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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語言學的哲學 革 @命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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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語言學的哲學革命
2005-11-07 20:18, 張敏(海大·boqitang 收藏), 27802 字, 0/311, 收藏 | 引用
 
  新加坡國立大學
  (1997年3月)
  
  
  學生甲:新加坡國立大學語言學係學生
  學生乙: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係學生
  張 敏:新加坡國立大學中文係語言專業教師
  
  一、由各語言學流派哲學背景的差異談起
  
  張敏:今天我們打算談一談現代語言學裏的一些重要的哲學問題,尤其是近年來逐漸興起的認知語言學這一研究路子的哲學背景。
  
  學生乙:談到語言學中的哲學問題,我覺得首先應該界定一下這裏的“哲學問題”指的是什麼。
  
  張敏:說得好,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首先,我們要在這裏討論的不是經典意義上的“語言哲學”,即從哲學的角度提出的關於語言的一般性理論,諸如分析哲學家、邏輯實證主義學派、日常語言分析學派等所從事的工作。儘管這些理論和語言學本身的研究多少有些關係,其中有些哲學家如Frege、 Wittgenstein、Pierce、Quine、Putnam等人的觀點和理論還曾對不少語言學家產生過重大的影響,但其目的是通過語言來研究哲學,而我們更關心的是各語言學流派的方法理論之下的哲學背景,因為這些是更直接地和具體的語言研究相關的。同樣,一些較大的理論題目,例如語言的本質、語言的功能、語言與思維的關係等等,雖然也很重要,但若離開實際的語言研究課題去談,也很難談出多少新意來,多談也解決不了問題,所以我想討論的重點也沒有必要直接放在這類問題上麵。
  
  學生甲:你提到要討論各個語言學流派的方法理論之下的哲學背景。我們在課堂上接觸到的當前歐美語言學流派和理論,少說也有十幾家。我覺得,不少理論之間的差異似乎主要在研究的目標、論證的角度,以及具體採用的方法原則上,至於是否在哲學的高度上有明顯的分歧,好象不大容易看出來。再說,即使存在哲學上的分歧,這樣的分歧會對具體的語言研究產生多大的影響,也很難說。舉例說,喬姆斯基的“天賦說”和來源於笛卡爾的理性主義觀念,這是生成語法背後哲學味兒比較強的東西。不過,這個學派的語言學家似乎隻有喬姆斯基、Fodor、Newmeyer等少數幾個人在大談哲學問題,其他人有的根本不表態,有的則表示並不完全認同這些觀念,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在生成語法的框架裏從事具體語法現象的分析。這就是為什麼有人把贊同喬姆斯基哲學思想的人稱為“生成主義者(generativist)”,而把哂蒙?燒Z法的方法原則來研究語言的人另外稱作“生成語法學家(generative grammarian)”的原因了。也就是說,一個非生成主義者也可以是一個地道的生成語法學家。這樣的話,有什麼必要去探討語言學家腦子裏信仰的是什麼主義呢?套用胡適的話,我們是否該“少談些主義,多研究些問題”呢?
  
  張敏:話雖然可以這麼說,但語言研究深入到某個程度,當人們所關心的不僅僅是對個別語言事實的描寫,而是對這些事實背後的東西作出更深一層的解釋的時候,我們往往會發現,某個“主義”關注的“問題”,在另一個主義裏也許根本就不成問題;反過來說,某些我們覺得有意義的“問題”,若沒有某種主義的引導,也許根本就發現不了。問題當然是應該多多研究的,不過應該注意的是,在很多情況下問題離不開主義,無論是問題的提出還是問題的解決。另外,語言學家對其哲學立場不明言,或不直接闡明其對一些語言本質問題的假設,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沒有立場,或其研究不受其立場的限製及界定。Zwicky有段話說得好:“我一直在剖析語言學家為分析語言而提供的證據以及他們所持的理論方麵的立場。我之所以關切這個問題,是因為很早以來我就察覺到這樣一個事實:語言學中的大多數論證是建立在許許多多未經言語表達的有關語言分析和語言本質的假設基礎上的。我認為這些假設一旦表達出來,有些就是不可接受的。因此,就有必要把語言學家經常在無意識中所作的假設指出來,對它們的正確性進行估價、並同時對各立場所提出的論據作出估計。”(見方立1993:2)Zwicky的話說明,不少具體的分析原來在背後都潛藏著一些假設,而之所以有這樣的假設,很可能是與潛藏得更深的“主義”相關的。這樣看來,“主義”和基於這種主義而提出的“問題”往往是難以分開而論的。
  不過,你的感覺的確反映了這樣一個事實,即哲學問題在各語言學理論及流派中差異的突顯程度,從方法論到認識論到形而上學本體論,依次遞減。這恐怕有兩個原因。第一,借用庫恩(Kuhn)的說法,當代的主流語言學多是在相同的一個研究範式(paradigm)裏工作的,其間的差別確實常常隻是方法、角度的不同,尚未深刻到哲學觀的高度。第二,即使在認識論和形而上學的方麵有分歧,人們也往往不願正麵討論,甚至並未明確認識到。而且,即使是在哲學界,在經歷了本世紀的“語言學大轉向(linguistic turn)”之後,就連不少哲學家也不大願談(甚至是嘲笑)傳統的形而上學本體論、認識論問題,語言學家就更不用說了。不過,相對而言,各個語言學理論學派對自己在方法原則上與其他學派的差異一般還是明確指出的。近三四十年來流行的語言學理論,無論是哪個學派,大多是對五十年代以前的結構主義語言學的反叛,最明顯的是對其語言研究方法論的反動。喬姆斯基批評結構主義的語言研究是“分類學(taxonomy)”,說它在本質上是觀察並列舉事實,在組合軸和聚合軸上進行切分和分類,而諱言歸納到的現象之下的機製和能力,這顯然是對其基本方法論的批判。不光是生成語法,其他流派現在多也是在觀察中提出假設,並以解釋為最終目標,這也多少背離了結構語言學的方法原則。不過,儘管在這一點上各家有相似之處,它們之間在方法論上的分歧也是極為明顯的,如生成語法和話語語法可以說幾乎是完全背道而馳。和方法論的差異相比,各家在認識論上的差別就不是那麼明顯了,起碼較少有人正麵闡明其認識論基礎。尤其是形式學派裏的各種理論,如廣義短語語法(GPSG)、中心驅動短語結構語法(HPSG)、詞彙功能語法(LFG)、關係語法(RG)、範疇語法(CG)之類,可以說其差別基本上是技術性的,在方法論和認識論上的共同點遠遠多過差異點。而在本體論上,明確提出其理論假設並指明自身特色的學派幾乎是鳳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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