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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五六):香港阮兆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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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五六):香港阮兆倫

香港

一九一八年十月廿一日出生在香港的阮兆倫(Un Shiu Lun),其叔父名阮其蘇(Un Ki So)。後者於一九三一年二月八日從香港搭乘“太平”(Taiping)號輪船抵達雪梨(Sydney),入境澳洲[1],是應聘去到美利伴(Melbourne)城裏的羅蘇街(Russell Street)一百七十七號的“美珍”號(Mee Chun & Co.)商行擔任會計和襄理。美珍號是尾利伴的華商老字號,靠近唐人街(亦即小博街[Little Bourke Street]),其大股東亦即該商行董事會的董事長,是一八六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出生在廣東省新會縣小澤村的梁協(Leong Hip),他於一八八五年左右跟隨鄉人的步伐,桴海南渡,來到澳大利亞謀生,最終定居於美利伴[2]。該商行主營新鮮蔬果、進口中國土特產,包括茶葉和生薑等,還在香港開設有分行[3]。按照當時居澳華人商行都是從海外申請自家子弟和親戚前來協助經商的慣例,阮其蘇顯然應該是梁協親戚中的子侄輩。而根據南雄珠璣巷首批南遷姓氏來看,其中就有梁、阮二姓,且最初落腳地皆為岡州(亦即新會)。由此可以推測的是,原本梁、阮二族在新會就有親戚關係,在香港割讓給英國成為殖民地之後,阮其蘇的父輩便移居該處發展,但與梁氏之間的親戚關係仍然得以保留,甚至可能還更加密切,因為梁協的美珍號商行在香港之分行,極有可能就是與阮家有極大的關係,甚至也可以說,其分行可能就是由兩家合作經營。由此也可以推斷,按照中國人通常所表示的籍貫地來說,阮兆倫應該屬於新會人。

自一九三一年六月開始,梁協便向澳大利亞聯邦內務部申辦一九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出生的孫子梁求益(Leong Kow Yick)前來美利伴留學事,到次年二月十一日獲準了入境簽證[4]。此時的梁求益是在香港的一間中英雙語學校念書,獲得赴澳簽證後便束裝待發。阮兆倫早在三年前就入讀香港最負盛名的皇仁書院(Queen’s College),此時在這間中英雙語學校已經讀到七年級,具備了相當的英語讀寫能力,英翻中的能力已經很不錯。他的父親得知梁求益正在申辦赴澳留學簽證,進展順利,也動了讓兒子赴澳留學的念頭,並且希望他和梁求益一起去,正好可以做個伴。於是,在得知梁求益拿到了赴澳留學簽證之後,他便電告在美利伴的弟弟阮其蘇為其侄兒辦理相關手續。

在美利伴的阮其蘇接到香港兄長的指示後,便以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身份,於梁求益獲準入境簽證的次日,立即填表遞交給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侄兒阮兆倫的護照和留學簽證。鑒於他此時任職於美珍號商行,而且在其中也有股份(再次證實了阮家與梁家的密切關係,尤其是在經商貿易方麵),價值達七百鎊,因此,他便以美珍號商行作保,並且請梁協為他這位阮兆倫赴澳留學之財政擔保人背書。鑒於梁求益選擇入讀的學校是位於美利伴東城的基督兄弟會書院(Christian Brothers’ College),阮其書便也與之取得聯絡,並於當天拿到了該書院願意接受阮兆倫入讀的錄取信。中國總領事陳維屏接到上述申請後,作完了初步審核,就於當年三月七日致函內務部,為阮兆倫申請留學簽證。

內務部接到上述申請後,其主管官員很快就發現,《中國留學生章程》事實上並不適用於阮兆倫,因為他是在香港出生的,屬於英國屬土臣民,按照現行條例,隻要滿足財政擔保條件,就可以獲得簽證批準赴澳留學,無需中國總領事館為其簽發護照。而對於內務部的許多官員來說,他們與美珍號商行打交道幾十年,對該商行情況很熟悉,尤其是對梁協的財政狀況及經商之道和在社區的口碑等等,都有很好的印象並記錄在案;加上該商行也從事進出口貿易,而且才剛剛批複了梁協孫子梁求益的赴澳留學簽證,因此,就無需通過正常程序再去對阮其蘇的財政能力等情況予以審核,便於三月二十三日正式批複了阮兆倫的留學簽證,並將此決定分別知照中國總領事陳維屏和美珍號襄理阮其蘇。由是,這就意味著中國總領事館無需為阮兆倫簽發學生護照,而由當地海關根據上述內務部的簽證批複號32/2195對其入境予以放行即可。隻是不知為何,後來他每年的簽證展延申請,仍然是由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負責為其向內務部提出,而內務部也接受這一做法,並沒有像一九二五年對待在北領地(Northern Territory)的首府砵打運埠(Port Darwin)留學的陳兆添(Chin Sue Him)之學生簽證展延那樣,完全拒絕中國總領事館插手,而由其監護人每年按時直接向海關申辦[5]

