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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榮邦:香港政黨差,難搬美國政黨法

(2011-11-04 08:51:46) 下一個

譚榮邦認為,香港訂定《政黨法》,目前難成氣候。(中評社記者攝)


  中評社香港11月4日電(記者 葉紹堅)香港現時未有《政黨法》,政黨隻是公司形式注冊,外界無從得悉背後財源。新民黨常委譚榮邦接受中評社訪問時指,香港政製以政黨發展均未成熟,社會仍對政黨有抗拒感,他認為政黨為保財源,已有共識不會促成法例,在可見將來都不會有《政黨法》出台。

  雖然壹傳媒主席黎智英被傳媒揭發是多個泛民政黨的幕後金主,早前引起社會重新對《政黨法》的討論,但身為退休前高官員的譚榮邦認為,這場風波的捐款者和受益者,誰也不肯承認,其實正好反映各大政黨都不想公開財政來源,以免招致尷尬,笑言“有些批評地產商的政黨,可能都有收受地產商的捐款”。

  訂定《政黨法》的原意,主要是使政黨的財政來源和黨員組成具透明度,讓公眾知悉。但他覺得香港社會未有足夠政黨概念,華人傳統不群不黨的思想,仍占據著社會中發揮影響,“見到有個黨字,人人都怕了你”,如果公開捐款人的資源,恐怕有不少企業不習慣。

  譚榮邦續指,盡管透過改善形象可扭轉觀念,奈可香港政黨表現太差,過去政黨和政府合作的表現又未如理想,加上《基本法》列明行政長官不可有黨派身份,足以說明香港“政製發展仍未成熟,政黨發展剛起步”,可謂“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想照搬美國的一套《政黨法》在港使用,目前難成氣候。

  跟香港經濟環境一樣,譚榮邦認為政治亦同樣受外圍因素影響,一直有不少外來資金在政壇上發揮作用。他又指香港隻是彈丸之地,政圈亦小,“假使黎先生一個人都可以買起政壇板塊的大部份,三幾千萬元已經可以買起。相比起英國,沒花上百幾億根本買不起一場選舉。”

  普選來臨,又是否再次探討製訂《政黨法》的合適時機。他說,“普選都要靠人家付錢才可以參選”,料屆時各政黨考慮到財政問題,繼續有共識不去促成法例誕生,“政黨重緊要是保持經濟來源,大家都不互揭瘡疤,都不知幾舒服”,總之《政黨法》在可見將來都不會有很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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