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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駿:從拉美看台灣2016大選

(2016-01-22 22:25:47) 下一個

      中評社香港1月22日電(作者 向駿)2016年1月16日台灣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以56.1%得票率贏得大選,將於5月20日就任“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曾於去年5月29日展開為期12天訪美“點亮台灣、民主夥伴之旅”,名稱後半為“民主夥伴”其用意當然是以台灣和美國均屬民主體製凸顯和大陸的差別,問題是台灣的民主真能發揮穩定兩岸的作用嗎?真能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嗎?

      綜觀近年來台灣民主發展的趨勢,似乎更像拉丁美洲的“民主夥伴”。2011年過世的阿根廷籍學者歐唐奈(Guillermo O’Donnell)認為拉美民主至少有以下三大特征。其一是缺乏“水平式責任政治”(horizontal accountability),他所提出的“水平責任”在強調國家機構彼此之間的製衡,例如“國會”和法院對行政權力的製衡。其二是許多拉美國家在民主化之後出現的民選強人以為獲得選民的托付後就有民主正當性,因此遂行強人政治、擴張行政權力、回避“國會”監督。由於司法或立法機關常受到不當的政治力介入,他把這種缺乏水平責任的特殊民主型態稱為“委任式民主”(delegative democracy)。其三是特殊主義(particularism),由於人治幹擾法治,結果就出現了法因人殊的現象。“比如,一項法律對甲適用,而對乙就不能完全發揮效用,因為乙的關係網能使他少受法律的約束。”舉例說明台灣民主發展為何逐漸“拉美化”。

      首先看“水平責任”的閹割。去年5月巴西前總統卡多索(Fernando Henrique Cardoso)接受《金融時報》專訪時表示,“老百姓不關心政治,因為近年來發生太多的錯誤導致政府缺乏正當性”,其背後的主因之一是“我們好像活在議會[內閣]製和總統製的混合體當中,不能一直這樣下去。”中央研究院院士朱雲漢認為 損耗台灣民主品質的元凶有三,“第一是憲政製度缺陷,第二是藍綠政黨惡鬥,第三就是惡質化的媒體競爭。”所謂憲政製度缺陷係指台灣既 非“內閣製”又非“總統製”而是“半總統製”。

      去年5月在“立法院修憲委員會”進入“修憲”提案實質審查前,蔡英文率先喊話,說“修憲”必須成功、不能失敗,要求“立法院”不要做“曆史的罪人”。藍營立即反擊,蔡英文堅決反對恢複“閣揆同意權”,言行反覆,若“修憲”破局她要負最大責任。蔡英文“修憲”論述原本包括“支持“內閣製”並追求“權責相符的憲政體製”,何以後來又說“內閣製無空間”呢?合理的懷疑是當時在極有可能當選下任“總統”的狀況下,如果還去追求“權責相符的憲政體製”,豈非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如今民進黨贏得68席成為“國會”最大黨,更在113席“立委”中獨力過半,蔡英文會還會追求“權責相符的憲政體製”嗎?

      其次看“委任式民主”亂象。委任製民主的基本假設是一個人贏得總統選舉,便獲得了按照他的想法來統治國家的大權。總統是國家的化身,是國家利益的主要仲裁者,而國家利益何在,也由他(她)自己決定, 歐唐奈認為秘魯前總統藤森謙也(Alberto Fujimori, 1990~2000年)是拉美“委任式民主”的代表性人物之一。由於1992年9月將為害秘魯多年的“光明之路”首腦古茲曼 (Abimael Guzman)繩之以法,藤森得於1995年打破“憲法”規定順利連任“總統”。然在如1992年4 月藤森在軍方支持下斷然宣布關閉“國會”並大幅改組司法部門,因而在政治學界創造了新名詞 --“自為政變”(self-coup),但也因此被拉美史學家認為是90 年代第一個重返威權統治的南美國家。繼任的托雷多(Alejandro Toledo)政府於2003年8月公布的“真相調查報告書”計4千多頁,以“罄竹難書”形容藤森10年任內所犯罪行實不為過。

      類似的情形也發生在台南市長賴清德身上。2014年11月民進黨的賴清德以72.9%的得票率贏得市長寶座成為台灣民氣最旺的市長。稍後國民黨的李全教雖贏得議長但因賄選遭調查,賴清德因此拒絕到議會備詢。2015年5月27日市議會大廳玄關放置一幅“向市民報告”的海報,寫著市長賴清德未進議會不接受市政監督,“第142天”,李全教雖表示這是民間團體的構想,但也召開記者會大罵賴清德獨裁,置廣大市民委托於腦後,在台南建構獨裁王國。他籲請台南市民,協助尋找與民意失聯已久的賴清德。這也就難怪連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現任“島國前進”發起人的林飛帆都批評:“賴市長最好的政績與曆史定位(legacy),絕不在於執政的‘魄力’與‘決斷力’的展現,而是為台南,甚至為台灣,開啟第二波民主改革中公民參與的空間與新的民主想像。”

      最後從貪腐看特殊主義。最能凸顯拉美“特殊主義”特色的莫過於 巴西前總統瓦加斯(Getúlio Vargas) 的名言“我的朋友,榮華富貴;我的敵人,法律伺候”(For my friend, everything; for my enemies, the law)。當代政治人物將其發揮到極致者則非委內瑞拉前總統查維茲(Hugo Chávez)莫屬。他縱容下屬貪腐對委國造成的傷害,至今仍持續中。例如 2015年5 月中《華爾街日報》指出,根據前古柯堿走私者、與委內瑞拉官員來往密切的線民和前委國軍人提供的證據,美國緝毒局(DEA)調查人員和紐約與邁阿密聯邦檢察官建案調查的對象包括委內瑞拉政府第2號人物:國民議會議長卡貝友(Diosdado Cabello )等人。卡貝友正是 查維茲最親密的戰友之一。

      台灣“黑金政治”從李登輝上任後開始台麵化,第一次政黨輪替後的民進黨“總統”陳水扁卸任後因貪汙罪入獄,第二次政黨輪替後,頂新集團因政治捐款“雨露均沾”得以在食安風暴後全身而退。至於 民進黨助選的大功臣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 協調富邦、誠品和市府間的三方爭議後,得出的結論是誠品買下旅館、商場產權的共識,但隨即遭到各方批評為“違法”。令人驚訝的是柯文哲竟然以“違法就要修法”回應。“由此看來,柯文哲不僅法治觀念扭曲,他甚至認為自己可以超乎法律之上。”

      蔡英文完全執政後的兩岸關係會像委內瑞拉前總統查維茲扮演“反美急先鋒”或像阿根廷前女總統費南德斯(Cristina Fernández)堅持對英、美兩國“抵死不從”嗎?16日晚大陸新華社在“不畏浮雲遮望眼—且談如何看待台灣大選投票結果”一文中強調,台灣政局變化,在兩岸關係曆史進程中不過是過眼雲煙。從根本上說,決定台灣前途、兩岸關係走向的關鍵因素是大陸的發展進步。隻要把大陸自己的事情辦好,麵對台灣變局大可處之泰然。由於民進黨未來4年可以完全主導台灣的大陸政策,蔡英文是否會堅持其兩岸“分離主義”路線,進而造成兩岸關係上的“完美風暴”?北京可能才是答案的決定者。

      (作者向駿為台灣致理科技大學國貿係教授兼拉丁美洲經貿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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