上卻象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我們就開始討論這幾種企業形式。
1. 個體經營(Sole Proprietorship):個體經營是最簡單的企業形式。個體經營的假設前提是隻有一個股份擁有人。要成立一個個體經營公司不需要什麽正式的法律程序。在這種公司裏擁有者對公司的債、稅,以及其它法規負個人責任。
2. 一般合股公司(General Partnership):最簡單的合股公司形式就是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在一起為了賺錢而共同工作去達到共同目的。事實上,企業法上有規定,不管你有沒有法律文件,如果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在一起為了同一個目標而工作,企業法就認為這就成為一個一般合股公司。一般合股公司的股份意向書通常是用於股東們分責任和分利益的。在一般合股公司裏,每個股東都對公司的行為和所欠的債務有同樣的責任。比方說,如果任何一個股東以公司的名義借了債,其它股東有同樣的責任去歸還這筆債。在債務上,股份公司本身不交稅,但是所有的收入全部都移到了股東們的個人收入上,所以股東以個人收入去交稅。股東們不用為分紅而交稅,但分紅到位後,股東要依個人不同情況交所有稅。如果滿足了一定的條件的話,股東們還能從個人所得稅中減去做生意的損失。
3. 有限合股公司(Limited Partnership):有限合股公司是介於一般合股公司和正式公司的法人結構。要創辦一個有限合股公司,股東們要簽署一份有限合股申請書遞交北卡州政府。跟一般合股公司不一樣的是,有限合股公司要求有至少一個股東對公司的行為和債務負完全責任。其它的股東隻對自己同意投入的資金負責。在稅收上,有限合股公司和一般合股公司是一樣的。
4. 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有限責任公司也是介於合股和正式公司之間的一種法人形式。要成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要向州政府提交一份組織申請書。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們名叫“成員”,象有限責任合股公司一樣,有限責任公司的成員們隻對自己投入的資金負責。不過,有限合股公司不一樣的是,有限責任公司沒有一個單獨的股東全盤負責公司的債務。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成員管理公司,在這種公司裏所有的成員蒙一齊管理這個公司。另外一種是經理管理公司,在這種公司裏,成員們將管理的責任交給某幾個個人,這些人既可以是公司成員,也可以不是公司成員。在稅務上,公司的組織者們在一開始可以選擇公司的稅收形式,它們既可以是以個人的形式納稅,也可以用公司法人的形式納稅。大多數人都可以個人的形式納稅。這樣,一方麵他們可以受公司法人的保護而減少責任,另一方麵又可以享受個人形式納稅的優惠。
有限責任公司的最大不便之處在於法律操作上比較複雜。一個人也可以成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在稅務上也可以在個人納稅和公司法人納稅之間選擇。
5. C型企業 (C Corporation):C型企業是最普遍的一種公司形式。要開一個C型企業首先要向州政府遞交開業申請書,然後組織上要跟上。股東選舉董事,董事選擇企業執行長官。股東們對公司債務的責任僅限於他們股票的價值。企業作為一個法人要為贏利而交稅,而股東們分紅時還要交稅。股東們隻能扣股票損失的費用,而企業虧損了股東們不要用來抵個人所得稅。
6. 小型企業(S Corporation):S型企業是稅務局規定的一種小型企業的簡稱。在稅法上,專門有一章叫S法,S法規定,如果一個企業的股東人數小於75,又隻有一類股票的話,這個企業的其它的一切運作可以照正常企業來做,但是在納稅形式上可以用個人形式或者合股的形式來納稅。不過有一點,外國人或者是其它法人(比方說,另外一個公司)不能作S型企業的股東。慈善組織、遺產基金會和個人信證公司則不在被限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