在香港的阮兆倫接到叔父阮其蘇的電報,告知一切手續皆已為其辦妥之後,就會同年長他三歲的梁求益訂妥船票,並由後者作為其航程中的監護人(由此可見,二人顯然是表親關係),於五月中旬在香港一同搭乘駛往澳大利亞的“太平”號輪船,於六月十二日抵達美利伴港口。美珍號商行董事長梁協親自去到海關,將兩個孫輩接出,再將其安排住進了他所擁有的商鋪裏。

從當年七月四日開始,阮兆倫就跟著表兄梁求益一起,正式入讀基督兄弟會書院。在香港皇仁書院三年多的學習,顯然為他打下了良好的英語基礎,使他在學校的學習顯得很輕鬆,各科學習成績都很優異,加上香港的雙語學校的校規與澳大利亞的相差不大,他各方麵都很適應,為此,無論是在學習成績和勤奮努力等方麵,院長都認為他是澳洲當地學生的榜樣。就這樣,他就在這間書院埋頭讀了近二年的書。從一九三四年五月份開始,因表兄梁求益轉學進入蘇格蘭書院(Scotch College)念書,阮兆倫便蕭規曹隨,也跟著一起轉學,由此一直讀到次年五月份該學年第一學期結束,無論是學習還是在校表現,同樣都備受好評。

一九三五年五月中旬,因美珍號商行出入口貿易的需要,負責日常業務的阮其蘇被派往中國辦理相關的業務。為此,他為侄兒阮兆添辦理了退學手續,讓其從美利伴趕赴雪梨,於六月十二日搭乘“利羅”(Nellore)號輪船離境,返回香港[6]。臨走之前,未滿十七歲的阮兆添將行程通知了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並由後者知會內務部和海關,但沒有提出再入境簽證,這就意味著來澳留學整整三年的這位留學生,將會回到香港,繼續完成其學業。

一九三二年二月十二日,阮其蘇填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侄兒阮兆倫赴澳留學的中國護照和留學簽證。

一九三二年三月二日,阮其蘇為申領侄兒阮兆倫赴澳留學的中國護照和留學簽證而填寫的財政擔保書,後麵還有“美珍”號老板梁協的保證簽名。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Un Shiu Lun, NAA: A1, 1934/1169


[1] Wong Fook, Gee Wah [also known as War], Soo Chong, Ah Lim, Jimmy Hung, Goon Hee, Sue Turn, Rose Choy York and Louey Fook, Louey Gee, Lee Ack [issue of CEDT's in favour of subject], Wing Young [permitted to land] Mrs Lim Garn [also known as Lum Gum], Su Chong, Lin Sing [permitted to land after issue of CEDT] [arrived ex TAIPING in Sydney on 8 February 1931] [includes 11 Chinese passengers for transhipment and enroute to New Zealand] [includes Wong King, Ah Yow, Charlie Lang, Ah Tan [issue of CEDT's in favour of subjects], Un Ki So, Ah Leong and Leong Hip for Melbourne] [box 336], NAA: SP42/1, C1937/548。

[2] HIP Leong: Nationality - Chinese: Date of Birth - 21 February 1864: First registered at Russell Street, Melbourne, NAA: MT269/1, VIC/CHINA/HIP LEONG。

[3] Leong Hip on false naturalization certificate, NAA: A1, 1917/15568。

[4] Leong Kow Yick - Students Ex/C, NAA: A1, 1937/867。

[5] 詳見:Chin Sue Him – student, NAA: A1, 1929/4641。陳兆添出生於香港,是英國屬土臣民。其父以其原籍為廣東省台山縣六村(秀塾村)為由,代其向中國總領事館申領了中國學生護照。但澳大利亞內務部後來發現了上述出生地與管轄權的不同導致的身份差異,而拒絕由中國總領事館為其申請簽證展延。按照規定,他應該由其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向當地海關繳納一百鎊的保證金,每年向當地海關提出申請,並由後者為其核發展簽。

[6] Un Ki So ex "Taiping" February 1931 - Departure per "Nellore" (Sydney) June 1935, NAA: B13, 1935/16276; Un Shiu Lun and Un Ki So "Taiping" June 1932 - Departure per "Nellore" (Sydney) June 1935 [includes 2 photographs], NAA: B13, 1935/1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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