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LittleGG關於64問題貼子的回答
(2007-12-16 13:06:22)
下一個
我真的不想說了,說得太多,都說貧了,說煩了,說皮了,可每次都有人說我是瞎編騙人,我幹嘛要瞎編騙人?可以坦率地說我對64的整體印象嗎?就是:從有看法,到鄙視,到絕望,到看到失敗必然。現在也是如此。
我隻想問
1。那些叫嚷“民主自由”最厲害的人他們到底懂得不懂什麽是“民主”?我曾問過一個演講的人,他回答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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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選舉的人一定要說出民主一詞的來龍去脈嗎?那個演講的人答不上來,不意味著他心沒有民主意識。民主、平等這些潛意識其實根植在普通人心中,雖然他表達不出來。你先把這個概念搞清楚了。
大道理說民享、民有、民治,核心是民治。小道理幾乎人人都懂,如少數服從多數,人民當家作主。一個人或許談不上民主的大道理,但我用六四後一句歌詞回答你:啞巴也會喊自由!
這就是民主意識。我想問你:你有沒有民主意識?
2。民主是通過什麽方式得到的?就是政府不幹預,難道他們要在廣場上呆一輩子?都成立所謂“天安門民主大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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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學生不就是請願嗎?列了若幹條訴求。這就是尋求民主的一種途徑。而這些訴求中共看都不看一眼,你說,民主該用什麽方式實現?
再說,人大代表都已經提出要開緊急人大會議,而這種合法、民主的形式為何就被中共拒絕呢?
你說的“政府”請定義清楚,到底是黨還是政府?中國憲法規定,政府置於全國人大之下。如果你說的“政府”是黨,那又奇怪了,由黨來指揮人大了。到底是黨大還是憲法大?但64事件完全看到了,人大在黨麵前就是個屁,憲法形同手紙。
這些本來合法的民主訴求途徑都被中共封死,你要老百姓怎麽辦?
那好,你來說說,該用什麽途徑尋求民主?
3。攔軍車是不是屬於襲軍?查查各國憲法,會是什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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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克機槍要去殺手無寸鐵的無辜百姓,阻擋它絕不違反各國憲法!
中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人民攔它還有罪?
中國憲法允許這種肆無忌憚的屠殺嗎,記住,憲法中規定公民非經審判不得關押,連人身自由都要這樣保障,何況生命?
4。63晚上軍隊進城之前,是不是一遍遍廣播通知:今晚部隊要進城,請呆在家裏,不要上街,不要圍觀,否則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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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忘了最重要的一點,廣播說:北京發生了嚴重反革命暴亂,所以部隊要進城。這是一個栽贓性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前提。和平的情願活動本來都逐漸消退,哪裏來的暴亂?
5。64的結局是其必然結局,是由其自身的內因決定的,外因隻是條件。符合客觀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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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專製,掌握槍杆子可以任意屠殺百姓這種政體下,的確是必然結局。
你說的符合客觀規律,弱小猶太人捏在納粹手上的必然結局就是被屠殺,這也是由內因外因決定的,嘿嘿,按馬哲學,任何事情都是內因外因決定的。但重要的是要問你:這樣你可以得出結論:納粹屠殺猶太人是正義之舉?!
6。再看看那時的領袖們現在在幹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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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個社會民運,重要的是方向,提的什麽政治訴求,這是最主要的。至於領袖,如果是在爭取按政治訴求的路上走,這就足矣。
你說領袖幹什麽?中共曆史上曆屆領袖反複被自己的路線鬥爭否定、革除,當叛徒一有之,那你任何中共曆史上的路正確還是錯誤呢?
7,打住,不想再說了,沒什麽意思。就是以後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重新評價64,我也是這個看法。重新評價64,不排除那個時候的競選者是為了拉選票。就象當年菲律賓大選,阿基諾夫人承諾“一旦當選,立即釋放所有政治犯"。結果,菲律賓內戰不斷,一天夜裏,流彈打進了她的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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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阿基諾夫人,在六四後強烈的批評了中共這種反人道行為,而且還特別指出六四後在上海槍殺三人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