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桃豌豆

櫻桃豌豆分兒女,草草春風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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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的鞋子

(2007-06-28 10:46:49) 下一個

我昨天新敗一鞋. 120美元, 丹麥牌子ECCO , 可以說是本人這輩子買的最貴的鞋了. 據說該品牌是為中老年所愛的, 舒服的一上腳就打嘴巴也不脫的那種. 沒有什麽style,一定為時尚人士所不恥. 沒法子, 誰叫我是大平腳呢? 再說也確是邁入中年了. 這一條不能多想. 打住! 賣鞋的帥哥單純的驚人。他說相比於美國牌子鞋僅僅是追求時尚,歐洲鞋設計就是舒服, 其理由是歐洲人不像美國人開車多,他們整天走來走去的,沒法子不發明舒服的鞋。不然他們活不下去。

我暗自思想按他的邏輯,解釋不通為什麽我們中國就沒有自己設計的名鞋品牌。全中國十億多人口,上下五千年,走路的人不比歐洲人口多了去了,而 深入人心的隻有削足適履, 鄭人買鞋的文化典故。我們的古代,三寸金蓮上的繡花鞋令人聯想閨房情趣。我們的近代,革命戰士腳上的草鞋布鞋可以論證軍民魚水情深。我們的現代,西裝配革履遭到城市中堅的堅定追捧。各種牌子從國產名優到合資新貴,廣告做的天響,但鞋子舒不舒服,隻有腳知道。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回國時,我在太平洋百貨花460元人民幣買了雙漂亮的白鞋,也不便宜,卻是成為我每年夏天的痛。 每穿一個禮拜, 就要滿腳丫貼邦迪一個禮拜。不亞於自討苦吃。

不過他的邏輯可以解釋歐洲國家曆來有著深厚的鞋子情結。賣火柴的小女孩天寒地凍的可憐,表現之一是穿了雙大的不合腳的鞋。美人魚用魚尾換雙足,隻能光腳走在王宮的殿中,痛得不行還要強言歡笑。更別提灰姑娘是因為一雙水晶鞋才鹹魚翻身, 以及路易十三發明的高跟鞋了。歐洲人將鞋從實踐歸納真理,又從理論複入現實, 從而達到質變的提高,才有今天有形, 無形資產的地位。

看著傷痕累累的腳,上周趕快買雙$60美元的Clarks穿上.舒服一把先! 昨天又接著敗. 花錢上癮啊,且還有慣性. 在此檢討未能簡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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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tac 回複 悄悄話 Best of your writ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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